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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4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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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逗笤诮魂n求和的要求下退兵。

    就在宋军开始反击战争进行不久王安石的爱子王雱于同年六月病死本已有病的王安石悲伤不已精神受到巨大打击又再请求辞相。王安石进行变法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改革派官员置新法中民户自愿原则于不顾强制推行新法虚报成绩互相攻击争权夺利乃至贪污腐化也不断生给守旧派攻击王安石以种种借口;加上宋神宗对于改革也已有了自己的设想对王安石的改革意见也不像改革之初那样言听计从王安石辞相的意志坚决宋神宗也想由自己直接主持改革于是在反击交阯战争尚未结束的当年十月王安石罢相以领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的使相衔出任判江宁府。但王安石回江宁后却并不赴任而是多次请辞使相衔及判江宁府职事领宫观闲差以养病。熙宁十年六月被免去判江宁府职衔仍以使相衔充集禧观使在江宁府居住养病。元丰元年在王安石坚请下罢去使相衔后另加观文殿大学士衔。后加封舒国公元丰三年改封荆国公。王安石自领宫观闲2《琬琰集删存》卷3《实录·王荆公安石传》;《宋史·王安石传》。3《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1熙宁九年十一月癸丑。

    差后在养病的同时继续行学术研究除撰写《字说》外对颁行的《三经新义》进行校阅元丰三年八月将现的错字及删改文字奏报朝廷改正。元丰八年(1o85)三月宋神宗去世年仅1o岁的赵煦即位是为哲宗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政局生急剧变化。同年五月守旧派领司马光出任执政次年又升任左相而改革派官员纷纷下台。看到守旧派不分青红皂白地废除及将要废除所有新法改革成果被毁于一旦本已有病的王安石忧心如焚。同年四月终于一病不起享年66岁。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后人辑《周官(礼)新义》等传世。

    绍圣元年(1o94)配享神宗庙庭后追谥“文”。崇宁三年(11o4)配享孔庙政和三年(1113)追封为舒王。靖康元年(1126)降配享为从祀孔庙。建炎三年(1129)罢配享神宗庙廷。绍兴四年(1134)罢舒王封号。淳祐元年(1241)罢从祀孔庙。这些变化反映了王安石身后及所创立“新学”学派的政治学术地位演变的情况。“新学”自熙宁时开始形成“宋学”中最早也是最大的学派元祐时虽被禁止由于“宋学”的二程理学派、苏氏蜀学派还是相当小的学派在学术界影响不大王安石新学派的地位因而在实质上并没有改变。二程理学派在南宋绍兴初年虽受到秦桧、赵鼎先后倡导绍兴末年又为宋高宗所推崇却仍未形成气候新学派虽也受到打击但仍是最大的学派。宋孝宗以后理学派地位迅上升但直到理宗中叶王安石的新学派地位虽逐渐下降但在三大学派中地位仍高于蜀学派而与理学派大体相当。只是在南宋危亡在即的理宗后期理学派成为官方统治思想后新学派在被迫处于“邪说”地位后才消沉。

    吕惠卿吕惠卿(1o32—1111)字吉甫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嘉祐二年(1o57)进士历任州、军幕职官后任三司检法官、集贤院校勘等职。熙宁二年(1o69)王安石开始进行变法改革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为改革的领导机构执政王安石、陈升之兼领(后改韩绛)吕惠卿任检详文字参与草拟新法及有关奏章成为王安石的得力助手。熙宁三年五月制置三司条例司废罢并其职权于中书新法改由原是闲司的司农寺推行吕惠卿改任同判司农寺。后因服父丧免职。熙宁五年十月丧服除任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成为宋神宗带有顾问性的人物又兼任管勾国子监主管教育事务。十二月兼同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成为监察中书(政府)办事机构的长官;数日后兼知制诰参与起草普通诏令(外制)。次年正月兼任权同知贡举与曾布等主持科举改革后的次科举考试。三月王安石主持训释太学教科书《诗》、《书》、《周礼》吕惠卿与王雱在国子监“直讲月轮两员供本经口义二卷”1作为重要参考资料的基础上参与修撰《诗》、《书》二经经义(熙宁八年六月在经王安石通改定稿后颁布)。五月已任知制诰兼侍讲的吕惠卿兼权知谏院;六月任新设的负责制造军器的军器监长官。七年正月临时出任河北东路察访使视察改革的进展情况;二月又兼任负责实施改革的司农寺长官三月升任翰林学士吕惠卿当时是王安石最信任的改革派成员所以当四月间王安石不得已而辞去宰相(独相)时除推荐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4熙宁六年四月辛卯。

    支持改革的故相韩绛为宰相(独相)接替自己外即是推荐吕惠卿任副相(参知政事)以保护已有的改革成果继续推行新法“时号(韩)绛为传法沙门(吕)惠卿为护法善神”1。吕惠卿在王安石下野之初确曾担心改革因此受到守旧派更猛烈的攻击而尽力维护改革进程。但野心膨胀的吕惠卿已不满足于在王安石领导下作为改革派的主将而是乘王安石下野之机创立新法作为取代王安石的阶梯。当年七月认为旧五等丁产簿不实“惟使民自供手实许人纠告”2重造新的五等丁产薄以解决免役钱不均的问题称为手实法。但因财产计算过细不断引起邻里纠纷“民不胜其困”。又将民户自愿请贷的青苗法变成通过保甲系统强制放青苗贷款“使结甲赴官不遗一人”以致“上下骚动”。吕惠卿任用亲信打击其他改革派成员“凡可以害王氏(安石)者无不为”3。“又欲给田募役以破役法朝廷纲纪几于烦紊天下之人复思荆公(王安石)”4宰相韩绛于是建议宋神宗重新起用王安石为相。

