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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灯鬼语-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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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战斗了。当然了,他们所遭遇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方大同那帮人。

不过,死者的死状很古怪,他的胸口有一个拳头大的血窟窿,直接一拳穿心,情状非常恐怖,那情形让人只要一眼就想到,他在和人战斗的时候,对方一记必杀,一拳直接打进他胸口里面去了,而他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发出了最后一声惨叫,然后死掉的。

这人临死手里那拿着一把顶端带着刚刺的扇子。我把扇子拿起来看了一下,发现上面画着,情状不堪入目,看一眼就让人脸孔心跳,再看扇子的背面,上面却画着黑色的骷髅骨,有些阴森,整个扇子的情状让人感觉十分地不舒服,再加上那个人的形象,不觉让我联想到他可是修习某种阴功的,这种人天生就有些阴阳人的感觉,面色素白,不男不女,可是,由于本身阴气极重,所以,很多情况下,它会被鬼魂视为同类,很少受到侵袭,而当他们死后,他们的阴魂力量也比之常人相对强大。方才那个“草上飞”,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从这家伙的身上释放出来的。这厮死了之后,还想找人报仇呢,可惜却遇到了我,一阵朱砂烟气飞舞,不知道把它克制成什么样子了,保不准已经魂飞魄散了也说不定。

当下,我把那个曰本阴阳人的衣服给扒了,还别说,这家伙估计是天生不怕热,大夏天的,居然里外穿了两层衣服,除了外面的袍服之外,里面贴身还穿着衬衫和单薄长裤,脚上却是一双怪异布鞋,鞋子上面本来套着木屐的,可是木屐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就剩下沾满了污泥的鞋子。

我正好缺衣服,就胡乱把那身白袍传到了身上,还挺合身的,长裤也刚好,布鞋不需要了,但是我没丢掉,我准备回去洗一下,给小狼穿。

穿好衣服之后,我带着小狼继续前进,因为我发现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开始蒙蒙亮起来了。再回去也不过是吃个早餐,但是,我们现在手里就有火,所以也不必特地赶回去,等下实在饿了,就在林子打一些东西,临时烤了吃点也就行了。

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最后当我们来到一条荒草掩径的煤渣公路上时,天色已经大亮了。我把火把熄灭,背到背上,然后沿着那公路一路往前走,准备到那山本五十六的坟墓那边再看看情况。按照我的猜测,不出意外的话,那个方大同和冷瞳,应该正在那边挖着。

他们现在可能还不知道已经有曰本人上岛了,他们现在的情况有些危险,大家毕竟都是中国人,现在沦落到这里,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既然都是中国人,又是在曰本国的地盘上,那我们就必须要团结才行。

果不其然,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我们刚走到那坟墓的附近,就听到林间传来了“啪——”一声震响。

那声音由于距离极近,震得人全身一抖,小狼更是吓得一个哆嗦,一下子缩到了我的身后,紧紧抱着我的手臂,满心惊恐的情状。

第一百三十六章阴尺现世

听到那声音,我的精神立时紧张到了极点,因为,我听出来那声音是枪响。

这个情况就变得有些严重了,原本大家都像野人一样,连起码的挖土工具都得去防空洞里面寻找,现在居然有人手上有枪,那装备的先进和完备程度必然领先大家一大截。这样的话,一旦对抗起来,装备落后的一方将会处于绝对的劣势,几乎就是任人宰割。

现在枪声已经响起来了,那说明什么?那说明已经有两伙人在林子里交上手了。

果不其然,没过几秒钟的时间,林子里接连传来了两声惨叫,其中一声叫声撕心裂肺,极为耸人,另外一声则是“啊”了半下,尔后戛然而止了。

当时,我拉着小狼,一路弯腰小跑,进了树林,尔后一点点向前摸过去,正见到那个山本五十六的坟墓旁边站着四个人影。这四个人我都是认识,正是方大同、张二子、冷瞳,还有廖伟。

好哇,都到齐了,这么看来,那个方大同和张二子的确是早有预谋,他们应该是从其他的路径到达这里的。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这三本五十六的坟墓来到这里的。也就是说,从始至终,整个队伍里面,真正的新人只有我一个。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招募我,要把我带到这里来,可是,我感觉他们肯定是没安好心。

此时,这四个人都站在了坟墓旁边的空地上,我从林间偷眼望过去,可以清晰地看到山本的坟墓被挖开了一角,地上堆积了很多新鲜的泥土。

与此同时,四人的对面草地上,还躺着两具尸体。

这两具尸体,一具穿着和夜里我在林间发现的那具尸体一样的衣服,一身白色曰本古式袍服,戴着高帽子,此时帽子已经丢在一边,另外一个人则是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

两人都死了,穿西装的那个胸口汩汩地流着血,死状极为惨烈,白袍的那个却是无声无息地躺着,就如同睡着了一般,身上看不出什么明显的伤口。

方大同和其他人似乎正在说着什么,而廖伟则是在对那两具尸体进行搜身,很快从他们身上搜出了移动电话、手枪、弹夹、钱包等物品,全部都装进了兜里,手枪则是别进了腰里。

方大同似乎对那手枪没有兴趣,也没有讨要,倒是那个张二子手里居然也端着一杆半米长的制式冲锋枪,看得我心里一跳,不觉凛然,隐隐体味出一丝凶煞的气味。这群人绝对不简单,他们来到这里就算真的是在找什么东西,那也定然是非常贵重之物,不然他么不会这么大费周章。

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个方大同一个转身,向着那山本的坟墓看了过去,然后他右手里面一直捏着的东西,立时让我给看清楚了,而乍看到那个物件,我当场就愣住了。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我发现方大同手里捏着的是一把尺子,一把类似于老木工所使用的那种厚实宽大的尺子,不过他这把尺子有些反光,显然是金属材质,而不是木质的。再者,我的视力一直很好,两只眼睛都是2。0,所以,当时虽然隔着几十米远的距离,但是我依旧能够隐约看到那尺子上面镌刻着非常古老奇异的符文。

而这样的尺子,在我的记忆里,一共也就只有两把,那就是我们程家祖传的镇山之宝——阴魂尺和阳魂尺。

这个时候,我的视线不经意地再次扫过那个穿着白袍死在地上的人,猛然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没错,那个白袍人是被方大同手里的尺子杀死的!

