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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风流枉少年-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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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屈点?你认为我们是那种喜欢受委屈的人吗?操,立刻换最好档次地!”常乐一阵不爽,血虎同志所做的这件事情令他很不满意。
    “血虎明白怎么做了。”血虎杀气腾腾地走进酒店。
    不一会儿。血虎神情惊慌地走了出来:“老大,不好了。出事了!”
    “他们能出什么大事!”常乐淡淡一笑,能够让二十名精英同时出事。恐怕也只有那几个老怪物亲自出手了。
    所以他并不担心。
    “老大,他们二十个人全部去了红灯区!”血虎神色之间带着几分无奈。
    “靠,红灯区!”
    常乐彻底无语,他眉头轻微一皱:“这里应该有奴看守他们地,奴人呢?”
    “不知道!”血虎觉得这次小弟当的很失败。
    常乐脸色微微一变,那二十名精英他倒不担心,奴能够将楚天雄下面重要一个市地精华部分。搞的有声有色,怎么可能连二十名精英都带不好?
    凭借一种直觉,奴应该遇到麻烦了。
    “先将那些小子找回来!”
    常乐直接向酒店中走去,大堂经理满脸堆笑地迎了过来:“先生,您是要…。”
    “砰!”
    大堂经理的话还没说完,血虎就直接将他摔倒到了地上。常乐居高临下地望着眼前这个死胖子,冷冷地说道:“告诉我,住在楼上的二十个人。被哪个老妈子给带走了?”
    大堂经理接触到常乐那双毫无感情色彩的瞳孔时,他身躯一阵颤抖,连忙说道:“他们是被你们东方人小桃红给领走的。”
    “小桃红!”
    常乐脸上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很有趣地名字。”
    血虎迅速将胖子给扶了起来,声音极为温和地说道:“其实我们是斯文人,很少动粗的,请问是否能给我们带一下路呢?”
    “没问题。”
    大堂经理根本没有考虑,单纯冲着血虎这魁梧的身材,他所谓的斯文恐怕也斯文不到什么地方去。
    走出酒店,接连拐弯四次,进入一个十分阴暗的巷子中,一股恶嗅的味道迎面扑了过来,常乐眉头不经意地皱了起来。
    这里每一间房子都很低矮,垃圾随处对方,那些衣服破旧,身有残疾地人随处可见,他深吸一口气,淡淡地说道:“这里究竟住些什么人?”
    大堂经理小心翼翼地说道:“这里全是中国人。”
    “他们为什么要住这里?”
    血虎的瞳孔已经开始收缩了,无论在什么地方,血虎对待敌人总是残忍无比的,但是无论他做什么事情,身躯内流淌着中国人地血,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这是我们市伟大的马丁神甫规定的,他说卑贱的中国人只配住这种地方。”大堂经理说到马丁神甫时,神色十分恭敬。
    “你猜我是哪国人?”常乐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浅浅的笑容,假如认真观察的话,就会注意到,那笑容中蕴藏一种血腥。
    “先生气质如此高雅,您一定是日本人或者韩国人!”胖子精神一振,快速地拍了一个马屁。
    可惜这个马屁却拍到了马腿上。
    望着不远处挂着一个‘小桃红,的红色灯笼,常乐随手拿出一沓票子砸到胖子的手上,满含微笑地说道:“我是中国人!”
    胖子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在胖子惊慌失措地离开时,常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会让这里,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人永远是最优秀的!”
    血虎看出自己脑袋心情很不好,他乖巧地走到前面领路。
    眼前这间房子比刚才所见的那些低矮房子要好了许多,小桃红这三个醒目的字伴随风的吹动而摇晃着。
第一百九十六章 我的名字叫杨发
    门口处站着一个脸有菜色的少女,她见常乐和血虎要走进去时,本能地阻拦下来:“对不起,我们今天客满。”
    “我们就是来找这些客人的。”常乐脸上挂着一丝笑容,没有平时那种高高在上,也没有那种嚣张,这笑容很纯。
    “小英,谁啊?”清脆的声音从屋子里传了出来,转眼之间,一名打扮稍稍秀气的女人出现在常乐他们面前,见到常乐第一眼,她本能地说道:“你们是中国人!”
