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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炎不良人-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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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门打开,许一凡乖乖的走进牢房,包甄也走了进来,先是打开了许一凡手腕上的镣铐,然后看着许一凡开口了。

    “把你身上的武器交出来吧。”

    许一凡一边活动着手腕,一边看向包甄,看到他那不容拒绝的表情,许一凡犹豫了一下,就从袖子里拿出那把军刀,递给了包甄。

    包甄接过之后,没有说话,继续看着许一凡。

    许一凡在镇子上生活了八九年,包甄是看着其长大的,许一凡在镇子上这些年做了什么,他一清二楚,而许一凡有什么东西,他自然也清楚。

    许一凡见状,叹了口气,又把腰间的腰带接下来,这是一根用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制作而成的,看起来很像现在的皮带,而在皮带上除了几个孔洞之外,还有不少挂钩,而在挂钩上挂着很多飞镖,飞镖都非常的锋利。

    把腰带交给包甄之后,许一凡就蹲下身,从裤腿里拔出两把更小更锋利的匕首递给包甄。

    做完这一切之后,许一凡站起身来,而包甄还看着许一凡。

    许一凡撇撇嘴,无奈的说道:“真的没有了,不信你搜。”

    包甄看了许一凡几秒钟,没有动手去搜,而是从怀里拔出一块布,递给许一凡,说道:“你还没吃饭吧,来的路上我买了一点儿。”

    许一凡接过布包打开一看,是两张大饼,足够许一凡吃上两顿的了,许一凡也没有客气,当场拿起一张大饼咬了一口,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味道还不错。”

    听到许一凡这么说,包甄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看着许一凡伸出手,揉了揉许一凡的脑袋,叹息道:“安然啊,你说你干什么不好,非要贩卖这些禁书,你还小,跟着孙瞎子摆摊子不好嘛,你又不缺吃穿。。。。。。”

    在许一凡吃大饼的时候,包甄就像是家里的长辈一般,在那絮絮叨叨了半天,让许一凡既感到无奈,更感到温馨。

    在唠叨了一会儿之后,包甄叮嘱许一凡好好待着,就转身离开了。

    包甄离开了,许一凡也吃饱喝足了,就坐在一堆稻草上,看着牢房的外面,皱起了眉头,脑海当中开始思索该怎么解决这件事儿。

    许一凡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贩卖的书刊被称之为禁书,而他现在在想的是,要不要越狱。

    许一凡所在的牢房跟其他的牢房没什么区别,两根柱子之间缝隙很大,许一凡还是个孩子,勉强可以挤出去,但是,许一凡没有这么做,因为包甄走的时候,只是把牢门带上了,上面挂着一根粗铁链,没有上锁,许一凡想要出去,直接从牢门走出去就可以了。

    然而,许一凡知道,不能这么做,在进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安民镇的牢房虽然不是特别的大,但是,狱卒却不少,从他们走路的姿势,还有握刀的力度,许一凡就知道,这些人应该是行伍出身,他可以离开牢房,但是,绝对走不出去,既然如此,不如安安静静的待着,想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自己该怎么应对。

    …………………………………………………………………………………………………

    县衙后堂,县令没有坐在主位,而是坐在

    在主位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五十多岁,身着儒衫,坐的是四平八稳的,此刻正在端杯喝茶,跟县令说着一些闲话。

    在男人身边,坐着一个大约十几岁的女孩,鹅蛋脸,尖尖的下巴,白皙的肌肤,身着一套紫色的衣裳,从服饰来看,该女子肯定是个殷实家族的女人。

    此刻,女孩正捧着一本刚刚被捕快送过来的书刊,在细心的翻阅着。

    县令姓宋,宋洪志,现年三十有七,在安民镇已经做了快十年的县令了,他于十年前科考,三榜进士,本应该去一些富饶之地任职,却不知为何,被闲置了一年,然后就被丢到了安民镇来,当上了县令,然后一当就是九年多。

    宋洪志是江南人士,初来安民镇的时候,恰逢入冬,这个考取科名的读书人,在来的第一年就卧床不起了,毕竟,东北的气候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太冷了一些。

    安民镇不大,这里的民风虽然彪悍,但是,邻里之间相处的还算和谐,在其任职近十年的时间里,安民镇的治安还算不错,没有发生什么命案,宋洪志也过得算是比较清闲安稳,只是去年的时候,北蛮南下,进攻嘉州城,着实让这个坐了近十年县令的宋洪志有些担忧,不过,北蛮在进攻了几次之后,就撤兵了,宋洪志的担忧也就烟消云散了。

    可是,在三天前,从嘉州城来了奇怪的一行人,年龄悬殊的一男一女,还有一个丫鬟和一个扈从。

    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宋洪志认识,姓王,王鸿祯,是长安城的官员,吏部侍郎,和宋洪志算是半个同乡,而女子的身份则不清楚,但是,身份绝对不简单,因为王鸿祯每次在做出某些决定的时候,都要征询少女的意见。

    少女姓齐,至于全名叫什么,宋洪志不清楚,但是,来头绝对不小。

    王鸿祯和齐姓少女来到这里之后,在闲聊一番几次,少女拿出了两本书刊,递给宋洪志,询问该书是何人所著,何人在售卖。

    宋洪志一开始以为是少女喜爱此类书刊,在看了几页之后,他就知道是谁在售卖了,正是许一凡那小子售卖的《红楼梦》和《挪威的森林》,而宋县令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府中的妻妾最近也在看这些,经常聚集在一起聊起书中的内容,宋洪志看了几页,发现是情情爱爱的话本,就不在关注了。

