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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米仙缘-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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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非它受伤太重,已经救治不活,仍旧是斗鸡馆的摇钱树。

    方斗笑了笑,“我买的是肉鸡,麻烦你出个实在的价钱!”

    帮闲们没了话说,但凡长了两只眼的,都看出这只斗鸡命不久矣,总不能睁眼说瞎话吧!

    “和尚,你出多少钱?”

    方斗竖起一根手指。

    “一百钱,少了点!”

    两个帮闲真是意外之喜,心里已经盘算着,平分到手五十,可以去酒馆美美喝一顿。

    “我说十钱!”

    “什么?”

    拿菜刀的帮闲怒了,“十钱,打发叫花子呐!”

    他撸起袖子,挥舞手中菜刀,“拿咱爷们寻开心是吧,今天你不给出一百个大字,休想离开!”

    方斗后退几步,双手连摆,“施主,你朝出家人动刀,佛祖他老人家会不开心的,将来是要下地狱的!”

    佛祖这个后台太硬,两个小混混不敢动手了。

    “十钱,也太少了!”帮闲嗫嚅着,仍旧不甘心。

    方斗一把提起公鸡,嘶,还挺沉,起码七八斤。

    “你看看,这只公鸡,全身都是骨头,没什么好嚼头!”

    “身上一半是鸡毛,另一半是骨头,只能炖汤喝了!”

    “血都流干了,你信不信,炖熟了骨头都是黑的!”

    “十五钱,你们要是不肯卖,自己留着吃!”

    方斗心想,自己的口才,越来越好了。

    肯定是这段时间,经常进城卖米采买,和商家们讨价还价,口条都练得灵活了!

    帮闲们一听有道理,他们常在斗鸡馆,不乏打牙祭的机会,深知斗鸡并不好吃,肉煮不烂、滋味还差。

    十五钱,聊胜于无,酒还能喝一顿,只是肉片要换成香干了。

    “成交!”

    十五钱,里面还夹杂三枚劣钱,交给帮闲手里。

    两个帮闲也不细看,匆匆数了几遍,十五个钱不多不少。

    “鸡你拿走!”

    方斗要了根草绳,将公鸡栓了,倒提着出了城。

    这次采购,正是满载而归,一天不知不觉过去了。

    临近黄昏的时候,方斗总算来到栖身的破庙前。

    破庙有一间正殿,上面供奉泥塑的人像。

    两旁的偏殿,南面的倒塌了,淹没在废墟中,已经有不少野草从瓦砾中冒头。

    北面的偏殿完好,也是方斗夜间休息的地方。

 第三章 吃饭

    破庙前大片草丛,当中踩踏出一条路。

    方斗顺着小路走进去,见到破庙的全貌,松了口气,将采买的东西都放在地上。

    “终于到家了!”

    头顶有瓦,能挡日晒雨淋;身旁有墙,可拦雨打风吹。

    这就是家。

    初到异界,举目无亲,方斗原本心中惶恐不安,直到找到这处破庙,方才得以栖身。

    即便是四处漏风的破庙,住久了也有感情。

    方斗快步走到破庙前,那里立着一座石雕的香炉,恰好比他矮两个头。

    香炉内,堆积了许多雨水露水,地步沉淀落叶和枯草,看上去仍旧清澈。

    还好,没见到淹死的老鼠和昆虫。

    这里是他平时洗漱用水,必须保证清洁。

    方斗打开一个纸包,明矾倾泻而下,洋洋洒洒融入水中。

    片刻过后,原本清澈的水中,如同下了场雪,飘飘荡荡下沉柳絮状的沉淀物。

    明矾能杀菌净水,如此处理过,才能放心使用。

    方斗回身进入北面偏殿,取来一个大葫芦,咕嘟咕嘟灌满,用来烧开了饮用。

    接下来,他脚步不停,在破庙周围的墙角,均匀撒上石灰,用来消菌杀毒。

    剩下的硫磺,全部用在他的卧室内。

    北面偏殿中,空旷无比,虽然四处散落破碎的砖石、瓦砾,以及各种杂物,但一眼就能看出,还是经过收拾,至少达到了宜居的水平。

    破庙内,仅剩一扇完好的大门,是上好实木打造的,历经风雨不朽,变成了方斗的床铺。

    下面用碎砖石块当垫脚,上面搁着实木大门,没有被褥,只铺着薄薄一层红布。

    方斗看着红布,叹了口气,情况艰难,将就将就吧!

