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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王,美色可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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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冷王;美色可餐文/阿续



、 第一章 风波客栈

港口海风非常大,肆意地拉扯凌乱的发丝,人却越发的清醒。言水仙眨巴眨巴黑琉璃般的剔透眼睛,温润的湿意才没有继续泛滥。
十年了,重新踏上这片土地,涌进回忆里的除了那些零散的温馨片断,更多的却是那些撕心裂肺的凄泣撕喊,还有那把碧蓝的天空渲染成残红的血腥。
因着她带着前世的记忆诞生在这个落后几千年的时代,那血红深邃得融入了她的灵魂。是以没有人会怀疑,当年还是婴孩的她能把事情记得多么的清晰。记忆有多真,恨,就有多深!
忽然,发顶触及熟悉的温厚,言水仙立马警觉下蹲逃走。但终归晚了一步,好不容易理好的发丝,再度变得凌乱。她微恼地瞪了侯玉枫一眼,都多少年了,老像长不大的痞男孩。
“多愁善感可不像你的作风,走!跟侯哥吃香喝辣的,以后侯哥在哪里,你的家就在哪儿,一辈子不变。”侯玉枫痞痞地笑,动作极灵活,早识破她逃走的意图,手一个劲地往下压,硬是把她的头发蹂躏两下才满意地收手。对这个自小一块在孤岛长大的唯一一个同伴兼死党的逗弄,是他平生最大的乐趣。谁让孤岛(后也称仙泉岛)里只有爷爷和他们俩,要是像爷爷那么一本正经的话,他早就闷死了!
“那还用得着说嘛,你的不就是我的?我也没有别的什么地方可去,再说了,你现在还得依仗我。”
是的,她早已没有了家。世上家国千千万,她却没有了至亲的依靠。早在十年前,她那世间最温暖的,最可亲的,都给一群黑衣蒙面人给硬生生血洗。如果不是爹爹拼死护着她,让她流落荒岛至今,也就没有今日的她。多少年隐忍过去了,她一直谨记爹爹临死前的话,快乐地活着,不要报仇。这些年来,她一直都做得很好,包括一起在孤岛长大的侯哥,都不曾知晓她内心深处那深入骨髓的恨!
“哟,我是你哥哥,我怎么就得依仗你了?你倒是说说看,要不然,这爆粟可少不了。”侯玉枫笑得一脸的奸诈,中指已经弯曲起来,就差落到她的发顶。
言水仙斜了他一眼,抱臂撇撇嘴,“瞧瞧你,出生不足十个手指头就被爷爷带到仙泉岛生活,而我怎么着也是五岁半才到那儿的。这么算起来,我的社会经验要比你丰富,出了这个港口,你就得靠着我指导生活。”她就不信,爷爷不在了,只有她一个亲人的他,怎么还敢欺负她!
