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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美文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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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大厅,容器恰好迎面出来。

“怎么不看电影?”

“看了,什么都没看到。”

“哦,你,你先坐着吧。”

自助餐已经开始,歌剧《图兰朵》继续播放。除了我坐的这桌,许多桌子都坐满了人,他们彼此熟悉,谈论熟悉的话题。我把会刊翻了几遍,记住法国新浪潮、戈达尔、《断了气》这些不连贯的词。琳琅满目的西式点心在大厅右边排满,许多人选择喝可乐,我要了一大杯啤酒和一盘比萨。

容器忙于应酬,他在我面前经过几次,都没有停下来,但每次他一定会看一眼我的橘色高跟鞋。恰如他所见,我很孤独。

他与一个胖子聊得最久,倒了一杯可乐和三杯啤酒;我也继续倒啤酒,并想走过去,加入他们的谈话,但我没有。我认为他应该邀请,哪怕随便打个手势,可他没有,直到我一声不吭离去。

出来后,我有强烈的被欺骗的感觉。不是他骗我,而是他让我骗了自己。

我给丹尼打了个电话,通知他来接我。

“我参加了一个无聊的聚会,可能会过敏,可能会生病,有些不祥的预兆,你在十分钟内出现。”


容器 十二

 丹尼来了,他着急地捧起我的脸,呼吸还未均匀。

“你脸色不大好,生病了?”

“我难受。”


“你说会过敏,现在感觉如何?要不陪你去买点儿息斯敏。”

“不要了。”

“想去哪里?”

“想买很多很多东西,我什么都没有。”

“你上次说的羊胎素海藻面膜,我一直没空去买,现在去?”

“我不要你了!”

“怎么了?”

“不要你了。”

女人伤心时会疯狂购物、暴吃暴饮或者无理取闹,我选择了第三种。

挣脱了丹尼的手,哭着往前跑,我要找一个公共汽车站,随便坐一路车,随便去哪个终点。丹尼追上来,一次次拽住我,又一次次被我甩开,他试图从前面抱住我,我却把他撞开。没有公共汽车站,这地方没有。我躲进一个角落,抽泣着,抽泣着。

“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

“我不要你了。”

“我感到无能为力,我无法让你快乐。”

“我不要你了。”

“我从来没有在大街这样追过一个女孩,被她大声训斥,仍要死皮赖脸地跟着。我不放心你,你像一个不懂保护自己的孩子,你任性、脆弱、充满幻想。如果有一人好好爱你,也是你所爱,我可以走。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哭累了,回家吧。”

回到华西街44号602号房,我躺在地板上,地板有整整一个星期没有拖了,很脏。丹尼跟着躺下来,抱着我。

“你知道《花样年华》吗?它的英文名是In the Mood of Love,我喜欢那样的青灯和雨夜,我喜欢张曼玉和梁朝伟之间玩的模拟游戏。有时候,我想写一部小说,想把你写进去,把你写得粗俗无比,最后让你死掉。我想让你死在马路、桥底或者隧道口,你选择一个。”

“马路吧,我每天上班要穿过许多马路。”

“你知道司机都很聪明,他不会帮助一个想在过马路时寻死的人。”

“那就桥底了。”

“你要经过越秀桥是吗,你告诉我死的情形会是怎样。”

“桥底其实很安全,桥面窄,你可以写我被撞死在围栏上,鲜血四射,面目全非。”

“不行,我更喜欢你死在隧道口,淘金路下来,有条长长的隧道,你跟我一起走过的,那里来往的车很多,开得很凶,有天你找不到我了,失魂落魄经过隧道口,一辆车急速开来,你不知躲闪,然后被车抛上高空,摔在车的前方,脑浆涂地。”

“好吧。”

丹尼说着,紧紧把我抱起,在额头上,脸颊上,嘴唇上,亲了又亲。

“你的口水比以前少了。”

“我每天在节制喝水,我知道你不喜欢湿漉漉的感觉。”

“你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可爱,我却想要你死去。”

“这是终究会发生的事情,我经常觉得毫无生趣。”

“可你仍旧去打球,跟许多热爱生命的人一样。”

“我的兴趣已经越来越少,活着是觉得可能对别人还有点儿用处。”

“谁都不会记住你,我也不会。”

“这样也很彻底。”

“也许我们可以到另一座城市去生活,你工作,我上学,学美术或者摄影,成天四处游荡,发现许多感动的事情。”

“你不能永远活在幻想里。”

“我是水,水总要去到想去的地方。”

“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可怜的孩子。”

“我越来越想离开你。”

“为什么?”

“你不能成为我的容器。”

“你要怎样的容器?”

“他让我精致。”

“怎么才叫精致?”

“我为他的爱而努力,成为不普通的人。而现在的生活让我厌倦和无所适从。”

丹尼叹了一口气,走向阳台。内环路的灯很亮。

“我们拖地板吧。”

我在厅里叫他。

“为什么现在有了兴致?”

