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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魂六计:一人一个诡故事-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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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眼丢丢,他正吐出黑色的舌头盯着我,一瞬间,我的意志开始崩溃,什么都说不出口。
“好歹我们有可以医治的方法,”老太太声音颤抖了一下,“不是吗?虽然是传染给别人的孩子了,可只要按照这个方法,我们的孩子都可以活下去,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
“你真下得去手……”我咬着牙,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小曼夫妇是恶人吗?你们比他们更善良?又善良多少?”老太太的话直指我的死穴,在我一直以来的印象中,小曼夫妇是天下最善良亲切的人,他们温柔、细心,尤其喜欢孩子,我真没想到……
“当你们看着自己的亲生骨肉一天天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中,你们一定会为了救治他不惜一切手段。而且,这里,已经有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老太太站起来,摸了摸我的儿子丢丢,丢丢压根儿听不懂我们的话,“不用着急,你们还有时间,十几年了,我已经见过几十对夫妻,我们都是一样的人,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做父母的,谁都不容易,不是吗?你们自己选择吧。”
“那究竟怎么才能传染?”老公终于服软了,他几乎恳求着问道。
“你知不知道一个词,叫作暖床?”
十二
老太太拍了拍丢丢躺着的这张小床,小床毫无特别,只是有一摊黑黑的血污。
“小曼是不是跟你们说过,这个小床的床板,其实也是一扇门。”老太太说着,一手抱起丢丢,一手轻轻地掀开床板,“每一扇门里,都有一些秘密,不信,你看。”
我赶紧从老太太手中将孩子抢过来,丢丢又开始大哭。老公好奇地弯下腰去,朝床板里伸头看去,我紧紧地抱着丢丢有些害怕,不太敢看。
突然,站在老公身边的老太太伸出她的双手,慢慢绕过我老公的脖子,死死地将他缠住。也不知道老太太抓到了什么地方,人高马大的老公居然毫无反抗能力,头越来越低,一句话都不说,一声都不吭,连微弱的挣扎都没有。
有些事情我的肉眼根本无法看到,床板掀开的同时,下面就钻出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头颅,她的头发乌黑,神色忧郁,她的身体慢慢地钻拱出来,双手白皙得可怕。这个女人的双手同时搂住我老公的脖子,老公被她掐住,一点点地朝床下拖动,老公没法儿反应,甚至连呼吸都停止了。
我完全吓傻了,双手只是死死抱住孩子,腿都没法儿动弹,眼睁睁看着老太太的双手死死缠住老公的脖子,在他的脖颈后面摸索着、摸索着。我没法儿看到的是,搂着老公脖子的那个年轻女人的双手也在摸索着、摸索着,神情忧郁。她一边死死拖住我的老公,一边眼神无比哀怨地盯着我怀中正在哭闹的孩子,那眼神充满了羡慕、嫉妒与憎恨。
老太太从自己的头后拔出一根带血的银色发簪,老公的腰已经弯下,脖子后面鼓起一点儿。老太太用那发簪在他脖子后面轻轻一戳,只听砰的一声,他脖子后面的一根筋跳了出来,然后身上开始发出淡淡的烟气。我无法看到的那双煞白的手拖住老公的身体重重地栽下去,直挺挺地掉落进小床里。
我的脑海一片空白,眼前的一切仿佛科幻片,不真实得令人窒息。
我只是麻木地朝前看着,发现小床下面是一个深深的坑,坑里不光有我老公,还有一张熟悉的脸——小欧,还有几张陌生的脸——他们都紧紧地闭着眼,好像早已死了。
那个年轻女人趴在床边,双眼幽怨地看着我。她的长发披在肩膀上,牙齿轻轻地咬着嘴角。她慢慢地伸出手,朝向我,朝向我怀中的孩子。
我什么都看不到,可是丢丢应该看到了,他深深地钻进我的怀中,小手几乎插进我的肉里。
十三
我的眼泪毫无知觉地掉落着,脑海中空空如也。
老公死了?老公没了?到底发生了什么?
