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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by慕天-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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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方案,皓恩仍住在望海居,条件是再不提进传讯的事。理由是,后宫不得干政。 

            听完传晖的方案,皓恩抱着传晖买给他的维尼熊陷入了沉思。 
            传晖坐在一旁,等着皓恩的答案。 
            半个小时过去了,皓恩与维尼熊静静地抱在一起,不见动静。 
            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不见动静。 

            两个小时过去了……传晖终于按捺不住:”两个方案,你到底选哪个?” 
            不就是道二选一的选择题吗?要想那么久?又不是哥德巴赫猜想。还是智商超群的天才人物。 

            皓恩看着传晖,眨一眨眼睛。传晖以为皓恩要说出答案了,将身子坐正了,准备侧耳倾听。可是,隔了许久,传晖那个倾听的姿势已经僵化,皓恩那边也没有任何声音传过来。 

            传晖忖度,这只熊别不是想耍赖吧。催促道,“想好了没有?快说话!” 
            皓恩看着传晖,再眨一眨眼睛。 
            传晖正想说“少跟我来打哑谜这一套”,话还没出口,就看见那双澄澈的蓝眼睛里滚落下两滴冰晶一样的泪。 
            那泪,象是止了不住了一样,大滴大滴地落在维尼熊的头上、脸上。 
            原本一脸逗人笑容的维尼熊,现在看上去也象是哭过的样子,脸上挂着晶莹透亮的泪花花。而搂着它的那只“奸熊”,则是英雄泪滂沱下,一时间泪雨成河浪滔天。 


            传晖看得怔住。 
            传晖没想到,男人的泪腺也可以这么发达。 
            他更没有想到,皓恩会对他用“哀兵之计”。 

            其实小熊方才的沉默和这时的泪如雨下,均是对他的二选一选择题的回答。 
            沉默是表示无法抉择。流泪,是因为无论怎么选都是错。 

            传晖拧了一条热毛巾给皓恩擦脸。 
            “再哭,把眼睛哭坏了。” 
            皓恩哀哀地看他一眼,眼泪又喷薄而出。 
            传晖本来就不是硬得下心肠的人,看到皓恩掉眼泪已经先怵了三分。 
            他心疼皓恩的眼睛。那样漂亮的眼睛,哭肿了就不好看了。 
            传晖轻轻在皓恩背上抚拍,“好啦,选择题不做了!” 
            不是他不坚持原则。他是怕他不松口,这只熊会再一次哭倒长城。 
            唆使他人毁坏世界文化遗产的罪名他可担不起。 

            小熊的头微微抬起,露出一丝晴光,雨势却依旧。 
            传晖只得彻底破除原则,“以后你爱怎么样都随你。”黄河决堤,越堵越泛滥,引流疏导才是正着。 
            这句话象止泪剂。水龙头自动关上,拧得紧紧的,一滴“水”也不浪费。 
            这只熊还真是环保主义,对水资源珍惜得很。 
            传晖看着在瞬间完成“变脸”绝技的皓恩,知道自己又着了这只臭熊的道。 

            传晖把毛巾扔过去,覆在皓恩脸上,“你这只无赖熊!” 
            皓恩拿下毛巾,一脸委屈,心道,本来就是无解的题目,叫我怎么答嘛。 
            你无赖在先,我摆泪雨阵在后。 
            哀兵之计也是计!—— 
            唉,演哭戏真的好辛苦。耗费那么多能量,流失那么多水分。口也渴了,肚子也饿了……有没有东西吃呀? 

            看着茶几上的鸡汁锅贴与荷叶梗米粥,皓恩不由心生感叹:知我者,传晖也。知道我作法施雨损耗了功力,这就给我补充卡路里来了。 
            皓恩见到有吃的,两眼放出灿烂的光芒,他也不用筷子,用手抓起锅贴就往嘴里送。 
            传晖在一旁提醒他,“鼻涕还没擦干净呢。”又道,“没关系,反正你喜欢吃牡蛎。鼻涕跟牡蛎,看起来象是差不多的东西。” 
            “啊!”听到鼻涕二字,皓恩哆嗦了一下。这时,半个锅贴已经入了口,另一半还留在外面,正好是不进不退的局面。 
            他这个人虽然不拘小节,却是有轻微的洁癖。床单天天换,衬衣天天换。 
            为了阻止鼻涕蔓延,皓恩努力地翘起上嘴唇,筑成一微型堤坝。他却不知道他此刻的造型,十分接近于《西游记》里总被悟空师兄戏弄的八戒。 

            传晖看着叼住锅贴、嘟起上唇的皓恩,“扑”的一声笑出来。 
            这人是最爱捉弄人的,却最怕被人捉弄。偶尔上回当,那表情……真是……卡通得很。 

            待皓恩补充够了水分、能源,传晖与他说正事。 
            “你要进传讯,可以。不过,我的地盘上,我说了算。” 
            皓恩频频点头,对未来老板表示出最大的恭敬。 
            传晖计划着,“明天我让人收拾你的办公室,还要召集公司董事开个会,其余股东也要通知到位。” 
            “我不需要办公室。我跟传晖在一起就好了。我可以帮传晖听电话、收发文件、泡咖啡、按摩、买午餐……” 
            传晖听得耳乱。 
            敢情威尔逊等人奉送股票,就是为了请个打杂跑腿的?这服务项目还挺全。 
            “我们公司不缺打杂的。”传晖摆出老板的派头叮嘱皓恩,“你到公司去了要守规矩。不要给我东窜西窜到处生事。” 
            皓恩心说,我又不是老鼠,没事东窜西窜的干嘛。 
            他到传讯,只是为了守住他的传晖。别的人,别的事,一概与他无关。 
            不过,要是有美女……还是可以……饱一饱眼福。 


