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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为西南风-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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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想象中的狂风骤雨,眼睛上有温柔的触碰,不是手指,是柔软的唇。
我睁开眼睛,看到即墨近在咫尺的脸庞。
“不管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都不可能放开你了。”即墨拉起我的手紧紧握住。
“只要你答应,我去求圣上,三日后定可以出宫,从此以后这皇宫之中的所有的一切都与我们两个无关了,好不好?”即墨满含着希望地看着我,眼神中的脆弱,让我无法拒绝他。
“好,我答应你,我等你三天,你接我出宫。”我抱住即墨,紧紧地抱住。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事事为我着想的人,我不能再伤害他了。
即墨眼中满溢着欣喜,低头在我唇上轻轻地啄了一下,眼睛弯弯地看着我,又轻轻地啄了几下,接着覆上我的唇,柔柔地磨蹭着,舌尖轻轻地舔食着,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沦其中。
昏昏沉沉地任由即墨动作,滑腻的舌钻进口中,舔食着,翻搅着。卷着我的舌尖,用力地吸吮着,仿佛那是无上的美味。
不知道吻了多长时间,只知道即墨再不放开我,我就要窒息了。
我知道现在自己的脸肯定很红,即墨却好整以暇地弯着眼睛柔柔地唤着我“我的静初”。

坐在桌旁,悠闲地看着蜡烛燃烧爆出的灯花,我的心情却暗淡异常。
见了即墨后回到桂魄宫,从来都不曾对下人发过脾气的赫连玧言竟冷冷地质问我为何私自跑出去,以前也常常出去见即墨,他知道也不曾过问,为何独独这一次生气。而且最近几日,他不曾理睬过我,经常整整一下午都呆在房间中从不唤我伺候,为何今天又找我呢?
许是我真的被他讨厌了,对于他来说,一个知道太多秘密的宫女,他不杀我可能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三天,还有三天,我就要离开皇宫了,再也见不到他,见不到他喜欢穿着的白色长衫,再也闻不到他身上淡淡的玉兰香味,也看不到他的冷漠和孤独。他就真成了神仙般的人物了,我连偷偷地看他一眼都没法做到。不过还好,我的心里还记着他的样子,永远不会忘记,那么出尘飘逸,美得令人窒息。
不知道像他这样的人会不会变老呢?真的很难想象他变老的样子,那么美的一个人他会变老吗?他会和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变丑么?
以后他会回去靖国吧,然后娶一位美丽的妻子,过着神仙般的日子。他娶得女人肯定也是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即使和他站在一起也不会被遮住光芒。
呵——,我瞎想什么呢,说不定他早就已经有了妻子,两个人有一段至死不渝的爱情,他们会相伴到老,恩爱到老。
对了,他这样的人一定不能成为皇帝,那个位子不适合他。那么多尔虞我诈明枪暗箭,他会讨厌的,他不应该受任何拘束,就像风一样,谁都掌握不了,想飘去哪里就飘去哪里,永远都不会为一个地方留恋,永远来去自由。
最后呢,对了,他一定得快乐,不要在那样孤单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是解惑篇,呃~~读过之后可能会对以前的一些情节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祝看文愉快!! 
  第三十三章
三日,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平平常常的日子,平平淡淡地度过。
我却倍加珍惜这三日,只剩这三日了,在这三日里,我还能看到他,偶尔和他说上几句话。说不定过了这三日,即使见不到我,对于他来说,也只是换了个伺候的侍女,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再过些日子,说不定他就忘了有我这么个人,静初是谁他也记不得了。
这三天里,我每天都笑的开心,面对赫连玧言的冷漠也视而不见,叽叽喳喳地在他身边说话,说些什么自己却记不得。本以为赫连玧言会生气会讨厌,没想到他却不甚在意,我没完没了地讲,他也只静静地听着,甚至让我觉得他因为我的话而渐渐高兴起来,但我心里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希望他记得有这么一个宫女,不用记得样子,也不用记得名字,只要记得这个宫女的笑容,这就足够了。

