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劫劫劫,劫色-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让耶苏早上叫我起床,结果耶苏那对时间毫无概念的家伙天天看错表,大清早的公鸡还没打鸣呢他就叫我起床了。
每次他吆喝着“柏禾!快起来,不然要迟到了!”我都会很淡定地望一望外边的一片黑云,然后闭上眼睛,继续睡觉。过不了多久就会听到枕边的他疑惑地挠挠脑袋,自言自语道“奇怪,怎么又看错时间了……”
唉,也不知是不是每次被他叫醒成习惯了,虽然现在他不在身边,我也会在四点左右准时自然醒了。
我翻了一个身,打算继续睡觉却不巧对上了一双炯炯有神的幽绿色眼睛,丫的,心脏都差点给吓停了。
幽绿色眼睛的主人朝我笑笑,说“你整整睡了两天,终于肯醒来了啊?”
“什么!?两天!?”
卧嘞了去,亏我还以为自己是自然醒了,也的确是自然醒了,只不过是在多睡了两天的前提下……
幽绿色眼睛点点头,“是啊,这两天我都守着你呢,不会算错的。”
刚刚天色很暗,这回月亮移过来了,月光下,我终于看到了那双极漂亮琥珀色眼睛的主人——卧勒个槽,原来是熟人!
补全内容:
“呜哇……七柒我想死你了。”我一把抱住眼前的男人,像是树袋熊一样紧紧缠住。
七柒被我缠得透不过气来,一个劲地咳嗽,整张脸蛋都瘪红了。
我放开他,开始蹂躏起他那张可爱的娃娃脸,嘿嘿,手感真好……
七柒算是我的叔叔,也就是我老爹的弟弟,因为排行第七,所以取名为七柒。虽然说辈分上比我大,不过要真论起年龄,我比他大了两百年也不止。再加上他这幅不显老的娃娃脸,任谁都不相信他已经是当叔叔的了。
七柒其实性子里有点古怪,没事干喜欢穿梭于各种洞之间,小时候我们家后院的鸟洞狗洞猪洞鸭洞他都进去过。有一次他心生好奇,拿了根竿子去捅树上的蜂窝,你们觉得结果怎么样了呢——结果就是那一个月里他都是脸上缠着绷带到处溜达的,活像个木乃伊。
这一次,没想到居然在山洞里见到他了。
大概有十年没见他了,呼呼,真是想死我了啊……亲情在呼唤啊……
我说“七柒,最近我结婚了喔,你怎么没来婚礼啊?”
七柒说“去了啊,怎么能不去的呢。”
我疑惑“那我怎么没看到你”炖了一秒,突然豁然开朗了“肯定是只逗留了一秒就忙着研究你的大洞小洞去了吧……”
“嘻嘻”七柒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发,接着说“我最近发现了一个很大的蜘蛛洞。”
我好奇“在哪里?”
“就在这里。”
我打了一个冷颤……
七柒安慰地拍拍我的肩膀,“没事,别怕,我已经一把火把这里的蜘蛛全烧光了。”
我无语,用不用这么狠啊。
我突然想到什么,说“七柒,我可能要在这蜘蛛洞里过一段日子,应该不会打扰到你吧?”
七柒摇摇头“当然不会。”
我又笑着抱抱他,“嘿嘿,叔叔真好啊。”
于是,我便在这蜘蛛洞里住下了,平常没事干就和七柒一起研究洞去。
七柒每天早上出去锻炼身体都会带一份报纸回来,我问他从哪搞来的,他说是捡到的,天知道他是怎样在这深山老林里捡到最新的报纸的……
通过这些八卦内容极其丰富的报纸,我虽然每天闷在蜘蛛洞里但也能了解到外界的信息。
耶苏还是如以往拉风的占了头条。
关于他的事,我这几天和七柒玩得很开心也没有空闲下来的时间去想。
本来我还担心着培训的事,不过后来报纸上报道,耶苏作为《爱你,骨头也不放过》的男主角以及当红巨星已经直接点名我为女主角了,那个培训班便自然而然散了,一时之间,耶苏和我之间的绯闻四处生起。不过作为这些流言蜚语的主角之一的我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任凭狗仔队怎么找也找不到。
耶苏却是很大方地回应了这些绯闻,“我的确对柏禾小姐有感情,但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接受。”
就因为这句话,千万少男少女的春心破碎了……
七柒疑惑地说“奇怪,你们俩都是夫妻了怎么搞得像他正在追求你似的?”
