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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4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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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了民法典中的法条,佐证己方主张:「此事的核心在于鱼是否是遗弃物,判定逻辑过于模糊,在此情况下,应当按照遗失物来处理。」
他话刚说完。
被告席上的齐亮磊七人。。。。。。
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
对于秦牧的表述,他们没怎么听懂。
但。。。。。。
他们却察言观色,看到了苗航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苗。。。。。苗律师,拿出这个证据都没用吗?」
齐亮磊咽了咽口水,小声问了句。苗航叹了口气。
摇了摇头。
这个证据居。。。。。。
若是对一般律师,肯定是有用的,说不定能造成一定的麻烦。可对秦牧来说。。。。。。
根本不顶用。
秦牧三下五除二,便将他们列举出的「放生证据」给化解了。
的确。
如果在遗弃物和遗失物之间存在过大的争议,《民法》上特别规定了应当向遗失物倾斜。
即。。。。。。
将该物判定为遗失物,而非遗弃物!
「没想到。。。。。。秦牧不仅
擅长刑法,对民法也这么熟悉。」
他无奈摇了摇头。
在举证和质证环节,基本不用抱什么希望了。
齐亮磊七人给出的证据。。。。。。
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一轮就。。。。。。这么结束了?」
齐亮磊和张春花对视了一眼,都有些不甘。
庭审的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直接影响到了最终的判决。
这才第一回合。。。。。。
双方交锋没几轮,他们貌似就全面败下阵来了。
最离谱的是。。。。。。
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咋输的。
「咚…」
与此同时。
周全民见双方都没有了新的证据列举,宣布庭审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质证环节到此结束。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需围绕各自主张进行阐述。」
话音未落。
旁听席上的吃瓜群众们,都发出了哗然之声。
「好家伙?这才十分钟不到啊,质证环节就结束了?」
「刚才秦牧说的你们听懂了没?好像是说遗弃物和遗失物已经不重要了,法律判定它为遗失物?」
「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劲,放生的鱼归属权到底属于谁?」
「我记得以前看到过一个离谱的案例,某人将一个手表当做垃圾扔入了垃圾桶,被流浪汉捡到了,结果反过来却状告这个流浪汉盗窃,最后法院判定这个表给捡垃圾的流浪汉。」
」。。。。。。」
不止是齐亮磊。
旁听席上的吃瓜群众们也没太看懂刚才秦牧阐述的《民法》和《物权法》中的法条。在他们的认知里。
扔了的东西。。。。。。
就属于抛弃物,其所有权早就不属于原主所有。
怎么。。。。。。
到秦牧这里,放生的鱼的归属权却又反过来了?
。。。。。。
同一时间。
养老院。
没去法院的老人们聚集在一起,聚精会神的看着直播。
众人。。。。。。
同样有些懵逼。
先是对方拿出了一个「决定性」的证据,他们都以为要输了。
结果。。。。。。
秦牧三下五除二,就化解了这波证据。
对方律师更是因此如丧考妣,丧失了所有斗志。
「刚才发生了啥?没有小秦在旁边解说,这个庭审看的有点不得劲。「
我反正是云里雾里的,只要官司能赢,什么都好说!
「所以现在鱼。。。。。。。到底归属是谁?」
「肯定是老李啊,老李买的鱼,不是他的是谁的?
「。。。。。。」
众人一边磕着瓜子,一边讨论着案情。
看着这久违的直播。。。。。。
不少老人眉飞色舞,心情舒畅。
副院长万中元坐在角落里,感受着老人们欢乐的氛围,也露出了笑容。
他们院的这种氛围。。。。。。
估计找遍整个晋城,也找不出第二家。
观看庭审。。。。。。
使得许多老人身心放松,利于发泄情绪。
有的老人在看庭审的过程中,骂骂咧咧。
也有的老人跟着庭审的思路,思考了起来。
大部分的老人。。。
。。。
都在庭审中学习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他们养老院的庭审企业文化,已经悄然建立了。
「就是。。。。。。看不太懂。
万中元抬头看着直播,忍不住喃喃了一句。
他能看懂局势。
但涉及了一些相关性的法律知识的地方,他同样是一头雾水。
就比如说。。。。。。
遗弃物和遗失物的判定,为何要向遗失物倾斜。
秦牧刚才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将对方的证据直接给驳斥了。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随着庭审的进行。
秦牧继续趁热打铁,站了出来:「我方依旧认为,这些鱼的归属应当判定为遗失物,隶属于我方当事人李卫国所有。」
「第一,这些鱼都是我方当事人李卫国从菜市场购买所得,和齐亮磊等人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这些鱼是因为换水期间逃窜了部分,我方当事人才选择了将剩余的鱼放生,总的来说,我方当事人并非存在将其完全舍弃的动机。」
「第三。。。。。」在自由辩论环节。
秦牧率先发难,再次陈述了己方观点。
一直围绕着遗失物展开。
而反观被告席。
