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20宋史-第5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从胱耸雇舜捅耍来思鹧 !

  五年正月,帝谕知枢密院王钦若等:「在京军校差充外处人员,军数不足,有妨训练,可诏示殿前、侍卫马步军司简补。禁军逐指挥兵士内,捧日上三军要及三百人,龙卫上四军各二百五十人,拱圣、骁骑、骁胜、宁朔、神骑、云武骑各三百五十人,并于下次军营升填,须及得本额等样,及令军头司于诸处招拣到人内选填。营在京者引见分配,在外处者准此,仍委逐司擘画开坐以闻。在京差出者,候替回拣选。」

  九年十一月,诏河北、河东、陕西诸州军拣料本城兵,五百人以上升为一指挥,于本处置营教阅武艺,升为禁军。

  天禧元年二月,遣使分往诸州军拣厢军骁壮及等者升隶上军。六月,召选天下厢兵迁隶禁军者,凡五千余人。

  天圣间,尝诏枢密院次禁军选补法:

  凡入上四军者,捧日、天武弓以九斗,龙卫、神卫弓以七斗,天武弩以二石七斗,神卫弩以二石三斗为中格。恩、冀员僚直、骁捷军士选中四军,则不复阅试。自余招拣中者,并引对。凡员僚直阙,则以选中上军及龙卫等样、弓射七斗合格者充,仍许如龙卫例选补班直。

  凡选禁军,自奉钱三百已上、弓射一石五斗、弩蹠三石五斗、等样及龙卫者,并亲阅,以隶龙卫、神卫。凡骑御马直阙小底,则阅拱圣、骁骑少壮善射者充。凡弓手,内殿直以下选补殿前指挥使,射一石五斗;御龙弓箭直选补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东西班带甲殿侍选补长入祗候,御龙诸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射皆一石四斗;东西班、散直选补内殿直,捧日、员僚直、天武、龙卫、神卫亲从选补诸班直,御龙骨朵子直、弓箭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御龙直长行选补将虞候,射皆一石三斗;员僚、龙御、骑御马直小底选补散直,射皆一石二斗。凡弩手,东西班带甲殿侍选补长骑祗候,射四石;御龙弩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射三石八斗;长行选补将虞候,射三石五斗。其捧日、天武、龙卫亲从选补弩手班、御龙弩直者,亦如之。其次别为一等,减二斗。自余殿前指挥使、诸班直以岁久若上名出补外职者,所试弓弩斗力皆遽减,弓自一石三斗至八斗,弩自三石二斗至五斗各有差。

  凡班直经上亲阅隶籍者,有司勿复按试。其升军额者,或取少壮拳勇,或旌边有劳。至于河清遽补,牢城配军亦间下诏选补,盖使给役者有时而进,负罪者不终废也。其退老疾,则以岁首,或出军回;转员皆拣汰,上军以三岁。河北遇大阅亦如之。景祐元年,诏选教骏填拱圣诸军,退其老疾为剩员,不任役者免为民。

  三年,诏选骁骑、云骑、骁胜填拱圣,武骑、宁朔、神骑填骁骑。

  康定元年,选御辇官为禁军。辇官二十六人遮辅臣喧诉,斩其首二人,余黥隶岭南,卒选如初。

  庆历三年,诏韩琦、田况选京师奉钱五百已上禁军武技精捷者,营取五人,枢密院籍记姓名,以备驱使。况因言:「今天下兵逾百万,视先朝几三倍,自昔养兵之冗,未有若是。且诸路宣毅、广勇等军孱弱众甚,大不堪战,小不堪役。宜分遣官选不堪战者降为厢军,不堪役者释之。」上然其言。

  皇祐元年,拣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禁厢诸军,退其罢癃为半分,甚者给粮遣还乡里。系化外若以罪隶军或尝有战功者,悉以剩员处之。

  三年,韩琦奏:「河北就粮诸军愿就上军者,许因大阅自言。若等试中格,旧无罪恶,即部送阙,量材升补。」乃诏四路都总管司:「自今春秋阅,委主管选长五尺六寸已上、弓一石五斗、弩三石五斗者,并家属部送阙。

