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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界生死情-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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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茹正翻着地摊的一本盗版书:“就看看吧,什么也不想买。”   
韩枫没话找话:“听说你现在看一些企业管理的书呢?”   
林茹点点头:“是啊,给你推荐几本,比如李践的《砍掉成本》,余世维的《职业化管理》了,特别是《砍掉成本》,写得相当好,我借给你看看。”   
韩枫赶紧摇头:“过几天再说吧,现在哪有时间啊。”他说的是实话,自从开始了《金古群侠传》之后,连吃饭的时间都快没了。   
这次轮到林茹摇头了:“就玩游戏泡网吧有时间。”   
韩枫突然发现林茹嗔怒的表情很好看,其实林茹真的很漂亮,虽然比不上系花沈诗雯那样美得惊心动魄,但她绝对不丑,皮肤细腻,但五官都很精致,看着令人舒服。舍友们都说林茹是个美女,自己在她身边坐了快三年,怎么现在才发现,难道只是因为两人的太熟悉了,看习惯了?熟悉的地方无风景。   
林茹拍了他一下:“你发什么呆呢?”   
韩枫思维还在继续,嘴里就说了出来:“你今天真漂亮?”   
林茹一脸娇羞,但只维持了几秒,就把眼睛瞪起来了:“你的意思是我除了今天都特别难看?”   
韩枫没想到夸人美丽还能夸出毛病来,赶紧说:“你每天都漂亮,今天是特别漂亮。”这才把林茹哄得眼光又温柔起来,韩枫接着说:“你这样打扮很好看啊,为什么第一次见到你时,你那样子好像跟今天就不像一个人。”   
林茹扑哧一声笑了:“我是故意的。”   
韩枫愣了,只听过女孩拼命把自己往漂亮的打扮的,平时扎个刺都能哭半天的娇女子,为了美丽,纹眉、拉皮、打耳眼、割双眼皮,甚至连吸脂的痛苦都能忍受,从来没有专门把自己弄丑的。   
林茹解释:“我当时故意把自己弄得难看,我倒想要看看到底哪个男生第一个跟我说话。”   
韩枫还记得当时的场景。那也是在的联谊舞会上,只不过那时韩枫他们是刚入学的新生,那时候这群男生还傻傻的,不懂得保护班内的花朵,师兄这群饿狼们大施煞手,那一次舞会过后,但凡看着像点人样的女孩都被扫荡一光。当时小羊羔们被狼搂着翩翩起舞时,女孩中只孤零零地扔下了林茹一个。林茹当时梳了两条很土气的麻花辫,超夸张的黑框高度数近视镜,脸色不知道什么搞的腊黄,如同乙肝病人似的,还带了令人一看就反胃的黑色牙套,尤其是那件不知从哪搞来的过时了几十年的旧衣服,让人一看就想到了农村的柴禾妞。   
韩枫当时只是觉得就她一个女孩孤单地坐在那里心情肯定不好,当时不知怎么就动了侠义心肠,上前去打了招呼。   
林茹显然也在回忆那场景:“当时我孤单地坐在那里,没有一个人多看我一眼,我想,如果谁先跟我说话,我最次也要跟他做四年好朋友。”   
韩枫想问:“最次是朋友,最好是不是就得以身相许了。”但沈诗雯又在脑中一闪,立即使他打消了胡闹的想法,林茹喜欢自己连瞎子都能看出来,三年来的付出铁石心肠的人也该感动了,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是个理想的恋人,可是,自己偏偏不可救药死心塌地爱上了沈诗雯,哎!   
林茹还在回忆着:“那时候你呆头呆脑地走过来,对我说‘嗨,小美女’,当时你表情可僵硬了,就跟今天跟我跳舞的那个男生差不多。”   
韩枫反驳:“怎么可能呢?我再差也比那块木头强多了。”   
林茹一愣:“木头?什么木头?”   
“叔叔真英俊,阿姨真漂亮,叔叔买束花送给阿姨吧。”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手里握住着一束红玫瑰,只不过一眼能看出这时花店淘汰下来的,因为花瓣个个都在打蔫,像是半年没有沾过水似的。   
韩枫第一反应就是不能买。就像小品里说的:现在两口子未必住在一起,住在一起的未必是两口子,同样,一男一女走在街上就是恋人吗?   