侯玉枫仰天长叹,“爷爷啊,你看看,你认的乖孙女,在你走后就只知道跟我这个哥哥抬杠。”暗地里毫不以为她就比他强。
言水仙无谓地翻了个白眼,顺带踹了他一脚,“你就知足了吧。亏你八岁的时候多了我这个伴,要不然你真的一辈子自闭着不会说话了。还是想想眼前的问题最实际。你二十年来就没有回过家,我们这样贸然回你那阳州老家,你确定你那位亲小姑会认你?”没有血亲,与她相依为命十余载的侯哥哥,便是她的至亲。
“你放心好了。爷爷说我跟我爹长得八九不离十,还有这把世上独一无二君子扇为证,姑姑一定深信不疑的。”侯玉枫摇着身上唯一值钱的玉折扇,老神在在地说道。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戚戚然。他也没有见过小姨,只是坚持那相连的血脉。
如果不是爷爷去世,他和小仙就不会离开生活了十来年的仙泉岛。他和小仙一样,都有化不开的仇恨,只是他的是江湖恩怨,而她的仇人,却是皇宫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哪个更难,哪个更恨,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而自小家破人亡,流落荒岛,两小无猜,让他们二人比亲兄妹更亲。
言水仙侧了一下头,眼睛一如既往的神采奕奕,“那我们走吧。”走吧,把身后的那一片远到看不见的岛屿,那一抹碧蓝甩得远远的,回到最初的地方,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人,就算内心孤独寂寞,但也不会有孤单到想要死去的孤苦。真正进入热闹的城镇,他们好奇得像个孩子。
眼花缭乱地接收着街边古色古香的店辅,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有些只摆小摊卖些小玩意,在现代被称作“走鬼”的,而今却能光明正大占辅位,不必一见到城管就找地方藏。言水仙越想越觉得前途片光明,喔哈哈,本小姐哪日落魄了,怎么也得混个“走鬼”做做。
侯玉枫忽然眼前一亮,指着右前方道:“看那里,金宾迎客,里头定有好吃的。”话落,“咕咕……”他无辜地看了言水仙一眼,拍拍自己的肚子,很明显,他饿了。以往只需在山里狩猎摘野菜,填饱即可,根本不必思考有钱没钱的事。
言水仙掂量着手头上的一些碎银,这是之前在海上漂泊的时候,用一些海产品跟商船的老板换来的,不是很多。“这一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找得着你的亲人,还是省点儿用吧。”
侯玉枫听她这么一说,也知轻重,“听你的。”
“瞧!那里有家风波客栈,看起来很不错!”比起金灿灿的金宾迎客,那里只有一块蓝绸布高高挂起,消费水平,应该适合他们这类草根阶层的。
坐在窗台边,言水仙低头轻锤桌面,暗笑半晌,人人都祈求平安,这老板实在太有才了,才起了这么一个“风波四起”的好名字!侯玉枫不以为意,早就习惯她时而呆在自己的世界里傻呵呵的样子。
言水仙清清嗓子,学着电视里的唤道:“小二!”
叫罢,抖地大大的一愣!客栈里的人一双双眼睛怎都仿似黑夜里的灯笼,刷地一下全给点亮了?言水仙有些不明所以地滴溜溜眼珠子,确定这些人都在看向她。心里疑窦顿生,难道电视骗人?不对阿,刚来的伯伯都是这样叫的啊,莫非喊得太大声吓着别人啦?(这里提一下,她虽说有现代的灵魂,但来到古代才正常生活了一两年,再接着便漂流到孤岛里去,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外面的世界。所以才会自我怀疑。)
对面同桌的侯玉枫更难懂,他可不像她那样拥有前生灵魂,比她更疑惑,小声问道:“怎么啦,这是?”没办法,孤岛里见识小,不识得美人。
“哟,来了,客官要点什么?”肩搭擦布的小二殷勤倒茶,热情问道。
言水仙朝他挑了一下眉毛,得瑟地显示自己并没说错。
侯玉枫身上穿的是商船上换来的青色长袍,袍边锈着环环相扣的铜钱花边,挺俊的模样配上财奴的品位,让店小二以为是哪家财主的公子哥儿。他的右脚很自然搭在凳子上,背靠着墙,左手拿着一双筷子在桌面上下轻叩,当即道:“来一蝶青菜汤,一盘……牛肉,再来一条蒸鱼,就这样。”
哪知小二继续殷勤问:“请问公子要的是哪一种青菜?是干煸牛肉丝还是清真酱牛肉?是清蒸鲳鱼还是鲈鱼,又或是桂花鱼?”
