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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 作者:郭敬明-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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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eil的提议下,我和顾里Neil三人,一起又去了一趟。

当我们站在那片种植着大量速生桉木的树林时,我们环顾四周,却也不知道怎么下手。这是2010年的上海,不是中世纪的欧洲,我们不可能在森林里找到一个装满了金币和宝石,价值七千万的宝箱,然后还有一个仙女拿着魔法棒出来为我们跳舞。

“这片森林的木材能够值七千万么?”顾里把墨镜摘下来,愁眉苦脸地看着头顶摇来摇去的树冠。

“这些都是用来造纸用的速生桉树,七千万?能够价值七十万就不错了。你以为这里种的都是黄花梨啊!”Neil翻着手里的林场资料,不停地叹气。

“那这块地至少也值不少钱吧?虽然不在静安区,但好歹也是上海市啊,能拿去房地产市场上交易么?说不定就有哪个缺心眼儿的愿意买下来,在这荒郊野岭的地儿盖一座写字楼或者电影院什么的呢。”

“顾里,没有人会愿意在这种地方盖写字楼,你别忘了我们从静安区开车过来足足开了四个钟头,我觉得再多开一会儿都能看见嘉峪关了。而且你别忘了最后一段路我们还不得不借了守林人的拖拉机才开得进来。哪个缺心眼儿的能缺成这样,想在这里盖写字楼啊?而且,我还不得不提醒你,你爸买的只是这块林子的使用权,而且使用范围上明确规定这块土地的用途只能用来种植造纸用的木材,别说盖写字楼了,你就算只是想在这里搭个温室塑料棚种胡萝卜,那也不行!”Neil口齿清晰,条理清楚,脸上摆出一副律师标准的嘴脸,就差头上戴一个羊毛帽子了。

“那会不会是我爸爸神通广大,被他探明了这块地下面埋藏着煤矿或者石油什么的啊……那我们就发大财了呀!肯定是这样吧!不然我爸爸那种铁公鸡,平时叫他帮我买一只爱马仕的包都哭得跟死了二姨妈似的,怎么可能花七千万就来买这些破木头!明天赶紧找一家挖掘队的人来,老娘一秒钟变煤老板!”顾里突然双眼放光,看她那样子,应该是原地满血复活了!

“你这个法盲。中国的法律规定土地及矿产资源或者古代文明遗产,都是国有。私自开发矿产和抢银行没什么区别,都是偷国家的钱。你就算在这块地里开采出十吨钻石或者挖出了秦始皇的尸体,也没你什么事儿。”Neil朝顾里翻白眼。

顾里叉着腰,怒了:“那你叫我们大老远过来这穷乡僻壤的干吗!秋游啊!我医生说了,如果我走出外环,或者到了手机信号太差的郊区,我的子宫随时有可能和我翻脸!”

我们把大半天的时间都耗费在了这片林子里,但其实呢,也没干什么事儿,这片林子太空旷了,三面环海,一面连着崇明岛。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的,除非顾延盛在这片林子里人工培育大熊猫或者火凤凰,要么就是遍地都是千年灵芝草,万年珊瑚礁,否则没有可能找出七千万来。

我们三个彻底地颓了。

走的时候,那个守林人说要带我们去看一下顾延盛在林子里搭的一处小木屋。

“你早说啊!!”顾里噌的一声像一个冲天鞭炮一样蹿起来,我赶紧拉住她,怕她飞到天上去炸开成一朵漂亮的烟花。

我们仨仿佛刘翔跑锦标赛似的,跨越着无数荆棘野草,朝着那个木屋飞奔,耳边都是呼呼的风声。顾里在我旁边傻笑着,身手敏捷,动作矫健,完全不像一个癌症病人,倒像一个绿林悍匪,我感觉她口水都快被风吹得挂到腮帮子上了。

但当我们仿佛缉毒犬一样在那间木屋里四处搜寻,几乎要把屋子翻过来似的查找了半天之后,我们彻底地愤怒了。没有保险箱之类的东西,更没有支票合同什么的或者房产证、地契之类的玩意儿,银行存折也没有,所谓的地下室或者书柜背后的密道都没有。赤裸裸的一间房,摆着一张木床,一个大书柜,两三把老爷椅,一张木头桌子,没了。

