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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寡妇-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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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世界限向往。并且深深地迷恋上了一个叫“流云剑”的独行剑客。



为了有朝一日可以亲自去会会那个传说中的他,她甚至不惜以千金之躯,去苦练武功。



初时高将军夫妻自然是不大乐意,怕她吃不了苦,又觉得女孩子家家的拿刀提剑的甚是不雅。



可是,高茗烟愣是凭着一股子毅力与天生的聪慧,不但坚持下来了,而且艺业突飞猛进,府里好些侍卫居然不是她的对手。



这让高弘文大喜过望,直呼虎父犬女,兴趣高时,还会亲自下场指点一二。



高茗烟受到鼓励,对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越发不感兴趣,整日里舞刀弄剑,憧憬着外面的世界,向往着有朝一日可以啸傲江湖,闯出一番名号。



江湖代有人材出,长江后浪推前浪。



曾几何时风糜大邺的流云剑已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最近,坊间传闻里喧嚣尘上的已变成了一个集邪魅,俊美,飘逸于一身的采花雅贼“飘痕”。



为此,民间以他的事迹为版本,编出了数本小册子,讲述他的风流艳史,勾引得令数闺阁千金心肝乱颤,为他心动神摇,魂萦梦牵。



很不幸,高茗烟正是数因他而茶饭不思,为爱沦陷的可怜人之一。



于是,这替小姐搜罗**的光荣任务当仁不让地落在了纪小蛮的肩上。



“多做事,少说话!”高茗烟娇嗔地横了她一眼,一把抢走她手里的小布包,紧紧地抱在怀里,不放心地问:“没有遗漏吧?”



“嗯,”纪小蛮拍着胸脯做保证:“我跑遍了全长安所有的书局。我敢发誓,全长安,不,整个大邺都不可能有比我手里更齐全的关于飘痕飘大侠的故事了。”



“哼,算你机灵。”高茗烟撇了撇唇,终于露出了满意地笑容。



“小姐,”纪小蛮慢慢腾腾地把手往怀里探:“五本书,一共花了……”



“算了,剩下的钱就赏给你买几件象样的衣裳吧。”高茗烟一扭腰肢,挺着秀气的鼻梁,傲慢地进了自己的闺房。



“真的?”纪小蛮眉眼弯弯,笑得象夏日的阳光:“多谢三小姐。”



看来,在现代看的那几千本穿越小说,也不是白看的。



这古人的钱还真是好赚,随便拿几个故事出来拼拼凑凑,再找个落魄的秀才,两个人碰面一捣鼓,就变成一本小书,拿到私人书局印上几百本,就发笔小财。



她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这飘痕的故事再写他七八个版本出来?



有钱不赚是白痴,乘着江湖上刮着这股“飘痕”的风,不努力存够跑路本的人才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对吧?



正文 第010章 菊花宝典



没有想到,这股飘痕风越刮越烈,四年之后,居然还是长盛不衰。



纪小蛮不禁要抱怨了,啥男人那么变态啊?



就算一天采一朵,朵朵花不同,他老人家采了四年,也该消停了吧?凭什么一直占着流行不下岗啊?



害她变着法的掰,掰了七八十个版本的传说,实在是掰不下去了啦!因为主角老是他一个,新鲜感没了,只能在别的地方下功夫。最初或许是一种乐趣,到最后这简直就成了一种折磨了。



所以,她决定,不再虐待自己,坚决抹黑他!



反正,这些年她也赚得不少,是时候跑路了。



她,不玩了!



于是乎,飘痕在狂采了四年各色鲜花之后,突然发现自己最终喜欢的居然是个男人,一个美到天怒人怨的男人。所以,他很悲壮地断袖了,而且坚决地把自己变成了一朵菊花!



“啊,天哪!”一声尖叫从集粹堂的二楼逸出:“我不相信,飘痕,他,他,他怎么可以喜欢男人?”



