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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城 系列123分桃-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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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人都知道,七年前,澹台骄明惨死大漠前,澹台家的绝世才女澹台柔明因先天恶疾病逝在“百医山庄”葬在香草园中。两年之后移葬西子湖畔。西子湖畔有她轻雅朴素的墓园。 
二月十七是澹台柔明的忌日。同时也是她二十五岁的生日。这一天绝明和灭明提着杭州城内“长白酒楼”珍藏的二十五年陈的“女儿红”,来看望自己早逝的妹妹。 
西湖波光如银,对爱水成痴的柔明而言,这里是最好的归所。 
“小丫头,我们来看你了,别在黄泉下骂人哦。”坟前草地上摆着三个酒杯,绝明一个,灭明一个,柔明一个。灭明斟上酒,轻轻一叹:“这是与你同龄的女儿红。,本来打算在你出嫁时送你这个的,没想到竟没有机会了。” 
“朱昭华过得还好,只是还没娶妻。看来他暂时是不打算忘了你了。”绝明拈起一个杯子,举杯敬墓碑。“你可是把人家的心都偷走了。” 
“至于我们,大概不久之后就会定下来了。”灭明也拿起杯子。啜饮。“当年娘为我们兄妹卜卦,说你和老大是有缘无份,没有姻缘命。而我和绝一个是乱卦一个是天意,看来娘是说对了。” 
“我要娶的人已经定了。她叫祖千秋,是‘魅影’的魁首之一。而灭则对另一个魁首宗千问动情了。你也知道他这辈子就动过两回情。一次对司空非非。一次对蓝无悠,可是每回都把到手的人都放走了。不过这一回我看他不会那么傻喽……” 
“澹台绝明,你是不打算看到明天的太阳了吧?”长眉一竖,灭明板起一张脸。“什么兄弟嘛,只会揭别人的伤疤。” 
“哼,自己笨嘛,还打算掩耳盗铃啊。自己做过的笨事就别怪人家提啊。” 
“你还说!”冷哼,灭明袍袖挥起,十指如钩,袭向绝明腋下。 
“别,我怕痒!”绝明大骇,闪身跳起,避过灭明的魔爪。 
“痒死你活该!”嘿嘿奸笑,灭明干脆往绝明身上跳去,就象小时候那样使劲呵起绝明的弱点。 
“不要了……哈哈……不要了……我不说了……不说了还不行吗?” 
“晚了……” 
一时间,平素寂静的墓园响起了兄弟俩的笑声,交织着不知何时已露出头的春阳,暖暖的,就象那个聪慧的女子,唇边春风般温柔的笑容…… 


第一部完 

 


《九重城之灭绝》第二部《游戏》 


(一) 

摇动沉重的脑袋,唤回迷失的神志,正想晃动手脚调息内力确定自己的位置,却发现全身上下所有的|||||穴道已经叫人点了个遍。而眼帘掀动却看不到该有的光明,澹台灭明意识到,他被人禁锢起来了,而且,他又失明了。 
澹台灭明是江湖人称“灭绝”的“灭”,他和他的孪生兄弟澹台绝明是江湖道上最奇特最可怕的绝代高手之一。江湖人称有一张倾国倾城美丽容貌的澹台绝明是“杀手”,以为他好站的个性和强悍的战力。而他这个长得平凡普通的男人叫“猎人”。因为他双眸一动被人猜的万种风情,是江湖儿女的致命伤之一。 

不久之前,曾身为北方“魅影”组织“右军”之首的澹台绝明将“魅影”的首领之一的“祖魁”祖千秋大小姐迎娶过门,成就了一段江湖(或是说魅影的)好事。然后,在他们蜜月期间,“魅影”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都压在了重伤才愈的另一位魁首“宗魁”宗千问和他的身上。因为,他不仅仅曾是“魅影”的“左军”之首,同时,他也是宗千问的亲密爱人。站在他的立场,怎么舍得刚刚恢复健康的爱人因为公事而操劳过度呢? 