“顾先生偶尔周末会来这里度假,看看书,钓钓鱼,他人很好的,说他不在的时候,我也可以住这个木屋,毕竟我那个守林用的小亭子,到了冬天实在太冷。这个木屋有壁炉,可以生火。”守林人又冲顾里的脑门儿补了一子弹——是啊,你要是在家里放了七千万,你会自己不在家的时候,随便叫楼下的保安到你家来没事儿喝个茶、生个火什么的吗?

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仨不得不灰溜溜地走了。

在那之后,顾里和Neil依然忙着一个叫做“从文件堆里找七千万”的项目工程。而我则在每天上班的时间里,心虚地面对着宫洺,回家的时间里,心虚地面对着崇光。

——我只要一想起,那一盘精心布局、步步为营的大棋,我的心脏就一阵乱跳,跳得我心里发慌。宫勋在我心中一直就是冥王哈迪斯,这没错,但是我到现在才看清楚,原来宫洺和崇光,一直就是站在他身边的死神和睡神。

宫洺和过去没有什么不同,他依然在充足的暖气里赤脚在白色地毯上走来走去。他的咖啡依然需要额外地加两块方糖,他又让我去他家楼下的干洗店里充了一万元的洗衣费用,他还是很怕鱼,用过钥匙之后,一定会反复地洗手。他依然每天都穿得像是广告页面上那些面无表情的男模特一样,苍白的面容,冷峻的神色,玻璃珠一样的眼睛里你读不出任何信息。我和以前一样害怕他,哦不,应该是,我比以前还要害怕他。我以前认为他是一只孤傲的狮子,如果走得太近,随时都会被他一爪子拍碎脑袋,然而,现在,我却越来越觉得他像一头在月光下阴森的狼。

崇光也和过去没什么不同,他依然会在没有工作的日子里,躲在家里打游戏,也会在我熬夜处理文件的时候,煮面给我吃。他依然爱穿灰色的毛衣,依然喜欢在下雨的傍晚靠在床边看杂志,喝咖啡。依然在睡觉的时候喜欢把腿跨在我的身上。他的呼吸依然清冽无比,带着男人荷尔蒙里浓烈的海洋气味,他的胳膊依然有力,拥抱依然缠绵,体温依然滚烫。但我却经常在梦里,梦见自己和一条巨大的蟒蛇睡在一起,它包裹着鳞片的巨大蛇身缠着我,不吃我,也不想勒死我,它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我觉得我快要疯了。

我看着顾里还能认真地和宫洺开会,偶尔还能风趣地和他开玩笑时,我不知道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很快就到了周末,顾里约定的日子。崇光答应了过来,唐宛如也回复了一个“OK”的回答。这些我其实都不太惊讶,让我吃惊的是,顾里告诉我,顾准和南湘也同意过来,我突然觉得有点吓到了,我忍不住问她:“你确定没有找杀手去威胁他们,也没有找人去对他们催眠?”我觉得顾里应该去加入中情局,然后和汤姆·克鲁斯一起参演《不可能的任务5》。

但在惊讶的同时,我心里也充满了期待,我想要见到他们。我想要像过去一样,和南湘躺在一起,一边看着顾里羞辱唐宛如,一边欣赏着Neil穿着紧身背心的性感模样。

但顾里没有提起顾源。

我想他是真的爱顾里,否则他不会走得这么金玉难圆。

我提前了十五分钟下班,然后跑去时代广场负一楼的超市里,我准备买些酒和零食带过去。尽管顾里说她会准备好菜肴和红酒,但是我不想像一个大摇大摆的客人一样去享用一餐主人忙活了半天准备好的酒席,然后就拍拍屁股离去。至少我也在别墅里住了两年多的时间,哪怕这是最后一餐饭了,我也想让顾里知道,我一直把那里,当做家。

