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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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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骨髓,发迹的他乐于享受一切值得好好品味的,美人、美食和权力。



“大部分财政紧紧把握在她手里,而且,帮派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成员效忠于她。”小比斯说,“更何况她和坦丁的达官贵人们关系密切。”



“所以,再不动手的话,迟早整个帮派会完全落到小狐狸和乌鸦的手心里。”



“要干,就得一次解决掉所有麻烦。”



“现在是个机会,劳薇塔属下最精锐的十几名枪手都出了事,损失惨重,势力大减,还有,很有可能,乌鸦也前往了南部。”



“这消息可靠吗?”



“沙威那只命硬的猪,现在站稳了脚跟。这消息是从他那里传来的。”巨拳大佬恨恨地说,因为沙威被乌鸦救过一命,所以一直对克瑞根想完全掌握帮派的计划颇有不满,这是巨拳大佬不能容许的,所以怀着让他去送死的目的,把沙威派遣到了南部抢夺新的走私渠道。



沙威是个蛮汉,没什么头脑,只有一身好力气,硬是靠敢打敢杀的气魄,居然从南部抢到了一块地盘。



“不会被骗吧。”“他和你一道,都是我从西部乡下带出来的左膀右臂,那家伙倒是个心直口快的忠实人,不懂撒谎和蒙骗,如果不是因为乌鸦,我还真舍不得算计他。”克瑞根有点沮丧,但这个心狠手辣的黑帮大佬,不会因为小小的感情波动,就取消自己的想法,“小狐狸损失了一票人,向沙威要帮手。无意中透露了乌鸦正在来南部的路上。我留在沙威身边的人,听到了这个消息。”



“那么,一网打尽!”



摇曳的灯火下,克瑞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狰狞,“反正现在帮派实力强大,那些神秘地龙脉者也消失密迹,乌鸦又神出鬼没的没人找得着他,现在眼皮底下就有了个机会。那我还等什么。”



※※※



福兰·弗莱尔勒住割风的缰绳,在一条公路的分叉路口停了下来,他穿着双排扣的淡褐色骑士套服,齐膝的黑长筒马靴,脸上戴着浅色玳瑁框的防风眼镜。出城后,因为卡西莫多的模样太引人注意,又是坦丁为人熟悉地名流绅士,为了避免被人发觉行踪,他变换成了英俊小伙子的容貌,并贴上了假胡子。



洛西南特顺从地追随在骏马割风的半个身位后。福兰带着两匹马。



日夜不休地轮换骑乘着奔驰,现在是上路的第四天,无论是马还是人。



都疲惫不堪,体力透支。



特别是割风,因为跑得快,福兰主要骑它赶路,垂落到马腹,防止背脊被鞍子磨破用的红色绸垫,都已经被淋漓大汗染得透湿。



“得稍微休息一日了,顺便再添购些行装。”福兰想,虽然他的心已经飞到了南部,想寻找妻子的下落。但欲速则不达。



在劳薇塔的密函中,提到过安玫受伤撤退,很有可能,已经返回了影王不为人知的秘密据点,但福兰还是抱着一线期盼,希望她没有走。



只要有半点机会,福兰就绝不愿错过。



分叉路口处有个一人多高的标牌,木制箭头上都烫着醒目地红色地名,指示着每条路通往何方。福兰看了看,引导着割风转向右边地路。



维戈罗是个大规模的集镇,常住人口有一万多人,有着一段并不短的历史,无论是道路地整洁还是建筑物的规模,都不比真正的城市逊色,而且比起喧哗的城市,多了份安逸的乡村风情。



福兰顺着蜿蜒的石子路,大概在早晨八点钟来到了镇上,当地人并不对一个风尘仆仆的赶路人感兴趣,这太常见了,这些过路的商人或者旅客,总是一阵风似地,来来往往,不留下一点痕迹。



