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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6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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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秦统一中国废封建而置郡县;汉承秦制但仍封王;以后历代王朝若有封王其用意或有差别其权益或有大小但总由中央统制是中央集权统治制度的组成部分。从“封建”一词又演化出今“封建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念。中国实行分封的历史与中国封建社会展史的关系乃是人们十分关注的课题。而元代投下分封制度则是蒙元整个政治社会制度的重要一环。元代投下分封制度是一项有特色的重要制度它规模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广。分封的主要类型有草原兀鲁思、汉地五户丝食邑、江南户钞制。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投下指诸王驸马勋臣所属的人户或封地1。投下领主享有政治经济特权建有独立的官僚机构对所属人户进行统治。有元一代朝廷对投下领主既给予支持和优遇又进行管辖和控制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局面。这个分封制度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朝廷对投下无节制的赏赐虚耗帑藏造成财政困难。投下的横征暴敛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激化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

    1“投下”一词语出辽代又作“头下”“投项”、“头项”等这是一个汉语词义即“头项之下”(周良霄:《元代投下分封制度》《元史论丛》第2辑。)投下蒙古语称爱马(ayimaq)据杨瑀:《山居新语》:“上亟命分其酒于各爱马”。原注云:“即各投下”。投下一词可以和分地、分邑、食邑、采邑、封邑、汤沐邑、食采分地等词通用(见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页116;周良霄前引文)。第一节草原兀鲁思的分封成吉思汗把大蒙古国看作是“黄金家族”的共同家产。“太祖皇帝初起北方时节哥哥弟弟每商量定:取天下了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贵。”1成吉思汗建国后不久先在自己的亲族中进姓名与成吉思汗的关系《元朝秘史》所载分民数《史集》所载分民数诃额伦母共1oooo户3ooo户铁木哥斡赤斤同母幼弟5ooo户拙赤合撒儿同母弟4ooo户(后减为14oo户1ooo户按赤台同母弟合赤温之子2ooo户3ooo户别里古台异母弟15oo户术赤长子9ooo户4ooo户察合台二子8ooo户4ooo户窝阔台三子5ooo户4ooo户拖雷四子5ooo户阔列坚次妻生子4ooo户合计445oo户28ooo户行了分封。

    按照蒙古游牧贵族的古老传统每个儿子都可以从父亲的遗产中分到一份这就是“忽必”(qubi)蒙古语义为“份子”1包括人户和封地两个内容。成吉思汗采用“忽必”这一分封方式先给自己的母亲、弟弟和儿子分了人户。他们领受的人户见左表。

    上表所列成吉思汗诸子诸弟受封户数虽然《元朝秘史》与《史集》记载有较大差异但它反映了成吉思汗通过“忽必”方式分封民户的基本史实2。

    大约在1214年成吉思汗南征金朝以前分封了诸弟领地3。拙赤合撒儿1《元典章》卷九《吏部》三《改正投下达鲁花赤》。

    1《元朝秘史》第23、2o3、242节。

    2杉山正明认为《史集》所记成吉思汗诸子诸弟受封千户数大致与《元史·食货志》诸王食邑户数相应成正比。《秘史》的数字则完全没有这种对应关系因此《史集》所记较为可靠(《蒙古帝国之原像——成吉思汗家族分封》《东洋史研究》37卷1号1977年)。

    3关于成吉思汗分封诸弟领地的时间王国维认为在西征以前。(《黑鞑事略笺证》王国维遗书本)杉山正明则认为成吉思汗分封诸子诸弟的民户和牧地是同时进行的都在12o7—1211年之间(见上引文)。的封地在也里古纳河(今额尔古纳河)、阔连海子(今呼伦湖)和海剌儿河(今海拉尔河)一带。铁木哥斡赤斤的封地与拙赤合撒儿的封地紧紧相连从额尔古纳河以东、海拉尔河以南一直到今贝尔湖、哈拉哈河一带后来又扩展到大兴安岭以东延伸到塔兀儿河(今洮儿河)、那兀江(今嫩江)、松花江流域。铁木哥斡赤斤封地哈拉哈河以南地区是合赤温后王按赤台的封地即在兀鲁灰河(今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乌尔盖河)和合兰真沙陀一带北接别里古台封地东至合剌温山(大兴安岭南脉)南抵胡卢忽儿河(在今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别里古台的封地在斡难河、怯绿连河中游之地南与按赤台封地为邻。以上四家的封地位于蒙古高原以东故称为“东道诸王”。

