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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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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光了然地点点头,无比平静:“嗯,谢谢你了,医生。”
“我建议你尽快治疗,最好是住在医院里,方便我们观察癌细胞的扩散。如果药物治疗成功的话就不必开刀了,但情况不乐观的话,即使开刀也可以康复。”医生说这话的时候非常自信,显然是见过了无数这样的病例,也是对他的能力感到自信。
而后者的态度显然没有医生积极,只是淡淡地点头:“好,我会考虑的。”
医生狐疑地盯着崇光,声音有些迟疑:“你对于你患了胃癌这件事难道没有任何想法吗?”
他当医生也已经很多年了,当然也接触过无数的病人。一般知道自己患了癌症的患者要么情绪异常激动,理智崩溃,大哭大喊甚至闹医院的都有;要么就是心里的那小小的火苗忽然熄灭了,也就是所谓的处于绝望状态。
而他眼前的这个人,没有什么情绪起伏,也没有任何绝望的气息,好像他只是平静地接受了“自己感冒了”的事实。
可是他患的是胃癌啊!哪是那些小感冒小发烧能比的?癌症是目前人类最难攻克的病症,癌细胞一扩散基本没办法救啊!
“你觉得——”崇光的笑容就像是七月的阳光般灿烂,眼中却有不一样的情绪在涌动,“一个觉得自己活得太久太累的人,会在乎自己患了胃癌吗?”
医生皱了皱眉头,出于医生的职业本能,他苦口婆心地劝了起来:“周先生,请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你觉得你活得太累,别人也都这么觉得,可他们并没有像你一样随便放弃自己的生命,他们都很努力地活着。再渺小的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而且我可以和明确地告诉你,你这样悲观的想法会直接影响到你的病情,随时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心态是康复的关键。”他唠唠叨叨了一堆,希望对方可以被他感动。
哪知对方只是弯了弯唇角,勾起一个略带讽刺的弧度:“医生,你知道我的职业是什么吗?”他敛起笑容,用很认真的眼神盯着医生。
“……不知道。”医生沉默了一下,盯着他的眼睛乖乖地回答道。
“我是个作家啊,”崇光站起身,拍了拍他身上其实并不存在的灰尘,笑容里有些大男孩的顽劣,“所以别和我讲大道理,我懂的道理绝对比你多。”说罢,扬长而去。
留下医生一人在他背后,惊得目瞪口呆。
也许他的心里在想——这小子真他妈的欠揍!
*
今天的风很大啊。崇光心里默念着这句话,无意识地紧了紧自己不厚的外套,一下子冻得有些瑟瑟发抖。
如果在朝夕醒之后再出来就好了,她一定会很严肃地告诉他今天应该多穿一件衣服。可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伤人的词语就是“如果”二字,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如果。
崇光双手插在口袋里,戴着墨镜和口罩,故意放慢了脚步与上海街头神色匆匆的上班族们擦肩而过。身为一个人气不低的明星作家,墨镜和口罩是崇光上街必备的道具,那是为了避免被疯狂的粉丝连追二十条大街的悲剧发生。
和忙碌的上班族相比,崇光觉得自己真的是太悠闲了,也许是那个叫宫洺的男人把他保护得太好了吧。
这几天崇光的心非常的乱,是从未有过的乱。即使是当初救出朝夕的时候,他也比现在平静一点。他天天跑医院,等检查结果,无聊的时候便上街漫无目的地逛逛,耳朵里塞着耳机。他喜欢轻柔的英文歌曲充斥着整只耳朵的感觉。
刻意不去和朝夕见面,只是因为他怕自己一看见朝夕微笑的样子就忍不住把自己的病情告诉她——可是他不想告诉她,那个傻瓜知道了一定会很担心难过的。
