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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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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惊叹。

李闲一刀抹了那骑兵队正的脖子,然后将那还没死透的人从马背上推下,他夺了战马选了一个方向奔了出去。还剩下的二十几个骑兵见那孩子要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羽箭所以纵马追了上去。此时在那些骑兵们眼里孩子早已经不是了孩子,而是一个让他们恐惧到必须杀死才能心安的敌人。

被一个孩子吓得心都在颤抖,是不是这些正规骑兵的耻辱?

李闲是孩子没错,而有件事需要强调的是,老鼠的孩子天生就会盗洞,猫儿的孩子天生就能上树,鹰的孩子注定能翱翔天际,虎的孩子额头上与生俱来一个王字。李闲是强盗的孩子,虽然杀人这事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他却是在河北道上最凶悍的一伙马贼里长大的。耳濡目染,再加上他刻意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对他来说就跟吃饭用筷子一样那么熟悉。

一个十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拼命的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呢?

为什么?

因为李闲有一个几乎站在人世间巅峰处的仇人一直想杀了他,而李闲千方百计的也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不断的变强,更强。那个人从李闲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断派人追杀他,李闲千辛万苦的活到了十岁,且他还执着的想长命百岁,所以不想被杀的李闲只好苦练杀人的手段。一个十岁的孩子整天都想着怎么才能杀人更快一些,更艺术一些,是不是有些变态?奈何,他从一出生就是个变态。

李闲从来不拿自己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同龄的孩子还在村子里玩尿尿和泥的时候,他已经费力的端着一张步弓在一遍一遍的试着将那张壮年男子才能拉开的弓开如满月。娇嫩的手指上都是血痕,十指连心的疼让他皱眉却不会让他退缩。当村子里那些孩子们看怪物一样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们且嗤之以鼻。一群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整天吵着要和他玩,他哪有时间来哄孩子?

同龄的孩子在村边柔软松散的沙子上练习放屁吹坑的时候,他已经比那些孩子早起床几个小时一遍一遍的在用匕首练习刺杀。当他能拿得起钢刀的时候,他又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练习劈砍的速度,他要求自己论出拳出刀的速度不求能达到天马流星拳那样最少也不能输给泰森。当六七岁的孩子还在玩过家家争吵着谁是新娘谁是新郎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对着小山一样的干柴一斧一斧的劈砍着且盯着木柴的纹理入迷的分析着如何劈下去更省力一些。

严冬,他在雪地中光着脚追逐倒霉的野兔揪兔子耳朵,初chūn,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用手非礼鱼的屁股,盛夏,他挂在村边的一树桃花下引体向上然后嚼一朵粉红烂漫,金秋,他已经在山里独自一人刀猎野狼山猫然后伤痕累累的活着回来。他是一个在别人眼中没有什么快乐童年的孩子,虽然他的心智早已经成年但别人并不知道,不是吗。但李闲觉得自己是快乐的,因为自己还活着,而且比别人都多活了一世。上一世就没得好死,这一世说什么也得抡圆了活得有滋有味才行。最起码,不能死于非命吧。

七岁的时候,他已经能shè中野兔的眼睛。八岁的时候,他能一刀砍断碗口粗的小树。九岁的时候,他能将院子里那个百斤的石锁抛起来然后轻松接住。十岁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面对四十余个大隋正规骑兵并且一口气干掉了将近二十个人。

然后开始逃。

孤胆英雄?李闲不是不想做,但他现在的生理年纪真的小了一些。连续三十支箭shè出去,就算是个成年壮汉双臂都会有些吃不消,更何况他这个连肱二头肌还没发育好的少年?虽然李闲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成年人,但有时候不得不屈服在现实中替自己弱小的躯体感觉到委屈。

哦不,是憋屈。

就算是草原上的汉子接触一匹陌生的马也会试探着来征服,可是李闲显然不会给那匹马适应他的时间,衣袖里的匕首流水一般滑出来被他握在手里,然后丝毫都不心疼马屁股的刺了一下。拍马屁会爽,刺马屁会疼。