    常乐轻微点了点头。
    “跟我来吧!”
    秀气女人领着常乐两人走进屋子,打开中间位置一块地板,瘦弱的身躯顺着地板下面一个梯子慢慢移了下去。
    一股浓浓的药草味扑鼻而来。
    地下室的房间很小,给人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而在地下室中除了那二十个毛头小子之外,还躺着三十几名瘦弱的少女。
    瘦骨嶙峋的身躯,稍稍秀气的脸上都带着几分菜色,而他们二十人正在那边弄各种药材,以前报名最踊跃的那名风,他见到常乐时,鼻子一酸:“老大…。”
    “我明白了!”
    常乐拍了拍风的肩膀:“你们继续熬药,所有的费用由我来出。”
    “谢谢!”
    那名秀气女人神色微微一动。
    “能告诉我,这里为什么会成这样?”常乐深深地望了这女人一眼。
    “咱们这个区被称为卑贱区,总共三千多人。其中大半是中国人,他们有的几十年前就来了,有的才来不久,主要都是被以华工形式骗过来地,由于神甫的缘故,这里对中国人很歧视,所以有力气的中国人,他们做社会最底层的事情,没有力气的只能靠皮肉生意来养活自己…。”
    “好了,我都明白了!”
    常乐挥了挥手。脸上浮现出一缕邪恶的笑容。
    血虎迅速捕捉到了这一信息:“老大要开杀戒了!”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不在是最卑贱的。你们可以堂堂正正地走出这里,告诉所有人。你们都是中国人!”
    常乐的声音有点低沉,但是每个人却都能清晰地听到。
    忽然之间,常乐脑海中出现了慕容鬼灵的身影,那个高高在上的女人,她也是中国人,她也应该知道这里地情况,她也有能力改变这一切。为什么…。
    “在我骨髓中流淌着龙的气息,而我地坏,却没有深入骨髓深处!”
    血虎和二十名精英依次从地下室中走了出来,常乐平静地望着这批被自己骗出来的‘孩子”淡淡地开口道:“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吗?”
    “杀!”
    常乐轻微地摇了摇头,脸上浮现一丝诡异地笑容:“杀人是最愚蠢的手段。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是艺术最高境界。”
    血虎他们跟着常乐走出这个充满异味的地方。他有点不解地望着常乐道:“老大,为什么我们不带她们去最好的医院治疗?”
    “血液流淌最快的地方受伤了,那不是医药可以治疗的。”
    常乐脸上浮现出一丝沧桑。
    “老大,我们现在应该去干什么?”血虎觉得内心有一种极为压抑的感觉,他需要一个发泄地地方。
    “咱们去会一会那个装B的杨发兄!”
    常乐脑海中不自觉地出现野狼的身影,资料已经传到手上,野狼的武功确实来自一名神秘东方人之手。
    假如猜测不错的话,他应该就是杨发。
    “杨发,如果你知道我欺负过你师傅风神的女儿,不知会有何感想?”常乐眼睛半眯成了一条线。
    一个一流高手来到这个小城市,究竟掩藏什么样玄机?
    黑夜渐渐降临,那吸血一般地獠牙才刚刚崭露头角,金丝焦急地等待着,那红色法拉利似乎明白女主人的心情,不断地喷出浓浓的气息。
    忽然之间,一辆劳斯如闪电一般从不远处出现,瞬间就到达了面前,而紧跟在其后则出现一排黑色宝马轿车。
    整体看上去,最前面地劳斯就仿佛暗夜帝王一般,嚣张至极,劳斯在即将和法拉利碰撞的刹那之间,极速地来了一个平行移动。
    “极速飘移!”金丝脸色微微一变,车技达到这种境界的变态,自己是第一次见到,劳斯在停下来之后,后面那一排黑色宝马车缓缓地停了下来。
    “帮主!”
