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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王座-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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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国丈有些气愤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平日里孔青峰精明能干,但遇到大事,却经常糊涂。



“玉成,你说。”



“爹爹,我反而认为,沈约不可能和血祭联系在一起。



前面大家还怀疑,为什么痘神娘娘不对沈约下手,现在看来,谜团被解开了,陈家的女主人可能当时没有死,或者那个小女孩没有死,她们中有人回来了。



而前两天,沈约家附近的几户邻居,全家出行,操作的人是谢家的二当家,而那些人,和沈约还有以前陈家的关系都不错。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沈约说的话是否可信,以及他到底和痘神娘娘是怎么谈的,痘神娘娘怎么会放过他?



是呀,就算是有人在痘神娘娘面前求情,但作为发明了牛痘的人,痘神娘娘为什么会饶过他?



这中间,一定有关键的所在。



如果找到了这一点,孔家也可以和痘神娘娘做交易!



四个精致的小菜,两荤两素,龙眼包子,千层油饼,小白馒头,还有红豆稀饭,徐曼华亲手做的早餐,让沈约吃的非常舒服。



“看,还说不要让我跟着你,我就是要把你喂的肥肥的。”



话里虽然这样说,但当沈约吃了一半的时候,徐曼华却收起了碗筷。



“少食多味,约儿,吃好了。”



已经八成饱的沈约点点头,今天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要做。



一刻钟之后。



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徐曼华还是觉得,自己的手有些颤抖。



“别怕,有我在,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男子温和的话,在徐曼华耳边响起。



点点头,徐曼华努力的让心跳慢下来,等着命运的宣判。



在两个人面前,水镜上,有两个人,一个威严的中年人,还有一个中年美妇。



他们是谢家的家主谢霆夫妇,是徐曼华名义上的公公婆婆。



“曼华,王孙他没有福气,不过不要紧,我们一直把你当成女儿看的。如果不是这次事情很急,谢家会八抬大轿送你出嫁。从今以后,你就是沈家的人了。沈约,曼华这孩子性格柔和,你可千万不要欺负她,好吗?”



“当然不会,在下一定会好好的对待曼华的,等此间事情一了,会带着曼华去京城拜访二老。”



沈约的脸笑的和菊花一样,这就是他今天最重要的事情。



当徐曼华决定留在海州城之后,沈约在水镜上,拜托大祭司一件事,替自己向谢家求婚,请求他们将徐曼华下嫁于他。



大祭司很乐意帮沈约这个忙,结下这段善缘。而离开海州城的谢万里,也写信给大哥,言明了沈约和徐曼华之事。



如果沈约还是无名小卒的话,恐怕这桩婚事会一波三折,但现在有大祭司出面,而且谢万里也信中誓言旦旦的保证,只要沈约不死,就会一飞冲天,谢家一定要和沈约搞好关系。



谢家家主谢霆,很高兴的在水镜中答应了沈约的请求。



文书等会随后送到,但从今天开始,再也不会有人称徐曼华为谢夫人了,她成了沈夫人。



“谢谢,谢谢。”



沈约不停的对着周围人答谢着,这是他现在最重要的事情。



什么血祭、什么痘神娘娘,都先放到脑后,今天是他的大喜之日。



他给了她一个交代,至于拯救世界的事情,先放到脑后吧。



“怎么,有些不高兴?”



谢晓芙依靠在二楼的一处栏杆上,正在发呆,这时候,孔香兰走到了她的身后。



“不,只是觉得惆怅,感觉有些不对。”



指着楼下面,沈约那张笑得璀璨的脸,微微的叹息了一声。



心中的疑惑,依旧没有消失,为什么徐曼华突然喜欢上了沈约。但这个疑惑,她没有说出来。



沈约在海州城认识的人,大部分都被他送走了,下面摆了六张桌子。主要的宾客是龙女殿的成员。她们很多都不认识沈约,但这不代表她们在定亲宴席上不作弄沈约。



沈约就像是傻子一样,跟着徐曼华,两个人向着来的宾客一一敬酒,然后被那些女子们调笑着,连连讨饶。



“真不知道,曼华怎么会看上他了。”



“那么,你想走吗?”



“不,我会留下来,不是为他,也不是为谢家,而是为了我自己。”



转过头,她斩钉截铁的说道,“这种送死的事情,怎么能少得了我?但最让我气愤的是,到了需要我出面的时候,他却说,我会连累他!”



昨天晚上,沈约出门之时,谢晓芙很有默契的等在门口。没有雄心壮志,没有豪言壮语,只想着跟着他一起去找痘神娘娘。



但他却一句话,你跟我去会连累我。



沈约,你真是一个混球!



龙女殿中。



“见过大祭司。”



向着水镜中的大祭司毕恭毕敬的行礼之后,孔国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昨天,沈约言他见过痘神娘娘,并说,三天之后,海州城的血祭就会发生。在下有些疑问,不知道能否对大祭司讲?”



“但讲无妨。”



“大祭司,人力是不是无法抗拒神灵?或者说,孔家现在需要干什么,才能对抗得了神灵?”