一匹惊了的战马是恐怖的,李闲小小的身躯贴在疯狂了的战马背上,就好像站在一叶扁舟上在狂流激荡中而稳如磐石一样。他的身体就好像一片落叶随着战马的奔驰而上下飘动着,看起来是那么妖异的和谐。

小小的人儿啊,风生水起,没事就爱穷开心。

李闲纵马飞驰,还在唱歌。

真不知道一个杀人后还这么开心的人,其心理已经变态到什么样人神共愤的地步。二十几匹战马远远的在他后面坠着,骑兵们才舍不得不拿自己心爱坐骑的屁股当回事。他们不放弃追逐就不会被甩掉,因为他们是大隋的骑兵。连凶悍的骑术jīng湛的草原人在面对大隋骑兵的时候都不敢说自己强于对方,所以他们骄傲的就好像一只一只开了屏的孔雀一样。虽然,就在不久前有二十几只孔雀被李闲拔光了毛变成二十几只白条鸡。

李闲似乎是信马由缰一样任由那惊了的战马肆意狂奔,看起来就好像漫无目的一样亡命飞逃。似乎只有李闲自己知道,可怜的马儿在他的控制下正一步一步跑向死亡绝地。李闲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既然开始杀人就不会留下一个可笑的尾巴。十岁孩子就能斩杀数十官军这事若是传出去,对李闲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杀人要杀绝,正如斩草要除根。

战马跑上一座高坡,疼痛感已经减轻了很多的战马逐渐的恢复了神智。所以当看到高坡下面的情况时战马变得十分抵触,而对于不听话的畜生李闲向来很有办法。他贴在战马的耳朵边上轻声道:“跑下去吧,别怕死,我会给你烧一匹纸糊母马的,大眼睛双眼皮的那种。”

战马悲鸣一声,似乎是听懂了李闲的话一样从高坡上迅疾如雷的冲了下去。马会听懂人话吗?不知道,但马屁股上插着那柄锋利的横刀才是答案。李闲在战马跃下高坡的那一瞬间从马背上滑了下来,打了十几个滚才止住身形,然后他弓着腰蹿了出去,就好像一头发现了羚羊的猎豹一样。

二十几个骑兵催马跟着冲了下去,然后就是一片惊呼和哀嚎之声。

高坡下面,斜着支起来两排几十支削尖了的木棍。李闲驾乘的那匹战马被一支木棍穿在那里,软软的倒了下去。二十几个骑兵拼命的勒住战马,奈何惯xìng下哪里是那么容易停住的。只有最后一个骑兵硬生生的将马拉了起来,其他战马都撞在那些木棍上被钉在那里。不仅仅是战马,二十几个骑兵有七个人在落下来的时候被木棍穿死。

落马的骑兵侥幸没死的挣扎着站了起来,然后他们就悲哀的发现脚下踩上了猎狼用的大号铁夹。夹子最多夹断腿但绝对夹不死人,如果夹子上有毒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所以,前面的二十几个骑兵可以说都死了,虽然他们有的人现在还活着。当最后那个骑兵从人立而起的战马上跃下来打了两个滚,狼狈的站起来的时候忽然发现眼前极近处站着一个才到他下颌处的少年。

骑兵张大了嘴巴,下意识的去拔刀。他的刀没有拔出来,却看到一条匹练般的刀光。

“再见!”

李闲说。

刀破咽喉,血如瀑布。

李闲极轻快的一闪身躲开,瀑布一样喷出来的血没有一滴溅在他身上。他似乎很爱惜他的衣服,就好像乌鸦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虽然,他的衣服跟乌鸦的羽毛一样黑,衣服上还有一块一块论时间几乎快修炼成jīng的油渍。

李闲缓步走过去,并没有在那些垂死的骑兵身上补一刀,铁夹上的毒药不是耗子当零食吃的毒鼠强,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朱颜红一滴就能毒死一头黑熊,广告是这么说的。

李闲从那些呻吟着或是哀嚎着的骑兵身边走过,然后将那些骑兵的横刀和弓箭都收起来,用绳子捆好费力的拉着走回高坡上。夕阳下拖着一堆兵器的少年,影子很长很长。

不知道什么时候,高坡上站着一个高大雄健的男人,他看着费力的拉着兵器往前走的李闲,鼓掌,然后大笑:“不愧是我儿子,干得漂亮!”

