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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聊斋-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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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优的中年人。
在此狂奔过程中,他绝对没有回头,现在他心里,对于进入西院的宋真人和宁采臣已经不抱任何希望,至于两人是死是活,他也管不了了。
“老爷,老爷你没事吧。”
灯火来到,却是耿福耿寿两个忠心下人,纠集齐人马换了新灯笼找了回来。
此时耿远山也没时间责骂下人临阵逃脱了,气喘如牛地吩咐:“快,收拾东西,马上搬家到北城院子。”
耿福一呆,问道:“老爷,那这宅子该如何处理?”
耿远山道:“交给我侄子耿去病看守,他一向胆大包天,狂放不羁……”
耿福等人再不吭声,离开倒是个解放,即刻动手开始收拾东西,不再去关心进入西院的两个“高人”。
放屁,如果他们真是高人,那妖孽岂会大摇大摆跑出来逞威风?江湖神棍,真是害人不浅呀……
正文第五章:开场白
却说宋真人和宁采臣同样是大摇大摆地迈进西院,他们都没有打灯笼,只借着月光走路,直接步入西院正厅。。
正厅里居然点着蜡烛,照得亮堂堂的,古怪的是,有灯火,厅堂里外却看不到一个人影,寂寥得可怕。
知有妖孽作怪,宋真人毫不惊慌,大咧咧往上首太师椅一坐,炯炯地盯着宁采臣看,似乎要把他的底细看个透彻。
宁采臣没有坐下来,而是背负双手,左右打量,倒像个作客之人,心态悠闲,此种表现比起宋真人旁若无人的架势不遑多让,令人生疑。
“咳,我知阁下绝非师出崂山,现在只有你我两人,可否坦言相告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宋真人脸色深沉,沉声问道。
宁采臣微微一笑:“你就那么肯定我不是崂山道士?”
“我敢肯定。崂山以符咒闻名天下,可你兜里的那几扎鬼画符般的东西,一点法力都没有,如果用来烧火做饭倒是不错;捉鬼嘛,可就是几两废纸了。”
宋真人目光如炬,一语道破其中破绽。
饶是宁采臣本心坚定不移,被他戳到短处也不禁脸皮微红——话说他这套混饭吃的家伙的确不怎么像样,招牌上的字是自己写的,桃木剑也不知道是用酸桃木还是杨桃木制造而成,年份比宁采臣的年纪还嫩;至于那一沓沓貌似深奥的符咒,都是花几钱银子在“专卖店”买的……
这一套行装加上他不俗的造型,或者可以唬一唬不知深浅的凡人百姓,但在宋真人这般的人物面前,那就像和尚光头上的虱子一样,无处遁形。
——其实,宁采臣根本就没有想过靠这套伪装欺瞒住他。
然而也正因为行装拙劣,与其言行举止严重不符,从而产生一种“故意为之”的额外效果,使得宋真人琢磨不透,反以为宁采臣在扮猪吃老虎,耍什么阴谋诡计。
面对宋真人的质疑询问,宁采臣一笑置之,继续奉行“不可否、不分辨、不反驳”的“三不”对策。
见他爱理不理的样子,宋真人倏然色变,却是恼了,喝道:“小子无礼,莫非真以为我怕了你?”
霍然起身,就要动手——他放下身段搭讪问话,已经给足了宁采臣面子,可这丫的竟然故作姿态,实在太可恶了。虽然目前摸不清对方底细,却也不怵,便想通过交手方式逼其露出马脚。
但宁采臣更快,宋真人一站立,他即刻大喝一声:“夜叉何在?”
宋真人大吃一惊,知道宁采臣在呼喊帮手,急忙张望,就见到一条光头大汉面无表情地出现在身后,行迹鬼魅,无声无息。
“啊,这是……僵尸?”
一看之下,宋真人顿时瞧破夜叉非人非鬼的本质,而且这僵尸看起来异常强大的样子,不禁话音都颤抖了:“湘西言家僵尸功?”
