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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火葬场工作这5年-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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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想回忆,更不想再看:“不看了。不知道。”
“你说说那女鬼。”三叔说。
“什么女鬼,那是晓凌。晓凌的模样。”我说。
“我?喃生,你别吓唬我好不。”晓凌说。
“晓凌,我要问你个问题。”七爷说。
“恩。”
“听说你老把死人的妆化成你自己的样?”七爷问,“我烧过的几具就是,我也和你说过呀。”
“恩。这样好化点,专注点。”晓凌说。
我爸一听,那还得了:“啊?姑娘,你,你这样工作也太投入了吧?你知道这样会有什么后果吗?”
“这有什么啊?不就化妆嘛。”晓凌说。
“天啊,你这样不行的啊。这样死人会变成你,回来找你的,到时候满街都是你,都是鬼,你这样会折寿的。”我爸说,“我之前在村里喃嚒,沐浴的时候生人都很避忌死人穿着和活人一样呢,这不,寿衣都是纸做的,还不是为了和生人避嫌啊。姑娘,你不能再这样了。”
“啊?哦,恩。”晓凌有点被吓到了。
“得了,同志,女儿我来调教吧。要不我们出去吃点宵夜。”七爷说。
“好好,可以吃蛇羹了。”三叔说。
“你女儿?你就是七爷?”我爸问道。
“是啊,怎么?哦是啊,你怎么认识晓凌?”七爷也问。
“咳,晓凌都去过我家两回了,我只见了一回。”我爸说。
糟糕,穿帮了!七爷之前一直不知我带晓凌回去过,这不就是纸包不住火吗?
“什么?晓凌!”七爷大叫。
晓凌站出来。
“你什么时候跟喃生回家了?”七爷问。
“我,我,这不是这么回事。爸,你听我说。”晓凌说。
“哈哈,七爷,年轻人的事,管不了这么多的了。走吧,出去吃东西。”我爸乐道,那当然,七爷的女儿都被自己的儿子拐回家了,七爷还不知道,面子是在我爸这边哇。我们的习俗就是不到结婚的时候是不能带女的,或女的不能带男的回家的,如果带多几个回去,碰见记性不好的老人会说:“哟,这个怎么不是上次那个啊?”那对方就要纳闷了,带了多少个回来啊?结果就是事倍功半—告吹。带回去的都是要结婚的,而我这样背着七爷带晓凌回家,那让七爷情何以堪啊?
“哼,晓凌,回来你给我老实交代。同志,既然都到这个份上了,我们出去吧。晓凌,你在这里陪喃生,等下卡卡他们回来你就让他们帮喃生再洗洗身子。”七爷说。
“哦,你们去吧。”晓凌说。
“哈哈,七爷,你看,现在年轻人,真管不了这么多啦。哈哈,走走,喃生休息下就没事了。”我爸见亲家,能不乐?
“同志,是,没错,可是我女儿啊。哎,女大不中留。”七爷说。
“七爷,有女儿很不错了,既生此何生彼呢?有女有孝顺,我看这晓凌是很好的姑娘。二哥,你也得教下喃生,争气点哇。”三叔道。
“恩,恩。好,吃蛇羹去吧。”我爸说,三个超过150岁的老人,开心的出了火葬场的大门,朝那个大排档去,三叔脖子还挂着条不小的水蛇。
因为我的所谓中邪,亲家这样见面了,机缘呀。
51、烧婴1
两亲家宵夜到凌晨才回来,我爸回来见我没事了,和三叔一起乘坐包来的车回去,我又只剩下这帮难兄难弟照顾了。这次晓凌也休息了两天照顾我,这个时期,我俩的关系也升温不少,也少了些吵闹,汪财也给我补了奖金,这个事情弄拙成巧呀,心里无比舒畅。
养伤两天,火葬场的工作依旧,毕竟这个火葬场不是我一个人开的。
我好了之后,第一次到火化间去看,汪财办事效率真不赖,两天时间就让谢思弄好了火化间第三炉,我很兴奋,因为这个新炉功能更齐全,怎么汪财就不一下全部换了,不会又是等我再次纵火烧了才换啊?不可行啊。
第一天回岗,一早,太阳还没有当空照,花儿就对我笑,我背着“尸包”去殿堂,新一天的烧尸工作开始了。
一到火化间,已经恭候我的七爷就对我说:“昨晚大力没有回来过夜吧?”