    这块红布,还是挂在正殿,充当石像的外袍,被他取下来时,饱经烟熏火燎,已经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硬邦邦像是铁板。

    方斗花费大半天时间,将红布洗的近乎脱色,总算恢复布料的柔软。

    淡黄色的粉末,仔细均匀撒在床铺上,刺鼻的气氛在空气中弥漫。

    如同一锅热水烧开,看似干净整洁的地面,哗哗钻出数不清的大小虫子,这些都是藏在木头缝、石块间隙,一等天黑就爬出来,咬破皮肤吸血。

    方斗不堪骚扰,只好用硫磺来熏,硫磺有剧毒,不能滥用,否则容易将皮肤烧烂。

    入睡前,必须清理床铺,不能残留半点硫磺粉末。

    “开始做饭!”

    片刻过后,破庙前搭起火堆,上面架着豁口的瓦罐,骨碌碌烧着开水。

    那只十五钱买来的公鸡,倒在方斗脚边,绝望看着铁锅中沸腾的开水,冒出随生随灭的水泡。

    火堆中,放入两节粗大的竹筒,里面封装了洗干净的大米,正在煮饭。

    “今天,烧公鸡配大米饭!”

    方斗想了想,转身走入破庙旁的草丛,归来时,已经提了两捆野菜。

    “荤素搭配,配上清水煮野菜!”

    破庙背靠大山,长满各种野草野花,里面不乏各种野菜、草药。

    这段时间,方斗靠山吃山,蔬菜方面倒是不用买,就地取材即可。

    “水烧开了!”

    方斗听到蒸汽的声音,转身望着瓦罐,火候差不多了,下面是宰鸡。

    公鸡仿佛知道大限将至,虽然奄奄一息,但还是挣扎着企图起身,被方斗一把抓住双翅,提溜到半空。

    “嗯,杀鸡!”

    方斗眉头紧锁,盯着眼前公鸡。

    公鸡可怜兮兮,一双小眼睛露出乞求,和方斗打眼对小眼。

    半晌过后,方斗缓缓放下公鸡。

    公鸡松了口气,得救了,一定是自己威武雄壮,令对方起了怜惜。

    方斗摸索下巴,没宰过鸡啊!

    以往在城里买肉买鱼,都是摊贩杀好切块,回来洗去血水就能下锅。

    “练练手!”

    方斗又提起公鸡,对着脖子比划几下,“先割喉放血!”

    公鸡愣了愣,随即拼命扭动几下,反了天,敢放我的血!

    结果,挣扎无效。

    “接着,开水烫毛!”

    方斗提着公鸡,放在瓦罐上方,停留了片刻,最终放弃了。

    “下不去手!”

    两辈子加起来,只会直接买切好的鸡块,不会杀鸡啊!

    方斗随手将公鸡扔到一边,转过身,嘴里咕哝,“算了,今晚吃素。”

    公鸡松了口气,逃过一劫。

    但随即,它又听到,方斗幽幽说道,“明天带到隔壁村,让人帮忙宰了,切块打包带回来!”

    不行,危机还没过去。

    公鸡心想,就这么死了,也太冤了,必须想法自救。

    它看向方斗,一个贪图口腹之欲的和尚,好对付得很。

    离开斗鸡馆,无需厮杀,有充足时间休养,几天过后就能养足力气,逃出生天。

    公鸡还在盘算,方斗已经开始吃起来。

    竹筒劈开,露出热腾腾的米饭,旁边是煮好的野菜,远不及平时丰盛。

    筷子也是就地取材,选了根细长笔直的树枝,折成两根。

    方斗一边吃,一边怨念,“明天,怎么也得把鸡宰了?”