话说湘西之地,存在着一个古老的家族:言家。他们有祖传秘功,另辟蹊径,专门修炼尸术,诡异而生猛,数百年来,此古老家族一直笼罩在神秘的迷雾当中,最为外人熟悉的,便是那古怪玄奇的“赶尸术”,至于其他情况,鲜为人知。
就算是修界中人,也仅知道言家的炼尸术所锤炼出的僵尸分为:铜尸、铁尸、血尸、夜叉、飞天夜叉五大级别,强大程度依次递增,而其中的具体情形则很少人说得清楚。
眼下宁采臣张口就叫“夜叉”,可知那光头僵尸实力不凡——事实上宋真人猜得不错,玄武山神金龟子,俗名李会斗,正是湘西言家的一名内门弟子。虽然他外表体貌猥琐短缺,但天资聪明过人,年纪轻轻便精通炼尸术。只可惜他不是言家直系弟子,因此在家族体系内处处受到排斥,其一怒之下,便接受阴司聘请,脱离人间,当了玄武山神。
夜叉,正是金龟子精心挑选到一具修士尸体,利用言家秘法所淬炼出来的,威力达到了“夜叉”的境界,故得名。当初送给宁采臣时,金龟子肉痛不已。
“难道你是言家的人?”
宋真人内心震撼,废话连篇。
宁采臣冷冷道:“你问得太多了。”
宋真人耸然变色,怯意萌生,以他现在的修为,对付一只言家血尸还可以,可对方是夜叉级别的,更何况旁边还有一个不知深浅的宁采臣在虎视眈眈。他一咬牙,也不拖泥带水,拱一拱手,道:“既然是言家子弟,我自当退避三舍,告辞。”
宁采臣没有发出指令,下令夜叉发难,他和宋真人不过萍水相逢,无仇无怨,犯不上开战。
想不到会以这种憋屈的方式出局,宋真人出到庭院外,大感怨气。但是言家中人,可不是他这等蜀门外门弟子所能得罪的——蜀门虽然名气大,为天下三大修道门派,但教内那些真正的修道者天天都在闭关修炼,根本不会理会世俗中事,就算外门子弟被欺负,他们也极少过问干涉。
在这般环境之下,蜀门的外门弟子便自动组发起来,成立一个外蜀联盟,互相照应,颇具声势,平时倒没什么人敢招惹。
但是现在……
宋真人一跺脚,大丈夫能屈能伸,生生忍了,也不去和耿远山告别,越墙离去。
……
宋真人走后,轮到宁采臣坐上太师椅了,他双目微闭,把右手摆在茶几上,很有节奏地轻轻敲打着,内心安详平静,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也许在下一刻,会有一家子妖怪出现在他身前;也许随着它们的出现,会衍生一段离奇的故事;又也许,宁采臣举手投足间就把对方灭了,重上旅途,这一次遭遇,不过是件茶余饭后的小事件罢了。
但是目前,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
“青凤,贵客已经等待多时了,还不快快捧出茶水点心招呼?”
让宁采臣万万没有想到,他所等待的,会是以这么一句热情亲切的家常便话作为故事的开端。
(相比于其他大能,无可否认,本书目前的更新速度堪称龟速。没办法呀,小天使才出生十来天,每隔几分钟就哭闹一次,虽然有老婆老妈照顾,但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码字不同其他,非常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但我等贫农阶级,可没有具备专门书房的条件。然而,小始可以拍着胸口说,这本书我很用心在写,无论情节构思,还是发展趋向,都是深思熟虑才开码的。每写完一章,还会回头检查两三次,剔除错别字,以及不通顺的句子,耗费的精力真是挺多的。所以,恳请大家,如果看本书还凑合的话,留下你的票票——支持作者,从投票开始!谢谢。)
正文第六章:娇娜有难
随着这一句开场白,足音响起,门外转进一个身材盈盈的少女来,豆蔻年华,鹅蛋脸,双眸如两点天上的星辰,熠熠明亮;其一身杏黄长裙,小蛮腰处束着根银丝锦带,更显得纤细柔软,使人一看,便萌生出要伸出强有力的臂弯去把她揽到怀里的怜爱感。。
她长发飘逸,仅用一根杏黄色的木簪子挽起,别无其他珠花点缀;而小巧精致的耳垂各别上一粒珍珠,光泽圆润,平添几分风采——这全身打扮,宛如小家碧玉一般清新自然,又像是一个亭亭玉立的邻家少女,走进厅堂时,脸上有着青涩害羞的神情,微微垂头,不敢与宁采臣平目对视。
令宁采臣感到惊讶的是,此女竟然为人身,而绝非是妖孽变身。
这少女婷婷袅袅地走进来,右手托着一副古色生香的茶具,那紫砂壶热气喷出,远远便有一股渗人心肺的清香飘来,其中分明满装着一壶好茶。她也不做声,不露痕迹地提起袖袍半掩住玉容,趋步近来,要给宁采臣斟茶倒水。
宁采臣霍然伸手挡住,沉声问:“你是什么人?为何在此地出现?”