心软的结果,就是惨无人道的公事地狱,于是在绝和祖魁渡完蜜月之后,他拍拍屁股,溜出“魅影”,玩去也。 

连封信都不留,存心气一气老把他当无敌高手操劳的亲密爱人。想想看自从失明后就不曾再为琐事操劳,没想到一复明就要陷入可怕的忙碌中。他的眼睛可是很脆弱的啊。算了,没人珍惜,只好自己可怜罗,于是乎,他心安理得地走人去也,预备走边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过过独自闯荡江湖的瘾头。 

不要怀疑,就算澹台绝明今年已经高龄二十九,同时也是江湖鼎鼎大名的大人物,但是,就某些方面而言,他的玩性之重,天下无双,尤其在他身边没人看者的时候。而他的控制器——澹台绝明此刻正窝在家里与新婚妻子卿卿我我呢。 

第一站,是苏州。 

苏州是个好地方啊,有好吃的小吃,有漂亮的采莲姑娘,有醉人的美景,还有令天下英雄尽屏息的“天下第一庄”。 

“天下第一庄”是女儿庄。 

这里。有全天下最美丽的女子,也有全天下美丽歹毒的剑——“回眸”。 
——回眸一笑,英雄授首。 
——三十年前,回眸和它的主人,曾在江湖中掀起滔天血光。后来,它成为“天下第一庄”的收藏。成为历代“天下第一庄”主人的信物。 
——至少,在它借给一代大侠司空非非之前,是这样的。 

六月十六,天下第一庄的大庄主,天下第一美女“玉无暇”将怀抱“回眸 ”嫁给司空非非之徒,江湖鼎鼎大名的“儒剑情侠”封释道。 

澹台灭明,就是为那把剑来的。 

剑,绝对是好剑。但是并不是灭明的趁手兵器。他要的。不过是藏在“回眸”护手里的那张绢帕。 

那绢帕,是昔年人称大才子,大浪子的司空非非在某次大醉之后以某种特殊的颜料写下的。如果让人知道那上面写了些什么。那么江湖必定大乱,风波又将掀起。 

澹台灭明知道那上面写了些什么。因为当年他就在司空非非身边。他之所以在多年以后再来关注这张早该遗忘的帕子,只因为,若让人看到上面的内容,自己一世臭名就会毁于一旦,成为江湖中最大的笑柄。 

没错,那张帕子与他有关,并且,那帕子上写的,是情书——司空非非写给他的,极为激|情极令人脸红的情书。而那情书里,隐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 

这个秘密随着司空的离去已经湮灭了很久。那把剑也已经封印了很多年。若不是这一回玉大庄主无暇大小姐呀把它当做嫁妆把它带离可以完全掩藏它的地方并交到司空徒弟的手中意图解开“回眸的秘密,澹台灭明也不必特地赶到苏州来。 

——绝对不能让人看到那张帕子,这关系到司空的身后之名和他与他之间的感情。尤其不能让司空的后人看到。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把帕子拿到手。 


(二) 

在苏州呆了好些天,踩点,探盘,一番努力后,终于趁着玉无暇和封释道的不备将“回眸偷道手中。可是没想到刚刚要拆下护手取出绢帕,便教剑中飘出来的烟雾迷失了神智。待清醒过来,就成了现在这副阶下囚的模样。连脆弱的眼睛也不听使唤了。 
失明就失明吧,眼盲并不代表心盲。只是好奇是什么迷|药能迷倒自幼把药当饭吃的他。 

没有一剑杀了他,对方也许没有杀了他的打算,那么迷倒他捉住他的目的,何在? 

门开了,有人走了进来。空气的流动和鼻子中吸入的体味告诉灭明,这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很整洁的男人。最重要的是,他的味道有一种灭明很熟悉的感觉,很舒服,舒服得让灭明精神一振。 

“醒了?比估计的时间还短。”很好听的声音醇厚如酒。 

“你是谁?”虽然他的声音也是灭明喜欢的,但是不足以打消灭明的警惕。他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为什么要抓我?” 