我敲敲他的脑袋“大人的事,小孩子不用懂。”
七柒不满地嘟起嘴巴“我是你叔叔!”
“小了两百岁而已嘛……”
(二)
这天早上,七柒不再和我像往常一样去捅小动物的老窝了,因为七柒说洞里的日常用品告罄了,所以我和他破天荒从深山老林里走了出来,前往市中心去超市里买东西。
路上有不少小妹妹过来搭讪的,七柒并不近女色也很少跟异性打交道,面对小妹妹们的挑逗只会脸红着回应,结果引起了更多小妹妹们的尖叫。
我愁苦地摸摸脸……唉,最近没怎么做保养,怪不得不见男性来搭讪我……
好不容易挤进了购物中心后,七柒开始购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了。
明明说好是来买日常用品的,七柒却一手抓了一个足球,又一手抓了一个篮球。
我说“七柒,你不买牙膏牙刷之类的么?”
七柒摇摇头,“不买,那些东西洞里都有。”
我又说:“七柒,你不买点吃的么?”
七柒接着摇摇头,“不买,山里有很多兔子肉。”
“那你到底来买什么的?”
“买日常用品啊!”
“……”
唉……忧愁啊……
出了购物中心后,七柒抱着一白一橘两颗圆滚滚的大球,我则提着两大袋,里面装的全都是所谓的“日常用品”。
我指着对面的奶茶店提议道“七柒,我们去喝点东西吧。”
那家奶茶店我和耶苏经常去,味道很好。
七柒笑着点点头答应了,走了这么久的路,他早都口干舌燥了。
红灯过后,我和七柒迎着绿灯过了马路,走进奶茶店里,服务员标准的甜美笑容让人看了心旷神怡,这也可能是生意好的另一个原因。
我看了看菜单,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两杯红豆奶茶,这时,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男音“柏禾,你怎么在这?”
这个问题问得真白痴……来奶茶店不是买奶茶难道是来吹空调的?
我回头正想批判这个不会问问题的孩子,接着发现眼前的这个人正是我整整十个白天没见但是十个晚上都在梦里邂逅的耶苏同志。
然后——我手里的红豆奶茶“啪嗒”一声掉到地上,炸开了花。
耶苏同学很生气,他一个箭步冲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居高临下道“你这十天不见人就是和一个陌生男人混在一起了!?”
耶苏并不认识七柒。
七柒在一旁小声地嘀咕了一声“我是她叔叔嘛……”,但是愤怒中的耶苏除了我的声音其他都听不进去。
我对耶苏的态度有点不满,但是反应并不像他那么激烈。
对于耶苏挑衅般的语气,我毫不畏惧地点点头,倒不是赌气,毕竟我这十天的确是和七柒混在一起了……
耶苏怒发冲冠,从口袋里拿出我俩的结婚证指着上面的两张照片吼道“你看看!我才是你老公!你不跟我混在一起怎么可以跟其他男人粘在一起呢!”
其实我倆根本没什么结婚证,耶苏手里的结婚证是当初他一时兴起自己画的,考虑到自己画技不精,于是将我的头像直接过渡成一个骷髅头,那骷髅头构造还不太正常,脑袋画成方的了。耶苏也很有自知之明的把自己的头像画了一只猪头上去。
他真是有心了……居然形影不离的带在身上。
对于耶苏的质问,我很淡定的扬扬下巴,反问道“既然你的钱包里可以放其他女人的照片为什么我不可以跟其他男人粘在一起?”