“真的吗?”高茗烟立刻抛下那琳琅满目的珠钗首饰,瞪大了眼睛冲上去,一把揪住那个还在痛心疾首的千金小姐的衣襟:“这个消息,你从哪里听到的?”



纪小蛮低低地咳了一声,很尽责地拉了拉她的袖子。



小姐,这里可是长安城里最著名的珠宝楼,楼下就是京城最繁华的涌金路,可不是那个任她作威作福的镇北将军府!



风度,风度!切记要维持大家小姐的风度啊!



可是,乍闻噩耗的高茗烟哪里还有理智?



“滚开,拉着我干嘛?”她不耐烦地反手把纪小蛮推了一个趔趄,漂亮的美眸里寒芒暴射:“说,你从哪里听到的?”



痛失所爱又被人莫名胁迫的女子,很不幸正是恭亲王的独生爱女萧语蓉。她脸色煞白,语伦次地指着身边另一个妙龄少女,结结巴巴地道:“我是听她说的。”



官场子女于见风转舵这门学问,大都有着极高深的学问,木寒云不等高茗烟把目标转向她,立刻老老实实地从袖子里把珍藏的菊花宝典奉献出来:“不是我说的,是,是这上面写的!”



“这是什么?”高茗烟斜着眼睛瞪着这本熟悉的小册子。



事实上,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正是那个空空大师所著的飘痕系列闺阁小说。四年来,这些小书伴着她度过了最美好,最瑰丽的少女年华,就算是烧成了灰,她也认得出来。



她只是不敢相信!不,是不能相信!



为了飘痕,她努力地忍住不适,装成一派高贵优雅的模样,跟着娘亲去参加上流社会的每一次交际应酬,巧妙地利用每个机会宣扬她的美貌,四年来,稳坐着京城第一美人的头号交椅。



大家以为她要的是那个虚名吗?错!大错特错!她所盼的,非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有幸被飘痕写上猎艳名册,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被他带走,一起双宿双栖,过着神仙眷侣般的快乐生活罢了。



谁知道,革命尚未成功,梦想还未实现,他居然去喜欢男人了?那怎么可以?这教她情何以堪?



四年的努力,四年的艰辛,四年的暗恋,究竟算什么?她不甘心,不甘心啊!



“嘎?”木寒云和萧语蓉面面相觑。



名满京城的第一美人,难道不识字?



“飘痕终极情感大揭秘之菊花宝典。”纪小蛮不怕死地踮起脚尖,斜着眼睛瞟着小册子,一本正经地照本宣科。



“滚!”高茗烟顺手从柜台上摸了一枝羊脂白玉手镯扔了出去。



“哎呀!我的手镯~”掌柜的惨叫一声。



听他叫得那么惨,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那镯子肯定价值不菲,纪小蛮眼疾手快,立刻拎起裙摆成网状,将镯子稳稳兜住,露出两颗招牌虎牙,得意洋洋地嚷:“小姐,没摔坏!”



“阿弥陀佛~那可是最上等的和田玉啊!”掌柜的双手合十,显见得吓得不轻。



“我不信,”高茗烟面色铁青咬着唇瓣,从齿缝里迸出一句:“这肯定是假的!”



“高小姐,天地良心,我集粹堂是百年老店,向来注重信誉,出了名的货真价实,童叟欺,你怎么可以……”掌柜的气得吹胡子瞪眼。



“刘掌柜,我们小姐说的不是你。”纪小蛮顺手把镯子塞回到他的怀里:“好了,你收起来吧,可别再放在柜面上了。”



以高小姐现在的心情看来,是绝对不可能再买首饰了。



“我们走!”高茗烟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小姐,坊间传闻,本就不可信,何必那么认真?气坏了身子划不来。”纪小蛮气喘咻咻地跟在高茗烟的身后,努力想说服她回家。



在横扫了五个书局之后,她发现原来高茗烟的毅力真的很可怕!



呜呜,只怪当初,她为什么不把这个飘痕朔造得低极下流一点呢?



