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传统下的独白-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献虽有,只获二功而无过,开创不足,守成勉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些平庸的成绩是不合标准军官的标准的。

如今地球一阵乱转,三百六十多天又过去了。我带着一种莫可名状的心情,登上了回程的军舰。人在船上,船在海上,可是我知道我的心在什么地方。那里度过我一年多的青春,那里有火热的笑脸,有强悍的男人味道,有泥土,有汗斑,有风涛海浪,更有那多少个跳动的心,在使我缅怀回想。

早春时节,我又回到学校里来,满地的杜鹃仍旧热烈的开放,但是我却看不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也接触不到一个熟悉的回声。校园里一批批的是些新的同学、新的情侣、过去的老同窗老情人都已高飞远扬。但我已放弃了自怜的习惯,我想到我那段刀光枪影的排长生涯,它带给我不少生命的酵素,使我有足够的活力去面对未来的日子。

原登在一九六一年四月三日台北《中华日报》副刊

现在依原稿稍做改订,一九六三年十月八日

十六 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堂堂“中华民国”的“医师法”,是一部要不得的“医师法”!

这部“医师法”,本是一部乱拼杂凑的法律,它形成于十九年前(民国三十二年)的九月二十二号。五年以后(民国三十七年)的十二月二十八号,做过一次修正,可是只改了三个字。其他一切照样施行、照样贻害社会!

最近,听说立法院又要修改“医师法”了,站在一个小百姓的立场,我们不能不关心修改的情况,因为今天从事修改的人,正是六年七个月前通过议案,请政府设立“中医学校”和“中国医药研究机构”的人!他们为历史留下的那次违背时代潮流的纪录,在我们小百姓脑袋里还记忆犹新,我们怎么能不关切他们在修改“医师法”时,会不会又闹一次笑话?

为了了解现在的“医师法”如何要不得,我们不得不迫溯一下“医师法”是怎么来的。

“医师法”的历史背景

中国人对于疾病的观念本来就是充满迷信色彩的,他们认为生病的原因是神仙赐的,所以着要病好,也非得求神问卜不可,而求神间卜的法子,则莫过于祷告。所以周武王病了,他的弟弟周公要祷告一阵;孔夫子病了,他的学生子路要祷告一阵。换句话说,能祷告就等于能治病,祷告是“巫’’的责任;治病是“医”的专职,“巫医”连称,向来是不分家的。

历史上传说神农、黄帝对于医药的贡献,根本全是鬼话。中国医术比较可考的起源是在殷朝,值得称为鼻祖的是“巫彭”和“巫咸”。(楚辞中七次提到他们,后来的儒者如王逸、颜师古都以为“巫咸”是一个人,完全错了!)从这个人开始,算为中国医术奠定了千古不拔的基础———个巫医不分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几千年来,中国医术就一直走不上科学的正路。至多只有医术,根本称不上医“学”。

但是,有一件妙事是,中国历代都有披着“革新医术”的外衣的人出现,这种人总觉得他能振衰起敝,刷新二代医术,给病人带来光芒。

从殷朝的皇帝祖甲开始,就是这种“中医救星”的来临。,祖甲表面上好像取消了卜疾的迷信,但是他所信奉的药物却又完全被玄学笼罩着,根本还在迷信圈里讨生活。后来的扁鹊又是救星式的人物,他宣言“信巫不信医不治”的话,可是他所信的“医”是什么?还不是诗张为幻的玄谈!从扁鹊以降,中国历史上代有名医:如淳于意、张机、华忙、王叔和、皇甫谧、葛洪、褚澄、陶弘景、徐之才、巢元方、孙思邈、钱乙、张元素、罗知悌、戴思恭、张介宾、喻昌、陆懋修……这些历朝各代的“歧伯”、“雷公”都曾成为中国病人们的偶像,他们的所谓“歧黄妙术”也占据了每一个病人的心房。直到洋:鬼子的洋船出现,病人们才开始矛盾起来。

第一个开始矛盾的大名人是清朝的康熙皇帝。他在位的第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突然害了疟疾。当时伺候在他左右的黄种御医们人人束手,最后请来了法国鬼子刘应(MgrClaudusdeVisdelou),服下了来自印度的奎宁,才算圣体康复,皆大欢喜。

这件被人忽略的往事,在历史上实在具有深远的意义,因为它给西方医学一个最有力的声援。在这个声援下,一百六十三年(一八五六,咸丰六年)以后,一个默默无闻的者广在广州上了岸,他的名字叫黄宽,是从英国回来的留学生,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得到医学博士的中国人。

此后的局面是,中西医的对立不再是中国“儒医”与外国)“教士医”的争执了,而是黄色皮肤下“国医”与“西医”的斗法:了!