少女被他的动作弄得吃了一惊,旋即低声回答:“小女子名叫青凤,半年前随着姑妈搬到这里居住……”
宁采臣哑然失笑:“搬来此地?恐怕是强自住进来的吧,可有征得府上主人同意?”
此时他内心疑云大起,捉摸不透青凤的身份来历,但这少女貌似不善口舌,宁采臣便想用语言诘问,逼出她身后之人,也就是刚才喊“开场白”的那位现身,好弄个水落石出。
青凤果然脸皮薄,涨红起来,瞬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宁采臣又问:“你那姑妈现在哪里?为何不敢出来见我。”
青凤小声道:“我怕你见到它,会被吓倒。”
宁采臣哈哈大笑:“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何足道哉?就算它是妖怪,我又岂是胆小之辈?”
青凤目光灼灼地望着他,很吃惊他的淡定口吻。
此时门外有拍掌声响,一把粗沙的妇人声音说道:“宁公子果然了得,难怪当日能当上小侄娇娜的先生。”
随着话声,进入厅堂的竟是一匹半人高的大狐狸,虽然为禽兽身子,却著人衣服装,头上还包着一块花绸布,看起来不伦不类,有点像“狼外婆”的模样,颇为滑稽。
“小侄娇娜?”
宁采臣霍然起身,神色变幻——母狐狸的这一句话来得太过突然,其中包含的信息内容使得他心绪摇曳,无法保持平定。
“青凤,这就是你娇娜表妹的授业先生,不是外人,你不可失礼。”
母狐狸施施然地介绍道。
或是以前听闻过“宁采臣”的大名,青凤明眸掠过欣喜之色,立刻俯身道个万福,欢声道:“原来是宁先生,小女子刚才失礼了。”
事情的变化峰回路转,宁采臣更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他定住方寸,疑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来历?竟然了解我和娇娜的关系?”
此时母狐狸竟然一拜在地,哭啼起来:“宁公子,如今你的学生娇娜正蒙受大难,还望公子念及昔日师生情分,施手相救则个。”
这一下,宁采臣终于色变,追问道:“娇娜不是隐居深山修炼了吗?怎么会出事?你先别哭,快把事情缘由通通说出来。”
当下母狐狸停住呜咽,整理好头绪,一五一十说起来。
原来它名叫胡青,是胡翁之妹,一身道法修为,不在胡翁之下,阴神凝就,宛若真人。后来在一次偶然机会中,它竟然喜欢上了一位凡间书生,与之私通款曲,暗结珠胎,诞下一女,就是青凤。
但人妖殊途,注定无法长久。那书生知道胡青的真实身份后,骇然若绝,连忙弃之不顾,收拾包袱,不知逃到哪里去了——要知道,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宁采臣这般开明宽通,敢与妖共舞的。
被爱人抛弃,胡青自然十分伤心,也没脸再回胡庄居住,便带着青凤在人间漂泊,独自把其抚养大。为了青凤的名声着想,两者关系自小用“姑侄”相称,而不是“母女”。
后来,胡庄蒙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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