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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清当格格-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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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时候还为八哥出头。

    若兰姑姑叹气说

    人在得意的时候就要思量失落地时候,风光无限能不要把话说绝。前些时候,宜主子心里一直巴望着九爷有出息呢,可九爷一心在挺八爷,抱了八爷的大腿,如今是树倒猢狲散,宜主子不甘心也命。她最近和我们主子邀好,她是想拉了德妃娘娘共进同退,因为德主子和她一样呀,都是八爷党地人。你想想,我们十四阿哥可是和九爷一样,他也是八爷的人。听说宜主子说,八爷近来可是惨了,大病一场不算,皇上那个无情呀,竟然把他地俸禄都停了,还不许人去探望。八爷就落魄在家里养病,偏偏家里有一只雌老虎,八福晋是个河东狮一样的女人,天天没鼻子没脸的数落八爷,骂八爷没个出息,躲在家里装死,骂八爷这一没落,害得她在娘家人面前丢尽了脸面抬不起头来。”

    听了若兰姑姑的抱怨,我沉吟不语,默默思忖,反是可怜起八哥胤。他满腹才华,情商极高,会为人,知道进退,八面玲珑,对人慈善,总之面上做得尽善尽美,如何就因为他的出身低贱,皇上对他如此地鄙薄。更生气的事,这就是老子和儿子争风吃醋,皇上让人推荐太子是个不智之举,他没想到举荐八哥的人多如牛毛,几乎是喊声一片。既然如此,皇上岂不是失察,这些年都用了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当太子,有眼无珠的旺置了八哥这个栋梁在一旁。

    “八福晋如何这么厉害?好歹是夫妻一场,应该荣辱与共呀。”我随口说,若兰姑姑哄我道:“你呀,这人情冷暖,亲人骨肉又能如何了?八福晋是当年皇叔安亲王岳乐地孙女,家里铁帽子王,身板硬,当然她底气足。跟了八爷,也嫌弃良妃出身低贱,死活的不肯叫额娘,为此八爷曾同她红过脸,还打到了皇上那里。皇上不置可否,分明是长了八福晋的气,就愈不拿八爷放在眼里了。

    就这样我和若兰姑姑闲聊着,猛然一个话题惊得我倏然坐直身子。

    “十七格格,昨日皇上派人来传口谕。说是近来宫里不太平,想有些喜事冲个喜。想让哥哥和张中堂的侄儿快些大婚,给宫里添些喜气。”

    眼前立刻出现一个文雅俊逸的面容,黎青,我好久未曾见他了。但是我的心里根本没有他,对他只有三分才华地仰慕,或许还有两分模样俊朗仪容清秀的欣赏,但我真的不想嫁给他。

    我默默地呆坐,目光里露出六神无主。

    若兰姑姑笑了逗我:“怎么,格格舍不得这里了?永和宫不是格格一生一世落脚的地方,格格迟早要出嫁的。黎状元是何等地大才子,天下女子仰慕求之不得呢。人物风流,性子也温和,做了额驸定然不会亏待格格。”

    “十四爷知道了吗?”我脱口傻傻的问,自己都没留意到自己的失言。

    “听说昨天议论此事时,两位小阿哥都在,就是四爷抱病不曾知道。应该是传出去了。”若兰姑姑寻思着说,还在推算四哥是否知晓。

    我倏然起身就冲去找额娘,我要告诉额娘,我不能嫁,不能嫁给黎青。但是我在门旁止住了脚步,我这么说,有什么用呢?我不嫁给黎青,我要嫁给谁?我能说我喜欢十四哥吗?