哎,她今天才知道,原来想象力太丰富,心肠太好,也是一种缺点。



“不管,飘痕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喜欢男人?”高茗烟近乎绝望地低语:“一定是有人假冒空空大师的名字,胡编乱造,恶意诽谤飘痕的名誉。”



“本来就是胡篇乱造,你居然直到今天才知道?”纪小蛮噘着唇小小声地反驳。



“你说什么?”高茗烟冷着脸问。



“没什么,”纪小蛮聪明地转了话题:“对了,小姐,今天好象是大少爷回府的日子,你确定不按时回家也没问题?”



在高府,除了她纪小蛮,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制住这个任性骄纵的大小姐,就非高茗欣莫属了。



别看他今年才二十六岁,却已官拜右丞相两年。是皇上跟前的大红人,又是太子的死党。可谓是年少有为,春风得意。



再加上,他的性格一惯的冷厉严竣,高家二老素来对他言听计从,隐隐已具有一家之长的威严,故尔高茗烟才会畏之如虎。



“那好,我们明天再来。”果然,高茗烟迟疑了一下,做了明智地选择。



“好,回家。”纪小蛮忙不迭地点头。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她们还不知道,从她们跨出集粹堂的那一刻起,高家三小姐,京城第一美人,思慕采花雅贼飘痕,为了他在集粹堂与恭亲王的女儿争风吃醋,对她大打出手的特大新闻,已经不胫而走。并以几何的速度,如火如荼地传遍着长安的每一个角落……



正文 第011章 夜路走多了



“坠儿回来了啊?”守门的老林头老远看到纪小蛮,立刻笑弯了眉毛。



“林大爷~”纪小蛮把双手背在身后,三蹦两跳蹿到他身前,忽地亮出一枝造形古朴的仿玉烟斗在他眼前一扬:“漂亮吧?”



“怎么?”老林头伸出长长的旱烟杆,作势往她头上招呼:“小小年纪,好的不学,买这玩意干嘛?”



“哎哟~”纪小蛮抱着头大声呼痛:“打死人了~”



“你这孩子,真是赖,没挨着你一根头发呢,乱嚷嚷什么?”老林头又气又想笑,低声喝骂。



“哎呀~”纪小蛮乘机一把抱住他腰,把头胡乱往他怀里钻:“真是好心没好报,人家好心给你买个烟斗还挨打了?不要算了,我给福伯去~”



“喂喂喂,我又没说不要,干嘛便宜那老家伙?”老林头抢过烟斗,喜得眼睛眯成一条缝:“非年非节的,何必乱花钱?”



“呵呵,最近手风顺嘛~”纪小蛮满不在乎地拍拍衣服站起来,挥挥手闪人。



事实上,这次高茗欣回家之后,她打算包袱款款离开高家,游山玩水去也。



她纪小蛮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十六年下来,高家谁对她有恩,谁对她有义,心里亮堂着呢。



“你这丫头,居然跑去赌钱?”老林头面色一变:“你给我回来~”



纪小蛮回头冲他扮了个鬼脸,早去得远了。



赌钱?讲运气,她欠点;凭实力,她准输;出老千,被抓住那是个死;那种费力不讨好,还不能稳赢的事情,她才不做呢。



她有飘痕啊,托他的福,四年下来,总算是小有积蓄。



“周婶,你的桂花糕。”



“福伯,你喜欢的蟹黄包,快乘热吃,凉了没味道了。”



“珍儿,这是你要的胭脂。”



“阿梅,你上次不是说喜欢我这对珍珠耳坠?呶,拿去吧。”



“呀,”林嫂手里拿着纪小蛮送她的一对翡翠玉手镯,一脸惊疑地看着她:“坠儿你发什么疯?平日爱钱如命,今天这么大方?”



虽说是个下人,但好歹在高家这么多年,侍候了大小两辈女主子,没吃过猪肉,总看过猪走。



这对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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