男人倒抽了一口气,听得出声音有些紧绷。“别用你的狐媚之眸勾引人。” 

“我没有。‘唇边勾起一抹笑。呆在“魅影”太久了,他差点都忘记了怎么去勾引人了。狐媚之眸天生勾魂摄魄,即使他看不见也一样媚惑。他实在不是故意的。但正常的男人,很少有这么容易激动的。这个男人,很有趣哦。 

“我都忘记了,你的眼睛看不得。”男人叹息,随着布料摩擦声响起,不一会,灭明感到眼部被蒙上了什么东西。 

“没必要蒙上我的眼睛,我看不到的。” 

“但我看得到。”男人坚持。“似你这样的人物,不该出来祸乱人世的。” 

“你知道我是谁?” 

“澹台灭明。出来你。还有谁会对我师父的遗书感兴趣?” 

“你是封释道?”据灭明所知,司空非非只有一个徒弟,而且绝对是男人。那么,这个人不是封释道还会是谁? 

男人不答,沉默片刻之后,他缓缓道:“你想要的是师父的那封信吧。它已经不在‘回眸’里了。” 

灭明一惊:“你知道那封信?” 

“我看过。没先想到师父竟用那么动人的文字给你写情书。以你的为人,师父怎会爱上你?”叹息,叹息,叹息! 

灭明无语,司空非非和他之间的感情,是少年时最刻骨铭心的记忆,一生最美丽的初恋,也是,一场悲哀的往事。 

初相遇时,是在长江边上。那时的灭明年少气盛,司空非非也正当壮年。 

一个眼神,天雷便勾动地火,再也管不了一个是九重城的小魔星,一个是名满天下的大侠,并肩携手啸傲江湖的日子,成为日后不多的纯洁回忆。 

生平第一次,澹台灭明知道了为谁守贞,再也没有肆无忌惮地散发他无形的魅力以引诱众生,他名满天下的荡媚艳美只再司空面前展现,美妙的味道也只容司空一热闹品尝,在司空面前他不是那个九重城的小魔星,而只是一个全心全意爱人的少年。 

在他面前,司空也只是一个爱他的男人。不是什么大侠,不是什么浪子,所有的关爱体贴所有的呵护怜宠都只给了他。为了他的展堰一笑,他可以做尽一切。 

两心相悦,比翼齐飞的日子,美妙得消魂,也短暂得消魂。只有三个月,然后,在洛阳龙门,变故发生了。 

“女诸葛”葛明清的出现,让一切成为一场美梦。 

葛明清,是司空的小师妹,同时,也是司空的未婚妻。当时她身怀六甲。 
——不是司空的孩子,司空与她之间清清白白。 

——个男人的遗腹子。说来,那又是一端故事。 

看到她凄婉憔悴不复美丽的面容和纤弱身材强撑起来的肚子,听着她伤心的爱情,没有人能熟视无睹。而她哀声请求的话语,更令人无法抵抗。 

心软后,司空非非决定伸出援手——他要娶她,做她孩子的父亲。 

这个决定,令灭明心碎。 

葛明清的眼泪,一样让灭明难过。可是,他没想过要让出自己身边的人。但是,司空坚定的眼神,让他说不出拒绝。 

灭明曾发誓,就算天绝地灭也不放手,可是面对葛明清的肚子,他无法实践自己的誓言。 

他的矛盾,他的挣扎,司空非非看不到。他坐在那里,握着葛明清的手,等待灭明的答案。 

双目尽红。心痛如割。可是柔软的心,无法拒绝。 

轻轻点头,却重如千斤。他知道,这一点头后,就再也回不到当初的美好。两个人之间梗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便再也无法拥有当初的密合。于是,从未流过的清泪,沿着脸庞,滚落一地。 

他的泪,令司空痛心。那一夜,倾尽热情的缠绵后,和着彼此的血,和着最好的墨,司空为他写下最美妙的情书。 

内容,他记下了,信,却没带走。黑夜将尽白昼未起时,他翩然离去,将一生最初的爱恋,终结在黎明最黑的时候。 

灭明回到了九重城。当司空非非和葛明清的婚讯传来时,他呆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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