“呵呵,姑娘,对不住了。”老太太苦笑着摇摇头,“这就是所谓的暖床……”
遥远的那天晚上,我女儿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匆忙中,她咬了小外孙的舌头,吸了他的血。
我女儿也感染了婴毒,没想到这种毒在一个成年人的身上竟然发作得如此迅猛、如此疯狂。我女儿浑身颤抖着,冷得缩成一团。
女婿的心都要碎了,他哀求那个中年女人解救他的老婆,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中年女人犹豫着,说要回去问问村里的老人。
第二天,她送来一张古旧的符咒跟一根刻满铭文的银色发簪,上面写着拯救我的女儿的唯一方法:做一张暖床,要男人体内的阳气在暖床下面慢慢自燃,用这燃烧的火焰来驱散体内的严寒。
符咒送来的时候已经太迟了,我的女儿已经死去。小外孙体内的婴毒还在潜伏,我们不可能保证他一直不发烧,一旦发烧,婴毒就会发作,唯一的办法就是传染给另一个孩子。
更糟糕的是,女儿死了,女婿的精神已经崩溃,可我始终觉得,女儿从来都没有死,她一直就在我的身边,不停地对我说,她好冷,她好冷……
那天晚上,女婿恳求我对他下手,他告诉我,他听到了我女儿的召唤,自愿奉献出自己的身体。
所以就在那天晚上,我在这张小床下面挖了一个大坑,用符咒中的方法让女婿的躯体自燃,然后把他的身体放到床下,从那之后,女儿好久没有说过她冷。
然后,我骗来了女儿生前最好的朋友,一家三口,用他们的孩子治愈了小外孙。我把小外孙送到远远的地方,可是我要留下来,我的女儿还在这儿,她才是我的亲生骨肉。
我相信她依然在我身边,因为她偶尔还会对我说,她好冷,她需要可以自燃的阳气一直温暖她冰冷的身躯,所以说,我需要一个个健康的男人自愿来到我的暖床前。
能使一个个男人丧失理智、自投罗网的,唯有他们最爱的亲生骨肉,不是吗?
嗯,我就是小欧小曼夫妇的房东,也即将会成为你的房东。从今天起,你可以住在这里,因为这张充满阳气的暖床能最大限度地减缓你儿子体内婴毒发作的可能,减轻他婴毒发作时的痛苦,不是吗?你已经发现了,一旦离开小床,你的孩子就哭个不停,一旦躺在上面,就安静下来,这就是暖床的魔力。
但是,暖床无法治愈婴毒,没法儿救他的命,你唯有骗来一个孩子。除非你真的不打算救你的儿子。姑娘,这是你的亲生骨肉,你真的可以放弃吗?还是像小曼所做的一样,牺牲掉别人的老公与孩子,来拯救自己的亲生骨肉?