最重要的是,他在发现自己的胃出问题的时候,有想到过胃癌,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怕。他是真的觉得他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太久太累了,不论是宫勋——那个勉强称为父亲的人,还是那个已经快忘记名字的母亲,也都不会在乎在这个世上除了宫洺以外的儿子。
在他们那对夫妇的眼里只有宫洺一个人。
宫洺聪明、听话、睿智,对商场上那些不流血的战争有着极高的天分。他在国外念最好的大学,接受最好的教育,接受来自于所有亲戚的赞美目光,接受宫勋在亲戚面前慈祥地摸他头,眼中却是写着“不满意”三个字的父爱……对,他这样的继承人,也只有宫勋会对他不满意了。
而他,周崇光,既没有被冠上“宫”的姓氏,也没有和宫洺一样的待遇。宫家人完全不承认他,他其实是个被遗弃的孩子。他淘气、顽皮、不爱学习、乐于把一切事情搞砸然后笑嘻嘻地让别人替他收拾残局……没有人喜欢他,除了宫洺,和朝夕。
宫洺是他异父异母的哥哥,可也就是这个哥哥,让他感受到了家的存在和属于家的温馨。
但朝夕不一样,朝夕是他儿时的玩伴。她小的时候就已经是和宫洺一样冷冰冰的小美人儿了,只有和崇光一起玩的时候,那张冰冷的面具才会取下。任凭那时候的朝夕再早熟,她也只是个小孩子,玩是天性。
宫洺忙得抽不出时间陪崇光的时候,朝夕总是会站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你怎么又是一个人啊?”
想起朝夕小时候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崇光就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可是冰冷的空气一吸入肺部,眼前所有快乐的幻影就都化成了泡沫消失不见。崇光一怔,胃部突然涌上来的恶心感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时间过得真快啊。”他的声音蒙在口罩里,听起来朦朦胧胧不真切。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啊。过去那个牵着他手的小女生一转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还是非常厉害的少女;他的哥哥——宫洺,掌握着《M。E》一整个公司;而混吃等死的他竟然也在他哥哥的帮助下顺利获得极高的人气,从此吃穿不愁。
他的哥哥一直很厉害啊。真的。
哦,差点忘记了,现在的他除了作家还有另外一个令人尴尬的身份。
——胃癌患者。
——TBC——
作者有话要说:

☆、29

29
崇光每晚回家都看见朝夕蜷缩在沙发上睡着,电视嘈杂的声音充斥着他的耳膜。而朝夕虽然皱着眉头,但睡得却也很熟,甚至连他坐在她身边都没有反应。
果然还是因为太累了吧。
他轻柔地拨开朝夕额前的刘海,感受着她平静绵长的呼吸,看着她大概因为不安而皱起的眉头,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去帮她抚平。朝夕皱眉的样子很可爱,是那种恨不得把整张脸都皱在一起的感觉,像是上了年纪的老婆婆。
沙发旁边的茶几上放着一杯没有喝完的黑咖啡,厨房里传来咕咚咕咚煮咖啡的声音,美妙的香味在整间屋子里蔓延。崇光拿起那杯咖啡喝了一口,冰凉冰凉的,苦得舌头发麻。电视里逗人发笑的电影放得火热,可是崇光再也笑不出来。
挂钟的指针指向午夜两点。
崇光的指腹摩擦着朝夕白皙的脸颊,口中喃喃:“傻瓜,困了就去睡啊,干嘛非得等我回来呢。”
等得咖啡都冷了,困得连喝咖啡都没办法提神了,还想开电视让自己兴奋一点。朝夕,你怎么那么笨呢?我不信你不知道我其实是故意躲着你的。
他小心翼翼地把朝夕从沙发上抱起来,轻轻松松地把她送回到了朝夕自己的房间。熟稔地把她放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而后坐在她的床沿,注视着她孩子一般的睡颜。
实话实说,朝夕是个非常瘦的人,所以他刚刚抱她的时候一点也不累,可能拎着走对他来说也不是难事。而且朝夕从来都不知道其实她也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只不过她平日里不是埋头于作业就是埋头于工作,不喜欢化妆或者过多地装扮自己,不然一定会是一个让人眼前发亮的美女。