我说:“是的啊。”
七爷说:“大力家里出事了,他的侄子好像过世了。”
“啊?我没听他说。”我吃惊。
“恩,我也是昨晚听场长说的,昨晚大力给场长电话,说今天他有个亲人来。”七爷说,“大力没和你说。”
“今天来?”
“恩,估计等下就到。”七爷说。
“啊?大力家里也出事啊,那,就真的不好意思呀。”我说。
“生死有命,人的生死由不得自己啊,所以要珍惜生命。”七爷说,我毫不怀疑,七爷真不像烧尸的。
“恩,等下我们就好好为大力家尽力吧,自己人。”我说。
“必须的。”七爷说。
我们照常的清理炉具,这当中七爷也没有问过我这几天休息的事情,更加没关心我和晓凌的问题,估计是和我爸喝酒过后,有点约定轴承,年轻人,爱咋地咋地,如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就少了个判官了。
灵车“呜呜呜呜”的进入火葬场,我知道是大力回来了,这孩子,每次进入火葬场都是这么高调,好像不知道他回来似的,也好像别人不知道他拉了业务回来似的,我和他说过很多次,做人要低调,做死人生意更要低调,这不,自家死人了,还这么高调,这不是报应是啥?
我和七爷在火化间等着,我们也不打算给大力个头炉了,即使有三个炉,因为既然大力今天回来,带来的神怎么都还得去化妆间。做这行的,行内人也不要求头炉了,就好像贩毒的人不吸毒一样。
大力情绪很低落,他是和家人一起来的,他叔叔,婶婶等一家人。
他们来到化妆间,依旧,今天正是晓凌当打之年,所以所有大事都是晓凌亲历亲为,如果晓凌退役了的话那就不是了。
大力进入化妆间,喊:“晓凌,晓凌。”
晓凌出来:“大力,是你啊?一大早的,回来了?”晓凌还不知道底细,还想和这个被她认为好色的司机调侃下。
大力哭丧着说:“晓凌,我叔叔,婶婶。今天麻烦你了。我侄子,不幸了。”
“啊?大力,怎么了?”晓凌说。
“能带家属来到这,还有什么好事?最好的事就是喃生他家人来这里了,就是抓抓蛇。我今天来,我叔叔儿子,那个了。”大力说。
大力叔叔婶婶红着眼说:“姑娘,麻烦你了,我家小栋,被水鬼拖下泥里,带走了。无论如何,你得帮我化妆好。小栋生前很喜欢美的。”
晓凌见状,还真第一次给熟人化妆,这真是压力,倒不是手艺不精,而是给熟人家属化妆,心里那个坎真的挺难跨过的。
“这,叔叔婶婶,你们放心。都是自家人,我会尽力的。”晓凌说。
叔叔想给晓凌红包,晓凌推搪说:“大力,和你叔叔说下,我们这里员工家属,全部都是免费的,你让婶婶他们放心,有我在,我会做好的。叔叔你说是不?”