    还想吃我?

    公鸡恨不得,一啄把方斗的脑壳凿穿,用脑浆掺血在地上作画。

    不行了,计划改变,今晚就要逃走。

    方斗吃完饭,洗了碗筷,起身返回偏殿休息。

    此刻天色不早,四周草丛中蚊虫开始出动,蛇虫鼠蚁活动的动静越来越大。

    后面的大山中,远近传出兽吼,让人心惊胆战。

    如此环境,能有一方栖身之处,难能可贵!

    公鸡望着方斗背影,绿豆大的小眼睛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嘿嘿,愚蠢的凡人,等你入睡,我就逃之夭夭。

    它正想的得意,突然眼前一黑,见到方斗原路折返,手上提着根红绳。

    “给你栓根绳子,免得跑了!”

    方斗摇头晃脑,“十五钱呐!”

    公鸡得意冷笑,就算你拿一条精钢锁链,我都能啄碎了,区区红绳而已。

    下一刻,公鸡的表情凝固了。

    红绳拴在腿上,它全身变得柔软无力,再也动弹不得。

    看似寻常的红绳,竟带有可怕的灵性,瞬间锁死它的所有力量,让逃脱的计划化为泡影。

    方斗牵着红绳,将公鸡拖进正殿,拴在缺了条腿的供桌下。

    公鸡见到石像的面目,双目瞪得滚圆,怎么是你?

    “小公鸡,耐心等,明天宰你下锅!”

 第四章 金鸡

    夜已深了。

    斗鸡馆早已关门,大部分帮闲都被打发回家,只剩下老板在清点账目。

    哐哐哐,门板被敲得叮咚响。

    “谁!”

    老板一个眼神,跟在身边的大虎、二牛,两个最能打的手下,快速走到门板后。

    干他们这一行,赚得多,仇家也多。

    每天晚上,都有输惨的赌汉,喝醉了酒,冲到斗鸡馆门口耍酒疯。

    这个时候,大虎、二牛两个手下,平时酒肉管饱、练了一手好拳脚,就派上用场。

    等打开门板,发现是有人上门闹事,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铁拳,打得你眼泪鼻涕直流,哭爹喊娘求饶。

    “嗯!”

    两个彪形大汉狞笑着,举着沙包大的拳头,正要动手,突然停住了。

    门口不是闹事的醉汉,而是城里有名的教书先生宋秀才,带着一位温润如玉的中年士。

    大虎二牛,见到中年士,当即规矩起来。

    眼前这位士,不同宋秀才这样的寒酸读书人,气质内敛温润,看上去就是大人物。

    “宋秀才,你平时也不来玩,大晚上来做什么?”

    大虎收起拳头,读书人惹不起,语气也变得客气起来。

    “大虎,你家老板呢?”

    宋秀才懒得和小喽啰计较,径直绕过他,往斗鸡馆内看去。

    老板早已得了消息,冲出来,见到宋秀才和同伴,微微一愣,表情客气起来。

    相比手下的混混,斗鸡馆老板眼界广,一眼看出中年士,起码是举人以上的功名,方才能养成这幅贵气。

    “宋秀才,还有这位先生,有什么让鄙人效劳的?”

    中年士客气问道,“听说,贵馆有一头百战百胜的红云大将军?”

    老板愣住了,“有是有!”

    “可否割爱?”

    中年士取出一块玉佩,“我出门匆忙,没带银钱,这块玉佩作价少说也有百两白银。”

    斗鸡馆老板见到玉佩,眼睛都直了,不管从玉质,还是雕工,都是上乘货色,远远超过一百两白银的价值。

    “不不不,我不敢收!”

    他有自知之明,什么人戴什么玩意儿,自己最多戴个金链子什么的,唯有贵人才有资格佩玉。

    再说了,随手就是一块玉佩的,能是普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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