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那时汉朝-第26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睦镉Ω煤芩J率瞪希坏愣疾凰睦锟嗟煤埽疵挥腥四芄欢�

他热爱权力,并不痴迷权力。权力不是终极目的,不过是实现终极目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多年来,他内心一直都装着一个疯狂的梦想,那就是大刀阔斧改造社会,重新给天下人描绘出一个美丽的理想国。

他眼中的理想国,就是人所有居,居有所安,安居才能乐业。乐业,天下才会兴旺发达。但是,当他按着绘好的蓝图,去改造这个社会时,天下呈现出来的,非但不理想,而且更糟糕。而面对这一切,他真的不知道是社会变得太快,还是他的智慧不够。

为了这个王朝,他是一个人在战斗。本来,全国各地送往京城的奏书,可以先由宫廷秘书批阅,然后皇帝再过就可以了。但是,王莽却独自包揽。于是乎,他像一部开足马力的机器,叫上贴身随从,日夜不停地工作,竟然也看不完那些堆积成山的奏书。

王莽并非想独干,而是只能自己单干。很简单,他没有战友,没有信得过的亲信,那些信得过的,不是死了,就是畏惧他而离去。比如孔光和王舜。

我们又知道,王莽之所以成为中国历史上,和平当上皇帝第一人,是通过盗权得到的。他能盗权,别人也能盗权。所以,为了防止别人盗权,就不能放开权力。既然不想放开了,那大量的活儿,就得自己来干了。

于是乎,王莽在夜里苦干着,宫廷秘书却在心里偷乐着,各郡的郡长,却在后面干急着。

宫廷秘书偷乐,那是因为只领工资,不干活。活儿都被领导一人抱下了。各郡郡长着急,是因为送出去的公文,甚至等了几年,也没见批下来。既然不批,那就怠工。

一怠工,天下积累的问题就越来越多了。

公元17年,荆州发生大饥饿。大量饥民推出首领,入城抢劫,后又盘踞绿林山,时称绿林军。一夫作难,天下响应。反饥饿,反新王朝,反王莽的战火,再度燃烧。

这次,王莽真的迷茫了。

谁能告诉我,末日,新王朝的末日正的要降临了吗?

第七十一章民变

一、不是每个刘秀都有传说

公元前6年的十二月的冬天,来得有点漫长,有点难熬。济阳有一座宫,名曰武帝行过宫,长年关闭,济阳令刘钦命人打开宫殿,打扫干净,他要在这里迎接他的第五个孩子的降临。一直等到子夜,终于听到了一声带着热气的啼哭,打破了寒冷的夜空。

这个黑夜里降生的孩子,注定要给世界带来光明。那个时候,宫里没有灯,没有火,但是刘钦赶到产房里时,惊喜的发现,妻子生的是儿子。刘家并不缺儿子,让济阳令意外的是,孩子产房里,溢满赤光,如同白昼。

于是,刘钦马上找了个卜者占了一卦。占卜的人告诉他,这是吉兆,孩子将来贵不可言。让人称奇的还有,那年的稻禾长势特别好,一茎九穗,大于凡禾。刘钦犹如神灵附体,灵感冒现,当是时就给孩子娶了个名,叫刘秀。

刘秀,字文叔,南阳郡蔡阳人(今湖北襄樊枣阳),高祖刘邦九世孙。当年,孝景帝刘启封刘发为长沙王,生出刘买,封为舂陵侯。岁月如江河,长流不息;然而刘发这子孙后裔封侯后,地盘越坐越小。最后,连个小侯也没得做了。王莽当皇帝后,撤除封国。

刘家命运,用鲁迅笔下九斤太太一名话:一代不如一代了。刘买有个幼子,名唤刘外,时为郁林郡长;这个刘外,就是刘秀的曾祖父。从曾祖父开始,刘秀家族官衔也是一代不如一代。祖父刘回这代,只当了个民兵司令,到了父亲刘钦时,只当了一个县令。而到了刘秀这一代,刘家所有光环,就像天空的一片残云,彻底被狂风卷走了。