  嘉祐二年,诏神卫水军等以五年,诸司库务役兵以三年一拣。五年,选京东西、陕西、河北、河东本城、牢城、河清、装御、马递铺卒长五尺三寸胜带甲者,补禁军。其尝犯盗亡坐黥者,配外州军归远、壮勇。

  八年,右正言王陶奏:「天下厢军以岁首拣,至于禁军虽有驻扎还日拣法,或不举。臣窃惟调发禁军本籍精锐,军出之时尤当拣练。请下有司,凡调发禁军,委当职官汰年六十已上,将校年六十五已上衰老者,如此则兵精而用省矣。」下其章。殿前、马步军司奏曰:「旧制,遣戍陕西、河北、河东、广南被边诸军悉拣汰,余路则无令。请自今诸军调发,悉从拣法。」诏可。又诏:「凡选本城、牢城军士以补龙猛等军者,并案籍取尝给奉钱五百及龙猛等者,以配龙猛;其不及等与尝给奉钱四百以下,若百姓黥隶及龙骑等者,以配龙骑;其龙骑军士戍还,即选填龙猛。自今本城、牢城悉三年一拣,著为令。」

  治平元年,阅亲从官武技,得百二十人以补诸班直。乃诏:自今亲从官,限年三十五以下者充。又诏:「如闻三路就粮兵,多老疾不胜铠甲者,可勿拘时,拣年五十以上有子弟或异姓亲属等应样者代之。如无,听召外人。」是岁,诏京畿并诸路拣龙骑、壮勇、归远、本城、牢城、宣效六军;河清、车营、致远、窑务、铸钱监、屯田务隶籍三十年胜铠甲者,部送京师填龙猛等军;其自广南拣中者,就填江西、荆湖归远阙额。仍诏每三年以龙猛等军阙数闻。又诏诸路,有步射引弓两石、彍弩四石五斗已上者,奏遣诣阙。

  二年,诏京东教阅补禁军。先是,京东教阅本城,自初置即番隶本路巡检,久不选补。上闻其军多勇壮可用者,欲示激劝,故有是诏。

  治平四年五月,拣选拱圣、神勇以下勇分,以补捧日、天武、龙、神卫阙数。

  元丰三年六月,权主管马步军司燕达言:「内外就粮退军二十一指挥八千余人,以禁军小疾故拣退及武艺浅弱人配填,既不训练,又免屯戍,安居冗食,耗蠹军储。若自今更不增补,庶渐销减,候有阙,依禁军选募,教习武世,不数年间,退军可尽变锐士。内奉钱七百者减为五百,依五百奉钱军等杖招拣。」从之。仍诏:「上四军退军改作五百奉钱军额。」八月,殿前、步军司虎翼十指挥出戍归营,闵其劳苦,诏并升补为神勇指挥。广西路经略司言:「雄略、澄海指挥阙额,请以诸路配送隶牢城卒所犯稍轻,及少壮任披带者选补。」从之。

  四年四月,提举河北义勇保甲狄谘言:「旧制,诸指挥兵给内有老疾年五十五已上、有弟侄子孙及等杖者,令承替名粮,其间亦有不堪征役者,乞年四十已上许令承替。」诏河北马步诸军依此。十二月,诏诸班直、上四军,毋得简常有罪改配人。

  元祐二年七月,诏诸路每岁于八月后解发试武艺人到阙,殿前司限次年正月,军头司限二月以前试验推恩。呈试武艺人同。

  三年闰十二月,枢密院言:「在京诸军兵额多阙,而京东、西路就粮禁军往往溢额。」诏差官往逐路同长吏拣选发遣,以补其数。

  大观元年四月,诏曰:「东南诸郡军旅之事,久失训齐,民虽浮弱,而阻山带江,轻而易摇。安必虑危,诚不可忽。其诸军事艺生疏精熟不同,非独见将官训练优劣,实亦系教头能否。」枢密院请委逐路提举训练官妙选精熟教头,二年一替,若能训练精熟,然后推赏。从之。