    “格格,这就等不及了?格格要沉稳些,小心被人听说了笑话了去。”若兰姑姑对我一直这么的好,我缓缓转身抱以羞涩的一笑。

    我茫然的立在寒风里,本来我说是去给皇阿玛请安,可是脚步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御花园的铜亭,我流连在其中,我摸着雕梁画栋,记起同十四在此偷偷地拥抱。

    该死的舍利子,因为没有舍利子,我们无法遁逃。我终于又记起了那被我淡忘的舍利子,记起了自己的身份,我本不是什么格格,我不过是2008一个普通平凡的中国大陆女孩子,我地未婚夫抛弃了我,我落进大海穿越到了这清宫,成为了康熙皇帝的十七格格。

    我呆呆地在铜亭徘徊,扫地地宫女屈膝问安,都在劝我说:“格格,这里风大,又有尘土,格格移步去对面的顺贞阁耍玩吧。那边在选秀女,来了很多江南地美女,我们刚过来的。”

    这两个宫女我看面善,似乎是见过地,对她们笑笑,赏给了她们两枚福寿金钱,她们千恩万谢的送我出了铜亭,正遇到迎面一队秀女齐整的走来。因为是天冷,人人穿着一身墨绿色的棉袍,有些显得臃肿,手里甩着丝绸帕子,踏着盆底高跟鞋,摇曳着腰肢。看上去年纪都比我小,大致十四岁左右,一张张稚嫩的小脸,有人脸上带了忧伤,有人脸上带了惊喜,有人左顾右盼,被嬷嬷一声呵斥慌忙垂下头。

    见到我,嬷嬷领头向我问安,我答了礼,问了句:“都是哪位主子在主持选秀女?”

    我虽然这么问,隐隐记起若兰姑姑说过,这些日子额娘要去帮了选秀女。

    我打量这些豆蔻梢头花样年华的女孩子,又记起了芙蓉,芙蓉的命薄,她穿越成了一位秀女,一进来就被扔去了辛库那个受苦的地方。我掩饰着心里的酸楚,静静地向顺贞阁走去,似乎没有了思绪,没有了想法。
………………………………

174 卧床养病

    住她!”一阵叫喊声,我的注意力被吸引,刚转正与冲过来的一位披头散的女子撞个满怀。我只觉得眼前一道绿色的影子扑面而来,猝不及防地一股强劲的冲力下我就被撞得倒退几步崴了脚倒在地上,疼得我眼泪直流。我穿的是盆底鞋,本来站立不稳。当我现倒在我面前的一双赤足的秀足时,才现她没有穿绣鞋。

    她身量比我小,倒在地上周身颤动,紧张的翻身起来想再跑,一脸的泪打花了面颊上的胭脂,反衬得那小脸别有一翻可爱。

    “抓住她!抓住富察氏秋珑。”太监捏着尖细的公鸭嗓嚷着,大内的侍卫涌来擒住了这个叫秋珑的秀女。

    “放开我,放开我,我不要脱衣服,不要被男人看!”她撕扯了嗓子哭嚷,那个样子反带了几分憨傻。我被她那痛不欲生的神情逗笑了几乎忘记了自己脚腕的疼痛,忘记了宫女们正在试图扶我起身。

    我甩开宫女们的手,指了被太监拖走的秀女秋珑嚷着:“放下她,放她过来,我问问她。”

    太监迟片刻,过来陪了笑脸,橘子皮般的脸褶皱在一处说:“格格,这选秀的事耽搁不得,格格还是回宫去歇息吧。”

    这些势力的狗奴才,我气得左右扫了一圈,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对了他大喊:“纳尔苏,你过来!”

    纳尔苏是侍卫统领,他大步走来,望着我有些惊异地问:“格格这是怎么了?”

    我只让秋珑扶我起来,但我的左脚已经不能点地,一接触地面就钻心的疼。我对纳尔苏说:“你们不得欺负她,她是害怕。”

    秋珑哭泣着,紧紧抓着胸口的衣襟,那胆怯的样子像受惊地小兔一样张皇。

    我安慰她说:“那不过是检查身体。不必担心。”

    又低声在她耳边飞转流眄神秘地细声说:“那些太监都不是男人。是嬷嬷们装扮地。

    你看。他们没有喉咙上地果果地。”

    秋珑地眼珠游移不定。半信半地左右看看。然后对我会心地一笑。脸上地泪珠还不曾干。

    “我不想进宫。是阿玛逼我进宫地。”她一脸地委屈。我安抚地拉着她地小手晃动。暗示她不会有事。

    我伤了足被太监们抬回到永和宫。额娘闻讯一早就赶回来看望我。我一脚不能动。在暖炕上卧着百无聊赖。心里还在为嫁给黎青地事愁烦。不是黎青惹人讨厌。只是我对他实在没有非分之想。之余皇上他们为什么如此安排。天知道!