    金丝眼眸不可思议地盯着常乐,眼前这个浑身上下充满霸道气息的家伙和身后那批神秘的黑衣人,简直成为四周最耀眼的风景。
    “他们都是你的小弟?”金丝神色古怪地望着眼前这批年轻人,每个人都很年轻,但是每个人都很出色,她甚至怀疑任意其中任何一个出来,都能够让亚丁街发生改变。
    常乐一挥手,咱们血虎立刻带头高呼起来:“参见老大!”
    “金丝,知道少爷我为什么让你在这里等我吗?”常乐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目光转移到了金丝身上,平静地说道。
    金丝眨了眨眼眸,疑惑地摇了摇头:“金丝不知道!”
    “吃狼肉!”
    常乐潇洒一笑,修长高大的身躯已经钻进金丝车中,劳斯车中大小奔快速读窜了出来,到进了后面座位上。
    金丝樱桃小嘴轻微一撇,愣愣地说道:“吃狼肉!”
    刹那之间,她美丽的脸露出了震惊之色。这个如风一般的男人,究竟会如何导演这场戏?
    青狼,野狼等人一直都默默地坐在大厅中。
    今天将会举行G点成立仪式,但是身为仪式地主人依然没有来,青狼脸上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变化,而野狼却略显焦躁。
    野狼帮几乎倾巢出动,五百多人密集地布置在别墅四周,只要他一下达命令,就算常乐是神仙,也难逃一劫。
    也正因为这样。野狼才会焦躁不安,他担心一旦常乐不来了。那么自己布置就毫无意义。
    “各位来这么早,真是给我常乐面子!”
    当常乐懒洋洋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时。野狼瞳孔一阵收缩,暴闪出精锐的光芒。
    只见常乐不紧不慢地走了进来,而血虎和金丝一左一右地站着,在他们身后分别排着十名年轻人,最侧面着分别是两条不起眼的狗。
    “常乐,你终于来了!”
    野狼根本无法掩饰眼神中兴奋,他拳头微微握了起来。神色阴沉地说道。
    常乐一阵错愕:“难道你们不是来给我祝贺的吗?”
    “嘿嘿,我们是来给你祝贺的,祝贺你早日超生!”野狼脸上凶相毕露,大手一挥,大厅中原先坐着的几十人快速地站了起来。
    “就凭他们吗?”
    常乐笑嘻嘻地望着这群所谓的高手,脸上笑容越来越旺盛。野狼这样的小角色根本不配做自己对手,而青狼呢?
    那个一直都站在旁边,似乎和整件事情都无关地女人。她又充当什么角色?
    “都出来吧!”
    野狼冷冷一笑,向外面大声地命令道。
    清风微微吹过,其中带着一股凉意,野狼身躯不经意地颤抖了一下,他再次大声地叫嚷道:“都给我出来!”
    常乐不紧不慢地走到大厅中央位置,玩味地望了野狼一眼,直接坐了下来:“继续叫吧,我倒想看看,野狼的嚎叫究竟能引出什么样地人物!”
    野狼并不笨,他瞬间醒悟了过来,一股凉意从脊梁骨处开始冒了出来,上次,常乐并没有杀自己,但不代表这次不会。
    “谁杀野狼?”
    常乐目光从小弟们脸上扫视而过,神色极为随意道。
    “我!”
    风声音叫的最响亮,也最快,见到常乐点头,他兴奋地冲了上去,那几十名保护血狼地家伙,相视看了一眼,竟然同时向风扑了过来。
    “力量太小,拳头速度太慢!”
    “你的脚应该再向上抬点。”
    “这应该有一个弧度就更完美了!”
    “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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