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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红作品集(共计14部小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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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眨眼间将酒囊中的烈酒喝得干干净净。勿乞有先天真水灵罡护身,烈酒进了肚子,就被灵罡分解成丝丝热气游走周身,一点都不觉得酒意上头。倒是张虎有了七八分酒劲,他四仰八叉的倒在了地上,突然‘嗤嗤’的干笑了起来。
  “三年前,我张虎还是一个将军,后天巅峰的修为。也是无意中得罪了一个豪门供奉的修炼者,结果被逼丢弃了一切逃来小蒙城这种荒芜之地混日子。时也,命也,那些修炼者,他们怎么就这么强?”
  勿乞凝神倾听张虎的自怨自艾,力求从他嘴里得到一些更有价值的资料。猛不丁的就听到河对面的山林中传来一阵密集的蹄声,一行火把组成的长蛇正冉冉朝这边行来。
  正在桥头修缮吊桥的猎蛮人发出急促的报警声,蒙村里立刻冲出来了大群面露悲愤的村人。
  不多时,就看到对岸突然出现了大队骑兵,他们清一色的黑衣黑甲,胯下坐骑似马非马、似鹿非鹿,遍体都带着金青二色的花纹,雄壮异常。这些坐骑不安分的原地蹦跶着蹄子,蹄子和地上山石相碰,溅起了大片的火星。
  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从河对岸传了过来。
  “蒙村族老何在?我等是小蒙城卫天字丙号营全属,奉命在蒙村驻扎!”
  喝得有点糊涂的张虎惊讶的叫了起来:“哎哟?那死抠门的城守,怎么舍得在蒙村驻扎城卫军了?他不是口口声声说赋税不足,承担不起这额外的军费开销么?”
  摇摇头,张虎皱眉道:“就算要在蒙村驻扎士卒,他们不能白天来么?小蒙城离这里也不过五百里地,迅奔骑可日行两千里,两个时辰就能赶到蒙村,何必连夜赶路?倒像是,唔!”
  勿乞低声问道:“像是怎么?张虎大哥?”
  张虎歪歪嘴,低声咕哝道:“倒像是有上官钦临,城守派兵出来做面子功夫的!”
  就在两人低声咕哝中,吊桥已经缓缓放下。
  小蒙城卫天字丙号营上下足足有五百精锐士卒,一个个都是身高八尺开外,牛高马大比那蒙村的村人更多了几分彪悍血勇之气。尤其他们身上的铠甲、军械,更是精良无比,让张虎都看得眼热。
  这么一队精锐军士策骑缓缓行入村子,蒙村的村人情不自禁的发出了欢呼声,将原本村子上笼罩的悲戚气氛也都冲淡了不少。
  有了这五百小蒙城的精锐城卫驻扎,再依仗蒙村的天然地利,除非是四千以上的蛮人舍命强攻,蒙村以后再无危险了。
  勿乞也不由得点了点头,有了这一队骑兵驻扎,他也可以安心离开蒙村。
  是时候真正进入这个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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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旅人

  车辚辚,马萧萧。
  一碧如洗的青天,不见丝毫云彩。两只大鹰高悬虚空,它们似乎镶嵌在琥珀中的苍蝇,身形不见丝毫动弹。只是偶尔几声尖锐悠长的鹰啼,才明示它们依旧是活物。
  前几天刚刚下过雨,通往小蒙城的大道上积了足足一尺多厚的烂泥。这两日虽然天气放晴,烂泥却没有被晒干。车轮和马蹄陷入了半软不硬的泥浆,每前进一尺都要付出很大的力量。
