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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修仙-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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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君很无语地看着她,好半天才说一句,“你……真的想多了。”
    我就算鲁冠,也不会对着你的照片啊,哥们儿有那么饥不择食吗?
    凭良心说,小李的身材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她是属于“贝多芬”那种,她的脸蛋……好吧,也不是那么难看,就是那句话了,青春无丑女,勉强能打个七十分。
    太难看的话,前台也不可能用她不是?
    冯君提着行李箱进了隔断,把小李的手机摄像头打开,又将手机架在水箱盖上——她的手机居然有小支架,调整角度非常方便。
    他把行李箱的提手揽在右肘上,左手划开了老年机的屏幕,冲着空白处一点,“走你~”
    下一刻,他再次来到了那片戈壁滩上,果不其然,他的拉杆箱挂在手肘上,也被带了过来。
    此刻的太阳,依旧没有落山,在这个空间里,他一旦离开,时间似乎也是停止了。
    一阵寒风吹来,他不由自主地打个哆嗦,忙不迭打开行李箱,开始往身上套衣服。
    秋衣秋裤暂时不用穿,厚厚的夹克和长裤套上,就已经相当暖和了,然后他打量一下四周,又看一眼左手腕上的印痕。
    果不其然,这时的印痕,已经很淡很淡了,似乎比第一次握草之后还要淡,也就是说,如果不充电的话,下一次他不可能再进入空间了——无论是这里,还是QQ农场的空间。
    看来这次带了一些物资进来,能量消耗得有点大。
    那么,带物资进来所需要的能量,有必要做一个量化的指标!
    下一刻,冯君摇摇头,他暂时顾不上考虑这一点,现在最该做的,是耐心打探一下周边,不要浪费了这一次的辛苦进入。
    他用了两个多小时,绕着村子走了一遭,没有发现任何的活物。
    选了一处背风的地方,他开始换衣服,将秋衣秋裤换上,外面是厚实的夹克和长裤。
    他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才开始尝试进入村子,又用了四五个小时,将整个村子走了一遍。
    村子里真的没有活物,倒是遇到了一些散落的骨骼,看起来是人身上的。
    甚至他在一个浅坑内,还发现了一个骷髅头,上面有被咬噬的痕迹。
    冯君的胆子不算小,这次也是来发掘奇遇的,但就算是这样,大半夜的在荒郊野外,遇到一个骷髅头,也足够吓得他浑身发抖,失魂落魄好一阵。
    原本,他还带了一张薄薄的毛巾被,打算万一有什么意外,可以在这里过夜,不过现在看起来,这野外比他想象的还要冷很多,毛巾被很难抵御这种寒冷。
    更别说,他身边有多具死人骨骼,若是这种情况下都能入睡,那得有多大一颗心脏?
    冯君的心脏就算稍微大一点,也终究属于正常人的范畴。
    不知道捱了多久,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久远,太阳终于升起来了,看到天边出现一抹红霞的时候,冯君忍不住热泪盈眶。
    尼玛,你终于出现了,再不出现,哥们儿真的扛不住啦!
    他已经吃掉了自己携带的所有巧克力,水倒是没喝多少,1。25升的矿泉水,一瓶都没喝完,没办法,这水实在太凉了,喝到嘴里冰牙,咽进肚子里,身体会打寒战。
    下一次进来,一定要准备好大量的物资!
    太阳升起来了,温度很快也上来了,冯君活动一下身体,开始在村子里做最后的探查。
    找来找去,他没找到任何有意义的东西,陶罐和粗瓷碗的碎片倒是有一些,但是这玩意儿……估计卖不了多少钱。
    哪怕是有点银子……或者铜板也好啊,我也不至于白来一趟。
    不过,他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在一面残破的墙上,他发现了两幅画,一个人物的画像,还有是一只类似于兔子的动物。
    画的水平不高,用的是炭条,在学过速写的冯君眼里,并不比儿童的涂鸦高明多少。
    但是通过画上的人物,他依旧能确定,这里人的服饰装束,大约是明朝左右的水准,上衣和下衣已经分开了,两截的装束,而且衣襟也是右衽。
    “大约是穿越了?”冯君摸着下颌,皱着眉头琢磨。
    然后,他又发现一块残破的石板,上面有浅浅的文字,有点类似于繁体字,却又不尽然。
    真的穿越了也不怕,冯君坐在一个石头墩子上思索,反正哥们儿回得去,这是双向门。
    就是不知道,这是什么朝代,若是明朝末年,那就再好不过了。
    什么?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不怕啦,双向门在手,天下我有!小小大清算个啥?
    什么柳如是、董小宛、陈圆圆、卞玉京……那肯定要统统的,必须的。
    好吧,哥们儿想得有点多了,冯君四下扫视起来,他打算回了,下一次再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所以他有必要再仔细观察一下,以免有所遗漏。
    下一刻,他隐隐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抬起左手看一下,手腕上的印痕,已经淡到几乎不可辨识。
    但是为什么……我感觉这印痕有点发热呢?
    冯君抬起右手去摸左手腕,果不其然,印痕所在之处,还真是有点热。
    很快地,他就找到了发热的原因——来自于屁股下面这个石墩子。
    当左手摸上石墩子之后,印痕上的热度提升了。
    这个石墩子有问题!
    石墩子不大,一尺见方,高有尺半,其中有半尺左右已经陷入土中。
    冯君用了小半个小时,将石墩子挖了出来,伸手抱一抱,抱不动,起码有三四百斤。
    他相信,这么重的货物,他是带不到现实社会的,抱得动抱不动先不说,起码自己就没那么多能量,将它带出去。
    更别说,他还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上个厕所而已,竟然从卫生间抱出块石头来?
