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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GIRL第一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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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青春放映厅 底站 

青春放映厅   

底站   

文/秦猫猫   

31路的底站,故事不一定和爱情有关。也许只是记忆的枝桠在悄悄蔓延,如今结上了晶莹的琥珀,散发叫人会心一笑的清香,也催人感伤。   

   

子轩的家住在莫西路。   

每个周六,学校放大假,微澜都会陪他一起坐公车回家。   

莫西路是31路的倒数第二站,往往车行到这里,车上的人就会非常稀少。他们就会坐到最后一排来。   

微澜有时会睡着。   

她的睫毛又长又密,温柔地覆盖下来。   

她是那种有着明亮的大眼睛,吃完薯条会没心没肺地舔舔手指,上美术课时偶尔会睡着,歌声像棉花糖一样甜美的女生,到哪里都那么惹男孩子宠爱。   

子轩也不例外。   

那一天,微澜把脑袋放在子轩的肩膀上的时候,他正微笑着看着窗外。   

这两个小小少年的小小幸福,在空空如也的公车里弱不禁风地展开,像开在夏日旺盛的雨水之后的一株牵牛花。   

莫西路又长又宽,像一条有些旧了的灰色绸缎。   

暮色西沉的晚上,微澜都和子轩一同走过。他们有时走得很慢很慢,像怕弄坏了这条年久的绸缎。   

身后的31路,总在他们跳下车后就驶离。   

微澜总在听到车子离开的声音时,不自觉地挽起子轩。   

有一天,子轩望着天空,那里正有一只白色的大鸟,不知从何处飞来,正盘旋在他们前方的头顶。   

子轩说:我们跑吧。   

于是两个年轻的孩子,就这样喜悦地奔跑起来,喜悦得像是正奔向星光闪闪的跨海大桥,为了听一场海风的呼啸,以及那只孤单海鸟的低吟。

莫西路的下一站是宝山寺。宝山寺是31路的底站。   

在莫西路停下之后,又破旧又空荡的蓝色的31路,会缓缓绕过一段窄窄的山路,到达宝山寺。   

六六的家就住在那里附近。   

暑假的那一天,天落大雨。最后一班31路来的时间也快到了。子轩又登上了31路,去接因为大雨困在宝山寺的微澜。   

那天,车上只有六六和子轩。   

六六还在回想,在钢琴老师家弹的最后一首曲子,最后的尾音是不是该加强一些。   

车子拐上小坡的时候,蓝色的座位,在周围绿树的倒影里,就像一片沉默的海洋。   

直到车子停下来。   

天居然又放晴了。   

子轩远远望向宝山寺的方向,却没有微澜的踪影。   

两人下车的时候,六六才感觉到身后的子轩。   

他身上的橘子汽水味道,随着公车的停顿而摇摇晃晃。

公车最终停在底站不动。   

夕阳照射过来,柔和的光线打在子轩和六六的身上。   

他慵懒地靠在公车上,等待微澜的到来。   

六六背着手,在公车前和他并排站了一阵子,然后她才离开。   

最终,六六从马路那一边,走到马路这一边,又消失在路的尽头。   

原来微澜刚刚搭上了的,才是真正的最后一班的31路。   

那一刹那,正好她乘的车从马路对面驶过,她急切地从车窗里探出头,呼喊子轩的名字。   

司机体贴地刹车。让微澜下了车。   

六六已经回到高高的公寓楼里。她看着远处的子轩和微澜,露出了微笑。   

夕阳下沉的时候,子轩和微澜,坐在空空的31路前聊天。   

六六记得,那个童年时身上常带着橘子汽水味的男孩,和她一起住在31路的底站,每个黄昏,他们也曾这样坐在公车上聊天,玩耍。   

他们一起站在公车的侧面,六六曾背着手,大声念唐诗: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只是后来,公车带着小男孩离开底站,去了远方。   

六六记得那个充满色彩和欢声笑语的童年。   

六六默默祝福微澜和子轩的青春,也一样鲜艳。虽然他们不曾认得,不曾照面。   

人和人每天都遭遇相逢和分开,只有记忆永不改变。   

31路的底站,故事不一定和爱情有关。   

也许只是记忆的枝桠在悄悄蔓延,如今结上了晶莹的琥珀,散发叫人会心一笑的清香,也催人感伤。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节:漫の时光 沙漏Ⅲ(终结)(1) 

   

016   

漫の时光 沙漏Ⅲ(终结)   

文/饶雪漫   

沙漏记得我们遗忘的时光……   

在这个世界上,我听过的最动人的话是:我要养你一辈子。   

唯一可惜的是,当我懂得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老去。   

“灯笼易灭,恩宠难寻。”我从别人的博客上抄下这八个字,放在我的博客上。忽然之间,天昏地暗。   

我的宝贝,我多么想还来得及去爱你。    

——摘自蒋蓝的博客《私奔的公主》   

(1)   

我的家,是北京西四环那些如灰尘颗粒般分布的众多破小屋中的一个,十八平方米大小,推开那扇门,走进去,左拐,就是一个24小时都充满着漏水声的破卫生间。但是,只要用拖把使劲敲一下水箱,就会一切安好。只是我和我的同屋都不太喜欢敲它。敲水箱太费力,更何况我总是太累,回到家里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往床上一躺,啥也不想。   

但是我今天不爽。   

而且是,很不爽。   

我捡起地上不知干了多少天的拖把狠狠地敲了一下水箱,它停顿了一会,又继续叫起来。我从鞋柜里拿出一只断了跟的凉鞋,对着它啪啪地不停敲。我靠,它终于停了——在我把整个凉鞋鞋帮都敲散架了之后。我又捡起地上的干抹布,飞快地在墙上那面摇摇晃晃的镜子上擦了擦,镜子露出一小块明亮的地方,我从里面正好看到自己的左脸颊。   

多好看的脸蛋,多粉嫩的皮肤。这样的脸蛋皮肤要是还当不了明星,不是老天爷有眼无珠是什么?   

