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隋书-第5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亏起正西,食三分之二,辰后二刻始生,入巳时三刻上复满。十年三月十六日癸

卯,依历月行在氐七度,时加戌,月在辰太半上,食十五分之七半强,亏起东北。

今候,月初出卯南,带半食,出至辰初三分,可食二分许,渐生,辰未已复满。

见行历九月十六日庚子,月行在胃四度,时加丑,月在未半强上,食十分之三半

强,亏起正东。今伺候,月以午后二刻,食起正东,须臾如南,至未正上,食南

畔五分之四,渐生,入申一刻半复满。十二年七月十五日己未,依历月行在室七

度,时加戌,月在辰太强上,食十五分之十二半弱,亏起西北。今伺候,一更三

筹起西北上,食准三分之二强,与历注同。十三年七月十六日,依历月在申半强

上,食十五分之半弱,亏起西南。十五日夜,从四更候月,五更一筹起东北上,

食半强,入云不见。十四年七月一日,依历时加巳弱上,食十五分之十二半强。

至未后三刻,日乃食,亏起西北,食半许,入云不见,食顷暂见,犹未复生,因

即云鄣。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庚午,依历月行在井十七度,时加亥,月在巳半上,

食十五分之九半强,亏西北。其夜一更四筹后,月在辰上起食,亏东南,至二更

三筹,月在巳上,食三分之二许,渐生,至三更一筹,月在丙上,复满。十六年

十一月十六日乙丑,依历月行在井十七度,时加丑,月在未太弱上,食十五分之

十二半弱,亏起东南。十五日夜伺候,至三更一筹,月在丙上,云里见,已食十

五分之三许,亏起正东,至丁上,食既,后从东南生,至四更三筹,月在未末,

复满。而胄玄不能尽中。

迭相驳难,高祖惑焉,逾时不决。会通事舍人颜慜楚上书云:“汉落下闳改

《颛顼历》作《太初历》,云后八百岁,此历差一日。”语在胄玄传。高祖欲神

其事,遂下诏曰:“朕应运受图,君临万宇,思欲兴复圣教,恢弘令典,上顺天

道,下授人时,搜扬海内,广延术士。旅骑尉张胄玄,理思沉敏,术艺宏深,怀

道白首,来上历法。令与太史旧历,并加勘审。仰观玄象,参验璇玑,胄玄历数

与七曜符合,太史所行,乃多疏舛,群官博议,咸以胄玄为密。太史令刘晖,司

历郭翟、刘宜,骁骑尉任悦,往经修造,致此乖谬。通直散骑常侍、领太史令庾

季才,太史丞邢俊,司历郭远,历博士苏粲,历助教傅俊、成珍等,既是职司,

须审疏密。遂虚行此历,无所发明。论晖等情状,已合科罪,方共饰非护短,不

从正法。季才等附下罔上,义实难容。”于是晖等四人,元造诈者,并除名;季

才等六人,容隐奸慝,俱解见任。胄玄所造历法,付有司施行。擢拜胄玄为员外

散骑侍郎,领太史令。胄玄进袁充,互相引重,各擅一能,更为延誉。胄玄言充

历妙极前贤,充言胄玄历术冠于今古。胄玄学祖冲之,兼传其师法。自兹厥后,

克食颇中。其开皇十七年所行历术,命冬至起虚五度。后稍觉其疏,至大业四年

刘焯卒后,乃敢改法,命起虚七度,诸法率更有增损,朔终义宁。今录戊辰年所

定历术著之于此云。

自甲子元至大业四年戊辰,百四十二万七千六百四十四年,算外。

章岁,四百一十。

章闰,百五十一。

章月,五千七十一。

日法,千一百四十四。

月法,三万三千七百八十三。

辰法,二百八十六。

岁分,一千五百五十七万二千九百六十三。

度法,四万二千六百四十。

没分,五百一十九万一千三百一十一

没法,七万四千五百二十一。

周天分,一千五百五十七万四千四百六十六。

斗分,一万八百六十六。

气法,四十六万九千四十。

气时法,一万六百六十。

周日,二十七。

日余,一千四百一十三。

周通,七万二百九。

周法,二千五百四十八。

推积月术:

置入元已来至所求年,以章月乘之,如章岁得一,为积月,余为闰余。(闰

余三百九十七巳上,若冬至不在其月,加积月一)

推月朔弦望术:

以月法乘积月,如法得一,为积日,余为小余。以六十去积日,余为大余,

命以甲子算外,为所求年天正月朔日。(天正月者,建子月也,今为去年十一月。

凡朔小余五百四十七巳上,其月大。)

加大余七,小余四百三十七太;(凡四分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小余

满日法去之,从大余;满六十去之,命如前,为上弦日。又加,得望、下弦、后

月朔。朔余满五百三十七,其月大,减者小余。

推二十四气术:

以月法乘闰余,又以章岁乘朔小余,加之,如气法得一,为日,命朔算外,

为冬至日。不尽者,以十一约之,为日分。

求次气:加日十五,日分九千三百一十五,小分一;小分满八从日分一,日

分满度法从日一;如月大小去之,日不满月,算外,为次气日。其月无中气者,

为闰。

求朔望入气盈缩术:

以入气日算乘损益率,如十五得一,余八已上,从一;以损益盈缩数为定盈

缩。其入气日十五算者,如十六得一,余半法已上亦从一,以下皆准此。

推土王术:

加分至日二十七,日分一万六千七百六十七,小分九;小分满四十从日分一,

满去如前,即分至后土始王日。

推没日术:

其气有小分者,以八乘日分,内小分,又以十五乘之,以减没分;无小分者,

以百二十乘日分,以减之;满没法为日,不尽为日分,以其气去朔日加之,去、

命如前。

求次没:加日六十九,日分四万九千三百七十二;日分满没法,从日,去、

命如前。

推入迟疾历术:

以周通去朔积日,余以周法乘之,满周通又去之,余满周法得一日,余为日

余,即所求年天正朔算外夜半入历日及余。

求次月: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余皆千一百三十五,满周日及日余去

之。

求次日:加一,满、去如前。

求朔望加时入历术:

以四十九乘朔小余,满二十二得一为日余,不尽为小分,以加夜半入历日及

余分。

求次月:加日一,余二千四百八十六,小分二十一,满、去如前,即次月入

历日及余。

求望:加日十四日,余千九百四十九,小分二十一半,满、去如前,为望入

历日及余。

推朔望加时定日及小余术:

以入历日余乘所入历日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如差法而一,为定积分。

如差法乃与入气定盈缩,皆以盈减、缩加本朔望小余;不足减者,加日法乃减之,

加时在往日;加之,满日法者去之,则在来日;余为定小余。无食者不须气盈缩。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

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十度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

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

西方七宿八十度

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

南方七宿百一十二度

推日度术:

置入元至所求年,以岁分乘之,为通实,满周天分去之,余如度法而一,为

积度,不尽为度分。命度以虚七度宿次去之,经斗去其分,度不满宿,算外,即

所求年天正冬至日所在度及分。以冬至去朔日以减分度数,分不足减者,减度一,

加度法,乃减之,命如前,即天正朔前夜半日所在度及分。(须求朔共度者,用

去定用日数减之,俟后所须。)

求次月:大月加度三十,小月加度二十九,宿次去之,经斗去其分。

求次日:加度一,去、命如前。

求朔望加时日所在度术:

各以定小余乘章岁,满十一为度分,以加其前夜半度分,满之去如前。(凡

朔加时日月同度)

求转分:以千四十约度分,不尽为小分。

求望加时月所在度术:

置望加时日所在度及分,加度一百八十二,转分二十五,小分七百五十三;

小分满千四十从转分一,转分满四十一从度;去、命如前,经斗去转分十,小分

四百六十六。

求月行迟疾日转定分术:

以夜半入历日余乘转差,满周法得一为变差,以进加、退减日转分为定分。

推朔望夜半月定度术:

以定小余乘所入历日转定分,满日法得一为分,分满四十一为度,各以减加

时月所在度,即各其前夜半定度。

求次日:以日转定分加转分,满四十一从度,去、命如前;朔日不用前加。

推五星术:

木数,千七百万八千三百三十二(四分)

火数,三千三百二十五万六千二十六。

土数,千六百一十二万一千七百六十七。

金数,二千四百八十九万八千四百一十七。

水数,四百九十四万一千九十八。

木终日,三百九十八,(日分,三万七千六百一十二四分。)

火终日,七百七十九,(日分,三万九千四百六十六。)

土终日,三百七十八,(日分,三千八百四十七。)

金终日,五百八十三,(日分,三万九千二百九十七。晨见伏,三百二十七

日,分同;夕见伏,二百五十六日。)

水终日,百一十五,(日分,三万七千四百九十八。晨见伏,六十三日,分

同;夕见伏,五十二日。)

求星见术:

置通实,各以数去之,余以减数,其余如度法得一为日,不尽为日分,即所

求年天正冬至后晨平见日及分。(其金、水,以夕见伏日去之,得者余为夕平见

日及分。)

求平见见月日:置冬至去朔日数及分,各以冬至后日数及分加之,分满度法

从日,起天正月,依大小去之,不满月者为去朔日,命日算外,即星见所在月日

及分。

求后见:各以终日及分加之,满去如前。(其金、水各以晨夕加之,满去如

前,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木:平见在春分前者,以三千三百四十乘去大寒后十日数,以加平见分,满

法去之,以为定见日及分。立秋后者,以四千二百乘去寒露日,加之,满同前。

春分至清明均加四日,后至立夏五日,以后至芒种加六日,均至立秋。小雪前者,

以七千四百乘去寒露日数,以减平见日分;冬至后者,以八千三百乘去大寒后十

日数,以减之;小雪至冬至均减八日,为定日数。初见伏去日各十四度。

火:平见在雨水前,以二万六千八百八十乘去大寒日数;在立夏后,以万三

千四百四十乘去立秋日数,以加见日分,满去如前;雨水至立夏,均加二十九日。

小雪前,以万一千五百八十乘去处暑日数;冬至后,以三万四千三百八十乘去大

寒日数,满去如前,以减之;小雪至冬至,均减二十五日。初见伏去日各十七度。

土:平见在处暑前,以万二千三百七十乘去大暑日数;白露后,以八千三百

四十乘去霜降日数,以加见日分,满去如前;处暑至白露均加九日。小寒前,以

四千九百八十乘去霜降日数,小寒至立春均减九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4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