“为了可能不再共同拖的地板。”

丹尼无言,拿了拖把进来,我收拾好东西,盛好水,他拖第一遍,我拖第二遍,像刚搬来的那天一样。


容器 十三

 与丹尼很少说话。我在屋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一遍接一遍地听《村上春树爵士印象》。

它是一个我认识的酒吧老板自制的CD,在一些酒吧有卖,一张40块。在他还是书店老板的时候,想像叶子和柏油路面相撞的情形,他听见Miles Davis小号的颤音,一个女孩踏雨而来,买了一本村上春树《青春的舞步》,如叶在雨中消失。几年以后,他听着《Nuit Sur  Les Champs…Elysees》,想做一些关于爵士和村上的事情,就有了这张CD。

那个酒吧有个很灵魂的名字,叫“麦田吧”,时常有摄影家、画家和作家在那里聚会,偶尔也放巴洛克风格的电影,我从未碰上。酒吧在不起眼的一个小区里,所有去过那里的人都有过迷路的经历,千菩说她迷过四次,我迷过三次。

在格调相近的酒吧会时常碰见似曾相识的人,似曾相识久了,会成为熟人。比如在Blues Republic见过的人,他会在水边吧、麦田吧、甚至玄鸟吧出现。可在Take Five出现的很少,可能因为它有老外弹钢琴,长岛冰茶卖到40块一杯,没有扎啤出售。但它也卖《村上春树爵士印象》,这是我喜欢去的酒吧共同的特征。

又是礼拜天下午,我照常来到Take Five,这一次的电影是《男性女性》和《女收藏家》,容器没有来,我设想他去了沙面,无动于衷地看完电影。

我想自己大概可以忘记容器,可三天后,我的呼机上显示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正是容器。他不知我是Lolo,我在登记卡上留的是真实名字。他告诉我国庆期间停放电影,两周后继续。那时我正和公司的人去Take Five附近的一座大厦见过客户,听到这个消息,决定独自去 Take Five坐坐。在电话里,我没有透露Lolo与我的关系,简单地“嗯”了一声,表示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我要了一杯芝华士,并打了一个电话给橙子:

“我在Take Five,我要了杯芝华士。”

“我只喝这种威士忌。”

“很小的一杯。

“可以多喝几杯。“

“这里的芝华士比别的地方都要贵。”

“你发烧好了吗?”

“好了。”

“这么快。”

“没有吃任何药。”

“酒吧里人多吗?”

“很少。”

“你一个人?”

“我会在这里写些东西,在靠窗第二个位置。”

“那你写吧。”

侍应给了我一枝蜡烛。我开始虚拟一个故事,讲一个女孩喜欢在路上跑,跑着不肯停下来,因为她相信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便死了。她跑,是因为她要找寻一些东西,找寻能让她最终停下来的东西,然后为此而死去。她其实不知那是什么东西,许是一个人,许是一间屋子,许是一场车祸,许是一个山洞,也许什么都不是。她跑,跑到最后都没找到那个东西。这时她已奄奄一息。她终于明白,那个东西就是时间,她在时间里死去。

写完后,我朝四周看看,人确实很少,但有一个单身男人,坐在我前面,他一直在打电话,酒吧里弥漫轻淡的爵士乐,在这种背景中打电话应该很惬意。他不像要约会女人或者男人,就想没完没了地打电话。他聊完一段,按一下手机键,继续拨号,打另一个电话,如此重复下去,脸上始终保持温馨的笑容。他电话的对象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时而在谈生意上的事,时而在问家里的花瓶怎么打碎了,打碎了就再买一只。

还有一个单身女人,三十五岁光景,坐在另一面玻璃靠窗的位置,她像在等待什么人,因为她不停抽烟,不停看表,可是整整两个小时,没有任何人在她对面坐下。她也许已经等不到她要约见的人,但她也不走,继续抽烟,神情凄然,也许她在等另外一些人,男人或者女人,熟悉或者陌生的。她也许应该随便打一个电话,以至不那么孤独,因为她不像我那样有事可做。如果她没有手机,可以借酒吧的电话,哦,酒吧的电话有人占着,那么她可以向我前面那个男人借,反正他那些聊天无关紧要。要么她,或者他,坐到对方的桌子,自我介绍并开始交谈,跟许多酒吧里的人那样。

我在假设酒吧里的人际关系,甚至把侍应们也纳入其中。想像他们通过何种途径来到酒吧工作,接待过哪些神秘或普通的客人,有没有收过小费,是否懂得每天所放的爵士乐,喜不喜欢,还有他们单薄的工资如何应付凌晨回家的打车费。甚至酒吧与它周围环境的关系,它旁边有个待建的工地,杂乱无章,怎能和酒吧协调;还有那个士多店,看起来很窄,放着一部20寸的电视,吸引许多民工围看,他们知道两米之外就是这间富有情调的酒吧,但他们绝对不会来。

在假设中不知打发了多少时间,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是酒吧里最孤独的人。于是决定在离开之前,打一个电话,打给容器,让自己感觉整晚其实是有所期待的。 酒吧的电话还是占着,我决定到士多店去打。

“你在干什么呢?”

“找书,家里刚搞过装修,该死的,书都找不到了,在哪,在哪呀。”

“你那边很吵。”

“音乐,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音乐,不听音乐要死人。”

“是你吗?你像喝了酒,没有平时严肃。”

“是我,我是谁?”

“我打错电话了。”

“没有,但,你打给谁?”

“我不能说。”

“你在弹钢琴。”

“是电视的声音。”

“哦,你在哪?”

“Take Five。”

“跑那儿去了。”

“你过来吗?”

“我得先把书找到,我可以去见见你。”

“你怎么不问我是谁?”

“哦,你是谁?经常有女孩打电话跟我开玩笑,我听她说三句话就能猜出来,你例外。”

“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打电话。”

“哦,不,不。我只是先要找到书。”

“我挂了。”

我很满足地回到Take Five。素来喜欢玩捉迷藏的游戏,想玩得潇洒,但通常玩不到最后。因为我真实,真实到自觉地站出来,告诉找我的人,我就在这里。童年时,就是这么玩这个游戏的,总让人说我犯规,不好玩。我说游戏玩到最后,都是要结束的,藏得太久,好辛苦。他们不同意,说这样找的人就会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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