女孩见韩枫没有反应,接着说:“叔叔和阿姨多般配啊,如果叔叔不送花给阿姨,阿姨该不爱你了。”   
韩枫真想不到现在这么大点的小孩就懂得般配爱不爱的了,看了看林茹,她正低着头抿着嘴笑呢,这丫头不帮自己解围,还看热闹?   
女孩继续说:“这花不贵,才五元一枝。叔叔,买枝花送给阿姨吧。”   
还不贵?花店里的玫瑰才二元一枝,除了情人节能卖个高价也不过五元。韩枫于是说:“今天没带钱,改天再买行不行?”   
卖花女孩才不信呢:“哪有带女朋友出来玩不带钱的,叔叔你就买一枝吧。”   
韩枫最受不了人的好语相求,特别是这么大点的一个小孩,一口一个叔叔叫着,再说这么大点出来卖花也不容易,就当帮她一把吧。可是手往兜里一摸,却发现真的没有带钱。今天参加舞会换了衣服,身上的钱和卡都留在换下的衣服里了。于是对女孩说:“我真的没带钱,以后一定买你的花好不好。”   
女孩明白了这两个人是不可能买她的花了,脸色一变:“穷鬼,连朵花都买不起,这辈子讨不到老婆。”瞥见了韩枫脸上的红迹,补了一句:“丑八怪。”   
钱的魔力真是太强了,刚才还是英俊的叔叔,因为没钱买花,立即变成了丑八怪。韩枫刚才对女孩的同情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他想起了明珠洗浴中心的小丽,刚见面时犹如淑女,一听自己没钱立马变成了泼妇。   
女孩真不输于小丽,粗口不断而出,韩枫在陕西呆了三年,西北特色的粗口基本都能听明白,今天算是见识全了,只是没想是从一个最多不过七岁的小女孩口里吐出来的。对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小女孩,能怎么办呢?韩枫只好拉着小美女落荒而逃,一直跑到校门口才慢下来,这时才发现林茹的脸色有点不好看。   
“怎么了?小美女。”   
林茹问:“你为什么不买下一朵呢?”   
这么差的花也要啊?韩枫反问:“你没发现那是快凋谢的花吗?”   
林茹语气有几分幽怨:“你从来没送过我一朵花,哪怕是凋谢的。”   
韩枫解释着:“我怎么敢拿开败的花送你呢,万一你一多心,说合着我只配要那残花败柳啊,反而得罪了你多不好啊,改天我一定送你一大束鲜花,绝对是娇艳怒放的。”韩枫留了个心眼,我只说送花,可没说什么花。   
林茹歪头想了想,说:“别拿康乃馨、郁金香来糊弄人,我只要红玫瑰,哪怕是含苞待放或者开败的。”   
第四十六章 一元硬币   
 韩枫回到宿舍,先大发了一顿脾气:“你们几个太不够意思了,我都这惨样了,也没有告诉我一声,任我出丑啊!”   
宿舍除了李清照例缺席外,五个人正热火朝天谈着今天的收获呢。韩枫的咆哮让大家一愣,孙武最先凑上来:“老大你怎么提前走了,那个漂亮小妹还老追着问你呢,真看不出,原来老大才是真正的情圣,就一会功夫就让小妹妹牵肠挂肚,真有魅力啊。”   
韩枫没好气说:“魅力个屁,她那是想看熊猫。”说着一指自己的脸:“我都这样了,你们也没人告诉我一声,免得我出去丢人啊。”   
老三一看:“哎呀,老大你的脸怎么了?”上前仔细打量了一下:“真别说,是挺像熊猫的噢。”   
于龙还在凑趣:“猴哥,出门前怎么不照照镜子?”   
韩枫真想K他:“你还好意思说,咱们宿舍最后一面镜子都被你打碎了。”   
校园诗人说:“老大,大家一想到女孩,只顾着打扮自己了,谁有空看你啊?”   