她脸上最美的部位是眼睛。
在她醒着的时候,崇光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逗她。想看她生气发怒的样子——像是一只被人家揪了毛想扑上来报仇雪恨的猫咪;想看她偶尔听见自己故意说出的暧昧不明的情话时,两颊通红的害羞表情;也想看她石头剪刀布输了之后陪他打游戏时不干的样子。
她所有的情绪,都是藏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的。只要看上一眼,他就可以知道她究竟是开心还是难过。
轻轻地掖了掖朝夕的被角,崇光忽然俯下身,缓缓闭上眼睛,纤长的睫毛在故意调得异常微弱的灯光下颤抖着,碎成一片光点。他的唇像是怕惊醒了朝夕一样很轻很轻地贴上她的额头,如同蜻蜓点水般的吻。他好看的薄唇扬起一个诱人的弧度。
曾经崇光也因为写小说有需要而去找过各种吻的含义。而最后额头上的吻的意思吸引住了他的视线。因为额头上的吻是——
“最怜惜、最疼爱、最尊重的吻。”
“朝夕,晚安。”崇光摩挲着刚才自己吻下去的那个位置,温柔地开口。为她按灭了灯,他顺着外面投射进来的光线走出去,关上门,吱呀一声像是短暂的叹气。
让客厅里所有的一切归于平静之后,崇光才把自己扔在自己的床上,睁大着眼睛不想睡觉,因为他觉得他需要理理自己的思路。
他最近根本没有心思写小说。自从“那件事”之后,宫洺对他和朝夕同居这件事的态度就处于非常难把握的状态,《M。E》只是把他以前写的小说整理成册然后发行,需要连载的时候都是从他以前写的、没多少人看过的文章里拼拼剪剪的,几乎不找他来要稿子。除非万不得已,宫洺会给他打电话让他把稿子发到宫洺的邮箱,但也绝对不会去他家。
仔细算算,宫洺也有将近两个月没有来过了吧。还有Kitty也是。崇光眼神空洞,但也只是在出神而已。
以前老是嫌Kitty催稿烦,可是一旦她真的不来了,崇光又觉得生活缺了一个部分,说实话,他还是蛮想看看那个金刚女芭比面无表情用尖锐并且包养得很好的手指甲指着他,冷冷地威胁他:“周崇光,如果你再不交稿,我就会把你房间里所有的游戏光盘、游戏手柄、游戏杂志全部扔掉,”她停顿一下,被烟熏妆染得漆黑的眼皮微微一动,“当然,必要时候还有你那台笔记本。哪怕你是宫先生的弟弟。”
没错,那个可怕的老女人总是拿游戏来压他。可是现在他没有闻到过Kitty身上刺鼻的香水味,也没有听见过Kitty女王般冰冷的声音。
他也记得以前宫洺有空来他家的时候,总是会提前两个小时请一批人来他的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那个有洁癖的人进来之前还会站在门口审视很久。褪下冰冷西服的宫洺换上了普通的休闲服,年轻了好多岁,看起来就像崇光一样是个少年。
可是现在,那个曾经抱住他,在他耳边轻声许诺“我不会丢下你的”的宫洺,也不再来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他们发现朝夕住在他这里开始的。他甚至还记得宫洺和Kitty上一次来时的情景——窒息的空气堵塞着他的气管,宫洺和Kitty冰冷的目光如同冰剑一样把崇光伤得体无完肤。
崇光他不想这样,可是他也知道,那个什么都不记得了的林朝夕是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最无辜的人,所以他才会不顾一切保护她。
思绪翻涌,胃部隐隐有些疼痛,作呕的冲动再次从喉咙深处抚上他的咽喉。崇光捂着嘴光着脚冲到洗手间,然后就是故意压抑着的一阵干呕。崇光喘着粗气,打开水龙头用力地冲刷着口腔,想要把口腔里那股难闻的味道洗掉。
水声停止,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喃喃自语:“没关系的,朝夕,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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