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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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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马克·吐温在写《怎样讲小说》这个名篇的同一年写的,也就是写了《赫克》以后的那一年写的(1885)。这篇文章也可以说是夫子自道,是美国文论史上的珍宝,题目叫做《保尔·布尔热关心我们什么》。美国有些研究者反倒对此不大重视,而前苏联学术界倒是很重视。认为是马克·吐温文论的另一个名篇,这是对的,并且以这篇文章来照亮有关《赫克》的探索与研究,那才是正路,而文本主义与庸俗社会学就对此无能为力了。

要找出《赫克》为何不朽,自然并非易事,一部经历了百年的《赫克》批评史,其中有大量的论争性文章为此而发。意味深长的是一次著名的论争:“《赫克》的伟大在哪里?”论争的一方为两位名家:美英现代主义奠基人之一、《荒原》的作者T.S.埃略特和新批评派理论家莱昂纳尔·屈里林;论争的另一方是莱奥·玛克斯等一批后起之秀。屈里林的文章题目便是《赫克尔贝里·芬的伟大之处》(1948),说《赫克》所以是一部伟大的书,因为它“写的一个(密西西比河之)神——一个有自己的心、自己的意志的那种力量,对有道德观念的想象力来说,它仿佛蕴含着一个伟大的道德观念,而赫克乃是这河神的仆人。”《赫克》可说是“与人的卑琐相比,对河之神的美、神秘、力量一曲伟大高尚的颂歌。”T.S.埃略特对此表示同感(1950)说“全书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孩子,一个是大河”,“那个孩子正是大河的精神所寄托的。”两位大师还都为全书结尾写得差而辩解。莱奥·玛克斯敢于对两位大家的观点提出质疑,说屈里林和埃略特“对大河的作用那种不无夸张的想象,表现了他们对全书主题所在、中心所在何等忽视。”还说他们对结局的败笔辩解,那是没有看到,结尾这样写法,使得“全书中最为严肃的寓意成了儿戏。总之,结局成了一场滑稽戏,而全书的其余的部分则并非如此。”玛克斯指出,两位大师“对全书所写的对自由的追求何等轻视”。①这场论战启人心智,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新批评派这种过于侧重文本、技巧、技法在方法论上的狭隘性,而新批评派称霸美国文坛达半个世纪,至今仍影响不小。

具有强大艺术魅力的全书主题——对自由的追求——并非是抽象的,而是充满了时代气息。可能有些读者对卷首的书名下面写明的话漫不经心。作者在这里特意标明了故事情节发生的地点与时间。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时间:40到45年前。按照小说末一页所标明的,全书完稿于1884—1885年。据此推算,故事写的是1826——1845年之事。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杰克逊(总统)时代(有人把杰克逊时代界定为从1828—1848年)——

①俱见诺顿版《赫克》的资料,310—341页

《赫克》的专家安特鲁·杰·霍夫曼在《马克·吐温作品中的主人公及其天地》中陡鑫侍庾髁吮冉仙钊氲难芯俊K担骸霸诟鲂浴⑿奶⑾肮摺⒓壑倒勰畹确矫妫逗湛恕分械氖澜缯媲械胤从沉四歉鍪贝矫拦梦使娜怂锹枷吕吹慕芸搜肥贝拿拦B砜恕ね挛露岳氛媸档拿杌嫱ü环实幕娑硐至顺隼矗涠杂谑贝畹南附诘募酥厥邮谷司尽!薄案颐切哪恐械慕芸搜肥贝拿拦浅N呛稀保昂湛耸欠旁谙质抵饕宓奶斓刂屑右悦杌娴摹保罢飧鎏斓爻渎犯校抢氛媸档南质抵饕迕栊矗吹氖鞘攀兰偷诙龆迥甑拿拦!薄澳歉鍪贝拿拦说睦硐耄堑南M捌淝痹诘拿蜗耄梢源游颐谴车挠⑿酆湛说男愿裰锌话恪!雹?

文学不同于历史,但马克·吐温正是捕捉住了他所写的那个时代的“美国民族的生活与灵魂”,才使得作品具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古往今来,能捕捉住自己民族的灵魂的作家,能自觉地为此而献身的,也并不很多,而能成为知音的批评家与读者也属难能而可贵。《赫克》专家普烈乞特在1941年写的《美国第一部在本土产生的杰作》中说,“赫克的童年,乃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②旭克雷在1960年的《赫克的结构分析》中说,“在全书结尾,赫克摒弃了他所见到的文明,准备作为内在心灵上一个自由的人生活下去。”③这些恐怕是百年来的批评与研究中相当击中要害的见解。

这一种对“自由的追求”,对一种“新的文化”的追求,正是从下层人民出身的赫克矇眬而执着的追求,也是马克·吐温从十九世纪美国两股历史大潮——“西进”开发边疆和“南下”废止南部各州黑奴制中,从伐木者、淘金者、水手的生活与憧憬中捕捉住并提炼熔铸的——