    你以为自己是孙悟空他老妈?咱不带这么逗的。
    他抬腿一脚,就踹倒了石墩,“真是火大……咦?”


第9章 是灵石?
    冯君踹倒了石墩,石墩的底端,有红光一闪。
    他凑过去一看,才惊喜地发现,石墩的底部有个凹槽,里面嵌着一块鸡蛋大小的红宝石。
    冯君生长在小市民的家庭里,对红宝石并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可以发誓,这绝对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迷人的红宝石——没有之一!
    这块宝石晶莹剔透,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明亮而又柔和的光芒,瑰丽却不失温润。
    一时间,冯君有点隐隐的明悟:这个村子,没准就是因为这块红宝石遭殃的!
    这么大一块红宝石,带到现实中的话,别的不说,卖上个几百万没问题,当然,如何解释宝石的来路,这是个问题,更是个麻烦。
    冯君家祖上也阔过,据说出过进士啥的,但是,他依旧不可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
    然而,宝石仅仅是宝石吗?冯君不这么认为,要不然,他的石环印痕为什么会发烫?
    既然这宝石未必要变现,冯君毫不犹豫地伸出左手,按向宝石。
    哥们儿已经有了储物空间,挣大钱是早晚的事儿,现在的任务,就是尽量发掘奇遇的真相。
    他没敢左手全部按住宝石,只是用最小的小拇指搭了上去。
    下一刻,他的身子猛地一震,只觉得一股莫名的气劲,顺着左手的小拇指,直接涌进了他的身体,无比的汹涌澎湃。
    这气劲是肉眼看不到的,但是对他肉体的冲击,又是那么的真实,真实到狂野无比,真实到撕心裂肺。
    “呃~”他忍不住低声闷哼一声,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左手要炸了,要不是担心被人发现,他的惨叫绝对会惊天动地。
    然而紧接着,他的手腕处猛地传出一阵清凉,石环的印痕,竟然清晰了起来。
    石环能带来清凉,小拇指尖处,却是暴躁的气劲,冯君用力咬着牙,疼得直哆嗦,他觉得左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嗯?怎么红宝石的颜色,有点减弱?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红宝石那瑰丽的红色,逐渐暗淡了下来,倒是他手上的石环印痕,变得清晰了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红宝石褪掉了最后一丝红色,由粉红转为灰白,紧接着就破碎开来,化作一堆白色的粉末,从石墩上扑簌簌地掉落下来。
    而冯君左手腕的石环印痕,却变得越发地清晰,青得有点发紫了,看上去就像一幅刺青。
    遗憾的是,这刺青的造型,有点……那啥。
    冯君愣了好一阵,才伸右手摸一摸手腕,那股燥热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是……灵石?”
    他实在不能解释,这红宝石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用网络小说的定义来分析,能提供类似于电力的石头,是蕴含了能量的,大概就是灵石了吧?
    莫非哥们儿穿越的不是明末,而是……仙侠?
    这时候,他无比地渴望能出现一个系统,虽然传说中的系统,有各种各样的恶趣味,经常令主角痛不欲生,但是……起码省了自己摸索不是?
    慢着,这身上,竟然又涌出了这么多的油腻?
    不管怎么说,手上的石环印痕加深了,他暂时不用考虑进出空间的能量问题了。
    于是下一刻,他用手挖了一个坑,将灵石的碎屑扫进去,撒上砂土,埋得严严实实的。
    检查了几遍,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他就默念“出去”。
    然而,没过一秒钟,他的身形又现了出来,一弯腰,将地上的拉杆箱挎在手肘上,“尼玛,这丢三落四的习惯真不好。”
    回到现实社会中,冯君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换上清凉的夏装。
    然后,他拿起小李的手机,重新播放一下,果不其然,在整个摄制过程中,他似乎没有任何的变化,不过……挎在右手肘的拉杆箱,诡异地不见了。
    下一刹那,拉杆箱又出现了,挪移了差不多五厘米的位置。
    若不是翻来覆去地观看,他甚至会以为,拉杆箱仅仅是滑动了一下。
    删掉刚才拍摄的视频,他提着拉杆箱走出卫生间,将手机放到前台,“谢谢。”
    小李才待笑话他一句,说没想到你是快枪手,却发现这厮拎着拉杆箱,就冲进了员工更衣室。
    冯君迫切地感到,自己需要洗个澡,因为连他自己都闻到了身上的臭味。
    这个澡,他洗了足足半个小时,等他出来的时候,赵红旗正在打开窗户,“这尼玛什么味儿,谁踩上狗屎了?”
    冯君的衣服也很臭,刚换上的夏装还好一点,那秋衣秋裤和厚实的皮夹克,简直能熏死人。
    他不得不走出门,将拉杆箱里的衣物,送到了洗衣店……那臭味熏得,他自己都不想洗。
    洗衣店的女老板也是一脸的嫌弃,总算是看在小钱钱的份上,她没说什么难听话。
    冯君则不然,他来到服装店,又买了一身夏装,还是个小名牌“九匹狼”,花了五百多——哥们儿马上要走上人生巅峰了,这点钱不算啥。
    买完服装之后,他也没着急回鸿捷会所,而是拿着身份证,找个快捷酒店开了一个房间——接下来他要做很多测试,再在会所待着,有诸多的不便。
    如果很快能弄到第一桶金的话,他甚至想自动离职了。
    开了房间之后,他又出去大肆采购,主要是厚实衣服和食物,甚至他还买了个煤油炉子,去工地上买了根一头削尖了的螺纹钢撬杠。
    楼层的服务员,看到这位客人搬着各种古怪的东西,不住地往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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