在镇西,有家小规模的两层楼饭店,门前放着许多装饰用的,种在花盆里地盆景,稍微偏左的位置立着根招牌:老马旅馆,这里有酒、肉和房间。



全是福兰正需要的。



旅馆是家族生意,从老板到接待员,都是一家人,所以对客人显得很殷勤,“住宿还是就餐?”接待员是个黄头发的小伙子,他接过两匹马的缰绳,询问道。



“都要。”



“噢,你运气不错,还有最后间房,不然就得去镇东了,那里也有间旅店,不过,那家的饭菜可没我们香。”小伙子不浪费任何打击竞争对手的机会,“推荐你尝尝我家的特色菜,真正大厨的手艺。”



“随便。”



“您请进吧,先用餐,我马上去收拾房间。”小伙子说,然后朝门里喊着,“老爹,有客人了,快去准备你地拿手好菜。”



餐点味道是不错,有苹果派,炒鲜鱼片和特色菜:一种当地的著名小吃,用黄瓜、奶酪和碎鸡肉做成的馅饼。



房间在二楼,收拾得挺整洁,软和的被窝与枕头诱惑着福兰,他脱下外套,把窗户的帘子拉紧,以免阳光打扰了睡眠。当他靠在枕头上时,很快进入了梦乡。



旅馆的接待员兼老板的儿子,刚喂了马,擦着手从后庭转出来。



他看到门前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客人,于是走上前问道,“先生……不,小姐,住宿还是就餐?”



客人把脸转向他,“住宿。”



小伙子愣住了,多么漂亮的姑娘啊,柔顺的金发在阳光中透明似地闪着光,绿眼睛像玉石般湿润,身姿苗条,有着种少女的清纯,又带着些许成熟妇人的风韵,打扮很随意,黄夹克和紧身裤,不过左手垂落在腰侧,从袖口能看到有厚厚的白色绷带,一直绑到手腕处。



“住宿。”姑娘又把话重复了一遍,接待员才回过神来。他结结巴巴地说,“抱……抱歉,没空房了。”



“那算了,我再找一家。”姑娘转身就走。



“小姐,镇东还有间,你顺着路左拐,穿过中心露天广场就到了。”他在身后喊道。



“谢谢。”姑娘回头朝他笑了笑,那荡漾轻灵的微笑。让小伙子懊悔地想,“天,如果咱们家能多出间房,或者少个客人就好了。”



安·考利昂觉得该找个舒适的地方,好好休息会了,特别是泡个澡。



她正在赶回组织秘密基地的途中,手臂的伤势越来越严重,圣武士惊心动魄的一剑,夹杂着某种非常强大地力量,让伤口迟迟无法好转。



普通的药物根本起不了作用。



连“绯红检控官”的龙脉之力。也无法驱逐伤痕里那些该死的能源,只能堪堪不让它恶化,她对此束手无策。



现在整条胳膊都麻木得失去了知觉。仿佛已经不再属于身体的一部分了,她本来还想继续留在南部,寻找与敌人再次一战的机会,但现在看来,只能先回去,让哥哥寻找能治愈伤势的方法。



安在荒野穿梭了好几日,龙脉的力量主要放在了抵御伤口地恶化中,让她的速度越来越慢,也许该弄匹马?她虽然不擅长骑术,但总比靠双腿走完剩下的归程强。



“先找个落脚的地。补充好体力,等晚上,在镇子里买或者抢匹好马。”姑娘盘算。



福兰足足睡了十个小时,他起床时,天已经黑了。



他稍作洗刷,享用了一顿晚餐,付过钱后,他离开时询问老板,“镇上有出售旅行用品的店铺吗?”



