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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1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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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1《清史稿》卷126《食货六》。
会计报告、奏销册必须经都察院审核检查无误方可奏销;凡财计部门所使用的帐簿、册籍、凭证及各项钱粮的出纳都察院均有权过问。如现贪污盗窃事件都察院必须予以弹劾并“会刑部大理寺朝审”2。可见从组织和职权上看都察院的权力大于以往朝代的御史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抑制贪污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乾嘉后期财政的乾隆后期随着清朝封建制度固有矛盾的展与吏治的腐朽都察院对财政的审计、监察也日趋衰败。都察院的御史多以“外放道府”、多攫钱财为目的对财政的审计、监察已多无所作为。一些财政审计、监察御史甚至与户部财政官员里应外合相互勾搭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支出猛增乾隆时期各地贪污盐引侵占或冒领赈粮嘉庆时期各地虚收税粮冒领库银贪污河工款的案件层出不穷。反映在财政管理上的弊端与矛盾日益突出各项苛征杂敛的搜括形式不断增多暴露了清政府财政制度的与没落。
为了抑制财政现象与贪污之风的蔓延清皇朝曾多次改订和增定一系列惩贪的法律条文。继乾隆十三年(1748)改订贪官《赔偿帑项纳赎例》1后乾隆三十年(1765)又增定《侵盗仓库银钱入已例》明确规定贪污千两以上者仍依雍正“旧例处斩”对千两以下者分别三种情况加重予以惩罚2。针对贪官污吏相互勾结、通同作弊的特点在查处贪污案中还实行了“连坐”之法。乾隆三十九年(1774)甘肃布政使王亶望与总督勒尔锦、知府蒋全迪等相互勾结“折捐冒赈朋分公帑”达数百万两。由于这是一起通省官员多被卷入的集体贪污案因而迟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竟无一人举陈奏”3。当这起大贪污案败露后乾隆帝决定推行“连坐之法”予以坚决打击除总督勒尔锦被“赐令自尽”外总计“处死”“拟死”者四十七人前后参与此案被“革职拿问者”多达八十二人1。这种加强法治、重典惩贪措施对于贪污舞弊之风的泛滥曾一度起到约束与警戒的作用。然而随着政治制度的腐朽乾隆以来清理财政、重典惩贪的措施已难以坚持下去。在贪风日盛“帑项日绌”、“国用不足”的情况下各种苛征杂敛的搜括方式日益增多更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与财政的。“捐纳”原是以授予官爵获取捐款的特殊财政收入可是至乾隆朝已成为常2乾隆《大清会典》卷69《都察院》。
1《清朝文献通考》卷2oo《刑考》六。
2《清朝文献通考》卷199《刑考》五。
3《清高宗实录》卷114o—1146。
1《清高宗实录》卷114o—1146。
例变为户部经常性的专项入款。举凡文武生员、内外官吏及平人均有职衔、加级、记录、封典等的捐纳。乾隆十九年(1754)一年的捐纳银五百五十六万五千六百三十五两约占当时户部全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2。凡遇军需、河工、灾赈清朝又鼓励商人捐输银两称为“商人报效”并也逐渐成为补助财政收入的款项。据载仅两淮盐商江广达、洪箴远等“公捐银两”达一千三百余万两3。“及嘉庆初川楚之乱淮浙芦东各商所捐自数十百万以至八百万通计不下三千万”4。在盐商巨额进贿下又以食盐可以“加价”、“加耗”(增加夹带)5方式把盐税转嫁至广大消费者身上。此外田赋征收中的苛敛也日趋严重。“乾隆初州县征收钱粮尚少浮收之弊。其后诸弊丛生初犹不过斛面浮收未几遂有折扣之法每石折耗数升渐增至五折、六折余米竟收至二斗五升”1。可见田赋浮收日重康熙时的“永不加赋”的税制也已日趋破坏无余。
财政税制的破坏和租赋负担的沉重迫使大批自耕农破产。封建国家直接掌握的纳税丁户急剧减少。流民问题的严重钱粮税源的枯竭又使财政危机日趋激化。及至乾隆末年财政“亏空”已成为矛盾的焦点。据载仅江西一省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后二十余年间已“亏空”银八十三万两2。嘉庆帝继位后对此屡欲“严饬查办”但收效不大。嘉庆四年(1799)大贪官和淮退谰荼始羌窃丶黄浼也那宓ニ赜涤谐嘟鹞灏侔耸蛄皆σ虐偎氖蛄降逼唐呤遄潘氖夭饲в嗲昙捌渌票Φ3。家产总计不下八亿两相当于和比ǘ曛星逭普苁杖氲囊话搿4耸挚浯蟮部杉瞳|赃银之多。嘉庆帝曾想以此为转机把各项财政收入集中到国库的总收入中来以利于实现财政收支的平衡与好转然而在封建末世的经济环境下这种惩治个别贪官的措施已难以扼制贪污的蔓延。籍没大贪官和也笊缁嵘纤溆小昂瞳|跌倒嘉庆吃饱”之说但财政仍未见好转。封建国家的财政“亏空”现象有增无已。据载嘉庆十七年(1812)各省积欠正项钱粮及耗羡杂税达一千九百余万两之多“屡经饬催报解寥寥”4。及至道光十九年(1839)户部查明各省拖欠未解户部的赋税已达到二千九百四十余万两1等于当时每年财政收入的一半以2罗玉东:《中国厘金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3徐世昌等:《清盐法志》卷153—155。
4《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5《清朝通典》卷12《食货·盐法》。
