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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亚特-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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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祖宗三代。Moira的力量主要在于限定人生的长度或限度;凡人在出生的那一刻即已带上死亡的阴影(20·127—28,23·78—79,24·209—10)。凡人一般不能通过祈祷解脱命运的束缚。至少从理论上来说,命运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冲破或超越的。在第二十卷里,宙斯对众神说道,挟着由帕特罗克洛斯之死引发的暴怒,阿基琉斯可能冲破命运的制约,攻破城堡(29—30)。作为“神和人的父亲”,无所不能随宙斯自然握有冲破命运的神力。在爱子萨耳裴冬死前,宙斯曾考虑把他救离战场,只是因为遭到赫拉的强烈反对而作罢: 
  你打算把他救出悲惨的死亡,一个凡人, 
  一个命里注定要死的凡人? 
  做去吧,宙斯,但我等众神绝不会一致赞同。(16·441—43)可见,如果愿意,宙斯可以救出萨耳裴冬,但这么做可能会引起众神的反感,带出一系列连锁反应,破坏天体的和谐,产生难以预期的结果。 

                城堡及兵民 

  荷马史诗里的核心社区单位是城堡或城镇(polis,astu,Ptoliethron)。Polis既是兵民的集会地点,又是抗御敌人进犯的堡垒;既是社会活动的中心,又是进行贸易和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阿基琉斯的战盾上铸着两座城市,集中反映了兵民们在战争及和平时期的两种不同的生活景状。城堡的外围有一片农野或乡村地区,即agros或erga;城市和乡村一起组成“区域”或“地域”(demos,gaia)。广义上的polis往往包括城镇、郊区和城里城外的人民——由此组成荷马史诗中的一个基本的政治实体。 
  城堡的统治者是basileus(国王、王者);某些王者或统治者(如阿伽门农等)拥有一个以上的城镇,而以王者居住的城堡为政治、军事和文化的中心。战时,basileus是本部兵民的统帅,下设若干分队,由头领们管带(1·171—72)。重要的社会行当包括信使、祭司等。在荷马史诗里,先知、医者、木匠和诗人同属“工作者”(demiourgoi)的范畴(《奥德赛》17·383—85),即用自己的手艺或本领为民众服务的人。荷马用laos、laoi、plethus、demos表示一般民众(或兵丁),即来自城堡的“公民”。来自外邦的定居者叫metanastes或xeinos(客民)。无业游民(thetes)似乎亦属自由人阶层,没有自己的土地,以帮工为生。此外,在一个以军事民主制为特征的古代社会里,当然不会没有奴隶(dmoes,dmoai)。如同分得的其他战礼(战利品)一样,奴隶一般归属个人所有。 

