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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域仙蹄-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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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抹的血红血红……



一个硝烟未散的战场,数百名乡民模样的人被擒获,捆成了一串。士兵们挖掘了一个巨大的土坑,用枪杆大力的挥击、驱赶俘虏自己跳进土坑。然后,可以看到圣。路易的手与其它士兵一起,熟练地挥动铁锹将泥土填进大坑,里面的人不停地挣扎、呼叫,虽然没有声音,但这种场面足已令观者震憾。画面中,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在坑底,愣愣地望着天空,任凭泥土把他填埋,直至土中只留下他头项的一缕黑发。



……



……



这样的片段无穷无尽,充满了杀戮、暴力和背叛,短短十几分钟,人们就已经无法再看下去了,他们现在可以想像,保留这样一段段惨痛回忆的人是如何看待这个世界的。小天回收了魔法,大家静静的看着圣。路易,没有人说话。



圣。路易见自己内心深处的记忆都被翻了出来,精神更加不正常了,他嘶吼着,宛如一头受伤的野兽。



小天飞到他身边,轻轻地拍着他的肩膀。



“哭吧,哭吧,我们知道你原本曾经是一个好孩子,做那些事情,你的心里也很难受,这些,不全是你的错。”



听了小天的话,圣。路易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看着小天,雷达和陆进不知何时也走了过来,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你要知道,这世界上不都是流血和战争,我们有朋友,有亲人和我们一起享受生活的平静;我们有希望,有追求,让我们未来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结成伙伴,彼此忠诚。你看看你的双头蛇,它对你就很忠诚,刚刚,他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你。而且,尽管你的父亲对你施加了许多不好的影响,但我们也相信,他在内心深处也爱着你的。我相信,你创造人面植物药的初衷是好的,但你却用它作了许多错事。没有一个人生来是坏人,但环境,也并不是改变一个人的全部因素,改变环境,改变它才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和平,更美好而战斗,相信你能够明白。”



看着小天,圣。路易怔了半晌,忽然抱头痛哭,他的泪水仿佛是无穷无尽的,仿佛积蓄了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努内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主人第一次表现的如此悲伤,使它不知所措,只是用两个大脑袋轻轻的在主人身上蹭。看着努内的样子,圣。路易哭的更厉害了。



不知过去了多久,圣。路易的哭声才止住。他从怀中掏出两枚药丸扔到嘴里,呼吸才渐渐平静下来。



圣。路易又从怀中掏出一个半透明水晶瓶,可以看到,里面盛着许多圆圆的红色颗粒。



“这是‘人面植物’的解药,不过,只是半日解药,我无法全部解掉那种毒。”



“半日解毒?什么意思?”对圣。路易的话,雷达有些难以理解。



“中毒者服了这种解药,在白天和常人无异,可太阳下山之后,还是会变成一株植物。不过,对生命没什么影响,反而会增长一半寿命。”圣。路易说。



“半日?难道,你也不能全部解毒?”雷达不甘心的问。



“是的,因为缺少一种重要的配料,所以我的解药达不到效果。”圣。路易显得很遗憾。



“火系精灵之心?”小天问。



“什么?你们怎么会知道”圣。路易开始一惊,转而一笑,“你们都知道了‘人面植物’,当然也会知道火系精灵之心。是兰德鲁那个家伙告诉你们的吧,他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好吧,即然你们知道了,我就告诉你们它的用法,只要一点点,将它用水系能量融化,然后将这半日解药扔进去和它混和,产生出来的成品就是完整的解药了。”



“半日就半日吧。”雷达接过半日解药装进了口袋。



大家看着圣。路易,实在想不到该如何处理他。杀了吧,他其情可悯,可放了吧,他做的坏事又太多了,这如何是好,人们犹豫不决。



看着人们的表情,圣。路易笑了。应该说,抛弃神经上的问题不谈,他还是个很聪明的人。



“诸位,不用为我费心了,刚刚,我吞下的两颗药丸是最纯正的‘人面植物’圣药。你们看——”说着,他指着脚下的大地,在黄昏夕阳的残光下,人们惊奇的发现,圣。路易的膝盖以下部分已经变成了树干,他的脚变成了数十个根系,向泥土中伸展而去。



“我喜欢这里,在这里,有很多植物陪着我,我可以安心的睡了。如果你们在制药方面遇到什么难题,可以到这里来找我,用半日解药可以使我短暂苏复。”



“如果,我们找到了火系精灵之心,我会来这里帮你解毒的。”雷达有些感动。



“不必了,我服用的剂量太大,没有办法化解了。其实,逃离人世的喧嚣,也是我一直的愿望。”在圣。路易的眼神中,人们看到了一份发自内心的快乐。



“对了,这把‘秋风’是上古名剑,是亚神帝国开国皇帝年轻时用过的,我看你的剑术和它倒很相配,送给你了。”圣。路易将那柄软剑连同腰带般的剑鞘一起交到陆进手上,陆进正要推辞,圣。路易却硬把剑塞到他手里。“不要推辞了,我想为它找一个适合的主人。不过,这把剑是我父亲送给我的,我不希望我的父亲死在它手里。”听了圣。路易的话,陆进点点头,接过了剑。