  至若省并之法,凡军各有营,营各有额。皇祐间,马军以四百、步军以五百人为一营。承平既久,额存而兵阙,马一营或止数十骑,兵一营或不满一二百。而将校猥多,赐予廪给十倍士卒,递迁如额不少损。帝患之,熙宁二年,始议并废。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并为二百七十,马军额以三百人,步军以四百人。其后凡拨并者,马步军营五百四十五并为三百五十五,而京师、府界、诸路及厢军皆会总畸零,各足其常额。

  凡并营,先为缮新其居室,给迁徙费。军校员溢,则以补他军阙,或随所并兵入各指挥,依职次高下同领。帝尝谓辅臣曰:「天下财用,朝廷稍加意,则所省不可胜计。乃者销并军营,计减军校、十将以下三千余人,除二节赐予及傔从廪给外,计一岁所省,为钱四十五万缗,米四十万石,䌷绢二十万匹,布三万端,马藁二百万。庶事若此,邦财其可胜用哉!」

  初议并营,大臣皆以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不可。帝不听,独王安石赞决之。时苏轼言曰:「近者并军蒐卒之令猝然轻发,甚于前日矣,虽陛下不恤人言,持之益坚,而势穷事碍,终亦必变。他日虽有良法美政,陛下能复自信乎?」枢密使文彦博曰:「近多更张,人情汹汹非一。」安石曰:「事合更张,岂惮此辈纷纷邪!」帝用安石言,卒并营之。自熙宁以至元丰,岁有并废。

  元符二年,枢密院言:「已诏诸路并废堡砦,减罢兵将,鄜延、秦凤路已减并,余路未见施行。」诏泾原、熙河兰会、环庆、河东路速议以闻。

  三年,罢都护府,安抚使隶河、兰州,以省馈运。诏边帅减额外戍兵。

  建中靖国元年,减放秦凤路土兵。

  大观三年,诏:「昨降处分,措置东南利害,深虑事力未办,应费不赀。其帅府、望郡添置禁军,诸县置弓手,并罢其壮城兵士,令帅府置一百人,余望郡置五十人,旧多者自依旧。沿边州军除旧有外,罢增招壮城。帅府、望郡养马并步人选充马军指挥,及支常平钱收籴封桩斛斗指挥,并罢。已添置路分钤辖、路分都监,许令任满。江南东西、两浙各共差走马承受内臣一员、帅府添置机宜文字去处,并罢。」

  四年,诏:「四辅州各减一将,其军兵仰京畿转运司将未足额并未有人,崇锐、崇威、崇捷、崇武内并废四十四指挥已拣到人,随等杖拨填四辅见阙禁军。仍将逐辅系将、不系将军兵,以住营远近相度,重别分隶排定,及八将训练驻扎去处,疾速开具以闻。河北、河东崇锐、崇威,河东十八指挥,河北不隶将十三指挥并废,见管兵令总管司拨填本路禁军阙额。河北路拨不尽人发遣上京,分填在京禁军阙额。河东拨不尽人,并于本路禁军额外收管。」

  宣和五年,诏:「两浙盗贼宁息,其越州置捕盗指挥,可均填江东、淮东三路州军阙额。」

  至神宗之世,则又有简汰退军之令。治平四年,诏拣拱圣、神勇以下军补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兵阙。

  熙宁元年,诏诸路监司察州兵招简不如法者按之,不任禁军者降厢军,不任厢军者免为民。

  二年,从陈升之议,量减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请受。吕公弼及龙图阁直学士陈荐皆言退军不便。三年二月,司马光亦曰:

  窃闻朝廷欲拣在京禁军四十五以上微有呈切者,尽减请给,兼其妻子徙置淮南,以就粮食。若实有此议,窃谓非宜。何则?在京禁军及其家属,率皆生长京师,亲姻联布,安居乐业,衣食县官,为日固久。年四十五未为衰老,微有呈切,尚任征役,一旦别无罪负,减其请给,徙之淮南,是横遭降配也。

  且国家竭天下之财养长征兵士,本欲备御边陲。今淮南非用武之地,而多屯禁军,坐费衣食,是养无用之兵,置诸无用之地。又边陲常无事则已,异时或少有警急,主兵之臣必争求益兵。京师之兵既少,必须使使者四出,大加召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