武帝行过宫里那曾经的满室赤光,并没给刘钦带来好运。刘秀九岁时,刘钦就蹬腿上天了。苦难像魔鬼一样,扼住了刘秀的咽侯。为了生存,他只得搬家,和兄妹一道,寄落在叔父刘良篱下。

在星术家眼里,古今以来,凡举大事,成伟世功业者,当属非凡之人。而非凡之人,上天必赐于一幅非凡长相。长大后的刘秀,长相越让人生发称奇。大口,隆准,日角,美须眉,身高七尺三寸,基本上是当年高祖刘邦的克隆版。

杜甫有诗为证,高帝子孙尽隆准,龙种自与常人殊。在星术家那里,男儿嘴大吃四方,嘴大好;隆准,就是高鼻子,鼻子主财,耐看。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嘴大鼻高的人多着去,但长日角的就少了。日角,就是额角骨隆起,相术家说,那是帝王之相。

按相术大师的眼光,刘秀那幅长相,不仅帅,而且够男人味。然而,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帅不能当饭吃,所谓嘴大吃四方,吃的也尽是粗食淡饭。苦难是机器,它可以粉碎你,也可以造就你。寄人篱下的刘秀,苦难教他学会了隐忍,畏事。他的职业是个小农民,日升而做,日落而息,无怨无悔。

刘秀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哥名唤刘演,二哥名叫刘仲。刘秀的两个姐姐,大姐刘黄嫁人,混得不错;二姐刘元嫁人,也不错;妹妹刘伯姬,与他相依为命。

在那个朝代,一个不想种好庄稼的农民,绝对不是好农民。然而,刘演天生是个不安份的种,他不想当什么好农民,要当就当造反王,抢夺城池,变身为大地主。于是,刘演常变卖家产,到处游手好闲,结交天下英雄豪杰。

在建立伟功之前的所谓豪杰,都还不是英雄,而是流氓。在一个仁道尽丧的朝代里,当流氓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当年,高祖刘邦不也这样从流氓混出头的吗。所以,当流氓当得津津有味的刘演,总是嘲笑刘秀为人保守,没有追求。

须不知,刘演这句骂话,在当年高祖刘邦老爹的嘴里,可是一句好话。那时候,刘邦混黑道的时候,哥哥刘喜却是一个优秀的农民模范。刘邦老爹每当看到自家刘三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时,常常开骂,说为什么学向二哥刘喜学习。后来,高祖当了皇帝后,反过来嘲笑老爹说,你曾说我吊儿郎当,看看谁现在最有出息。

刘演仿佛看到,在这个世界上,最有出息的人,绝不是那些安份守已,以庄稼为生的农民。但是,刘演并没看出,刘秀保守,但不迂阔;畏事,但不胆小。终于有一天,刘秀告诉刘家的人说,他也要离家出走。

刘秀不是要去闯荡江湖,结交天下豪杰。他只有一个梦想,西入长安,拜访名师求学。

刘秀仿佛要告诉刘演,我不但喜欢种田,我还喜欢读书。造反创造价值,读书改变命运,在人生这条路上,我也要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

然而,渴望读书的刘秀,遇上一个大难题。读书也是花钱的事业,他没有钱,家里也没有钱,怎么办?

但是,缺钱的刘秀还是上路了。

他已经想好了,只要到了长安,什么都好说。如果钱花完了,他就是勤工俭学,也要把学业拿下。

朦胧的梦想,遥远的长安,路在脚下。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出发。

美丽的长安城就像一座冶炼厂,如果你是金子,长安会给你舞台;如果你是沙子,长安马上将你沉没。套用《北京人在纽约》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他,可以将他送往长安;如果你爱他,也可以把他送往长安。

刘秀来到了汉朝人心中的,既是天堂又是地狱的京城长城。在汉朝,你要拜师,学习的无非是经学。在诸类经学科目中,刘秀选择了《尚书》,老师是汉朝中大夫许子威先生。

相对长安来说,刘秀寄落的白水乡,不过是个小地方。如果说舂陵是条涓涓细流,那么长安就是条波澜壮阔的大江大河。美丽壮阔而暗藏衰象的长安城,打开了刘秀的视野。在这里,他的心智和灵魂,得到彻底解放。刘秀发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本分当农民,更有乐趣的东西。