    西征以后成吉思汗再把蒙古高原以西的疆土分封给诸子。术赤的封地在也儿的石河(今额尔齐斯河)以西今咸海、里海之北远及钦察草原。察合台的封地在别失八里(今新疆济木萨尔境内)以西迄于阿姆河。窝阔台的封地在叶迷立河(今新疆额敏河)流域和按台山(今阿尔泰山)一带。以上三家诸王称为“西道诸王”。遵循“幼子守产”的蒙古习俗幼子拖雷继承了从克鲁伦河至按台山的成吉思汗的“大营盘”。

    成吉思汗对功臣贵戚采取了“莎余儿合勒”(soyurqa1)的分封方式蒙古语莎余儿合勒义为“恩赐”。成吉思汗建国后采取这种方式委任了九十五个千户长。这种恩赐也给予主动归顺的部落领和驸马。一些强大的姻亲部族如弘吉剌、汪古等虽被分封为几个千户但它们基本上按照原来的部族形成独立的封建领地。

    诸王的分地也称作兀鲁思(u1us)。这一蒙古语词意为“人众”也可译作“人民——分地”到后来兀鲁思又有“人民——国家”的意义了。成吉思汗对草原兀鲁思的分封奠定了大蒙古国分封制度的基础。

    分封诸王的“忽必”和赐予千户长的“莎余儿合勒”两者虽在名分和权位方面有差别但它们的基本单位都是千户。千户是大蒙古国的基本军事、行政单位。千户之下是百户、十户。每个千户都有自己的牧地(蒙古语嫩秃黑nuntuq元译营盘草地)。据卢勃鲁克记述:“每一个领根据他管辖下人数的多少知道他的牧场的界线并知道在冬、夏、春、秋四季到哪里去放牧他的牛、羊。”1千户长在自己的“嫩秃黑”的范围内有权指定属民在一定的地域内游牧也可以封禁一定的地域。在千户管辖下的属民对领主保持着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根据成吉思汗颁的大札撒“人们只能留在指定的百户、千户或十户内不得转移到另一单位去也不得到别的地方寻求庇护”2。属民要为领主承担沉重的赋税、差役和兵役。“其民户皆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马奶为差。盖鞑人分管草地各1道森编:《出使蒙古记》吕浦译周良霄注本页112。