              王者、辩议会、集会 

  作为贵族的子弟和代表,王者是城邦或属地内的最高军政首长。在《伊利亚特》里,阿伽门农以希腊联军统帅的身份雄居众王之上,比后者更具决策的权威。“你统领着浩浩荡荡的大军”——奈斯托耳说道——“宙斯把王杖交在你的手里,使你有了决断的权力,得以训导麾下的兵丁”(998—99)。狄俄墨得斯承认,阿伽门农拥有“别人不可企及的尊荣”(9·37)。奈斯托耳劝慰盛怒中的阿基琉斯不要和阿伽门农争吵,“在荣誉的占有上,别人得不到他的份子”(1·278)。俄底修斯更是直截了当地警告遑遑奔跑的兵勇:阿开亚人不能个个都是王者,“王者众多不是一件好事——这里只应有一个统治者,一个大王”(2·203—5)。王者拥有上好的份地(temenos),享有率先挑取战礼(geraas)的特权,接受属民的礼物和贡奉。在宴会上,他们享坐尊位,吃用特份的肉食,喝饮满杯的醇酒。作为对权力的平衡,王者有义务宴请共事的首领和权贵。在第九卷里,奈斯托耳——在作过一番明智的劝议后——对阿伽门农说道:现在 
  应由你,阿伽门农,作为最高贵的王者,行使统帅的职权。 
  摆开宴席,招待各位首领;这是你的义务,和你的 
  身份相符。……(9·69—71) 
  荷马史诗里的王者尽管刚傲不羁、粗莽狂烈,但却不是典型意义上的暴君。事实上,在政治、司法,甚至在军事方面,最高统帅的权力都受到辩议会(Boule geronton)的掣肘。与会的gerontes(首领)通常本身即是王者——战场上,他们是统兵的将帅。他们享有很高的威望,言行举足轻重。阿伽门农必须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按最好的办法行事(9·74—75)。 
  辩议会上商讨过的事情,如果事关重大,还要提交大会或集会(agore或agora)的讨论和通过。在《伊利亚特》里,阿开亚人的集会扩大到普通的laioi;而特洛伊人的集会还包括年老体弱的非战斗人员。有地位的发言者一般要手握王杖,以得体的方式讲话。首领们遵从“言论自由”的原则;在集会上,此乃他们的权利(9·33)。Gerontes可对任何人提出批评(甚至谩骂),包括对最高军事首长阿伽门农。不过,对地位比较低下的人,情况则不尽相同。卜者卡尔卡斯担心他的真言会招来阿伽门农的报复,只是在得到阿基琉斯的承诺后,方才道出阿波罗为何发怒的原因。对一个身份不够“吃重”的人,责辱王者只能替自己招来麻烦和不幸。兵众们通过呼喊表示他们的倾向和意志——是赞成,还是反对。 

                 穿戴 

  在荷马史诗里,人们穿着十分简单。男子们巾身穿用一件用亚麻布织制的衣衫(或许可称之为套衫),即chiton,然后,如果需要的话,罩上一件(或一条)衣篷或披篷(chlaina,pharos)。一般认为,chiton是个外来词,取自近邻闪米特人的用语。Chiton卡及膝上腹下,短袖。在第二卷里,阿伽门农起身后,穿上一件簇新的chiton和一领硕大的pharos。阿开亚人从普里阿摩斯进送的赎礼中留出一件chiton和一件pharos,作为遮裹遗体的用物(24·588)。赴战前,雅典娜穿上父亲的chiw,然后扣上胸甲chlainai取料羊毛,分单层和夹层(双层)两种,用饰针或钩扣连系(10·133)。披篷上可织出精美的图纹,并可染成深红、绛紫等视感庄重的色彩。Chlainai和pharos的具体区别,今人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二者都可作铺盖之用。阿基琉斯的仆属们用chlainai为普里阿摩斯备床(24·646);慕耳弥冬兵勇们将帕特罗克洛斯抬上尸床,盖上一层薄薄的亚麻布,用一条白色的pharos罩掩全身(18·352—53)。甚至可作风帆的用料(《奥德赛》5·258)。在这些上下文里,chlaina和pharos似乎和大片的织布没有什么两样。兵勇们一般足蹬条鞋,可能取料坚韧的牛皮。 
  妇女们通常身着裙衫(peplos,heanos),并和男子一样,穿用pharos。Peplos短袖,需用饰针别连。亚麻布裙衫常取其白亮的本色,亦可织出各种条纹,染出多种色彩(可能系羊毛质料)——荷马用“黎明抖开金红色的裙袍”(8·1)表现曙光铺泻大地的瑰丽景色。裙衫一般长垂直泻,hebewi(长裙飘摆的)是好的一个程式化饰语。妇女们几乎无例外地使用腰带,扎在peplos。外面——“束腰紧深的”和“束腰秀美的”正是对这一装束习惯的贴切而又富有诗意的写照。 
  妇女们通常带用头巾(kredemnon,kaluptre),可能系一种亚麻布织物。Kredemon从头顶遮及脖项,甚至可能垂过肩头。倘若需要,用者可将头巾掩起脸面,如同裴奈罗珮在走入求婚者们的厅堂。 