  强烈的日光熏烤着泥浆,四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让人作呕的奇异味道。各种腐烂的气息被晒得滚烫,好似在酒瓮中发酵的腐肉,粘稠的气息就好像要顺着人的毛孔钻进身体,说不出的难受。
  一行两百骑簇拥着七辆鎏金雕花的车驾,艰难的在泥路上缓慢行进。偶尔有几匹坐骑蹄子一滑向一旁趔趄几步,总是能引来背上骑士愤怒的指责和咒骂,甚至有脾气暴躁的骑士会狠狠的给坐下的坐骑抽上两鞭子。
  七辆车驾都极尽华贵,打头的六辆车驾都是四轮大马车,分别用四匹一水儿雪白的骏骑拖车。
  而最后面那辆最宽敞的大车,却没有车轮,整个车驾在离地三尺的高度悬浮着,由四匹通体黝黑的健壮犀牛拖拽着前行。四头犀牛尽是异种,黝黑的皮肤上点缀着青色的斑点,头上的三只弯角上星星点点的尽是银白色辉光,无比的雄壮灵奇。
  这辆离地悬浮而行的车辆中陈设华丽,简直就是一号宽敞的卧房。
  一张软榻,一条长案,两个书架,四个放在车厢角落里的青铜香炉,还有厚厚的地毯和各种精妙的陈设布置。虽然是旅途之中,却也能给人极致的奢华享受。、
  卢乘风披头散发的坐在长案后,勉强张开惺忪无神的双眼,呆滞的盯着面前那盏下品法宝小丙辰灵灯。拳头大小,用紫金铸成的灵灯造型犹如一头蛤蟆,微张的嘴里喷出一缕不过头发丝般细小的红色火焰,一小团黄豆大小的银髓,正漂浮在火焰中缓缓融化。
  这块银髓体积虽小,却是卢乘风耗费了三百斤白银,好容易才提炼出的白银精髓,内蕴一丝西方太白精金之气。因为白银品级和卢乘风修为的关系,提炼出的银髓蕴藏的太白金精之气很微弱,很稀薄,品级极差,但是毕竟是太白之气。
  下品法宝小丙辰灵灯,这是卢乘风耗尽了全部身家才得到的宝物,只要嵌入火属性的灵石,就能喷出一缕少阳真火。当然,如果修为足够,依靠自身真气,也能激发灵灯发出真火,只是卢乘风的修为显然还不到那个级别。
  依靠灵石激发的火焰威力不大,而且极其不稳定。这么一块白银精髓已经熔炼了七个时辰,却只融化了九成九,最后那一丝最要紧的蕴涵了太白精气的髓心,怎么也难以彻底熔炼。
  强瞪着双眼,卢乘风咬牙切齿的发了一阵狠,双手结了一个印诀,心一狠咬破了牙齿,一口精血喷向了灵灯。只听得‘呼呼’风声响起,灵灯上的火焰骤然大盛,从头发丝般细变成了火柴般粗细,漂浮在火焰中的银髓骤然全部融化,变成了一团半透明的银色液珠。
  卢乘风狂喜,他急忙抓起手边早就准备好的一根婴孩手臂粗细长短的三角形石柱,右手小心翼翼的抓起一根紫金铸造的镊子,对着那银色液珠就是一挑一提一拉一扯。
  一条极细的银线从液珠中拉出,亮晶晶的银线宛如虚影一样漂浮在空气中。
  卢乘风不敢怠慢,急忙拉扯着银线向石柱上早就刻绘好的纹路镶嵌进去。他手忙脚乱的忙活着,镊子不断的拉、扯、提、点,石柱上简简单单的三个金刀形符箓和连通了符箓的十二条符尾逐渐的被银光填满。
  因为熟练度的关系,银线在镶嵌过程中断了三次,让刻绘的符箓和符尾阵图有了少许的瑕疵。但是一切还算顺利,石柱上的符阵总算是完成,并没有变成废阵。
  将三颗绿豆大小的土属性灵石用银髓丝镶嵌在了金刀形符箓的核心部位,卢乘风丢下镊子,双手握着石柱喃喃念诵了几句咒语,慢慢的将真力注入石柱,引发了符箓中蕴含的神奇力量。
  用土属性下品‘勾沉石’雕成的石柱本来就蕴含强大的土属性力量,刻绘上金属性的符箓后,用土属性灵石激发符阵,就顺利的制成了一根用来布置‘太白金刀阵’的阵桩。
  太白金刀阵,是一座庚金属性的阵法。用土属性石柱为根基,用土生金的五行生克之理,引发银髓中的太白金精之气,化为金刀攻击敌人,这是低阶修炼者用来保护洞府和自身的入门阵法。
  以卢乘风后天巅峰的修为,能炼制成太白金刀阵,能凑齐炼制太白金刀阵的原材料,已经很不容易了。
  ‘咯咯’怪笑几声,卢乘风从身边最下品的储物囊中取出了两根一模一样的阵桩,望着手上三根闪耀着淡淡银光的阵桩,重重的仰天倒在了软榻上。
  “嘿,嘿,小蒙城典军。这种隔个两三年就被蛮人攻打一次的城池,基本上过个三五七八年就要死掉一批官吏。把我这个碍眼的厌物送到这里来,也是让我自生自灭的意思吧?”
