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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鉴赏大典-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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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联抒情言事,中间两联写景,经过情—— 景—— 情这一反复,诗的意思更深化了一层,正符合律诗的基本章法。    
  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 
  王绩 
  旅泊多年岁, 
  老去不知回。 
  忽逢门前客, 
  道发故乡来。 
  敛眉俱握手, 
  破涕共衔杯。 
  殷勤访朋旧, 
  屈曲问童孩。 
  衰宗多弟侄, 
  若个赏池台 
  旧园今在否 
  新树也应栽 
  柳行疏密布 
  茅斋宽窄裁 
  经移何处竹 
  别种几株梅 
  渠当无绝水 
  石计总生苔 
  院果谁先熟 
  林花那后开 
  羁心只欲问, 
  为报不须猜。 
  行当驱下泽, 
  去剪故园菜。 
  王绩诗鉴赏 
  由隋入唐的王绩,诗风朴素自然,洗去齐梁华靡浮艳旧习,在唐初诗坛上独树一帜。这首描写他乡遇故乡人的诗,在质朴平淡中蕴含着丰富隽永的诗情,颇能代表他的艺术风格。 
  诗写得颇有意境,一开头它就把我们带到诗人寓居的他乡京城里。这儿房屋鳞次栉比,车水马龙,以致诗人在外旅居多年,到老了仍没有想回故乡,然而“乐不思蜀”只是表面的意思,继续读下去就可以发现“故乡”始终魂牵梦绕在诗人心中。诗人忽然在自己门前遇到了多年不见的故乡人,久别重逢,彼此都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情不自禁地紧握着对方的手。接着客人被热情地请进了屋子,贤淑的主妇迅速准备好了洗尘的酒肴。座中,主客相谈十分亲热融洽。主人一个劲地询问着故乡的事。他首先问起亲朋好友,连他们的孩子都仔仔细细地询问到了。接下去,到诗人开始询问自己的宗族的近况。王绩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弟弟,他的二哥是《古镜记》的作者,此外还有弟兄四人。王通死于大业年末,他的儿子王福畤(王勃之父)、王福郊以及其他子侄在王绩作这首诗时,大都在故乡,因此王诗说“衰宗多弟侄,若个赏池台” 
  接着,诗人一连提了许多问题,问到旧居、栽树、建房、种竹、植梅、渠水、石苔、园果、林花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提问,在表现了诗人关心故乡亲人的的迫切心情的同时,在人们的眼前呈现出一幅幅自然风景和社会生活图画。最后,诗人以叮嘱故人回答不要有顾虑和表示自己将告老回乡作结,娓娓动听,余韵无穷。王绩受老庄思想影响较深,他的不少诗作尽管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羁束的不满,但也往往表现出遗世独立、消极隐遁的思想。读罢这首诗,使人感到王绩一生虽有逃避醉乡的一面,但他又并非真如他所说的“长昏饮”,而是也有清醒和热爱生活的一面的。 
  这首诗在艺术上很有特色,提问用于诗文中的很多,诸子散文、史传文学以及诗歌都有,如《天问》一口气提了一百几十个问题,《诗经》的《行露》十五句中连用九个问句,根据诗歌内容的需要,恰当地使用问答的形式,可以使作品显得不板滞。 
  王绩这首诗大约曾受此前乐府诗《门有万里客》(曹植)、《门有车马客行》(陆机)的启迪。曹、陆这些诗“皆言问讯其客,或得故旧乡里,或驾自京师,备述市朝迁谢,亲友凋丧之意也”(《乐府解题》,府诗集》卷四十引)。但王诗和它们在主题、形式上又大不相同,这就充分表现了诗人的独创性。 
  这是一首大家都很熟悉的诗,以往我们总以为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其实它还有疑义要“相与析”。譬如王绩是生活在隋唐之际的人,他在两朝都做过官,而隋文帝都京师(长安),隋炀帝都东京(洛阳),唐朝又定都长安,那么,诗题所说“在京”,是哪个京呢?又如王绩的籍贯, 《唐诗纪事》说他是“绛州”人;新、旧《唐书》本传说他是龙门(今山西河津县)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东皋子集》又说他是“太原祁(在今山西省)人”;《全唐诗》卷三十八所载“王绩乡人”朱仲晦《答王无历问故园》说“我自铜州来”,又容易使人以为他是“铜州”(唐属渤海政权,其州在今镜泊湖以南地区)人,那么,他的“故乡”究在何处呢?还有这“朱仲晦”在较早的记载唐代诗人的文献中均无记录,他究竟是不是“唐”人,是不是王绩的“乡人”呢?假如我们不弄清王绩的生平事迹,本诗的写作年代,我们就无法去回答它们,我们也不能说已全读懂了这首诗。 
  王绩一家的籍贯是有变化的,据他的《游北山赋序》、吕才《东皋子集序》和杜淹《文中子世家》的记载,他家在汉代定居于祁,西晋末永嘉之乱,迁徙南方,北魏太和时再迁龙门,至王绩时已居住五代,所以他应为唐绛州龙门县人。《清一统志》对河津东皋村的方位有具体介绍,应当说王绩所思的故园正在这里,而不是别的地方,更不会是榆关之外的“铜州”,所谓“朱仲晦”是王绩的“乡人”,完全出于误会,因为他就是宋人朱熹,在《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第一首诗就是《答王无功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 