桂公公今日来过了,来向我道喜,我明日即可出宫。是啊,出宫去和未婚夫成亲,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桂公公夸我命好,也对,即墨那样一个青年才俊,等他过几年立了功劳,肯定得娶个王爷家的郡主,要是当今圣上有位公主,他十有八九得当驸马。现在却偏偏喜欢我这么个相貌平平家世平平的人,而且不理会宫里的流言蜚语,这样的痴情男子,我定是前世修来的福气,才能够遇到。

赫连玧言用过晚膳后便在书房里作画,我本不想去打扰他,但是我明日就要出宫了,相处了这么些时日,道别总是应该的。
轻轻地敲门。
“进来。”
赫连玧言果然还在作画,他的左手还没有完全康复,微微蜷着,只用一只手作画有些不便。
我走过去替他磨墨,他作画不喜欢艳丽的颜色,从来都只用墨色,但画作却是栩栩如生,明明是挥毫泼墨却比工笔更似。
“殿下画的是西康玉兰么?”虽然只画了一半,这花的样子却像极了花园里那株玉兰。
“嗯。”赫连玧言在纸上随意点染,就成了一朵盛开的西康玉兰,这副画作完成后,恐怕连真的西康玉兰也无可比拟。
“你若喜欢这画,送与你便是。”赫连玧言淡淡地说道,眼睛依然紧紧地盯着画纸。
“真的吗?”我喜出望外,在为玲云画合欢花的时候,他曾经说过要送我一幅画,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了。
“静初谢殿下赏赐,静初明日就要出宫了,这幅画正好作为礼物送给静初。”我笑着对赫连玧言说明来意。
“你说什么?”赫连玧言抬起头来看着我,“再说一遍。”
我努力让自己笑得开心,“这事情来的突然,现在才告诉殿下也是情非得已。静初在宫外已有亲事,皇恩浩荡,圣上特许静初早日出宫,和未婚夫成亲。”
赫连玧言没有说话,只一味地看着我,画纸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滴浓墨,他看了看已经坏掉的西康玉兰,将手中画笔扔在画纸上,整幅画彻底毁了。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赫连玧言,他却淡淡地说道,“毁了就不要了。”
我看着那幅画觉得痛心,连最后的念想也没了,过了今夜,我和他就真的没有任何关系了。

赫连玧言坐到书桌旁的凳子上,“你的未婚夫,是禁军的副统领洛即墨吗?”赫连玧言问道。
“是,殿下怎么……”怎么知道即墨?
“呵呵,”他轻轻地笑笑,笑容绝美却冰冷,让人禁不住发抖。
“静初,你的丈夫是禁军统领,你没有和他说过什么吗?”
赫连玧言的话令我心寒。
“没有,殿下,静初出宫之后只想和即墨好好生活,皇宫中的事情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了,静初会忘得干干净净。”
刚刚说完却感到两腿瘫软,我跌跪在地上。是赫连玧言甩过来一支笔。
此刻如修罗一般的人缓缓地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下。
“忘得干干净净?静初,你做的孽太多了,忘不了的。”淡淡的一句话却判了我的死刑。
“你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是跟我回靖国,二是”赫连玧言将一颗药丸轻轻放到我手中,“见血封喉的毒药,不会有太多的痛苦的。”
我想哭,眼泪却流不出来,都流进心里。
我接过药丸,抬头看着他,“殿下,静初不明白您的意思,请让静初死个明白。”
“那好,我就给你个明白。”
“你可知道你们腾国的皇帝活不过十日了?”
我摇头,圣上正当壮年,即使得了病也不会这么快就……
“那全都是你的功劳,不用太惊讶。你可还记得去找胡不归送药方?那就是让他下蛊的命令,他开了三副药,就是三日之后下蛊的意思。那蛊虫到了人体里本生长地不够迅速,不会让人立即毙命,但是有一种特殊的香却能让它快速地生长起来。”
赫连玧言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我颤抖着解下那个兰色的香囊。
“就是这种一线香,这种香气最特殊的地方就是能够沾染在人的皮肤上,而且很难被洗掉。小太子接触过,再去见他的父皇,结果会怎样很明了。”
我的心里像是空了一样,难道是我害死了皇上?是我害封嘉毓没有了父亲?当时他送我香囊,我满心欢喜,他让我记得带,我更是欣喜非常,却不知有这样的阴谋在等着自己。
“那你凭什么认定我不会偷看信?”
“你如果偷看了,当时就死了,除了胡不归,谁打开那封信都得中毒而死。”赫连玧言淡淡地说道。
我的心却像死了一般没有知觉,还有好多好多的疑问,我却不想再问,问了只会让自己更伤心,我已经害死了一个人,我不想再知道自己的罪过了。
“殿下,静初最后有一事相求。”腿恢复了些直觉,我颤巍巍地站起来。
“静初的确没有将关于殿下的任何事情告诉即墨,静初死后希望您可以放过他。”赫连玧言既然知道我与即墨的关系,想必他对即墨相当了解,对付这样的人即墨也难保安全。
“你选择死?”赫连玧言盯着我问。
我笑笑,我还能选择什么,跟他会靖国?做一世的哑巴,瞎子,被囚禁一辈子?将手中的毒药放入口中。即墨对不起了,我没能守约……