  自嘲的笑了几声,卢乘风紧握着三根阵桩,眼里突然闪过一抹疯狂之色。
  “可是我不甘!我卢乘风,一定不会死在这里!迟早有一天,我要堂堂正正的回去溧阳卢家,让你们这群狗种认识我卢乘风!”
  双手一紧,卢乘风宛如受伤的猛虎,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咆哮怒吼。
  车厢的隔音性能极好,车外的骑士们,并没有听到车厢内的动静。
  收拾起三根阵桩,卢乘风忙不迭的关闭了小丙辰灵灯,珍惜的将它贴身放好。略微撩起车窗帘子,冷眼望了一下随行的两百护卫骑士,卢乘风讥嘲的摇了摇头。
  这两百护卫骑士,一个个生得高大俊美,身上的铠甲兵器都是难得一见的精良器具。但是这群草包,全部是面子货。足足两百护卫,没有一个人的内力修为突破了十年境,后天巅峰的卢乘风自信一人可以同时击败他们五十人,如果布上了太白金刀阵,眨眼间就能屠光了这群废物。
  这就是家族派给自己的护卫,自己就要依仗他们,在小蒙城这个穷山恶水的鬼地方打开一片天地?
  心头一阵恶气冲起,卢乘风突然掀起帘子,一口浓痰吐到了车窗边一个骑士的脸上,恶声恶气的咆哮道:“给公子我滚,滚,滚!不开眼的东西,你挡住了公子的光线了,你找死不成?”
  那骑士吓得面无人色的从坐骑上跳下来,一把抓起坐骑的缰绳,拉着坐骑就往旁边跑去。
  虽然是溧阳卢家的碍眼厌物,卢乘风依旧对这些骑士有着生杀大权,甚至这些骑士的家人乃至他们的亲属,他们的九族亲眷的生死都掌握在卢乘风手中。面对发怒的卢乘风,这些骑士谁敢多吭一声?
  歇斯底里的发泄了一通怒火,卢乘风咬着牙走出了车厢,站在了驾车的车夫身边,呆呆的看着头顶那两只近乎悬浮在空中不动的大鹰。
  沉吟良久,卢乘风淡然问道:“小黑,小蒙城还有多远?”
  驾车的车夫是一个皮肤黧黑,身高近丈的粗壮大汉。听到卢乘风的问话,黑大汉尽是伤疤的狰狞丑脸上露出了一丝温和的笑容,他毕恭毕敬的回答道:“公子,还有两百里,就是小蒙城了。”
  微笑着拍了拍小黑厚重有力,犹如岩石般宽厚的肩膀,卢乘风笑道:“加把劲,今天一定要赶到小蒙城。”
  前面的一辆马车中,一个矮小干瘪,同样浑身漆黑的老人颤巍巍的钻出车厢,端着一碗奶水跳下了马车,来到了卢乘风的车驾前。毕恭毕敬的举起奶碗,老人笑道:“公子,你又熬夜了,进一碗人药吧!”
  卢乘风厌恶的看了一眼那鎏金大碗,摇摇头接过碗,将奶水一饮而尽。
  一股浓郁的药味直冲喉头,卢乘风差点没吐了出来。他强忍下这股子不适,静静的感受着奶水入腹后,那股子缓缓升起的热流。
  虽然是他最讨厌的人药,但是必须承认,没有这人药,卢乘风哪里有那精力连续完成三根阵桩?
  精选还在哺乳期的妇女,逼她们大量服用各种灵药,然后用秘法将灵药中最精华的部分逼迫到她们乳腺中,连同母乳一同分泌出来,这就是所谓的人药。这种进补方法在世家之中煞是流行,说是能最有效的祛除灵药中对人体有害的成分。
  卢乘风讨厌这种人药,却不得不服用它们,否则他完成不了阵桩,他根本没底气在小蒙城厮混。
  将大碗递给了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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