刚才我连续听到两声惨叫声,第一声撕心裂肺,应该是那个穿着西装的人发出来的,这个人应该是被张二子手里的冲锋枪射杀的,而另外一个白袍人却并不是中了枪伤,而是死于其他的原因,甚至他死前都只是叫出了半声,这说明他死于一种极为厉害的物事,这东西沾身之后,他全身的生命力立时就被吸食殆尽了,所以,他甚至连完整地叫出一声的机会都没有,立刻就死挺了。

这种杀人手法,正是传说中的阴魂尺的惯常表现。

根据师门祖传的说法,这阴阳双尺,阴尺克人,阳尺克魂,极为厉害。按照爷爷曾经给我的解释就是,对于阴魂尺来说,一个人的寿命也就只有一把尺子长,这尺子量的不是长度,而是寿命,所以,任何一个人,只要他不是刚刚出生的婴孩,然后,只要你捏住阴魂尺的尾端点中他,那么他机会就会马上完全死掉,连一点声息都不会再有。当然了,如果你不想杀死一个人,只是想要重创他,那你只要捏住一半的尺子,然后再用那尺子点下一下就行了,那这个人就会立刻虚弱地四肢无力,进入垂垂入暮的老者衰弱状态。这就是阴魂尺的强大之处。

师门的镇山之宝,阴魂尺和阳魂尺,从小到大,我还只是听说过,从来都没有真正见到过。

没想到今天居然是亲眼见到了,可想而知我当时的心情有多么的激动,我真是恨不得一把就把那个方大同掐死,然后从他手中把师门的宝贝夺回来。

可是,我也知道,我这个想法是极为幼稚的。那方大同先不说,就说他身边的三个人,廖伟、张二子、冷瞳,哪一个又是好相与的?看似最柔弱的冷瞳,在飞机上的时候,都曾经展现出来一种极为强悍的精神力量,这些人没有一个人是普通人,哪怕就是那个最无能的张二子,那凶狠和世故的尽头,也可以轻易把我玩死。

从这个情形来看,我若是和他们为敌,实在是太危险,也有些自不量力了。我现在虽然不是孤身一人,有小狼辅助我,可是,毕竟小狼的很多举动都是处于本能,还不能和我进行顺畅的沟通,所以,她的力量我也无法全部都借用过来。再者,她对狼群的召唤,还有范围的限制,就好比昨天晚上我们被豹子堵在石洞里面的时候,她也就只能是哆嗦着,根本就没有召唤狼群。

思来想去,我最终想到了一个极为阴毒的主意,那就是利用那些来路不明的曰本人。

当然了,实际上,我们这些人,在那些曰本人眼中,才是来路不明的人,他们很显然是负责守护山本五十六的坟墓的人。平时想必也不是常驻在这里,只会偶尔过来一两个人巡查一下,所以才会零星地与我们接触,然后无一例外都被解决掉了。

但是,我相信,这些人既然没能安全地回去他们的老巢,那么接下来,他们的组织必然会派出大量的人员来这边查看情况。

不管怎么说,这里都是曰本国的领地,曰本人在这里来去自由,穿行方便,所以,方大同这些人真想挖开山本的坟墓找东西的话,最好就是动作快点,不然可就有的烦了。

而我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隐藏起来,静观其变,看看后面的形势到底会如何发展。最好的状况就是他们两败俱伤,然后我从中渔利。现在也不是什么抗曰战争的年代了,再者这些人的目的也都不是为了国家民族,所以,无论我陷害他们哪一边,都谈不上什么道德缺失,我只是为了我的利益而做出一点果断的决定而已。

当下,想到这里,我拉着小狼,向着更深的密林处饶了过去,然后静静地趴在一块巨石上面,偷眼看着方大同等人的动作。

小狼因为之前一直跟着狼群生活,本身就擅长隐伏,所以看到我的举动,她大约也察觉出来我的意思,所以她跟在我身边一直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比我自己都还要安静。

在巨石上边隐伏下来,我轻轻把小狼的手握在手里,看了看她,发现她也在看着我。她的神情很温情,特别是那水汪汪的眼神,每每都让我心里一阵的感动,有些情不自禁。

“小狼,等这里的事情结束了,哥哥就带你到现代的社会去,到时教你说话,认字,让你变成一个正常的姑娘。”我很有些动情地低声对她说道。

小狼显然不明白我这一长串话语的意思,但是她从我的声音里面听出来一些关切的意思,于是她也很温柔地用脑袋蹭蹭我,低声嘤咛着,让我心里好一阵子宽慰。

和小狼说完话,我半搂着她,低头向山本的坟墓那边望去,发现方大同他们又开始挖掘了起来。方大同、张二子、廖伟,三个男人都是人手一把铁锹,正热火朝天地干着活计,而冷瞳则是接过了张二子的那把冲锋枪,正站在坟头上警戒着。

此时的时间大约是上午十来点钟的样子,火热的日头渐渐高升到头顶上,气温上升地很快,我们趴在树荫下都感觉到汗水忍不住地往外流,更不要谈方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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