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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块玉-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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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泣看到翻脸时他们的痛哭,他很少感到心软。不怜悯自己的人不会同情别人。他在索取他们的身体时,甚至没给过一个真正的亲吻。只在事隔几年之后,之笛才会暗自承认,那个阶段,他是从他人的眼泪中寻找快感,喝着他人的眼泪成长,好象他人的哭泣能取代他自己的哭泣一样。后来对刘静侬的戏耍只是小菜一碟,真正的残酷青春其实在高中后期。 
如果上大学没有遇见暮云,他会怎么样呢?之笛不敢想象。暮云那时候实在太好了,好得让他自己也跟着心软,甚至不计较他是男的,爱上了他。他本来以为自己不会再哭,结果又为了暮云大哭一场,并因此把上大学后勉强维持的清白生活延续下去。以至于到后来连暮云都以为他是个不食人间烟火、只会勾引捉弄人却少有强烈欲望的怪胎。 
这些经历,以及引发这些事件的种种情绪,虽然只要他不说出来,许帆就永远不会知道。但她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他太了解她了。但是她的话却真的让他有些心动。 
两人沉默了很长时间,许帆突然起身,说:“我该走了。” 
“别急着走,”之笛拉住她胳膊,微笑,“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再有个机会。” 
许帆茫然看着他,似乎有些不太相信。 
“我是说,我们应该给彼此一个机会,”之笛慢慢说,又不禁抱怨,“我真的、真的开始怀念以前了。都怪你。” 
于是许帆凑近身,先是小心翼翼地,然后非常热烈地吻他。他略觉有些不适应,很快也开始自然地反馈。生涩、单纯的少年时代确实彻底过去了。他们熟练流利地接吻,技术媲美八级工匠。 
两个身体在暌违多年后热情地重逢,既不需要偷偷摸摸,更不需要毛巾来捂住呻吟,缠绵中多了一段自由奔放,比起少年时代的偷情,又是一种风光。他们似乎要把接近10年的分离全部用身体语言表达出来一样,拥抱着翻来覆去,彻夜不眠。 

34 

之笛和许帆的复合,很快尽人皆知。 
热情的哥伦比亚人胡安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之笛和许帆的丘比特,手里的金箭有意无意射中了他们。因此他在之笛请他吃饭喝酒数次之后,仍然不依不饶说:“Andy,你怎么感谢我都不过分,那次如果我坚持不陪你去纽约,你不可能再见到Fanny。” 
那些天性浪漫的外国同学不用说了,就连学校里的中国同学,虽然更现实些,特意要求他说完与许帆从幼年到现在的情感历程(虽然是被抽掉情节的),都祝福他。这说明,在这个世界上,真正长期不变、细水长流的感情,实在是稀缺资源,之笛想。尽管他认为自己和许帆的感情实际上并不属于这一范畴。他总觉得这次和两个陌生人相遇相爱没多大差别,甚至更复杂些,因为涉及到今昔对比,恩怨交织。 
说话间又是一个春天。之笛还有一个学期就毕业了。按照他原来的打算,应该是拿到学位就回国。刚来美国时谈到这个想法,有些中国同学不大理解:“你读的专业找工作容易,这里大环境总比国内好些。再说,人家会以为你混不下去才回国。” 
之笛说:“我过我的,别人怎么想也顾不过来。” 