齐亮磊七人脸色有些低沉,都意识到了不妙。
苗航。。。。。。
比他们更早丧失了斗志,基本没有什么像样的抵抗。
「免费的律师,就是不靠谱!」
齐亮磊紧咬着牙,对己方的代理律师愈发失望。
无奈之下。
他只得自己站了出来,沉声反驳道:「既然他们都说了,有一部分的鱼属于放生的,那你们怎么能证明我们抓的鱼是逃窜的还是放生的?」
「再者,就算我们承认了这些鱼是你们的,但谁能证明所有的鱼都是你们的,而不是自然水域的?」
「第三,这些鱼我们已经拿回家吃了,要么是送人了,价值根本就不多,我们现在愿意去菜市场买同样的鱼,还给李卫国!」
这一刻。
他的求生欲疯狂爆发,仿佛律师之神附体。
绞尽脑汁。
反驳出了好几条理论。
当然。
该认怂的时候,他还是选择了认怂。
表示可以还鱼。
然而。。。。。。
秦牧却丝毫不肯退让:「你们的侵占行为已经构成,就该为你们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了解过了,你们过去一年间,一直在放生点下游捞鱼,几乎每天都盆满钵满。」
「吃得完的就自己内部消化,吃不完的则直接转手卖给了菜市场,赚取外快。」
当着整个法庭的面。
秦牧毫不留情,拆穿了齐亮磊等人以往的行径。
这些行径。。。。。。
可以从固有品行这方面,判定几人行为逻辑的合理性。判罪量刑的时候,也可以从重判处。
翻旧账。。。。。。
在庭审的时候,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完了,他都开始攻击你们以前干的事了。。。。。。」
苗航眉头一皱,压低着声音对齐亮磊说了一句。
齐亮磊顿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连忙看向了身侧的其余六人。
六个人。。。。。。
仿佛打了鸡血一样。
也一副豁出去了的表情。
陆续站了出来。
不断为各自进行着辩护。
「我们以前是在捞鱼,但我们捞的都是那些人放生的鱼,这应该不犯法吧?「
我们以前不犯法,凭什么这次就犯了侵占罪了?
「法律讲究一个公平公正,要我说,我们捞的鱼都是你们放生的那部分,这些鱼本来就该归属于我们!
「对于这种认定模糊、有争议的东西,是不是应该作出偏向于我们被告方的判定?」
」。。。。。。「
六人一一发言。
绞尽脑汁,用尽了平生所学。
试图将秦牧给驳倒。
………………………………
第三百四十七章 惊现牢底坐穿兽
只有在这场庭审中胜诉了。。。。。。
他们才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才不用坐牢。
尤其是…。。。
对齐亮磊来说,他的儿子正在考公务员。
若是他在这个时间节点突然判刑了。。。。。。
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将直接破裂!
「好家伙,没想到这七个人口才还挺不错,说的话比律师还多。」
「没啥用吧?他们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知道,说的再多也没用,甚至还不如秦牧说的一句话。
「我记得站在那个位置上的人,貌似没一个好下场的。」
「话说回来,我记得刑事案件中认定的事实存在模糊,无法确定的时候,应该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
旁听席上。
旁观的吃瓜群众们见此一幕,都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忍不住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张清源、宋天成等老人们经常听庭审,倒是养成了闭嘴无言的习惯。
可他们这批第一次听庭审的……
终究没能忍住,互相讨论了起来。
一时间。
整个法庭的场面变得有些嘈杂。
法警见状,顿时走到了旁听席。
对众人进行了一番呵斥,重申法庭纪律。
局面才重新稳定下来。
「咚—」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气,敲响了法槌。
略微思索后。
盯着齐亮磊等人说道:「本案中,关于鱼的归属问题,的确存在争议。」
这也是这个案子。。。。。。
最关键的地方。
但不可否认,齐亮磊几个人刚才说的还是有些道理的。
刑事案件里。
最忌讳认定事实不清,必须要将所有逻辑摆明,才能判刑定案。
根据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原则。
案件事实必须用证明来证明。
证据锁链构成事实,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缺乏证据就无法构成证据锁链,无法构成证据锁链的证据属于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就是事实不清。
所有事实不清的案子,都不能称之为铁案,不能予以判刑。
因此,法院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就必须对每一案件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真实性连一作出甄别评判,只有这样次啊能做出公正的翔断。
「原告方,你方刚才列举的证据,的确不充分。「
周全民和旁边几个陪审员简单交流后,重新看向了秦牧:「请提出尽可能完整的证据,以构成完整证据链。「
秦牧先前提出的证据虽然很多。
但在认定事实上,依旧有所欠缺。
如今这些鱼。。。。。。
都已经被齐亮磊等人拿走了,无法证明其中多少条鱼是放生的,多少条鱼是「意外走丢」的。
在这种情况下。
刑法无法对齐亮磊等七人进行逻辑推定和判罚。
不然的话。。。。。。
就有点类似于莫须有了。
「这个……「
秦牧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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