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雪中火-第3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其实你说得凶狠,却底气不足。我不知道你那时该是怎样一幅虚弱的模样。
无力阻止,只有听话。这样,才能给你希望。
吞多少血,就留多少泪。然后发现,你的血,竟比那眼泪还要苦。
你说,戚少商你听好了,你现在喝了我的血,你的命就是我的。我不许你死的时候,你要是敢死 ,我就追杀你生生世世!
如果真的可以选择,我想我宁可选择被你追杀,只追杀我一个人就好。

每天每天地被你喂血,几乎每一次有意识的时候都是被那血腥味呛到。
努力想能睁开眼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告诉你其实我很强壮,不用你的血来补充营养。可是我说的话,为什么你都听不到?
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坍塌,世界开始天旋地转。
你抱着我,那是我最后的触觉。我想告诉你,放手吧。可是你越抱越紧,死死不放。你的希望变得渺茫,无论我怎样努力,外面的世界都越来越轻越来越淡。
我多么不甘心,多么不想让你失望。
可是,其实,能死在你的怀里,又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做好了死的准备,却最终在毁诺城中醒来。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样活着被顾惜朝拖上天山之巅的。或许,这个过程,永远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回忆到此为止,梦里的情景依然是梦一样的出现。不同的,只是明了了一切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他的背影是那样沉重与疲惫,决绝而哀伤。

那些过往的辛苦、挣扎、努力,那个要追杀我生生世世的誓言,那段仇与怨中谁也无法抹去的深深的爱,惜朝,难道你真的都选择放弃了吗?

我掏出木娃娃,沮丧的模样,那不是你喜欢的九现神龙。
握住逆水寒的剑尖,我的手比你有力道。刻痕变的粗而重,微微向下的嘴角,重新咧成开心的模样。而且比原来咧得很大,酒窝也比原来更深。
我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有点丑,有点傻,可是,我知道你不会在意。
我知道你一定在等着我,等我找到你,把他交还到你的手中。


路过连云债,我只稍作停留,为了解去最后一个心结。
老八的儿子刚刚出世。跟他简单地说明一切,老八终也被顾惜朝的倔强和骄傲折服,抓着脑袋说:“真是搞不懂,这人做好事比人家做坏事瞒得还紧。大当家,你说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这个,我冤枉了他,总不能就这么算了。”
“那你想怎么样?”
“我就是不知道才问大当家啊,要是以前大不了要头一颗要命一条,可是现在我媳妇跟我儿子怎么办呢?”
我笑他的傻样,“他不会要你的头要你的命的,要去也没用。”
“可我心里不舒坦啊。要不把我儿子送给他做干儿子,行不行?”
真是服了老八的脑筋,这是偿还顾惜朝呢,还是想在他那占点便宜?
“要是找到他,我帮你问问吧。不过你得把你儿子养聪明点,太笨了,没准他可看不上眼。”
老八搓搓手,“这个没问题,我媳妇儿聪明着呢。”
临行时,老八说雪山上天寒,给我准备了以前常穿的那件熊皮披风和两坛炮打灯。
这是真正不掺水的酒,是让我跟顾惜朝结缘的酒。所以,他才对醉琼楼的冲天炮异常不满,四不像。
那件披风,自失忆醒来就没再穿过,嫌他丑。于是,被老八带回来作纪念。这回,我却很想早日穿上,给他看见。
骑马走了一段,突然听见老八在后面吆喝。
“大当家,娃儿还没取名字呢!要不,你让顾惜朝给取一个,跟他姓也没关系!”
我微笑,没有回头,一挥马鞭,疾驰而去。

天山的脚下的确很美,比伊娜那个丫头形容的还要美很多倍。不过我知道,在山上住了五年,顾惜朝也未必好好地欣赏过这些塞外的美景。
上天山的路,我走得不算顺畅。半山腰以上,便是风雪。有时狂风袭来,满山雪舞,根本辨不清方向。山陡的地方,还要当心雪崩,万一被埋没,便是再无生还的可能。少数无风的时候,轻功尚可施展,有风的日子,只能先找不会发生雪崩的背风处躲一阵。
无法想象,顾惜朝当年究竟是怎样做到的。那个人,也许真的是神也说不定。