    2《世界征服者史》上册页34。

    出差贵贱无有一人得免者。”33《黑鞑事略》王国维遗书本。

    第二节汉地五户丝食邑的建立随着蒙古贵族对外掠夺战争的展俘获的人口日益增多。如何管理这些人口是摆在蒙古统治者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当时蒙古贵族在华北地区采取了就地安置俘户的办法。“时诸王大臣及诸将校所得驱口往往寄留诸郡几居天下之半。”4不少州县民户就这样成了蒙古诸王贵族的私产。除蒙古诸王贵族占有部分州县和大批俘户外归附蒙古的汉人世侯也雄霸一方“诸侯世官擅生杀祸福、取敛封植之权故一方愚民不知有朝廷之尊而知有诸侯也”5。他们占有许多人户如在严实统治的东平地区诸将校各“占民为部曲户谓之脚寨擅其赋役凡四百所”(《元史·宋子贞传》)。蒙古贵族和汉人世侯私役人户的状况显然不利于蒙古汗廷对中原汉地的统治。窝阔台即位后任用耶律楚材着手整顿中原汉地的统治制度。于是建立十路课税所实行“以户计出赋调”的征税办法取得了成效。为了增加国赋就必须掌握中原汉地的民户数目。因此窝阔台进行了大规模的籍户。元太宗五年(1233)窝阔台“以阿同葛等充宣差勘事官括中州户得户七十三万余”(《元史·太宗纪》)。这是蒙古汗廷次在华北地区检括户口。元太宗六年蒙古灭金窝阔台布圣旨:“不论达达、回回、契丹、女真、汉儿人等如是军前掳到人口在家住坐做驱口;因而在外住坐于随处附籍便系是皇帝民户应当随处差。主人见更不得识认。如是主要识认者断按打奚罪戾。”1据此诸王将校寄留在各地州郡的其他俘户生口被国家收编为“皇帝民户”增加了蒙古汗廷掌管的人户。元太宗七年窝阔台命中州断事官胡土虎再次括户直到次年六月括户才结束“得续户一百一十余万”2。这次括户从乙未年开始进行故称乙未户籍。元太宗八年(1236)窝阔台在括户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分封。“诏以真定民户奉太后汤沐中原诸州民户分赐诸王、贵戚、斡鲁朵”(《元史·太宗纪》)。这次分封的民户达七十六万七百五十一户。按当时所括户口一百一十万计算封户的比例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因为这年是丙申年故称丙申分封。

    丙申分封确立了汉地五户丝食邑制度。窝阔台根据耶律楚材的建议规4宋子贞:《耶律楚材神道碑》《元文类》卷五七。

    5胡祗遹:《论并州县》《紫山大全集》卷二三。

    1《元典章》卷十七《户部》三《户口条画》。

    2《元史》卷二《太宗纪》。关于癸巳(1233)和乙未(1235)两次籍户数记载颇多歧异学界看法也不一致。爱岩松男认为两次共籍到一百八十余万(见《蒙古人政权治下的汉地版籍问题》《和田博士颂寿纪念东洋史论丛》京都195o年)。洪金富则认为乙未年一百一十余万含癸巳年所籍七十三万余户在内(见《从投下分封制度看元朝政权的性质》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八本第四分册1987年)。

    定封户缴纳的丝料由朝廷和领主分享封户成为“二税户”其办法是“每二户出丝一斤以供官用;五户出丝一斤以与所赐之家”1。即每一封户缴纳的丝料全额11两2钱中8两纳入国库3两2钱属于领主;在食邑内设立达鲁花赤“朝廷置官吏收其租颁之。非奉诏不得征兵赋”(《元史·太宗纪》)。元代的投下户按照规定除负担朝廷的兵、站诸役及提供部分丝料国赋之外还需向投下领主缴纳五户丝蒙古语称之为阿合答木儿。五户丝制构成元代投下制度的基本赋税形态2。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五户丝制不可能彻底贯彻执行。因为这一制度触犯汉人世侯和蒙古诸王贵族的利益。蒙古诸王贵族横征暴敛对分地民户勒索更甚。拔都汗对其分地平阳路民户的剥削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王府又将一道细分使诸妃王子各征其民。一道州郡至分为五、七十头项。有得一城或数村者各差官临督”。拔都还规定不收土产的麻布只收黄金“自卖布至于得白银又至于得黄金则十倍其费”3。许多民户倾家荡产转而逃散。

    但是五户丝制比起那种“一社一民各有所主”的状况却是很大的进步。它是比较适合中原汉地经济基础的统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蒙古诸王贵族的权利对中央集权有所加强。

    1宋子贞:《耶律楚材神道碑》《元文类》卷五七。

    2周良霄:《元代投下分封制度初探》。阿合答木儿又作阿哈探马儿据王恽《中堂事记》其义为“投下五户丝料”。

    3郝经:《河东罪言》《陵川文集》卷三二。

    第三节忽必烈时期的投下制度1241年窝阔台死后在脱列哥那后执政和贵由统治时期朝政紊乱法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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