侯玉枫当下面现赫然之色,瞪着伶牙俐齿的小二,一时说不出话来。一旁看好戏的言水仙不禁有些好笑,端起茶水小酌一口,以作掩饰,礼貌答道:“那就请小二哥……哪样便宜来哪样吧。”
“哧”不知道哪里传来喷笑,只是现在他们这种贫下中农的状况,抱着视而不见、少招惹事非的策略为妙。
当下,言水仙不以为然再道:“小二哥,你们这店可不怎么样。你们应该在每一桌放一份菜单,菜单上写明这店里有什么吃的喝的,让客人自行选择嘛,要不然谁也不知道你们店里有什么东西吃。要想生意兴隆,就得从小事做起。试想,要是每一桌都有一份菜单,那不仅客人身心愉悦,小二哥也不需跑好几趟,这可是要省下不少跑腿功夫呢。”
小二眼睛一亮,立即悻悻诺了几声,就去安排。
“姑娘好嗓音!夏某阅遍大江南北,览尽各色才艺美人,还从未听闻有及得上姑娘如此清亮宛丽的天籁之音,直让人顿感如沐春风,估计连京城花魁绿蕊儿也要自惭形秽呢。”
言水仙抬头,只听得心中咯噔一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直瞪着前面,只差流口水。这,这简直就是一只把魅惑发挥到极致的男狐狸精!
一身红衣飘逸如妖,身形高挑出众,披肩的油亮长发,眉梢眼角斜挑,唇红齿白,笑容妩媚,邪气得让人想起魅惑众生的……妖孽!这时他正移步款款,向……她这方向走来?
给美貌生生震住的言水仙,毫不遮掩地欣赏着,在她发呆痴的时候,竟就不设妨地让他挨了过来。只见他左手撑桌面,右手红木折扇轻轻抬起她俏丽的瘦削下巴,媚笑地半眯狭长双目,细细端详她的面容。
言水仙惊跳起身,快速退后一大步,拱手拉开距离道:“公子,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狐狸精媚媚地笑着,眼睛潋滟光芒乍射,继而大胆地在她身上遛达几周,轻吟浅唱:“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出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顿时,闹哄哄的客栈里只闻他浅唱低吟,只因他唱得极为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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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白衣公子

嗯,不错。言水仙暗暗点头,可惜了,这里高贵的人都不唱戏的,要是搁在现代,凭他的美貌和歌喉准一超级巨星。呃,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她琢磨着这人必定是哪家有财有势的花花公子,才能这么旁若无人的调戏良家女子。虽然大部分词她都听不明白啦,但是“肩若削成,腰如约素”这句她懂,哈哈,莫不是夸她长得美?
那头侯玉枫不动声息地插入中间,歪着嘴角讥笑道:“这位公子怕是没有学好诗词吧,我家小妹骨瘦如柴,举止有如男子,且衣着怪诞,实与公子形容的美貌无半分契合之处。”
言水仙一听,立即大大的不愤,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得不承认,虽然仙泉岛条件不怎样,但侯哥确实学过不少诗词来着。侯爷爷曾默写许多诗词歌赋,自制毛笔、七弦琴和棋谱,除了教导侯哥习武外,还要求他每天修习琴棋书画,爷爷常道“我侯门后人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武术更是精湛非常”。
狐狸精泰然自若,正要绕过侯玉枫,却见他的随从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随即神情冷肃,瞬间恢复如常,唇角邪媚上扬,邪笑道:“姑娘,夏某今日有要事在身,改日必然再聚。”
行走间红袖飞舞,身后还跟着五个小跟班。
侯玉枫见花花公子走了,若无其事地坐回原位,一直盯着言水仙苦思:“相处十载,侯哥竟然不知仙妹妹居然是天仙类的美女。”长叹一句:“原来这就是小仙常说的视觉疲劳啊。”
言水仙瞪视他良久,久到小二摆好饭菜,心里的气还是下不了。终于忍不住愤愤然道:“我瘦是因为我身材好,气质有如男子,说明我大方爽朗,我衣着怪异,那是因为我有个性!”
她穿的衣服可都是自己设计的,在仙泉岛时,一直穿着船里带来的衣服,修修补补,又取动物的毛皮来改装。现在穿在身上的是在船上拿别人的衣服改装而成的,外边一件短装褐色甲克,里面一件洗得泛白的红粉,呃,姑且叫长裙,长到膝盖,以褐布为腰带,长裤白色,一双用动物的皮和坚韧的攀爬植物制成的长皮靴,穿了五六年都没有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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