            58 


            想到以后整日都可以与他的传晖宝贝在一起,皓恩很是兴奋。 
            中国人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皓恩更喜欢另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无论生死都在一起,爱到最后,爱到最高。如中国的梁祝,莎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那种永恒的感觉,超越了人类面对命运的无能为力和在广天阔地中的渺小,可以成歌,成诗,可以不朽。 
            那种达到极致的情感高度,一直是他倾心向往的。 

            遇到传晖之前,他不停地追逐,寻找故事里那种绝对宽容能够永恒不朽的爱。他试了一次又一次,却始终没有找到他要的,那种灵魂碰撞的感觉。 
            在星辉岛捡到潜水遇险气若游丝的传晖,他知道,这个人将会熔入他的生命。 
            为了将传晖留下,他做了许多荒唐事。 

            当他看到传晖驾驶的飞机坠海,他才知道他错得有多离谱。——一个人的心,不是靠强权拘禁利诱软化就可以得到的。 

            经过了那么多的误会曲折与磨难,他和传晖终于冰释了前嫌。 
            现在,他只想每日每夜每分美秒守在传晖身旁,他要让他的传晖快乐、幸福、安稳、满足。 

            “传晖,明天去公司上班,我应该穿什么衣服?”皓恩虽说八岁就开始做投资赚钱,却从不知道上班族的生活应该是怎样的。 
            传晖正靠在床上看财经新闻,听皓恩问他着装的事,随口答道,“只要不是皇帝的新装就好。”不是传晖存心揶揄他。皓恩穿弹力游泳裤去大学舞会的故事太著名了,几乎每个哈佛学生都知道这个典故。 

            “要不要穿西服打领带?”在皓恩的印象里,稍具规模的企业对员工的仪表都有专门规定。他到传晖的公司去,绝对不能失了礼仪。 
            “倒不用那么正式,你自己穿得舒服自在就好。”传晖自己是最讨厌打领带的,进到办公室就会把那“狗脖套”取下来。在他看来,穿衣服穿得舒服头等重要。 

            皓恩不是公司的在编员工,在着装上就不用刻意要求。 
            传晖看过皓恩的衣柜,虽然种类繁多,却没有奇装异服。 
            皓恩原是时装大亨的儿子,有个时尚杂志总编的堪称审美权威的老妈,又交过好数位名模女友,他是最懂得穿衣服的人。传晖不担心他会乱穿衣服。 

            看皓恩围块毛巾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传晖不得不叫他,“你在练凌波微步?还不快到床上来。”传晖最怕这只熊把自己弄感冒。 
            皓恩将传晖的话视为邀请,立马跳上床,泥鳅一样,哧地钻入传晖的被窝。 

            传晖将被子裹得紧些,再用自己的手与足,去捂暖皓恩的手足。 
            传晖温暖的眼神,让皓恩有些痴了,“传晖,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好不好?”他想与他的传晖一起,用一生的时间去印证那种叫永恒的东西。 
            一辈子,一辈子。传晖在心底喃喃。他不喜欢把这种不着边际的话挂在嘴边。可是,他愿意去试。 
            是皓恩,让他觉得有了爱的可能性。 

            传晖把皓恩搂在胸前,点一下他的鼻子。 
            “你这只坏熊。你害我娶不成老婆,以后你就给我做老婆。” 
            “嗯。”皓恩哼哼。 
            “你害我断子绝孙,以后,你得给我做儿子。” 
            “嗯。”皓恩轻笑。 
            传晖也被他逗得笑了。 
            皓恩虽说有许多毛病,对伴侣却是迁就到了极点。 
            他说的每一句话,皓恩几乎都是当最高指示来执行,即便他说错了,皓恩也从不会当面反驳。 

            才洗过澡的皓恩,身上散发着浴盐的香气,滑腻的皮肤在传晖的睡衣上蹭啊蹭啊。 
            传晖哪会不明白他的意思,低下头亲亲他的唇,“又想要了?” 
            皓恩不好意思地用手指碰碰传晖睡衣上的扣子。 
            传晖说,“明天要去公司,不能太折腾了。要不我帮你?” 
            皓恩在心里小小地叹了口气。传晖穿上有这么多扣子的睡衣,分明就是不想让他做嘛。 
            皓恩狠一狠心,很有志气地说,“周末再做吧。” 
            听到皓恩这样说,传晖把皓恩抱紧了,自己也躺下来,“不做,那就睡吧。” 
            传晖关了台灯,在皓恩背上轻轻抚拍,“小熊乖乖睡,梦里掰玉米,掰一个,丢一个……这一个,不一样……再也再也丢不下,把它把它抱回家……小熊抱着玉米睡,好梦做到大天亮……” 


            皓恩垂下长睫毛,在传晖的抚拍下很快睡着。 
            传晖替皓恩掖好被子,拨一拨皓恩的长睫毛,在黑暗里轻轻地笑了。 
            这样子的皓恩,还真是头乖乖熊。 
            如果可以,他愿意每晚哼《小熊玉米歌》哄他的小维尼入眠。一辈子…… 

            第二天皓恩与传晖一道早起。 
            吃过早餐,两个人步调一致,一起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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