到达冰雪宫时,已差不多成了雪人。裹紧披风,我将两坛炮打灯抱在怀中。不舍得喝,因为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有侍女来询问,我说要见宫主。她进去不多时,出来迎接我的人,却是伊丽。
准确地讲,她不是来迎接我,而只是说一句话,完成一个动作。
她递给我一副卷轴,说:“你走吧,顾宫主不会再回来的。”
依然是冷眼的模样,但更多地是漠然,而不是愤怒。

她的话让我有那么一瞬间的痴呆。摸着怀中的失了重心的木娃娃,突然间,恍然大悟。
顾惜朝丢下了我,却带走了晚晴的木娃娃,还能去哪里?
我们曾经的过往里,最轻松最幸福的时光,又在哪里?
我怎么会跑到这个冻死人的冰雪宫来?他根本就不喜欢这里的啊!
转身飞奔而去,下山的路,滚也好,爬也罢,磕磕撞撞,跌跌碰碰,无论如何却总比上山要快得多。
疾马飞驰,没日没夜。

终于,在落日的黄昏里,我看到一片残红凸现。那是深山最后的杜鹃。
修葺新整的墓旁,一抹青影,寂寞孤独。
所有想要给他看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我扔了所有,只将他缓缓地拥入怀中。
抱紧,再不放手。


●大结局


我转过那人的身子,半个月不见,又清瘦了许多。肯定没有好好吃饭。
我知道他还在气我。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在这里,他没有放弃。
顾惜朝,本就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
我庆幸,又心疼。
他此刻该是怎样想痛扁我一顿,却又终究狠不下心不手,只能这样倔强地扭着脖子看向远方。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倒映着远山深深浅浅的青绿。
我贴近他的脸,小心地蹭着,对他说:
“惜朝,我想起来了,所有的过去,所有的你。对不起,让你一个人这么多年,这么辛苦,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
他的身体有瞬间的僵直,我抚着他的背,轻轻地拍。
他轻叹一声,“水云天那个女人又多嘴了是不是?”
“不,不是。惜朝,”我拉着他的手放到心口,“是这里,想起了你。其实他一直没有忘记你,只是睡着了,一定要刺痛他才会醒过来。你总是那么聪明,知道最好的办法。”
他的手指微微地颤抖,我心疼地将它们握紧。可是那手却挣脱了我的掌心,探进了我的衣襟里。
冰凉的指端滑过胸膛,小心地触上心头的伤疤,来回摩挲,有深深的怜惜。
“很痛吗?”
“很痛。但是,爱,不怕痛。”

忘了时间,忘了空间。
拥抱,是多紧也不够的。
亲吻,是多深也不足的。
对不起,晚晴姑娘,在你的墓前,我知道我太失礼。可是,我想叫你知道,这个人,你不用再牵挂担心。我会爱他,懂他,疼惜他,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不掺水的炮打灯,我只许他尝小小的一口,他不满意的挑眉,起身来夺。不小心跌进我的怀里,被我抱牢。
这个姿势,与那天在湖边他啃咬我的嘴唇时很像。我终于知道他那时心里的悲伤、愤怒和绝望。
我那么肯定地说秦非不是采花贼,却因老八的话对他投去过怀疑的目光。我说我喜欢他,他一定以为这种喜欢连老八在我心里的地位都比不上。就像那次在梨落院外的树林被我推开时留给我的落寞身影,就像我无知地问“喜欢还有多少的区别吗”,他会生气到捏破碗割伤自己的手。其实除了生气,更多的,是无望和哀伤吧。
而那种时候,我却只会缩头缩脑,生怕被他的气愤波及到。
他那天额头有擦伤的痕迹,用那种方式堵住我的嘴,定是头夜里身体就出了问题。桌椅倒地的声音,不是生气所致,而是他自己已支撑不住了。可是我却只是在门外站着,然后安静地走开。他的骄傲让他拴了门灭了灯,他不叫我看见他脆弱的样子,只将那些苦,全往自己肚里咽。 
天知道在我看不见注意不到的地方,有多少同样的苦涩,被他隐忍着吞下,才会在最后用生命做赌注想出那么自虐的方法。
如果我一直想不起来,如果秦非没回来我误会不解,那么是不是今天,他已对我彻底失望,回到了天上?
不能去想,至少,现在,他还在我怀中。