作者有话要说:预计写三卷,大概三十万字左右,偶是厚道人,写完就发,应该可以每天一更。
弱弱地加一句,偶的文虫子比较多,希望看文的大大帮忙捉虫子, 
  第三十四章
张开眼睛的一瞬间,我有些迷惑,我死了吗?这里是那里呢?定不会是人间了吧。
“静初,你终于醒了。”身旁传来熟悉的温柔声音。
即墨将我轻轻地扶起来,让我依靠着坐在床上。
我愣愣地盯着即墨,我没有死吗?赫连玧言没有杀我?他为什么不杀我?是不是还有什么阴谋在等着我?这次他要杀谁?即墨?还是小太子?
“静初,你好些了吗?当时去接你却看到你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我差点吓死。”即墨轻轻地摸摸我的脸颊,“大夫说你是劳累过度昏倒了,多休息就好。”
即墨起身端来一碗银耳莲子粥,轻轻地吹着勺子里的粥,递到我嘴边,“吃一口,做了好多遍了。”
张口,吃粥,我仍然没有想通赫连玧言为什么不杀我,难道是怕我死了之后有人调查桂魄宫?还是说他肯定我不会说出去?
鼻子被轻轻捏了捏,即墨微笑看着我,“你想什么呢?快吃粥。”
我也对他笑笑,谢谢你即墨,一直在我身边。
吃完粥我想下床,躺了好长时间,我的腿脚都酸了。
“不准。”即墨将我按在床上,“大夫说了,你得在床上躺两天,什么也不能做。”
“除了吃就是睡,什么也不做,按不成猪了?”
“对,就是让你做猪,有什么事你就唤银铃。银铃,过来见过方小姐。”
一个穿着蓝色衣裙的少女走进来,圆圆的脸蛋儿,大大的眼睛,长的很可爱。
“银铃见过方小姐。”她朝我甜甜地一笑,两颗尖尖的的小虎牙,可爱极了。
我不由地心生好感,朝她笑笑。
“以后银铃就是你的贴身丫鬟,我不在的时候,有事你便唤她。”即墨向银铃摆摆手,她伏伏身,下去了。
我左右看了看,问道:“即墨,这是哪儿?”
“这是我买下的一座小宅子。”即墨边说边将一片雪梨填进我嘴里。
“你现在还未过门,住在我家中有些不妥,住在方府中我又放心不下。于是就将伺候家母的银铃讨来做丫鬟,这个孩子聪明机灵,办事我放心。”
我不禁感激即墨考虑周到,什么都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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