  至于王绩“在京”的问题,关系到本诗写作时间和背景。王绩一生在隋在唐入“京”都不止一次。王绩生于隋文帝开皇五年,十二岁时曾在京师见杨素、薛道衡。隋炀帝大业中,他三十岁左右曾赴东都应举、任官。唐高祖武德四年底或翌年初,王绩三十七八岁,友人薛收曾到龙门访问他,促其出山,不久,他就应召入长安,待诏门下省。武德七年,薛收卒。贞观元年,王绩四十三岁,他的兄长王凝以监察御史身份弹劾大臣侯君集,涉及太尉长孙无忌,王氏兄弟受到压抑,王绩以“脚疾”罢归。吕才《东皋子集序》说他“贞观中以家贫赴选”,岁余又“挂冠归田”。《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写于这两次归田之前,而以贞观元年的可能性最大。那时他离家多年,人已四十出头,虽非老人,却容易产生岁月催人老的感慨,所以诗中说“旅泊多年岁,老去不知回”。从这段历史,我们可以看出王绩的归隐并非故意与新兴王朝不合作。 
  闻一多先生在论及唐初半个世纪诗歌的情况时说过,“这五十年,说是唐的头,倒不如说是六朝的尾” 
  (《唐诗杂论·类书与诗》)。正因为那时大多数诗人都致力于绮靡的诗歌创作,王绩等少数诗人的清新质朴的作品就更显得可贵了。 
  刘禹锡曾称赞王绩“以有道显于国初”,“文章高逸,传乎人间”(《王质神道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东皋子集》在论王绩诗时又把它和盛唐诗歌联系起来:“其诗唯《野望》一首为世传诵,然如《石竹咏》,意境高古,《薛记室收过庄见寻》诗二十四韵,气格遒健,皆能涤初唐俳偶板滞之习,置之开元、天宝间,弗能别也。”的确,盛唐时代的一些写田园生活、写朋友亲人真挚情谊的名篇都能见出王绩文风的影子。读这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时,我们很自然地会想到王维的“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杂诗》)            
王梵志诗鉴赏 
  生平简介 
  初唐僧人。原名梵天,黎阳人。他的身世颇具传奇色彩。其诗多为白话诗。 
  诗 
  王梵志 
  梵志翻着袜, 
  人皆道是错。 
  乍可刺你眼, 
  不可隐我脚。 
  王梵志诗鉴赏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象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黄庭坚说:“王梵志诗云‘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 一切众生颠倒,类皆如此。乃知梵志是太修行人也。昔茅容季伟,田家子尔,杀鸡饭其母,而以草具饭郭林宗。林宗起拜之,因劝使就学,遂为四海名士。此翻着袜法也。今人以珍馔奉客,以草具奉其亲,涉世合义则与己,不合义则称亲,万世同流,皆季伟罪人也。”(《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六)    
  诗二首 
  王梵志 
  城外土馒头, 
  馅草在城里。 
  一人吃一个, 
  莫嫌没滋味。 
  世无百年人, 
  强作千年调。 
  打铁作门限, 
  鬼见拍手笑。 
  王梵志诗鉴赏 
  王梵志诗多无题,这两首诗的内容都是肯定生命的短暂,死亡的必然。既可以解释为否定长生的观念,即对世事加以讥笑,又很具“黑色幽默”特色,即面对死亡不可避免的事实,诗人无可奈何地自我解嘲。 
  “城外土馒头”, 以土馒头这样的大白话来喻坟墓,虽不免残酷,还是让人忍俊不禁,“土馒头”弃之城外,可见世人身死之后的孤寂,而生时的荣华富贵显见得是没有意义的了。“馅草在城里”, 坟墓既然是土馒头,坟中的人便是馒头中的肉馅了,这一比喻,几乎令人哭笑不得了,成为肉馅的显然是死人,却“在城里”,可见生死乃必然,倏忽间两个世界,“一人吃一个” 
  这样的大白话,竟然也可入诗,只有王梵志这样彻悟的人才敢为了。生命只有一次,死亡也不可多得,不论你爱不爱吃这个“土馒头”,都得吃一个,而且只能吃一个。死后在城外的孤寂生活自然不能与城里的繁花似锦相比,可是,纵然“土馒头”内的生活没滋没味,却由不得你选,不如老老实实“莫嫌没滋味”! 
  在这首诗中诗人坦然面对生死,语调轻松幽默,但又并非视生死如儿戏般的不负责任的轻松,也并非强作欢颜的故作轻松,而是在正视自然规律彻悟生死后,对世人的讽诫。第二首的幽默感似乎少了些,而冷嘲热讽却激烈了许多,“世无百年人”意思是凡人,皆不可能长生不老,这其实是每个正常人都知道的,但是偏偏有许多人不愿正视这一点,而是在活的时候,广置田产或遍求仙求,作着妄图长生不死的幻想,此即“强作千年调”。据传王羲之的后人陈僧智永善书,名重一时,求书者多至踏穿门槛(“ 门限”),于是不得不裹以铁叶,取其经久耐磨。诗中就用“打铁作门限”这一故事,形象表现凡人是怎样追求器用的坚牢,作好长远打算的。在诗人看来这无非是作无用功,故可使“鬼见拍手笑”。说见笑于鬼,是因为鬼是过来“人”,应该看得最为透彻,所以才忍俊不禁。鬼笑至于“拍手”,是梵志语言生动恢谐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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