而且我知道唐宛如最爱吃的蓝莓榛子馅儿的日本进口棉花糖,只有这一家才有。南湘和我都最爱喝的柑橘日本烧酒,这里卖的蓝色磨砂瓶包装的最好喝。这里还有顾里喜欢吃的三文鱼刺身,他们家的鱼肉永远都是最新鲜的。还有崇光爱吃的有机芦笋,以及Neil爱喝的果香气泡酒。我推着购物车,脑子里塞满了过去的记忆。

因为周末的关系,排队结账的人很多,我掏出手机,给顾里发了个消息:“我买一点东西就过来,稍微迟到一会儿。”

我提着满满两大口袋的东西,从时代广场走出来,满大街的出租车,没有一辆亮着灯。我和所有焦虑的白领们一起等在路边,在车水马龙里搜寻着方向盘边上发亮的“空车”字样。

没过一会儿,就开始下起了雨。

出租车更少了。

我不得不随着人流,一起朝陕西南路的地铁站走去。这种时间段,而且又下着雨,就算在街边站成一块英雄纪念碑,也是打不到车的。

拥挤的地铁里依然是那股熟悉的气味——人们皮肤上的味道,香水的味道,不同的鞋子发出的味道,食物的味道,地铁车皮的金属味道。我有多久没有坐过地铁了?自从加入《M。E》之后,无论去哪儿都能打车报销的制度,一度把我变成一个超过五百米就不想走路的人。

列车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沉闷地前进着,每一站都有无数拥上来的人,下车的反倒没几个。确实,现在地铁正在从卢湾开往静安,能够住得起这两个区的人,根本不需要挤地铁。我相信地铁上有一大半的人,都是要送出外环去的。我前胸贴后背,都是人,我一度感觉自己就算是休克了,也依然会这么直挺挺地站着,就算地铁紧急刹车我也不会摔倒。

等我从南京西路的地铁口钻出来的时候,雨下得更大了。我没有带伞,就算把那两个硕大的纸袋顶在头上也无济于事,我的外套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雨水,我的大衣像是长了一圈厚厚的白绒毛。我一边走着,一边掏出手机,顾里还没有回我消息。我想她此刻肯定也已经忙得顾不上我了。我再一次掏出手机给崇光发了个短信,问他到了没有。然后我把手机丢进包里,全速往别墅冲去。

我掏出钥匙,推开门,一边把手里两个墨绿色的巨大纸袋放到柜子上,一边抖搂着大衣外套上的雨水:“你们相信吗,我坐地铁过来的!刚刚在地铁上……”

我抬起头,才发现不对劲。

房间太安静了,安静得不像是在举行任何的聚会,就算是热恋男女的烛光晚餐,也要比眼下热闹得多。房间里开着灯,璀璨的水晶光芒把每个角落都照耀得满满当当的,但这依然改变不了此刻整个屋子里的冷清。

我抬起头看看坐在餐桌边的顾里,她抱着胳膊,轻轻地看着我。

“南湘和顾准都没来?”我站在门口,也不知道该不该走过去,“唐宛如呢?”

顾里没有说话。

“那崇光也没来?”我的手刚刚一直捧着两个纸袋,被雨淋得冰凉。

顾里摇摇头。

“那Neil总该来了吧?”我不愿意相信眼前的场景,我抬起头冲楼上喊,“Neil!”

“别叫了,他没在家。”顾里戳破了我脑子里最后的肥皂泡,她站起来,轻轻歪了下身子,看起来应该是坐了太久,腿有点麻,她抬起头望着我,脸上竟然有一些高兴和满足,她甚至有点不自然地在餐巾上擦了擦手,看起来就像一个过年时忙着张罗了半天的妇人,目光里有一种期待,“就咱俩吃吧,这些菜还都是热的,就把这个汤倒进锅里煮一下就行了。”

她从头到尾维持着这种高兴,把即使只有两个人的晚餐,也吃得热热闹闹的。

直到我们俩把满桌子的菜都吃得一片狼藉,也喝光了足足三瓶红酒,还醉醺醺地打碎了两个盘子、一个酒杯之后,他们也没有来。

后来,每当我回忆起顾里那时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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