一个单凭“祖传秘方”、“五运”、“六气”、“寸关尺”的原始医术,在严格的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细菌学、临床诊断学的回刚,县不能有丝毫抗衡的能力是显然可见的。所以,很快的,西方医学便走上了一个反客为主的趋势。

清朝道光十五年(一八三五),外国人已在中国创办了第一所西医“学校”(PeterParker的“广州基督教医院”);三十年后(一八六五,同治四年),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所西医“学校”(北京“同文馆”特设科学系)也开始了。但是很快的,在中医的势力逐渐式微的时候,“和平共存”的法子就被想了出来。一些聪明人想出了中西合璧的医学教育,他们最辉煌的试验是光绪二十九年(一九0三)三月由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添设的“医学实业馆”,招来几十个学生,合授中西医学。可是这个好梦却做不了多久,民国以后,中国医术在正派的高等教育里,终于被赶出了大门。

“医师法”与中医

民国二年的九月十一号,汪大燮做了教育总长。他这任总长虽只不过做了五个月零九天,但是他却主张了一项德政——废去中医。那是民国三年一月间,所谓京师医学会的代表们,涌进教育部,请求为他们的“北京(中医)医学会”立案。汪大燮态度强硬,回答他们说:“我决定今后把中医废除,中药也不用。你们请求立案,我办不到。”这下子中医们着慌了,乃纠合各地同业,组成了所谓“(中医)医药救亡请愿团”,由余德壎率领,浩浩荡荡直奔国务院而来。他们向国务院及各部告状,希望保存中医中药,可是国务院告诉他们说:

……前此(教育〕部定医学课程,专取西法。良以歧行不至,疑事无功,先其所急,致难兼采。初非有废弃中医之意也!

这等于明明白白说,你们中医要怎么样,政府不管你们,可是你们若要想在高等教育里来个中西“兼采”的办法,这是行不通的。

这件旧事现在回想起来,已经快半个世纪了。我们试想半个世纪以前的政教当局,竟有这种眼光、这种气派,我们实在应该称赞他们。

此后是中医一连串倒霉的日子,民国十二年政府有取缔中医施行细则:十四年又有不许中医进入大学学系的法令;到了十六年北伐完成,更在中央卫生会议提出了“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由余岩倡议,主张对中医停止登记、禁设学校、不准宣传、改称中医院为医室、改称中医学校为传习所并禁止招生。余岩在这个提案里大声疾呼:

……今日之卫生行政,乃纯粹以科学新医为基础,而加以近代政治之意义者也。

在“科学新医”的基础下,他举出四条废止中医的理由:

一、今旧医所用者,阴阳五行六脏府经脉,皆凭空结撰,全非事实,此宜废止,一也。

二、其临症独持挠动脉,妄分一部分之血管为寸、关、尺三部,以支配脏府,穿凿附会,自欺欺人。其源出于纬候之学,与天文分野,同属无稽,此宜废止,二也。

三、根本不明,诊断无法,举凡调查死因,勘定病类,预防疫病,无一能胜其任,强种优生之道,更无闻焉。是其对民族民生之根本大计,完全不能为行政上之利用,此宜废止,三也。

四、人类文化之演进,以绝地天通为最大关键,考之历史,彰彰可按。可谓绝地天通者,抗天德而崇人事,黜虚玄而尚实际也。〔北伐后〕政府方以破除迷信,废毁偶像,以谋民众思想之科学化,而旧医乃日持其巫祝谶纬之道以惑民众;政府方以清洁消毒训导社会,使人知微虫细菌为疾病之源,而旧医乃日持其冬伤子寒,春必病温,夏伤于暑,秋必痎疟等说以教病象。提倡地天通,阻遏科学化,此宜废止,四也。

他的结论是:

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为民族进化计、为民生改善计,不可不取断然手段以(废止旧医),此乃国家大计,非区区主奴之见也!

上面这个明智的议案是十八年二月提出的,到了三月十六号,中医们开始发难了,他们奔走呼号,向政府请愿取消中央卫生委员会的这个提案,并且把这天定为所谓“国医节”。

中医在民国三年和十八年遭了两次大“劫”以后,霉运开始好转,好转的重要因素是获得了党国要人陈果夫的支持。民国二十年的四月七号,堂而皇之的“中央国医馆”在南京正式开锣,同时分别在海外及各省设立分馆,在各县设立支馆,声势之显赫,由两年后居然检举卫生署的行动可以想见!而该馆的理事长,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医护法大师陈果夫!

无疑的,中医在教育上的抬头,必然是在法律上得志的信号。相反的,中医想保持他们的地位,也必须借助于法律的力量不可。在法律上站住了脚,然后才能进一步在教育上抢地盘,防止颓势或“重振声威”。

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看准了这一点,所以他们经之营之,一心以取得中西医在法律上的平等待遇为目标。他们已在正规教育里吃了瘪,绝不甘心再在明文法律上被歧视,于是他们便联合在一起,闹,闹,闹。直闹到民国三十二年,在重庆国民参政会上,由老头子参议员孔庚带头,硬把四十条的“医师法”凑出来为止,才算出了这口气。

“医师法”是怎样凑成的?

我说“医师法”是“凑”成的,绝非夸大其词。凡是有点法制史训练的,便会明白我的话。

原来“医师法”的降生,其孕育过程与宪法、民法、刑法等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宪法、民法、刑法等的降生可说先天很足,不但有中国传统的法系可循,还可以大量这译外国的条文,再加上衮衮诸公与明法之士皆集中兴趣于此,故成果之丰硕辉煌,自不消说。可是转过头来看“医师法”,我们就不能不暗叫一声惭愧!追溯“医师法”的背景,我们一点也没有“传统”可寻。“传统”所能告诉我们的是:中华民族是一个不讲究卫生的民族;中华的“医师”只不过是一群江湖术士;文明古国的医药卫生的法律简直没有,有的也只不过是“庸医杀人”则“不许行医”或“斩监候”之类,御厨使食物不洁则“杖八十”之类,根本可说是一片空白。到了民国成立,算是在内务部里有了卫生司,但是卫生司是没有实质的,更没有法律规定来做后盾的,事实上的卫生事务是由警察老爷来做。警察厅里有分成三科的卫生处,管理防疫保健。医卫化验和马路水沟。所以卫生司等于虚悬,而医药卫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5 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