    知道是一回事儿,该怎么说又是一回事儿。

    宋洪志摸不清楚少女的心思,就试探性的问了几句,然而,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对方要求宋洪志三天之内把人带过来,至于找不到人的后果是什么,少女没说,然而意思已经很显而易见了。

    许一凡从小就在镇子里长大,宋洪志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看着许一凡长大的,对于这个写着一手好字,长得又十分可爱的孩子,宋洪志还是很喜欢的,自然想要替许一凡遮掩一二,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就这样,宋洪志拖延了两天,少女在此期间没有提起,似乎是遗忘了,然而,今天前不久,少女唤来了宋洪志,再次提起了两部书的著作者。

    得知宋洪

    志还没有找到人之后,少女顿时就不高兴了,提到私贩禁书是大罪,而少女不高兴,王鸿祯也不高兴了,王鸿祯不高兴了,宋洪志就要倒霉了,没办法,只好让捕头包甄去把许一凡给抓起来。

    “齐小姐,既然书已经找到了,那人是不是。。。。。。”宋洪志看着正在翻书的少女,试探性的问道。

    “人怎么了?”少女随口敷衍道。

    “那个。。。。。。”

    “洪志啊,今天就这样吧,你先去忙你的吧。”不等宋洪志继续询问,王鸿祯就打断了他的话。

    宋洪志还想再说几句,可是,在看到王鸿祯那不满的眼神之后,顿时心中一凛,苦笑一声,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而已,能做什么?又能保住谁呢?他自己现在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

    想到这,宋洪志就起身告辞了。

    等到离开厅堂之后,少女放下了手里的书刊,看向了门口,微微皱起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诺兮,把一个九岁的孩子丢进大牢,是否欠妥了些?”王鸿祯开口问道。

    “哦?怎么欠妥了?”少女明目流转,看向王鸿祯问道。

    “他毕竟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这样做是不是。。。。。。”

    少女却摇摇头,重新拿起话本自顾自的翻阅起来,说道:“我自有打算。”

    听到少女如此说,王鸿祯就不在多言,只是叹了口气,脸上有些无奈,仅此而已。



第十三章 刁民



许一凡似乎被人遗忘了。

    自从几天前,他被包甄当着镇子里很多人的面给带到县衙之后,就被丢进了大牢里面,孙瞎子没有出现,县令也没有出现,至于包甄口中的大人物也没有出现。

    这些天里,包甄每天都会过来,给许一凡带来很多好吃的,就像往常在外面的时候,包甄看到自己的时候一样。

    这让许一凡感到很奇怪,也很疑惑,他曾经问过包甄,为什么县太爷不提审自己。

    而包甄的回答是,县令最近很忙,没时间搭理自己。

    许一凡又问了孙瞎子知不知道这件事,而答案自然是知道的,在许一凡被带走的当天,孙瞎子就知道了,不过,孙瞎子没有下山,只是说没事儿。

    就这样,许一凡被丢在大牢里待了五天。

    这五天时间里,许一凡除了睡觉就是发呆,要么就是跟包甄闲聊几句,大牢里的狱卒对许一凡很不错,毕竟,他们都是镇子里的人,长期生活在这里,都多多少少跟许一凡熟悉,而许一凡又是个半大的孩子,他们也不会对许一凡怎么样,时不时的来找许一凡聊几句家长里短的事情,甚至还有几个外地的狱卒,请许一凡给他们写几封家书,寄给老家的亲人,而许一凡也没有拒绝。

    在许一凡被关押的第六天,他正在跟一个狱卒侃大山的时候,包甄来了,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姑娘,准确来说是一个少女。

    少女长得蛮漂亮的,皮肤很白嫩,走路不急不缓,穿着却是丫鬟的服饰,这服饰在安民镇没有出现过,应该是嘉州城那边某个大家族的丫鬟。

    包甄跟在少女的身后,手里拿着一张桌子,而少女手里提着一个篮子,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牢门本来就没有上锁,少女径直走了进来,然后,站在门口,看着许一凡,许一凡也看着她。

    包甄拿着桌子走了进来,直接放在了许一凡的面前,一句话也没说,放下桌子之后,就走到了少女身边,似乎少女才是主事人。

    许一凡此刻正盘腿坐在地上,仰着头看着少女。

    少女看了许一凡一会儿,似乎有些不满许一凡那肆无忌惮的打量,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过,没有出言训斥,而是走到了许一凡面前。

    “你就是许一凡?”少女微微低着头,居高临下的看着许一凡问道。

    两个人的站位,许一凡需要仰着脖子看她,这个姿势很累,许一凡看了一会儿,就低下头,随口说道:“是我,姑娘找我什么事儿?是写家书,还是算命啊,亦或者是求姻缘?”

    本来就微蹙眉头的少女,在听到许一凡那略显调戏的语气之后,眉头再次皱了皱,看向许一凡的眼神有些不善。

    只可惜,许一凡低着头,没有看到这一幕,自然没有什么反应,而且,就算他看到了,也不会在意什么,反正他现在已经在大牢里面了。

    刚开始的时候,许一凡确实有些紧张,有些慌乱,不过,却不害怕,而根据这几天的情况来看,包甄口中所谓的大人物,应该不会把自己怎么样的,大炎王朝的律法,许一凡还是很清楚的,之前,闲来无聊的时候,他曾经翻阅过。

    律法当中确实有禁止私贩禁书的相关律法,但是,这条律法已经很多年没有启动过了,而他自信自己写的小说,呸,抄的小说都是爱情小说而已,根本不是什么禁书,自然不会以此定罪的。

    想通了这些,许一凡就放松下来,也不在那么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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