    额娘静静坐在我身边,十指上那镶满珠宝的尖尖的足金甲套划过我的额头时,那感觉有点痛。

    我喊了一句:“额娘。”

    她温和地笑望我责怪说:“额娘听说了,那个秀女太不小心撞到了你。不过听顺贞门的那些太监夸赞你宽容,听说你恕了那个秀女的罪。”

    我勉强地笑笑问:“额娘,她叫秋珑,很好听地名字。她被选上了吗?”

    额娘摇头说:“这么鲁莽的女子,如何放心让她去伺候皇上?我本来是撂了她的牌子想打她出宫的。不过,宜妃喜欢她那个诚惶诚恐的小模样,说是一看到她就记起自己当年进宫时地样子,还是留下了。”

    “哦。”我叹了一声,说心里话,我想她落选,能回到父母身边去。

    “这也是她家里几代修来的福分,多少人家的女儿烧高香求佛要进深宫,都进不来呢。”额娘反觉得是无比地荣耀,我不知如何答,这时外面的宫女通报,十四爷来了。

    我慌得要起身,脚碰到了一阵地疼痛。

    额娘扶住我说:“自家的兄妹不必多礼,小十四也不讲究,若是你四哥来了就不一样了,他地规矩多,人也古板许多。”

    额娘对四哥的成见不是一般,我苦笑一下,十四已经疾步进来。

    泥金色的马甲,下面是雪白走了金线的袍子,踩了一双鹿皮小靴子。他进来一探腿毫不客气地坐在暖炕上凑过来关切的问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把脚给伤了?”

    “一只小鸟,在御花园不小心,撞到我怀里,就这样……”我挥挥帕子眼望了天,做出一种天真无辜的样子逗他,他紧张的神情淡去,拉了我的手笑了。(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好看的小说)

    若兰姑姑赶来请走了额娘,秀女还没有选完,额娘还要去供职,毕竟是宫中的大事,反是将我和十四剩在了暖阁里。

    他低声的问我:“疼吗?”

    没了平日的孤傲和任性,极尽关怀,令我感动。

    我点点头,翘了嘴一副期期艾艾的样子说:“与其说是被秋珑撞的,不如说是我自己心里有鬼。今天一早,若兰姑姑来说,说皇阿玛要把我赐婚给小黎子,说的是真的,还要立刻完婚,为宫里冲喜,这可如何办呀?”

    我焦虑的样子,十四也压低声音说:“我昨日就得知了,也在想办法。听说舍利子被送回到太液池白塔下镇海,我再寻个试试。可是如今天凉,水虽未冻,也是入冬的季节。你我如水怕是不易。再,我毕竟还要试试,

    拿九稳。

    我刚有些失望,他拉住我的手,用额头碰我的额头,我只看到他一双星星一般明灿的眸子,低声对我说:“弗慈,不怕,有我,我不会放你走。”

    但我心里还是不放心,眼神紧紧锁住他的湛亮的眸子低声问:“你可是思忖妥了。在这边你是显贵的阿哥,到了那边,或许我们要挤在一个小蜗居里同柴米油盐过活。还有,那边坐的都是铁马,铁皮打造的马,自己会跑的。就是说,你在这里有马有车,到了那边我们或许穷得只能靠腿走路,挤公共汽车。”

    这些事我极力回想仿佛觉得是前朝旧事,离我很远,提起来再也没有我当年刚穿越来时那印象清晰。初入清宫时,我对这里的一切都怀了抵触的态度,不知不觉,或许是因为有自己喜欢地人的缘故,我流连忘返了。

    “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他坦然的回答,丝毫厌倦了宫廷官场地争斗,想隐居一般。

    他握住我青葱般的指尖,凑在自己唇边闻闻,似乎在寻找那淡淡地体香。他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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