我想我的问题着实戳到了耶苏的痛处,无视他那发愣的表情,我拉着七柒走出了奶茶店……不好意思,奶茶忘记给钱了。
耶苏反应过来后也跑了出来,跟在我和七柒的后头,视线一直在我的手和七柒的衣袖之间来回移动。
可惜我今天没穿高跟鞋出来,没东西砸他。
我转过头,和七柒对视一秒,然后趁他不注意抓起一颗足球就往耶苏头上砸去。
耶苏抱头痛叫了一声,但依旧跟得很紧。
我又夺过七柒的篮球,瞄准耶苏的大腿根处砸了过去。
这回耶苏很灵巧地避开了,但是还是作势痛叫了一声,企图激起我的同情心。
哼……我回头瞪他一眼,别想着叫两声本精就会不计前嫌原谅你了,你爱跟着就跟着呗。
耶苏破天荒地有耐性,跟着我和七柒一路走到了蜘蛛洞口。
七柒这孩子很懂事,呆在洞口看蚂蚁没进来,把时间留给我们俩小夫妻调解气氛。
耶苏不知什么时候摘了一朵玫瑰花,递到我跟前当作道歉礼。
我接过那带刺的玫瑰然后毫不犹豫地往自己手背上刺了下去,划了一道很长的口子。
耶苏心疼地嗷嗷叫,捧着我的手说:“柏禾,我又不是不要你了,你玩什么自残啊。”
我说:“留一个伤疤在这也好,免得你摸半天还认错了人。”
耶苏愧疚地低下头,爱怜地吻了吻我的伤口说:“不会了,以后一定不会了……”
我说:“这种事可不是你说不会就不会了。”
耶苏握紧我的手,表情相当真挚“对不起,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把伦琴忘记的。”
我撇撇嘴说“谁知道忘记到底是忘还是记。”
“忘记就是忘了去记,也就是忘记了。”
“哎哟歪,你语文学得还挺好嘛,都能跟我拗了。”
“柏禾!!”耶苏急了。
“行了行了。”我瞪了他一眼,最后还是忍不住舒了一口气,拍拍他的肩膀说:“算了,这次就暂且原谅你,如果还有下次……”
“不会有下次的!!”耶苏打断我的话。
我满意地点点头,这还差不多,像个道歉的样子。
耶苏要给我包扎伤口,我却把手收回,抓起玫瑰又在他的手背上划开一个更长更深的口子。
耶苏痛叫着捂住自己的手,“你干什么!?”
我不屑地撇撇嘴,“就我一个人受伤太吃亏了,你也得陪着我。”
耶苏笑开了怀“好的好的,陪你干什么都行。”
我如小娘子一般娇羞着给了他一个粉拳,然后缩进他怀里打滚。
于是,我和耶苏又和好如初了。
第二天早晨,耶苏提着我的行李带我离开了蜘蛛洞。
七柒很舍不得我,其实他是舍不得他那两个被我丢在路边的球,他一直把我和耶苏送到了千里之外还不肯回去。
我回头朝七柒摆摆手,笑着说:“你回去吧,送到这里就可以了。”
七柒委屈地咬着嘴巴摇了摇头。
我说:“你回去吧,下一次我们会来看你的。”
七柒还是不肯走。
我又说:“下一次会记得带球来看你的……”
七柒终于笑了,然后转身走了……
耶苏在我耳边低声说话,语气有点恐惧,“下一次还来啊!?我昨天晚上被一只蜘蛛咬得很惨啊。”
“…………”看来七柒所说的已经一把火把蜘蛛全烧光的话不属实啊。
正文 七柒,多多关照
(一)
从蜘蛛洞回来的第三天,耶苏召开了一场记者会,是关于回应我和他的恋情的。
除了婚礼之外我还是第一次穿得这么隆重,一身黑色吊带晚礼服,头发被高高绾成了一个髻子,额前的刘海梳得笔直刺得我眼睛发疼,脖子上带着一条压得我步履都有点沉重的水晶项链。
我觉得如果带着这项链上街随时有被窃贼砍头的危险。
记者会现场来了很多人,座位坐满了,很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