好像着了什么魔,我伸出一个手掌,迅速刮了自己一下。就像一个小鞭炮在我耳边炸开了,我立刻耳鸣了。这种感觉真他妈好极了。我伸出两个巴掌,对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地扇起来,每扇一下就铿锵有力地骂自己一声:“傻逼!”

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扇了多久,骂了多久。耳光的响声依然像鞭炮,我放了一个过年才会放的长鞭炮,直到两眼冒金星,耳鸣声响亮得仿佛汽笛声才收了手。   

我仍旧站在刚才的地方,我的左脸颊在镜子的照射下,就像注了水的猪肉一样,散发着薄薄的一层油光,好像一捅就会破,流出一大摊油。我尝试笑了一声,嘴角火辣辣,但我极爱这种滋味,像刚喝完一大锅热气腾腾的麻辣火锅底料,爽得要死。所以我咧着嘴大笑起来,生活太他妈的好笑了,让我他妈的笑死了算了。我一边这么英勇地想着,一边从卫生间里三步向前两步退后地走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上属于我的那张小床,摸出我包里的最后一罐啤酒,想安慰一下因为骂自己而骂得就要发炎的喉咙。   

我珍惜地把拉环拉开,一口气灌进了半罐。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我端着那罐“青岛”,光着脚跳下床,一把拉开门。门口站着的人是阿布,他把我手里的啤酒一夺,盯着我的脸问:“被谁揍成橡皮泥了?”   

他把头发剪短了,整个脑壳每隔十公分就有一块被剃得光光亮,像一条条跑道。我指着他的怪样,说不出话,只是又忍不住大笑,一笑脸上就像撒了一把花椒,泪水都掉了下来。   

“谁把你脑子打坏了?”他还在问。   

我看他脑子才是坏的,他也不想想,除了老娘自己,谁敢动我?我懒得跟他废话,手直接摸到他头上去,想感受一下质感如何。他打我的手,我趁机把酒抢回来,一干而尽,然后哑着嗓子问他:“钱带来没有?”   

“你还是回去吧。”他劝我说,“你窝在这鬼地方,真打算有出路?”   

“不借拉倒,少教训我。”我用空酒罐去砸他,他躲开了,砸中他脑后的门。门立刻哗啦啦掉下来一大片早已经浮起的墙纸。我盘腿坐到床上,冷冷地对他说:“没带钱来你就走吧。”   

说完,我就直挺挺地倒在床上。我从枕头底下摸出我的烟盒,掏出一根烟点上,没抽几口,觉得没味道,又面朝墙,将那支烟狠狠地在墙上按出了一个黑点。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节:漫の时光 沙漏Ⅲ(终结)(2) 

阿布却没走,他在床边坐了下来。我不由自主转过身去看着他,他伸出一根手指在我脸上划了一下,轻声说:“不要太倔强,会吃苦头的。”   

我抓住了他那根在我脸上动过的手指,忽然很希望他会吻我。我们认识那么久,他从来都没有吻过我。但这个念头只是在我的心里一闪而过,像那个被我按在墙上的烟头,刹那火光,最后只变作一个现实的黑点。   

有些人之间永远都不会发生爱情,我和他就是这样的。   

“阿布。”我却忽然有心情逆天而行,把头仰起来,闭上眼睛对他说,“你娶我吧?”   

“扯你妈的淡!”他伸出手,在我的枕头底下粗鲁地乱摸一气,好不容易摸出一根烟点上。   

我咯咯地笑了,问他:“吓到了?”   

他还是不说话。   

“你还真打算为姓莫那妞守一辈子空房?”   

我知道我的话触犯了他,他像头被点着尾巴的牛一样从床边“腾”地站起来,用那种喷火的眼神看着我,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扔到我面前,拉开门,出去了。   

完成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他只花了一秒种。   

这个孬种,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只要提到那个姓莫的,他就没法平静。得,滚吧!    

我捏着他留下的那两张纸币,坐在床边,开始折纸。我把其中一张折成了一颗心的形状,另一张折成一只丹顶鹤。喝了酒又得了钱的我,无论如何心情还是好的。我捏着两件艺术品,开心地浮想联翩:是先付房租?还是大吃一顿?还是去买件起码能穿得出门的衣服?说来好笑,这两百块钱在现在的我看来无疑是笔巨款,如果被姓莫和姓米的那些丫头们知道,我真担心她们的大牙还能不能保得住?   

我忍不住尖着嗓子摇着头鬼叫般唱歌:“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我正唱着,门开了,我还以为是阿布折了回来,却没想到现身的是好几日不见的我的同屋孟梦小姐。她头上戴着一顶傻兮兮的格子布帽,身后拖着一个大蛇皮袋,穿得跟拾荒的没区别。她看了我一眼,把蛇皮袋往桌子下面一推说道:“房东叫下周末搬家。”   

这个房子本来是孟梦一个人租的,我来了,她救了我,我也救了她。因为那时候她的钱已经不够付房租了,而我刚来北京那一阵,住的地方换了一个又一个还不如意,遇上的不是变态老男人就是搞摇滚的情侣,要么就是骗子、瘪三,好不容易在搜房广告上看到角落里的她。我摸到她家一看,就对这里爱上了。又小又干净又便宜,正合我意。至于孟梦为什么同意和我合租我却没问过她,听说在我之前她拒绝了三个女学生,偏偏看中了我。这让人缘一直不怎么地的我有些小成就感。就这样,两个本该怎么也走不到一起的人,居然在一起住了半年多!   

其实,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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