在长安城里,学习功课是重要的,但不是最主要的。在学习之中,刘秀结识了天下才学之士。从老师,到同学,甚至到社会上交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些人都给他带来了不同程序的心灵冲击。很快的,他就迷上了政治,热衷于谈论时事。长安每有朝议,第一个知道的人,总是刘秀。于是乎,时事评论员刘秀,就在同学及社会中,叫出了名号。

那时候没有报纸,没有电视,所以谈论政治时事,不能当饭吃。对刘秀来说,长安虽美丽,奈何不是驻扎之地。很简单,他缺钱,很缺很缺钱。他和同学韩子琢磨一翻,决定去开出租车。

汉朝长安的出租车,基本上靠三样东西:马,牛,驴。刘秀到长安读书时,皇帝是王莽。在文景之治时代,长安城到处都是富豪,人们出入向来以骑母马和幼马为耻。时过境迁,不可同日而语了。现在的长安城,如果你家有头牛骑进长安城,那就是件光宗耀祖的事了。

在汉朝,曾经西漂长安城求学求职,比刘秀穷得叮当响的人,大有人在。比如以斩杀单于闻名天下的陈汤,就是从故乡一路乞讨进城的;还有曾经带头反王莽的头目翟义老爹,即前丞相翟方进,混得也很悲惨,带着后母一起进城,靠织鞋贩卖得钱,拜师求学。

在长安学子中,像刘秀出钱搞出租运营的人,还是第一个。当然,刘秀是没时间去开出租车的,他雇了个仆人当司机,就在长安街头上接起客来了。美丽长安城不但是个花花世界,更是个大染缸。当了出租车老板之后的刘秀,生活似乎越来越丰富了。他又迷上了社会活动,到处结交朋友,斗鸡溜狗,无所不玩。

繁体似梦的长安城,正在一步步地漂洗小农民刘秀,造就了一个崭新的刘秀。

二、造反是件不错的事业

刘秀在长安镀金之后,回到了南阳郡白水乡。那时王莽政权已入没落,全国人民都纷纷下岗,被逼无奈的人,都只好投入到火热的造反事业中去。

王莽真是个衰种,国内无论是政治改革,还是经济改革,基本上瘫痪无救。对外关系中,也不把别人当人看,搞得全世界的国家也不把他当人看了。人祸未尽,天灾又来。旱灾像瘟疫一般,带着蝗灾席卷全国,波及到了南阳郡。紧接着,粮食价格猛涨,一天一个价,比黄河泛滥还可怕,似乎要涨到天上去了。

然而,乱世当前,刘秀没想过要去造反。无论他在长安接受过什么思想,他骨子里头,还是个小农民。小农民最单纯的想法,就是我要好好种地,好好生活。于是回到家乡的刘秀,仍然重操旧业,种他喜欢种的粮食。

在刘秀看来,一个不想把地种好的农民,不是个好农民。毫无疑问,他是个优秀的农民。那时,南阳郡的农民,基本颗粒无收,刘秀种的田地,犹如神灵保佑,收成相当不错。

同样,一个不想发财的农民,肯定也不是好农民。不久,种田大获丰收的刘秀,决定洗脚上田,到异地卖谷去了。

在农民刘秀身上,有几样东西,是别的农民所没有的。正是这几样东西,从此改变他的一生。这几样利器就是,卓越的市场眼光;开阔的人生视野;厚道的做人精神。

那时,刘秀的二姐刘元,嫁的是新野人,名唤邓晨。所以刘秀想都没想,拉起谷子,就跑新野卖去了。在新野,刘秀除了做粮食生意,还跟着二姐妹邓晨,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就在一次社交活动中,刘秀认识了一个奇异的人,听到了一句奇异的话。

那个奇异高人,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