我吻吻他的唇,被他躲开。
“乖,等身子好了,我再陪你喝个够。”
他不依不挠,“若是好不了呢?就不喝了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他的脉象,比以前更虚弱。未完成的吻里,分明有血的味道。
他的血,我不会弄错,因为记得太深刻。心里开始忧虑和焦灼。
不放手,不放弃。好不容易在一起,我怎可以让他再在我眼前消失?
他却不在意地笑,拿起我还他的木娃娃狠狠地戳。我知道,晚晴被他藏了起来,只有这个,虽然傻,但只要能让他开心,戳就戳吧。
戳痛我,把那些忧虑统统交给我来扛,你只负责开口常笑。

突然想起,在杭州时未尽的事业:一定要他的脸上日日挂最简单的笑容。
其实,即使失忆了,我想我还是重新爱上了他,不爱任何人,只爱他一个。
这或许就是缘分。
可是,经历了那么多过往的我们,那种爱对他来讲,只是折磨。
如果你吃过最合口味的包子,换了馅的包子,难免会觉得别扭。
如果你喝过最纯最烈的酒,掺了水的酒,只会让你愤怒!
连自己是九现神龙都不记得的戚少商,不是他眼里四脚的龙,只是一只四不像!

现在才发现,人生太潇洒太随意,有时会迷了心智失了方向。
过往虽然沉重,疼痛虽然难熬,爱一个人也不太简单不容易做到,然而有了这些,心里才不会空虚迷茫。上天赐给你一个人,让你可以为他喜为他怒为他伤为他痛时,那是你前世修来的福分。
唯有珍惜,永远不负。

********************

马车里,顾惜朝坐在门边,青衣黄衫,光着两只脚丫子,挂在车沿上随车晃荡。
“听话,进里面去,这两天到梅雨季节了,有些湿冷。脚上||穴位多,受凉了可不好。”
他撇撇嘴,“无情给你那破医书,我早就读过,不要在我面前卖弄。”
我叹气,放下马鞭,捞起他的双脚,放到大腿上,拿衣服下摆盖住,轻轻地揉搓。
我知道,他不喜欢坐在里面。他喜欢暮春初夏时浓浓的绿,绿的山,绿的水,绿得盎然,那该是他的模样。

我们南下去找水云天。
临走时如意和杨无邪来送行,我当初却料错了,她看到顾惜朝也是一副星星眼的模样。回头看,竟是顾惜朝对着她微笑。
我茫然不解,杨无邪摸着胡子说:“这两人穿得到很像一对情侣。”
原来,是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我这些年红颜知己,初见时都是因一身青绿的色彩,才吸引了我的目光。原来即使心上因药遗忘,眼睛也早就刻下来他的模样。
体贴的杨无邪将超大的马车装饰得异常豪华,厚厚的毛绒垫铺满车厢,大大小小软绵绵的枕头推成一排,方便他累了随处就靠。矮矮的小方桌固定在一角,有几本诗词几本医书。壁上有一些的暗格,吃用俱全。连煎药的药罐和炉子都不缺少。
顾惜朝自己开了几副药,我闻闻,怎么全是甜甜的味道?
问他,他挑眉反道:“谁说良药一定要苦口才有利于病?”
我笑,这就是他,不受任何规则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