    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复相;十月吕惠卿罢政出任陈州知州。王安石随即罢废“手实法”青苗法也恢复自愿原则。吕惠卿后历任地方州、府长官元祐时连遭贬降哲宗亲政后及徽宗时再次出任地方长官。政和元年(1111)以观文殿学士领宫观致仕同年死终年8o岁。

    第二节章惇(附曾布)

    章惇章惇(1o35—11o5)字子厚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为人“豪俊博学善文”1胆识过人。嘉祐二年(1o57)初次考取进士因侄章衡考中名自己名在其下而不受敕;后又考取进士甲科。历商洛(今陕西丹凤西北)县令、雄武军(秦州)节度推官。治平三年(1o66)十月得到欧阳修的推荐召试馆职虽考试合格但遭王陶攻击而未任馆职改任武进(今江苏常州)知县。

    熙宁二年(1o69)二月王安石出任副相(参知政事)进行变法改革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章惇任编修三司条例官成为改革派的重要成员。四年三月奉命相度渝州(今重庆)夷事并相度夔州路(渝州属本路)差役事务。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撤销改任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又兼详定编修三司令式及诸司库务岁计条例参与制定财政机构的法规。并被派往邠州(今陕西彬县)调查处理案件并命沿途了解陕西推行雇役(免役)新法及其他情况。他了解到陕西的支移税赋造成一路骚动而得益不多于熙宁四年十月建议停止“支移”同时提出采取粮价低时官府大量收购以备用边境无事时将军队移往丰收地区就粮以解决军需都得到神宗的采纳。

    荆湖路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时称南江(今湖南西部沅江上游)、北江1《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4熙宁七年七月乙卯;《琬琰集删存》卷3《实录·吕参政惠卿传》。3《宋史》卷471《吕惠卿传》。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o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注。

    1《宋史》卷471《章惇传》。

    (今沅江北部支流酉水)合称两江地区时常生部族冲突其他地区的罪犯也不断逃入两江地区。因此宋神宗认为在那里设立州、县政府“非贪其土地但欲弭患耳”。王安石也认为:“非但弭患使两江生灵得比内地不相残杀。”1于是在熙宁五年闰五月派章惇以察访荆湖北路农田水利常平等事为名进行开。同年十一月章惇先开荆湖南路的梅山地区(今湖南中部山区)并于同年新设新化县(今属湖南)次年又在其东北新设安化县(今安化东南)。同时继续开南北江地区得到王安石的全力支持。到熙宁七年正月南江地区基本得到开;四月设置沅州及卢阳县(沅州州治今芷江)后又设黔阳县(今洪江市西北黔城)、麻阳县(今麻阳西南)北江地区也相继得到开。在章惇回朝以后又6续设置一些县、镇、寨等。

    章惇在开梅山、两江地区期间官职不断升迁累迁兼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军器监等职。宋神宗说章惇“但能作吏文”王安石则认为章惇“吏文粗疏然有机略胜王韶”2是个将才因而受到王安石的重用一度被任命为泾原路经略安抚使、高阳关路安抚使期望章惇在抗击西夏或辽的战场上挥才能但因王安石于熙宁七年四月罢相两职均在四月任命后复罢。同年五月章惇回朝后还是按照宋神宗的意见去作“吏文”由判军器监、知制诰再兼直学士院除主管军器制造及管理事务外主要是让章惇去草拟重要与普通诏旨(内、外制)。同年九月三司失火章惇正在军器监办公即率监内的兵士(厢军)及工役前往救火深得神宗的赏识章惇随后即被改任为权遣三司使主管财政事务。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复相八月又罢相章惇仍一直都担任三司使。

    熙宁八年十月受到邓绾的攻击而罢职出任湖州(今属浙江)知州。熙宁九年十月荆湖北湖两江地区的辰州(今湖南沅陵)、沅州的少数民族生骚乱于是又改任章惇为荆湖北路府荆南(今湖北江陵)知府兼提举本路兵马巡检并诏令章惇亲自前往辰州、沅州进行“安抚叛蛮”章惇“受命即倍道疾驰道中坠马伤足”1。次年正月又回任湖州知州。五月改任杭州知州尚未到任即被召回朝任翰林学士但未及赴任因母死辞官服丧2服除历任判三馆秘阁、知审官院兼翰林学士。元丰二年十二月苏轼以赋诗讽刺朝政被投入御史台狱宰相王珪以苏诗中有“世间唯有蛰龙知”有不臣之迹欲加重罪。时任翰林学士的章惇“从旁解之曰:龙者非独人君人臣具可以言龙也”。神宗也同意章惇的看法认为不足以此加重苏轼之罪“遂薄其罪以黄州(今属湖北)团练副使安置”3。

    元丰三年(1o8o)二月章惇升任副相(参知政事)。四年三月以父章俞及弟章恺占民田事而罢政出任陈州知州后改定州(今属河北)知州兼定州路安抚使。

    元丰五年四月下旬开始实行新官制章惇被召任门下侍郎为副相之。元丰八年二月宋神宗病危时有人企图策立神宗二弟雍王赵颢或四弟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6熙宁五年闰七月庚戌。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3熙宁七年五月戊戌。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o熙宁十年正月庚申。

    2《琬琰集删存》卷3《实录·章丞相惇传》作服父丧按元丰四年时其父8o岁。因此此处改作母死。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2元丰七年正月己未。参见卷3o1元丰二年十二月庚申。曹王赵頵。当时章惇与以宰相王珪为的宰执们一起决议立神宗长子、年仅1o岁的延安郡王赵佣(后改名煦)为皇太子由章惇写在纸上王珪拿给已不能说话的宋神宗看经神宗点头同意;又请神宗母、皇太后高氏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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