但是和许帆恢复关系之后,这一切都需要重新考量。他知道许帆不想回去,从平时很多无意中的谈话中就可以听出来。抛开生活环境、自然环境上的差异,光考虑许帆的志向就清楚了。许帆上大学之后居然逐渐喜欢上了学术。之笛刚听见她说,只觉得搞笑,但后来看她确实很认真,又看过她写的一些论文,不说观点和材料如何,那个架势倒似模似样。如果她真的铁心做学术,显然是在国外好过些。都知道国内学阀厉害,又缺乏制度,什么污七八糟的手段在学术圈子里都有,谈不上公平竞争,许帆自然没有必要去赶那趟混水。 
按照他们目前的进展,几乎看得见婚姻了。之笛自然要陪着许帆一起呆下来。和家里也谈到这个话题,老爸虽然对他不接着读博士不甚满意,倒觉得这趟念书不算完全白费,除了弄个名校学位,还弄到个媳妇儿,又是知根知底的许帆;无形中气就平了几分。 
一想到许帆,总是不由自主要想到暮云,甚至要进行一些比较。之笛心知这大概就是又一种阴暗肮脏心理,但他无法控制自己。这两个人,像是他生活中对称的两部分,两段感情都有些对称似的。 
那时许帆和他关系越来越熟络亲昵,无形中又开始对他打打骂骂,程度介于最早那几年和她家里出事那一阵之间。有时候之笛会莫名其妙地觉得她非常粗鲁。但是谁会相信美艳动人的Fanny…Xu,东方女郎许帆,居然是对男朋友很粗鲁呢?这是永远不可能说出口,也找不到人探讨的话题。这种时候和暮云在一起的生活细节就会浮现出来。他几乎没有认真生过气,做事非常细心,态度柔和,即使生气,或者打人,都只经常是一种他觉得必须的态度,而并非发自内心,因此非常有分寸。暮云从来不是一个粗暴激烈的人,他总是那样善于控制自己和包容别人,他能做到极限的,也不过是脸色冷一点儿,目光锐利一点儿罢了。或许这是他软弱的地方,但也是他不俗气的地方。 
之笛有时候不免感叹:“什么世道!竟然那么多女人比不过一个男人!”容貌自然不可比,真正的男人,无论再美,都不应该和女人的相貌进行比较,毕竟是两个不同性别,存在气质上的根本差异。除了抽烟喝酒染上醉态,暮云这个人显不出丝毫阴柔气,一张脸上既显示美貌,又清楚表明性别。就连在床上,甚至把腿缠在他腰上呻吟喘息的时候,暮云也还是以一个鲜明美好的男性形象存在那里,时刻让之笛清楚意识到他是个男人。两个人之间那些纠缠云雨,好比大家在一起顽皮游戏,既像是情人和朋友,又像是兄弟和父子。那样无拘无束,又那样含义丰富,而不仅仅是……男和女,夫与妻。虽然暮云在床上也有小小的别扭、伪装甚至口是心非,或者嗔怪、佯怒乃至和他扭打,但是他终究都会依从他,接受他的各种异想天开和发明创造,大家一起分享各种新鲜奇妙的发现和感受……之笛不禁苦笑。头天他刚想玩个花样,许帆立刻斥道:“又不是动物!你怎么这么没有廉耻!”然后抵死不肯,甚至险些翻脸踹他下床。 
这样的对比几乎可以无穷无尽。不再想起暮云的决定自然早被打破。回忆越多,之笛越觉得暮云对他很好。总体看和分开看,都是怎么看怎么好。即使他可以原谅自己少年时代的鬼混只是落单之后逢场作戏,不能算是背着喜欢的人在外面乱来;即使他勉强认为在两人已经非常亲密的时候,是暮云和别人上床破坏了他们的关系,他还是得承认暮云的说法——“就算我跟别人上床你看不过眼,毕竟我们之前什么话都没说开,一没名分二没契约,我是在使用我的身体,也没损害你什么。”而且,就算很多人真的讨厌公共汽车,到底又有几个人没有作为公共汽车的经历呢?之笛很奇怪当时何以把话说得那么理直气壮,如果暮云了解他更多,那句话分明应该是他冲着自己说才对。 
“毕竟是我欠他,而不是他欠我,”之笛脸色平静地想。他不希望身边的许帆看出任何线索,虽然他因为这个最终的判断感到非常痛苦。 
他于是知道,太狠毒的誓言不该轻易出口,否则日后必然遭到狠毒的报应。他深悔从前不知深浅,会对着那朵荷花发那样骄傲的誓。结果,荷花听完他的誓言中毒死去,连他和暮云的关系也中毒毁灭。 