韩枫一时语塞,一群重色轻友的家伙,爬上床,气愤愤地睡着了。   
西安当之无愧是个大火炉,后半夜两点之前一直保持着闷热,令人无法入眠,尤其是七个人挤在那不足十平米的狭小空间内,弥漫着男生宿舍特有的体臭、汗味还有鞋和袜子散发出来的混合型味道,让人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熬到温度降下来,空气清新,七位仁兄正鼾然做着美梦,宿舍电话响了。   
于龙第一反应就是用被子蒙上头,孙武睁开朦胧的睡眼,看了下表:“还让不让人活啊,周末也不让人睡觉,还不到七点呢。”   
电话铃声不依不饶地继续着,好像不把七位彻底吵醒誓不罢休似的,姜磊忍不住了:“小七,快接电话!”   
孙武还想抗议,但校园诗人一句话就把他噎得没话了:“你离电话最近,你不接谁接啊?”   
孙武没好气地接起电话,语气马上客气起来,连声说:“不打扰,不打扰,我这就给你叫。”放下电话,说:“老大,你的小美女有请。”   
韩枫这才想起今天要去医院看病,于是以最快的速度梳洗完毕,三分钟之后已经站在林茹面前。林茹一身利落地打扮,长发束了起来,扎个了马尾,浅黄色T恤,牛仔裤,脚上穿的却是运动鞋。一手端杯牛奶,另一手拿着早点。   
“早。”   
“还早呢,今天西京医院有个皮肤科老专家出诊,现在去未必能抢着地方呢。快吃早餐吧。”   
两人赶到西京医院才知道确实不早了,挂号那更是排了长长的队,更有人喊着:“卖号了卖号了,前十号二十元,前二十号十元了。”韩枫还在纳闷,小美女解释说:“这个专家只在二四六出诊,一天只看一百个病人,所以这每天有些人天不亮就来排队。”   
韩枫说:“我还真不信这个邪了。”   
不信的结果就是排了两个多小时队才挂上号,又在皮肤科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才轮到专家的召见。老专家穿着白大褂,戴着近视镜,一看就像是医术精湛,让人心里有底。老专家效率果然高,只花了不到三十秒用眼睛看了看韩枫的脸上和身上,就埋下头来奋笔疾书。韩枫看了半天居然一个字也不认得:“大夫,请问我到底是得了什么病啊?”   
老专家头也没抬:“玫瑰泡疹,皮肤病。”   
韩枫奇怪了:“我怎么会得皮肤病啊,我不洗公共澡池,不去桑拿按摩,遵守公共秩序,不随地吐痰。”   
老专家被逗笑了:“照你这么说得病都是做了坏事啊,小伙子还挺有意思的。”把处方笺扯下来,递给韩枫:“去开药吧,91号。”   
韩枫忙问:“那我这个病得什么时候好啊?”   
老专家说:“皮肤病,都是慢性的,不要着急,慢慢治吧。”说着开始检查第91号病人了。   
韩枫只得退出来,等在外面的林茹忙上来询问,韩枫苦笑:“都是你那玫瑰闹的,玫瑰泡疹,开了一身的玫瑰。”   
两人交了一百多块钱,抱着一大堆药走出医院。林茹看了看表:“都快十一点了,这离城里不远,我们逛一逛吧。”   
韩枫真不明白女孩为什么这么喜欢逛街,只不过人家陪自己看了一上午的病,礼尚往来,真不好意思拒绝她的提议。   
西安是西北五省最繁华的大都市,城市的繁荣必将伴随着产生许多负面的东西,西安市里大商厦多、大超市多、大酒店多,但随之骗子、小偷、乞丐也多。骗子和小偷倒是没有什么可说的,都货真价实的,但乞丐就不好说了,不少农民在农闲时到城里做了乞丐,据说收入还不错,乞讨两年就盖了小楼,于是乞讨成了副业,忙完农活进城兼职乞讨,这些人倒还不算讨厌,他们就在哪个繁华的角落一蹲,你不施舍也不死缠你。但不知什么时候,有人发现乞讨业也有利可图,于是专门组织了个丐帮,不知从哪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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