叔叔只好收起来,说:“恩。人难得几次死呀?就一次,那我就借大力的光了。谢谢姑娘。”
晓凌不能说:“这是应该的。”否则的话会被人咒骂死,你说谁死是应该的呢?恩,“应该的”这个话在火葬场谁都不能说。
“恩,叔叔在外面稍为等候。”晓凌说。
大力搀着叔叔婶婶在外面等候,因为是小孩,三岁的小孩,一切手续都从简的,也没什么手续,只要把死人该走的程序走完,这个三岁的小孩也算完整的在人间经历生死了,也就算完整了。
大力婶婶有点迷信,在小栋过世的时候,她就坚信是被水鬼拖下水带走的,因为小栋在河边玩的时候,那河水并不深,可就淹死了。
小栋是给自己的母亲带的,可是这个母亲有个不良习惯,就是爱凑热闹,在带小栋的时候,就在旁边看别人打马吊(就是老人玩的纸麻将之类的游戏),一时过于出神了,身边的小栋脱手后,跑到了身后的河里玩,他看见一个气球从河岸边一直往水里飘,三岁的小孩就去追气球,越追越到河里,河本身就不深,可是由于水里淤泥太多,硬是把这会走路的小孩陷入了泥了。
当外婆看完打马吊的时候,才发现外孙子不见了,她就四处寻找,可是无果。外婆才知道出事了,回来告诉大力叔叔,这个事情可大了。
大力叔叔全家出去寻找,都找不到小栋,后来迫不得已,只有想到当时小栋只有是掉到河里了,于是清了打捞队,经过一天一夜的打捞,才在淤泥里找到小栋的尸体,已经死了两天了,全身都已经发白发胖,水肿一样。叔叔婶婶当时就绝望得死了一会那样,好不容易才知道,儿子没有了。
小栋离开了他们,外婆当天就晕了过去,当醒来的时候,就再也回不来之前的思维,也就是,疯了,自己的孙子在自己的大意之中,离开了这个世界,老人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神经错乱,祸不单行,一家就这样散的散,疯的疯,叔叔才做回了正常人的决定,把小栋带到大力工作的火葬场,给小栋最后的尊严,火化。一般未满五岁的小孩死去,是不进火葬场的,很多都是草草埋掉,在山上,或者在沟里,让小孩入土为安,基本都不进祖坟。大力的叔叔不一样,把小栋带到了火葬场。
52、烧婴2
晓凌看着大力这发胖发白的侄子,小栋的脸是肿得如蒸熟的面包,皮肤很嫩,一碰就破,晓凌知道这样的尸体不能用工具化妆,必须是用裸手上色,裸手容易掌控力度,不会像拿毛刷那样,一刷一块皮就没了。
小栋稀疏的头发,已经没几根,因为都因为泡久了全掉了。晓凌用收轻轻的,一根一根的讲那仅有的几根短发往后脑勺捋,本来小孩子的头脑就很软,经过水泡小栋的脑袋就像是个即将要烂的梨子,只有轻轻的动作,才勉强将那几根毛发贴在了脑袋上。晓凌弄完头发之后,再往小孩的脸蛋看看,只见小栋的嘴巴里满口的淤泥,有些已经被挤到了嘴角,晓凌拿来根牙签,小心的将孩子口里的泥土,一点一点,一粒一粒的挑出来,弄完之后,足足有半碗之多,好可怜的孩子,死的时候还满口泥土,大悲哀哉。弄完小孩嘴里的泥土,嘴巴怎都合不上,几个稚牙外露着,晓凌巧夺天工,用唇膏轻轻的摸在小栋的唇上,然后轻轻的清理牙齿里的泥土,小孩就出现了一副张嘴灿烂笑容的嘴巴,如果是活的话,这个肯定是个正开行大笑玩玩具的小孩。
晓凌整理完孩子的嘴巴,再看看那个脸,发白的瞳孔显得很蔫,这就不是个开心的小孩。晓凌就拿出个美瞳的隐形眼睛,黑色的,轻轻的给小孩子戴上,这才有了一个黑白分明的眼球,这才像个刚死的,正常死亡的眼。发胖白皙的脸已经不用怎么化妆,都已经是光可照人了,晓凌就巧巧的抹上一点粉底,加点高原红,这才像个娃娃。
这个小孩化了一个多小时,整理好小孩衣服后,晓凌看看,恩,起死回生的感觉,如果是小栋还活着,这样该多好呢。
晓凌弄好后,出门对大力他们说:“叔叔,你们进来看下,这样可以了吗?”
叔叔和婶婶进来一看,一下子就哭了,是啊,亲生骨肉升天,已经不成样没有抱任何希望的一具水泡尸,现在呈现在他们面前的,就像个活生生的娃娃一样,多希望这个是活生生的小栋啊,可是,这个希望,完全就是绝望,再怎么也回不来了。婶婶看着自己的儿子,昏厥了过去。
人就是这样,孩子活着的时候,无论他再丑,再调皮,再任性,哪怕是残缺身躯,自己的娃都是最漂亮最聪明的,当骨肉在自己的眼前悄然离去,哪怕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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