你还有些时间,可以做出选择。
“这张床下,不是已经有好几个男人了吗?你为何如此贪婪?为何还要牺牲别的男子?”“我老啦,活不了几天了,我只能想尽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多给女儿一些温暖,因为,她是我最爱的亲生骨肉。”老太太说完,眼中终于流出了一滴泪。
我眼睁睁地看着老太太从我手中抱过哭闹的孩子,慢慢走到小床边,床板微微地掀起一点儿,里面那只肉眼看不见的女人的手伸出来,触摸着,触摸着丢丢的头发,她想把我的孩子也拖进去。老太太用力压了几次小床,那只看不见的手终于缩了回去,床板放平。在丢丢被放在小床上的那一刻起,哭声戛然而止。
“好啦,我累了,要回去歇歇了,”老太太说着,将那根银色的发簪狠狠地插入自己的脑后,“这东西已经插进了我的头颅中,等你什么时候决定了,找我来要。刚才小曼还给我的时候,狠狠给了我一巴掌,所以,你不要记恨她了。到时候,你也可以这样,我们只是为了各自的孩子,我甘愿承受一切罪孽。”她慢慢地走回到客厅,走进墙里,最后又说了几句,“我就住在隔壁,我晚上时常会开开门,听听孩子的声音。很久没见过自己的小外孙了,我很想念他。我等待你的任何决定,无论怎样。”
说着,她轻轻地关闭了墙上的那扇门。
吱嘎——

第十个故事 孽缘
文/商魂布

张晓明的故事得了82分,最后一个上台的人就是我。在来之前,我已经恶补了很多鬼故事,听了前面九人的故事,我觉得我选定的这个故事一定会比他们更好。我说:“今晚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一个关于缘分的故事,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前些年这个故事还曾经刊登上报,故事是这样的……”

安婷又在闹了。
但我已下定决心不再理她了。
她要闹,由她闹去。
我偏不相信她真的舍得去死。
她以前也是这个样子,动辄就闹自杀,寻死觅活,哭哭啼啼,不搞到我精神崩溃不罢休。她那戏剧性的自杀演出,诸如吃十颗八颗的安眠药,在腕上割上浅浅一刀,关上窗户开煤气……结果当然都没有死去。
起初是我不会让她死,后来是她自己也不会让自己真的死掉,只是,老用自杀这招来要挟我,她不腻,我都厌了。
不但厌,且很憎。
这实在是爱情的致命伤,可是,仍然不是我们分手的导火线。我绝不是一个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男人。虽则我对安婷的爱已逐日地平淡、消失,剩下的也仅仅是一种责任感,也就是这他妈的责任感,叫我忍忍忍忍忍忍……继续和她同居下去。
开始和安婷来往的时候,我确实有和她结婚的欲望和冲动。
那时,我是爱她的。
噢不,形容得贴切一些,应该是我非常非常地爱她。
我爱她,爱到一个地步,对她千依百顺,她的话,我视为圣旨;她一皱眉头,我惊慌失措;她一下令,我万死不辞;她一个微笑,我粉身碎骨。
我爱安婷,连命都可以不要。
她也几乎要了我的命。
不过这是后来的事。
说回我初识她的那段日子:我是在一家会计公司做账的,办公室在二楼,楼下是家西饼店,安婷就在西饼店当收银员。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吃饼干和蛋糕,所以楼下的西饼店开张营业了整整半年之久,我都没光顾过,一次都没有,也因此错过了早认识安婷的机会。直至有一天,住在第一花园的姐姐打了个电话到公司来,叫我下班后上她家去吃饭,说是庆贺小外甥的三岁生辰。我答应了,下班时便准备去买个礼物,待下楼来,才晓得下着倾盆大雨,于是就站在西饼店门前避雨。因见橱窗里摆满各式各样精致的蛋糕,心念一动,便推开西饼店门。门推处,我先还没闻到浓浓的饼香,已经瞧见收银机处的一张俏脸。
那晚上在姐姐家,我怅然若失,心不在焉,坐立不安,对着送给小外甥的生日蛋糕发愣,脑海中浮动着伊人收钱的那一双匀称的手,有一种柔软的美。我25岁的人,还是生平头一遭失眠。伊令我神不知所在,魂不知所在。
第二天,我便展开追求的攻势。
一日一束红玫魂,一束十二枝,因为十二枝代表爱慕。
我足足送了半年,直至安婷示意停止,说是不如把买玫瑰花的钱省下给她做零用,我的玫瑰花攻势才告一段落。当然,在我送花送到第九天,安婷便赴约了。第一次约会,我带她到联邦酒店的旋转餐厅吃西餐,后来送她回家,她跟我说了再见转身就要进屋时,却被我拉了回来,拥她入怀,吻了她,在那芬芳的夜色里。如此约会了三个月,安婷便已经是我的人,她把她的初夜给了我。那晚,我把整张脸伏在她的肩膀上,脸颊在那里轻轻揉搓着,无限的依恋。我向她求婚,她没拒绝,却也没答应。但她表示不妨先同居一段日子。原本两人都是租房住的,既然同居,我索性掏出一笔积蓄,付了头期款项,然后又向银行贷款,在姐姐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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