“您可以去镇中的露天广场。晚上有夜市,那儿什么都能买到。”



什么都可以买到显然是夸大之词,不过货物挺多,摆满了卖各种杂货的小摊儿,人不少,福兰先把马停在广场边,栓在漆成黑色的栏杆上。



一对情侣从他面前走过,姑娘挽着小伙子的臂弯,他们在一个摊位前停下,木架的帆布上铺满五颜六色地发夹和外壳镀着薄银地铜袖扣。



选择合心意的、讲价、老板边抱怨着根本没赚钱,边笑呵呵地把袖扣递到小伙子手中。



“衣服得烫烫了,明儿我给你缝上,男人,就得打扮得精神点。”



“我宁愿给你买个发夹。”



“下次吧,等你领了薪水再说。”



“上个月你也是这么说的,但现在还是买了袖扣。”



露天广场地灯光很昏暗,但姑娘笑得明媚。



很怀念的场景啊,他凝视着,在费都,有很多次,他的妻子,就是这样挽着他,依赖着他,什么都为他着想。



安·考利昂刚从下寝的旅馆结账走出来,之前问过店里的员工,哪里有马卖。



“那您得等市集日,到时才有贩牲口的商人来镇上。”



没法子,只好去弄一匹了。



沿路只瞧见了几只拉货的老马,毛发灰败,有气无力,她想找匹更好的。



远处,一个男人刚好跳下马背,背对着她把马栓好,一共有两匹马,其中有匹让姑娘眼睛一亮,那只马高大神骏,翼毛浓密,身躯的曲线美极了,一看就知道血统相当不错。



主人是谁?要去哪里?有机会下手么?



虽然如魔鬼般,解决掉眼前的所有人,并不算件难事,但无意义地制造恐慌和屠杀,并不符合刺客地隐蔽之道。



一群逛完夜市的姑娘叽叽喳喳地走进来,刚巧挡住了安的视线。等人群走过后,她伸长脖子,四处打量,却找不到马主人的身影了。



没关系,反正她要的是马而不是人。



姑娘俏皮地吹了声口哨,袖子里的匕首,轻轻滑落到手掌中。



福兰想买一些速食肉干和喂马的黄豆,还有火石与生火用的燃料,货物很杂,种类不全,他得绕着广场,慢慢选购。不知不觉间,他走得很远。



“您这是大票子,请稍等,我去找点零钱来。”



“好的,请快点。”



找零又花了不少时间。等他从人流中挤出来时,不由紧颦眉毛。



洛西南特还老实地待在原地,割风却不见了,拴马地绳索被锐器切断,扔在地上。



没人注意到这场盗窃案。



他骑上洛西南特,顺着路在镇里跑了两圈,没找到,只好放弃。报警或者继续寻找。都得浪费很多时间。福兰不想因为一匹马,耽误了正事,越早抵达南部,找到妻子的机会就应该越大。



哪怕割风价值十万凯撒,也抵不过得到安玫的半点消息。



……



镇外,洛西南特轻快地奔跑,马蹄踢踏,让路上的碎石子飞溅。



连通公路的小道蜿蜒曲折,没跑到五分钟,福兰隐约看到前方几百米远的夜幕下。有位同路的骑士……等等。似乎是窃马贼!他坐骑地马鞍下盖有鲜红色的绸布,正被迎面而来的风掀起,招展着。那是割风,该死的小偷!



福兰把手枪上膛,一路狂奔,但距离越拉越远,只是匹老克莱兹代尔驮马的洛西南特,怎么也跑不过马赛上的冠军。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窃马贼,骑着偷来的好马,消失在夜色里。



“我不介意损失一匹马,但你却让我耽误了最要紧的大事,天。千万别让我再碰到你,否则……”福兰发泄似地朝把枪口对着夜空,拨动着扳机。



风带来了枪声,和远处含糊不清地喊叫,安哈哈大笑,她糟糕透顶的心情,似乎好上了许多。



真是匹不错的马,速度快极了,迎面的风弄乱了姑娘的头发。路边树木的黑影,不断的后退。



她爱怜地拍拍坐骑的脖子,原来骑着马,在风中奔驰,让原主人气急败坏的感觉,是这般的愉悦。



安决定改变当初地想法,不是回到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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