                后器、铠甲 

  荷马本身没有经历过特落伊战争。荷马史诗是传统和天才创作的产物,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像对其他一些事物、状态和现象的描述一样,荷马对兵械的描述也带有“跨时代”的特征。他所提及的甲械,有的属于慕凯奈时期的用物,有的则可能出现在以后,甚至晚至荷马生活的年代。所谓史诗,是诗和史的结合,可以,而且应该有一些不合史实、甚至凭空想像出来的成分。 
  (1)胫甲 
  “胫甲坚固的”(euknemides)是形容阿开亚士兵的最常用的程式化饰语,在《伊利亚特》中出现了三十一次。早期的胫 甲可能用生牛皮(甚至粗布)制成,类似莱耳忒斯在葡萄园里工作时所有的皮质护腿(《奥德赛》24·228—29)。在慕凯奈时代,铜胫甲的使用并不普遍。从原文看,knemis(胫甲)本身并不包含“金属”的意思。在《伊利亚特》里,“胫甲青铜的(chalkoknemides)阿开亚人”仅出现一次(7·41)。赫法伊斯托斯用白锡为阿基琉斯打过一副胫甲,但这是神工的铸品,可能与众不同。胫甲上安着银质的拌扣,围系在脚踝边。胫甲的功用一可挡御敌人的击射,二可保护小腿不受盾牌(遮掩全身的巨盾,见“盾牌”节)的擦伤。弓战者一般用体积较小的圆盾,所以常常不带胫甲。 
  (2)胸甲 
  尽管到目前为止,考占学家们还拿不出一件实物,证明慕凯奈王朝的武士们——正如荷马所描述的那样——是“身披铜甲的”,但鉴于诗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这一程式化套语(不少于二十四次)的现实,我们很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严肃、谨慎的态度。“身披铜甲的”原文作chalkochitones(穿青铜chiton的); Chiton在比喻“甲”或“甲衣”。荷马似乎毫不怀疑阿开亚勇士是“身披铜甲的”(chaleorekon)。赫法伊斯托斯替阿基琉斯打过一副铜甲,欧墨洛斯亦收受过一副铜甲的赏礼。如果说这两副铜甲一副是神工制作的精品,另一副是馈赠的礼物而不足以说明普通胸甲的质地,那么,在另一些较为一般的场合,荷马描述的thorekes(胸甲)亦同样明显地包容“金属制作”的含义。诗人的用词包括“闪亮的”、“擦得锃亮的”等等。小埃阿斯和特洛伊人安菲俄斯穿用亚麻布胸甲(中间可能有所充填),但他们并不是一流的战将。在某些上下文里,荷马还提及一种叫做guala的东西(15·530),可能指胸甲前后的铜片,缀嵌在皮革或其他质料的甲面上,以增强thorekes的防护能力。 
  (3)盾牌 
  Sakose和aspis可能原指两种不同的战盾。Aspis通常是“盾面突鼓的”(omphaloessa)、“溜圆的”(pantos eise,而常常是“硕大、坚固的”(mpga te stibaronte)、“用七层牛皮制作的”(haptaboeion)、和“墙面似的”或“塔一般的”(eute purgos)。到了荷马生活的年代,aspis和sakos很可能已成为可以互换的同义词。 
  据考古发现,慕凯奈时代的战勇们使用两种体积硕大、几可遮掩全身的皮盾,一种为长方形的、双边内卷的拱盾,另一种是中腰内收、呈8字形的护盾。二者都有盾带(telamon),背挎于左肩之上,横贯于右腋之下;不用时,可以甩至背后。《伊利亚特》中多次提及此类层面硕大的战盾。埃阿斯身背“墙面似的”巨盾(7·219),而赫克托耳的盾牌可以遮掩脖子以下、脚踝以上的身体部位(15·646)。荷马史诗里的战后通常是“闪亮的”或“闪光的”,此类饰语明显地喻指盾面或皮面上的铜层。慕凯奈王朝的后期是否出现带铜面的皮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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