“神灵并不可怕,平海侯,人之所以输给了神灵,只是因为自己并不强大,老身几十年前,也曾经面对过神灵。有句话,叫做天无绝人之路,孔家并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



“大祭司请讲。”



“你只要记住一点,神灵的力量,是难以直接的干涉现实的,而痘神娘娘的行动,也需要神使来执行。你们只要击杀了她的神使,一切都迎刃而解。”



“可是,沈约是这样说的。”



拿起了手中的杯子,孔国丈扣倒在桌子上。



“神木杯已经倒扣在海州城的上空,三天后会笼罩住整个海州城。到时候,血祭就会发生。”



将沈约讲述的,给大祭司复述了一遍,本以为大祭司能从中找到毛病,但却看到大祭司不停的点头。



“沈约没有骗你,他说的都是真话。平海侯,最强的时刻,就是最弱的时刻,当血祭的仪式开始之后,痘神娘娘就会回归本体,她就是神木杯,而神木杯就是她。



这时候,她无法监控与你们,能和你作战的,只有她手下的神使。而神使的力量,最强大也不过是金丹宗师的地步。一般来说,这种屏障最多持续的时间为一年,只要你坚持一年,神木杯吸收不到足够的祭品,那么血祭就会失败。



侯爷,此事我已启禀天子,调动大军的文书已经下达。坚持住吧,和邪灵的战斗说不定还有意外的收获。”



天下间有数名宗师高手,就是在与邪灵生死一战中,得到好处,才得以突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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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抢粮



(中午停电,迟了一会)订婚的宴席,持续到中午就结束了。然后大家各忙各的,沈约也是带着徐曼华回到了碧玉轩。



温婉儿等人没有来,有人带来了卫四娘的一封信,沈约阅后就焚烧了。里面讲述了她们偷袭制住了温婉儿等人,然后带着她们离开海州城,不能再帮沈约,实在是不好意思云云。



沈约心中很是高兴,卫四娘能平安离开,很好,好心人应该有好报的,不是吗?



他婉拒了龙女殿请他留在这里的要求,如今身边有鱼秋佳和谢晓芙,自身的安全能得到保障。更何况,他目前扮演的,只是一个谋士一样的角色,真正决定如何行动的,是孔家和龙女殿。



痘神娘娘都说了,这只是一场游戏,而明香也不会伤害与他,所以,他需要的,是旁观,找到明香的破绽,然后出手。



留在城里,龙女殿或者孔家,可能是第一波遭受攻击的目标,他留在那里,找死吗?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沈约终于明白了这种道理,身边有徐曼华在,这种衣锦还乡的感觉,真的是很不错。谢家将碧玉轩转手给了沈约,作为徐曼华的嫁妆。



当众人来到碧玉轩门口的时候,发现那里站了十来个人。



“家主离开海州城之前,将我们召集到了一起,吩咐从即日起,沈公子就是我们的主人,碧玉轩也转到沈公子的名下。财产、钱粮在下已经清点好了,沈公子请随时过目。”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人,名叫李王才,他是碧玉轩中的二管家,平日里不露山不露水。



“沈公子?”



沈约的马鞭,轻轻的在他的肩膀上点了一下。



“啊,错了,应该是老爷。”



沈约点点头,将目光投向了徐曼华。徐曼华点点头,表示认可了这个人。



小环的事情,之所以能发生,并不是徐曼华识人不明,只是她那时候一心求死,所以根本没有那种心情,但碧玉轩中,谁能用,谁能留,徐曼华心中很是清楚。



拿起了钱粮的账簿,沈约对着李王才说道,“等一会,你和我一起去一趟城中,买一些东西。”



得知大灾难即将到来,地球人会怎么做?



至少对于沈约来说,最常见的反应就是做一只松鼠。



屯粮,屯物,屯燃料,还有,囤积一些精神食粮。



和明香的战斗即将开始,沈约猜测不到,她想要做什么,但沈约会按照自己的思路准备下去。



有人说,什么事情,只要用钱能解决,就不是问题,而对于沈约来说,现在他什么都缺,除了钱。



谢二当家和谢长老离开了海州城,精锐的手下也都撤退,但老于世故的他,给沈约留下了一大笔银子。



这三万两银子,帮了沈约的大忙,他目前正在海州城,做着大抢购的生意。



粮店、米店、煤铺、木材铺子、铁具店里,李王才挥动着银票,购买着各种能看到的一切。



没有别的要求,就算是被店老板看到沈约求购心切,也不要紧,价钱好说,但必须两天内,送到城外的碧玉轩中。运费高了,人不好找,都可以商量,但时间必须卡死。



开始,李王才感觉有些儿戏,沈约在干什么?



银子不是这样花的,这轮抢购,至少多花一倍的价钱。



但他没有多说话,只是听从着沈约的行动。



而当敲定了粮食等的采购数量之后,沈约的采购范围扩大了,各种容器、衣服、棉花,甚至包括干草等饲料,都被沈约采购着。



“大管家,你是不是劝劝沈老爷,他这样下去,花的钱太多了?”



说话的是李王才的一个侄子,但李王才摇了摇头。



如果一开始,李王才还抱有看笑话或者是任由沈约胡闹的心情,但是现在,他一点别的想法都没有。



“沈公子,你这箱子珠宝,本店评估的价格为四千五百两,不知可否?”



在一旁听着的李王才,恨不得打那个当铺的老板几个耳光,这箱珠宝,拿到市面上,至少能卖出七千两的价格,而当铺老板居然能说出四千五百两的价格?



“死当,多少钱?”



“五千二百两,沈公子,不能再高了。”



李王才轻声的咳嗽了一下,这种价格,他还不如带着沈约,去他表哥的店铺去,至少能卖出六千两的价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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