李闲抬起头不温不火的说道:“第一,我不是你儿子,最起码不是亲生的。第二,你自己看看,你可有点当爹的样子?第三,你很无耻也很丑,而我,不管从正面还是侧面看都是那么漂亮,特别漂亮。”

那大汉狂笑道:“看你现在这猖狂样子,等你再大两岁还不得骑到我头上去?!”

李闲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不但要骑,还要在上面拉一坨屎。”

正文 第六章 武侯连弩

“要跑路了?”

李闲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马贼叔叔伯伯哥哥们问。

陈雀儿拍了拍李闲的肩膀说道:“得了便宜还不跑,难道还等着虎贲jīng骑杀过来把这寨子屠了?就这么几十口子人,都不够人家大队人马一轮齐shè的。一对一甚至一对五,咱铁浮屠的汉子们服过谁?一对一百的话,还是跑了吧。”

李闲撇嘴,心说我昨rì才一对四十干了一架。不过他知道陈雀儿的意思,也知道这些汉子们都比自己要强悍的多,更知道骑兵数量达到千人以上那是一种何其恐怖的毁灭力。铁浮屠不过六十几个人,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大队骑兵的集团式冲锋。

陈雀儿是个年轻人,比李闲大十六岁的年轻人。光着膀子,露出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他身材极好,胸肌腹肌一块都不少。尤其是那六块有棱有角的腹肌,着实的让李闲很裸的妒忌着。每次看到陈雀儿小腹那六块肌肉的时候,李闲都想在上面画一只小王八。陈雀儿的身材极好,但看起来却并不漂亮。

在他的身上,纵横交错的七道好像爬行蚯蚓一样难看的伤疤触目惊心。看着这些伤疤李闲就会想起九年前他才一岁的时候,陈雀儿抱着他在几十名官军的围杀下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冲出来的往事。陈雀儿从不曾对李闲说过这些伤疤的来历,他也不认为一个才满一周岁的娃娃会记得那一晚的事。他不说,但李闲却记在心里。

七刀,每一刀都深可见骨。李闲默默的告诉自己,将来有一天等站在那个人面前的时候,将这七刀乘以一百的送回去替陈雀儿出气。

“小鸟哥,咱们这次去哪儿?”

李闲坐在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板凳上晃着两支脚丫子问。

“大哥说要去渔阳郡割草,最近奚人比较放肆。”

割草,就是杀人。

草原人跑到大隋境内抢劫财物粮食和人充当牧奴,他们称其为打草谷。陈雀儿说的割草,意思就是说割掉那些打草谷的人。

“渔阳郡啊……”

李闲叹了口气说道:“咱们大隋最小的一个郡了吧?治下就一个县,就那么点儿人,咱们到了那儿想不出名都难啊。”

陈雀儿使劲揉乱了李闲的头发说道:“才多大点儿的人,别整天那么老气横秋的说话!”

李闲其实很不习惯这种爱昵的举动,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个该被人揉脑袋的小屁孩。但没有办法,他没有陈雀儿力气大,当然只能被欺负。虽然在陈雀儿看来这绝对不是欺负李闲,但不妨碍李闲在心里诅咒陈雀儿不举。

“小鸟哥,这次咱们是一起走,还是像上次那样分开走?”

李闲皱着眉头问。

他伸手在自己的头发上理了理,让他那一头招惹女孩子妒忌的长发恢复了顺直。李闲一直很别扭的坚持,衣服可以脏一些,脚可以三天不洗,但头发必须要保持清洁干爽。这种怪癖一直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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