1《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2《东华续录》嘉庆11。
3薛福成:《庸庵笔记》卷3。
4《东华续录》嘉庆34。
1《清宣宗实录》卷323。
上。
财政税收是封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伴随着嘉庆道光时期财政机构的与财税的大量流失已使封建国家的财政处于入不敷出的拮据状态。
第四节漕运明清两代的漕运清代漕运沿袭明代旧制因而明清两代的漕运有许多共同之处。
第一在运法上明清两代都以军运为主。明代曾有支运、兑运和长运等三种办法最后以长运作为定制。所谓“长运”法实行于成化七年(1471)又名“改兑”就是由官军担任漕粮的全部运输但需在兑运时于原有加耗之外要民人每石再加一斗米做为“渡江费”。清代承袭的正是这种运法。
第二明清两代漕运都以河运为主。明初曾实行过短时期的海运但在永乐十三年会通河开成之后河运漕粮相沿有明一代。清代漕运的展过程据史载:“清初漕政仍明制用屯丁长运。”“逮至中叶会通河塞而胶莱故道又难猝复借黄转般诸法行之又不能无弊于是宣宗采英和、陶澍、贺长龄诸臣议复海运遴员集粟由上海雇商转船漕京师民咸称便。河运自此遂废”1。
第三明清两代的漕粮总额基本上都稳定在每年四百万石。清代漕粮征收的名目繁多大体上与明代一样都分为正兑、改兑、白粮、改征、折征等五大类。“正兑”指各省漕粮直接运输到京仓者。据《清史稿》记载正兑米原额为三百三十万石乾隆十八年实征二百七十五万石。“改兑”指各省漕粮输至通州仓者原额七十万石乾隆十五年(175o)实征五十万石有奇。以上两项以征米为主但在河南、山东两省因当地所产也征小麦和黑豆。“白粮”指征收苏州、松江、常州、太仓、嘉兴、湖州等六府的糯米。原额二十一万石实征不过十万石有奇。“改征”指改变对某地征收的种类和数额但这种改变全凭皇帝的特旨没有一定的成规。“折征”指原征实物但折成银钱交纳。“减征”系指某地受灾不能征本色实物而改征折色即银两。或者将离水次最远县份的漕粮酌量减去分拨其他县份征收。另有所谓“民折官办”指对民户征收银钱而由官府用其他办法以实物交公。漕粮作为“天庾正供”“不蠲不赦”这是明清两代漕粮的共同特点也是漕粮与一般田赋的不同之处。
第四粮户除了完纳漕粮正额之外还必须承担漕粮运输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形形色色的加耗。
清代对漕粮的质量要求是干圆洁净。除了漕粮正项之外还要交纳随漕正耗作为京通各仓和沿途损耗的补偿。按规定正兑米一石加耗二斗五升至四斗不等改兑米一石加耗一斗七升至三斗不等。凡是加耗的部分通称为“耗米”由于随着正米入仓又叫“随正耗米”。一般讲官定的1《清史稿》卷122《食货·漕运》。
加耗率已经在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但是实际上加耗日增江浙、两湖有每石加耗至七斗六升的比官定加耗率高出一倍1。
第五明清两代漕运所暴露的弊端也是大体相同的。官吏的贪污舞弊和政府的横征暴敛结合在一起横征暴敛为贪污舞弊提供了机会贪污舞弊又以不同形式加重了横征暴敛因而从清初到清末“民日蹙而国计日贫”。连担任漕运总督多年的杨锡绂也不得不感叹“锢弊难除”2。
第六在清代漕运中运军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运军即运输漕粮的军丁是漕运的主要依靠力量。这种运军的情况比较复杂。
明代漕运主要由各地卫所军士承担。清代取消卫所制将军士编为承担漕运的运军。康熙初年规定各省卫所额设运丁十名。康熙三十五年(1696)规定漕船出运每船佥丁一名余九名以谙练驾驭之水手充之。后来又增佥本军子弟一人为副军3。清政府对运军的人身控制很严。运军隶属卫籍遇五年一编审。雍正初年停编审之后“惟有运漕军丁四年一编审”4。运军属各省粮道掌握凡佥为运军必须亲自押运若以子弟代替运军及代运人都要边卫充军。而且运军须有保结所谓“一军无保不准佥军一军有欠众军同赔”5。
运军奔波于河上风雨兼程倍尝劳苦境况可想而知。王命岳的《漕弊疏》1中说:“以臣所闻弁丁有水次之苦有过淮之苦有抵通之苦。”所谓“水次之苦”一是“买帮陋习”。漕帮有高低贫富之别“高者丁殷易完低者丁穷必欠。当佥运时富弁行贿买帮费至二三百金。贫弁坐得低帮”。于是“贫弁处必欠之势而富弁甫佥运已费二三百金”。二是“水次陋规”。卫丁承运时有卫官帮官常例每船二三两不等有粮道书办常例每船四五两、两不等至府厅书办各有常规常规之外又有令箭牌票差礼只要漕院粮道令箭令牌一到每船送五两十两不等。还有刑厅票差每船一二两不等。“其名目则或查官丁或查粮艘或查修舟或查日报或查开帮或提头识名目数十难以枚举。”间或有所谓“清廉上司”不肯差人到帮书吏也要巧立名色止差人到粮道及刑厅处坐催由刑厅差人代为敛费。这样“船未离次已费五六十金”。三是“勒靳行月二粮”。按旧例由布政司派给运军的行月钱粮行文到各府县支领。但每船要送书办六七两不等否则派拨远年难支钱粮及极远州县。州县粮书还要需索每船二三两不等。所以运军虽有“十金之粮无五金之实”。以上三1《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任源祥漕运议”。
2《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杨锡绂奏议”。
3《清史稿》卷122《食货·漕运》。
4《清史稿》卷12o《食货·户口》。
5《清朝文献通考》卷43《国用考·漕运》。
1《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
项是运军在漕船尚未离开水次时受到的搜刮。
所谓“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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