圣。路易植物化的程序非常快,几分钟内,他就变成了一棵树,远远看去,与其它的树木没什么不同,不过,从树上可以看到圣。路易的面容,竟然是微笑的。



努内见到了自己的主人变成一棵树的全过程,它也感觉到了,自己与主人的精神契约结束了。不过,它并没有想离开,而是盘旋爬上了树,并打算永远守在这里,守在主人身边。



每一个人离开时,都与努内挥手告别。小白在飞走之前,还用翅膀轻轻拍了拍努内的脑袋。



天已经黑了下来,渐渐看不清森林的轮廓。谁也不会知道,一个帝国的年轻侯爵已成为了这座森林的一部分。



—————俺是分割线,看书上起点——————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虎塔斯西南军团驻黑森林第七堡碉城门大开,里面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和声响。



看着这座堡碉,在火把的映照下,虎塔斯西南军团第七旅团长那霸脸黑得像锅底,连他跨下的四阶豪猪都能感受到那种压仰的感觉,用嘴直拱地。



“报大人,还……还是那样!”一名斥候兵战战兢的禀告。



“轰!”的一声巨响,那霸手中的钢鞭失手落地。



“第四个!第四个了!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霸愤怒至极。短短两天时间,已经有四座堡碉被匪徒攻下,而里面的四个中队,也就是四百八十名士兵无一幸免。而那霸率领的两千重甲骑兵和八千重步兵却总是无法找到对手,颇有些大象抓老鼠的滋味。在虎塔斯将军的手下,那霸可是一员屡建战功的猛将,可是这一回,脸可丢大了。



“大人,我找到一个我方的伤员!”前锋营营长普利气喘吁吁地跑来,四名士兵抬着一个担架跟在后面。



“噢?”那霸心中一喜,这两天匪帮没留下一个活口,这次终于有人逃过一死,说不定能问出点情况。那霸跳下坐骑,跑到伤兵旁边,见那是一名士兵,腹部被砍开一条长长的伤口,面色苍白,一看就是失血过多,不过,已经得到了及时的救治,看来命是保下来了。



“你是这个碉堡的士兵?”那霸问。



“是,小人是这个碉堡的一等兵,骑士弁从波克。”士兵艰难的说



“波克,发生了什么事?”



“大人,今天中午,一支商队出现在堡碉前,说是商队带的饮水不够,想用我们这里的井补充一些水。我们中队长没有防备,开了城门,他们进了城后,突然,他们抽出了兵器,占领了城门,后来,又有大批的土匪从城外冲了进来……”波克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我知道了,还有什么情况没有?”那霸皱皱眉头,看来,这些堡碉的警惕性还是不足。



“大人,我有重要情况要对您说!”波克突然想起了什么。



“噢?快说!”



“大人,我受伤倒下以后,正好落在马槽前的干草堆里,他们没有发现我,我听他们在议论,说明天中午要袭击位于森林北端的第一堡碉,还有那里的粮库。”



“什么?”那霸大吃一惊,第一堡碉是西南军团在黑森林的重要据点,里面存放着大量的军事装备,而且堡碉附近还有军粮库,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



“阿辉,洪堡军团到那里了?”那霸问自己的中军官——骑士赤日辉。



“大人,洪堡军团离黑松林还有一天的路程。”



“他妈的,圣。法克这个老狐狸,走的这么慢。不等他了,通知,拔营,连夜出发,驰援第一堡碉,我要把那些该死的土匪,全歼在那里。”那霸一边骂一边下令。



“大人三思,皇帝有命,要我们配合洪堡军团行动,不得轻进。”赤日辉有些犹豫不决。



“去他妈的洪堡军团,等他们到了,我们西南军团的据点都被拔开净了。我那霸要是连几支小小的匪帮都收拾不了,干脆回家抱孩子算了!”



“可是,大人,要是顺路而行,我们明天中午前也到不了第一堡碉啊。”赤日辉疑惑地问。



“啪”赤日辉的头上挨了一记。那霸气乎乎地说,“早叫你小子多看看地形,你就是不用心,全军转向,沿山路斜插,明早穿过落日峡谷,不用中午我们就能到,那时侯,我们在那里布下一个口袋阵,把那些土匪一网打尽。”



“是,大人。命令!转向——”



随着一阵嘈杂的传令声,第七旅团转向开拔。



谁都没有注意,那个伤兵波克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第四十二章 半路杀出个大耳朵猪



 名词解释:异族义勇将军。是高武帝国圣。法西皇帝时期一种特殊的职务,是为加入高武军和各种类型雇佣军,对平定藩镇叛乱做出杰出贡献的兽人而特置的。拉基丹、拉马丹、豪猛、阿木等一批兽人将领均获此殊荣。不过,对此职务,历史上也有不同看法,毕竟,这为兽人参加人类军队,涉入人类内战开了前河。



————摘自《兽人与人类大融合史》



清晨的落日峡谷,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这一峡谷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个奇迹,没人能够说清,为什么在横断山脉脊背上,会出现长达四公里长的裂痕,因此,有的游吟诗人把这个峡谷称作——“战神的鞭痕”。阳光透过两侧崖项犬牙交错的边缘,斜照在两侧的山壁上。由于峡谷只有三十到五十米不等的宽度,只有到了正午,太阳才会吝啬地照射谷内两个小时。因此,当第七旅团重骑兵的马蹄踏断那些绿草和藤蔓时,叶面的白霜还没有消退。



大队的士兵和马队有秩序的进入谷内,帝国精锐部队严明的军纪在这样的情况下尤其明显。没有一个人交谈,谷里只能听到嚓嚓的脚步声、兵器与甲胄碰撞的叮叮当当以及马匹大声喷响鼻的“哧哧”声。



那霸骑在豪猪背上,由于是长途行军,给豪猪加了一副特号的马鞍,既安稳,又宽宽软软的甚是舒服,正适合骑在上面打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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