①霍夫曼《吐温的主人公与吐温的天地》,滨州大学出版社,1988,55页、77—78页。

②《百年纪念评论选》,76页。

③同①400—404页。

全书就是从赫克对旧的一套文化的厌恶、反感写起的。意味深长的是开宗明义第一章第二节(第一节讲的是另一本书的事,故这第二节,实乃全书的第一节),就强调了一句话,这句话实乃贯串全书,并在全书末了结尾一句又回到这句话上来,照应全书开头的那句话,把主题点得明明白白。在开头第二节,赫克就讲,“道格拉斯寡妇要领养我做她的干儿子”(这个赫克是一个流浪汉醉鬼的儿子,一个穷孩子),“并且说她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zeme),“我再也受不了了”。后来加上他爸爸的虐待等等原因,终于出走河上。全书末了一句说,“我看我得比一些人先走一步,前往那个‘地域’去,因为萨莉姨妈要认我做她的干儿子,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izeme),这我受不了。我已经受过一回啦。”这样,赫克在出走河上以后不肯回家,终于往新的“地域”去闯荡天下,进行新的开拓。这个新的“地域”(准州),有人考证,认为指后来的俄克拉荷马州,当年是印第安人的地区。笔者认为,这个“地域”不论是实指,或是虚指,都不会仅指去到1848年前的地区,不会仅指南北战争前的理想,而是隐含着作者完稿时亦即1884—1885年时作者心目中所向往的地方,也就是作者心目中一种新的文化萌发的那种理想。“sivilizeme”的“sivilize”,乃“civilize”的密苏里人土语的拼音,或译“学做人的规矩”,或译“教我怎样做人”,译得都有道理。但赫克走出家庭,流亡河上,甚至不惜假死,所谓虽九死而犹未悔,当然不是一般地耍孩子脾气,而是对旧的一套文明的反感与厌恶。正如普烈乞待所说,“赫克的童年也就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所以连比较保守的文艺理论家屈里体也承认“《赫克》实乃一部颠覆性的书(asubversiveCbook)。”①——

①诺顿版《赫克》资料部分,316页。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正是由于写的是赫克对家里老的一套古板的文明规矩与教会办的主日学校桎梏心灵的那一套行为规范的厌恶与反抗。作品写一个十三四岁的穷孩子仿佛调皮捣蛋,连进出都不走大门,而是从楼上窗口里爬进爬出,抱着避雷针上上下下;实则写他勇于反抗(假死),勇于开拓,勇于冒险。只身一人,敢于逃上小岛,搭窝棚,生篝火,钓鱼为生。小小年纪,成了小岛的主人;小小年纪,在大河之上,出生入死,没有叫过一声苦;永远前进,没有后退过一步。叫美国和世界的读者入迷的正是当年西部拓殖者、淘金者与密西西比河上水手的孩子们这样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这种开拓的精神,这种创业精神,这种美国人非常珍惜的个人首创精神,不是美国文明史上新的文化的萌芽又是什么呢?

叫读者入迷的是当年边疆与大河之上平头百姓家的孩子们对人性、人道的追求。“国王”和“公爵”对河上老百姓的欺骗与讹诈;对弱女子的冷酷欺诈的掠夺,河上世族人家“打冤家”的愚昧与残酷,由作者以幽默之笔,描叙得淋漓尽致,也可说是丑态百出。而与此对照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的下一代穷孩子对一种合乎人性、人情、人道的社会的向往。赫克这个穷孩子对“国王”与“公爵”的鄙弃,以及为了搭救险遭陷害的姑娘,巧施妙计,把金币藏在棺材里,这样秉性善良、正直、富于同情心而机智的穷孩子赫克的形象,不正是一种新的文化所孕育的一代么?能不迷人么?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当然更表现于当年白种人穷孩子赫克搭救黑奴杰姆的曲折经过与复杂的心灵历程,这显然是作品的核心部分。它写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对民主社会的追求,也写了对解放黑奴的觉悟过程。这方面的描写可说是震憾人心的重大主题找到了富于高超技巧技法的艺术形式。整个故事迂回曲折,分三个层次,奔向高潮。作品从赫克对黑奴杰姆既同情又加以戏弄写起。河上惊涛骇浪中失散后,赫克一度戏弄杰姆,后来深感惭愧,认识到这么戏弄人“太卑鄙了,恨不得用嘴亲亲他的脚”,“再也不出坏主意骗他了”(十五章),这是第一步。后来在河上遇巡逻队盘查逃亡黑奴,赫克本来深悔自己不该帮黑奴逃跑,觉得对不住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决心把船划列岸边上岸去告发杰姆。可巡逻队在河上逼近盘查时,赫克却由不得自己原来的盘算,推说自己船上是个生天花的白人,巡逻队深怕传染上天花,吓得落荒而逃(十六章),这是第二步。最后,赫克思前想后,下定了决心,写好了向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告发杰姆的一封信,还觉得自己写了告发信后不再负罪了,一身轻快了,深庆自己最后没有弄错了方向,没有“走进了地狱”。可是他又不禁想到了杰姆的种种好处,刚才写好的那封信拿在手里,全身直发抖,终于把信一撕,一边说,“那么,好吧,下地狱就下地狱吧。”赫克成了搭救杰姆挣脱奴隶桎梏的一名战士,一个种族平等与民主理想的体现者(三十一章),这也是全书高潮所在。

这样的描写不仅艺术上是高超的,而且真切地写了一个白人家穷孩子觉悟提高的过程。它没有写赫克一开始就是个包打天下的废奴主义者。赫克从一般地同情黑奴,又轻视黑奴、时或戏弄黑奴,到认识到黑人杰姆的高尚人品,为了解救他,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其间有个曲折的过程。马克·吐温自己对此有切身的体会。他在《自传》中说,“我做小学生的时候,并不厌恶黑奴制度,我并不知道那有什么错。我耳朵里没有听到谁责难过它。当地的牧师教导我们说,那是上帝认可的,说这是一件神圣的事,要是怀疑者心里有疑惑,只要看一看《圣经》就行了。”①事实上,密苏里当时便是一个政府许可的蓄奴州。并且,在南北战争以前,认为蓄奴乃理直气壮的人,何止成千上万。《赫克》中所写赫克的爸爸,虽为穷苦的白人,却认为蓄奴乃天经地义。他自认为比黑人教授还高明,认为黑人竟可以有选举权,竟可以投票,那还成什么天下。可见当年废奴的斗争是艰苦的,马克·吐温的描写是符合历史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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