然而他和他之间的一切,毕竟都过去了。暮云对他的好,和他对暮云的坏,都如云烟飘零。两人天各一方,做着各自的事情,也许各自娶妻生子,从此就会淡忘。最多以后儿孙满堂时,回忆起来,不过当作少不更事年代的顽皮胡闹吧。 
春天将尽,之笛的工作也有了眉目。几家声名卓著的大企业对他表示了兴趣,虽然还没有板上钉钉,保底的聘书已经到手,是一间世界500强公司。许帆为此很替他骄傲了一阵,他倒不觉得奇怪,他的简历是经得起看的:本科就读名校,毕业在名企上班两年,屡次被晋升;然后到美国读名校热门专业硕士,功课全A,又有多项很拿得出手的活动经历,一年级的暑期实习评语非常好;这些外在的因素,对他在纽约找个象样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但他不知道为什么对纽约喜欢不起来,也许要寄希望于以后的更多了解吧,毕竟许帆在这里读书,以后甚至可能也在这里上班。家里对他新发布的消息非常满意,又催他一毕业就把婚结了,老妈听他口气松动,甚至得寸进尺说:“趁年轻多给我生几个孙子。反正美国不搞计划生育。”又安慰说孩子多了不怕,她连他都成功地养得这么好,还带不出几个好孙子? 
许帆和她家里也同意之笛一毕业他们就结婚。两人正在筹备打算的时候,大学同班的一个同学给之笛发来email,居然是从班主任那里辗转问到的。那同学说他秋天要到美国读博士了,想取得个长期联系,顺便打听一下都需要准备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最后又提到了暮云。 
那是之笛和暮云分开两年半以后,第一次知道他的消息。 

35(卷四.完) 

但是生活中总存在信息不对称,之笛不清楚暮云的下落,暮云却早就知道他已经出国读书了。 
那天被之笛真正地折磨又凌辱之后,暮云回去躺了一整天。他已经连续请了几天假,再请假不大合适,又实在没精神继续上班,索性辞职。公司对他印象倒还好,挽留无效,就说一年之内,随时欢迎他回归。 
暮云掐断和外界一切联系,直接回到家,和父母一起混日子。按照家里情况来说,他实际上可以一辈子不上班。尽管努力工作,那些收入他老爸也不放在眼里,只觉得对年轻人来说是个激励罢了。他早就说过,如果暮云真想做事,有一点儿职业经验后,回去帮他管管自己家的公司最好;非要混日子也没辙,别违法乱纪就行。 
暮云因此优游了几个月,或者在家看书睡觉,或者出去旅游,也没人责难过问。后来气渐渐平下来,他开始想该怎么办。最早他也想就在家做事算了,几年心力交悴,不过白受些辛苦烦恼,哪及得上现在在家当宝贝,出门当大爷。但是那个带给他屈辱和痛苦记忆的城市,也不是说忘就忘得了,他总觉得和那里还有联系。说来说去还是因为“他”——暮云一想到这个人就狠得咬牙切齿,却总不习惯说他是“陈之笛”,但凡念及,就要叫“小蝎”。 
他坚持每天一睁眼就告诉自己:陈之笛是个混账王八蛋,我仇恨他!我仇恨陈之笛!但是只坚持几天就继续不下去了。没过两天,逛街的时候发现一件不错的衣服,就自言自语:这件衣服穿在小蝎身上一定非常好看。等他自己反应过来,又觉得自己很贱,不是一般的贱,特别贱特别贱。 
后来暮云知道不能这样躲避下去。他也清楚,如果让时间流逝,他和陈之笛之间,理论上只能有三种情形:一是永远仇恨他;二是继续犯贱,发现自己仍然爱他;三是心平气和地忘记他。暮云认为,只有真正能够心平气和地忘陈之笛,他才可能长期在家里安分下来。否则,无论他怎样控制自己,在这里一辈子经营自己的生活,毕竟心里有个大疙瘩,到底意难平。因此他需要再回去一趟,和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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