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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高校-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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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姐烤鱼”、“农家小炒”、“东海民宿”……

    经过打听,村里最好的民宿叫“东海客栈”,大床八十,标间一百,24小时供应热水。

    出身殷实家庭的莫聪,虽然没有娇生惯养的臭毛病,却有些洁癖,因此提议就住这里。

    李明宇立刻反对。

    这家宾馆以前是村里地主的产业,独栋独楼,位于东海村南面,距离村子尚有一段距离。

    他觉得还是住在村里方便些,万一朝歌西岐提前开干,也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丁青自然也不赞成。

    他的理由简单多了,纯粹因为心疼钱。

    三个人只能漫无目的地在村子里继续闲逛。

    “这里二十一晚,好像不错。”

    “不行,太脏!”

    “那里五十一晚,好像也不错。”

    “不行,太贵!”

    “……”

    一直到晌午,三人的意见依旧无法统一。

    不过,也并非全无收获。

    这段时间,他们陆续看见有一些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成群结队来到东海村。

    他们穿着时尚,而且都背着包,自然不会是本地居民。一进村子,就不约而同地开始打电话。挂断电话后,陆续走进一家名叫“海风怡人”的中档名宿。

    莫聪曾用系统打量过,他们虽然都将战力值压制在一千点以下,但从他们的身形和动作不难看出,每一个都带着身手。

    战力值会骗人,身体语言却不会。就像一个武林高手,虽然隐藏了内力,但练武之人那股精气神,依旧十分扎眼。

    三人立刻想到,他们应该就是提前到来的参战人员。

    只是不知道属于朝歌还是西岐。

    正当三人准备去“海风怡人”摸摸底的时候,

    不远处,

    忽然传来一阵悠扬哀伤的乐曲声。
………………………………

第二十一章 朝歌大学民乐系

    三人同时愣住。

    原本要迈开的脚,像是再也走不动了,就这样愣在了原地。

    远远传来的乐声中,仿佛带着种神秘又神奇的魔力,让人不自觉驻足倾听。

    听着听着,脸上的表情就逐渐痴了,就像被勾走了魂魄。

    再加上,曲调又似哀乐,凄凄惨惨,悲悲切切,更是无端勾人愁怀,无论什么人听了,都会不自觉地想起伤心往事。

    三人感同身受,此时心里都有一股说不出的酸楚之感。

    “喵……”

    一只黑猫从屋檐上窜了下来。

    它的动作很轻,也很快,一晃就不见了踪影。

    下一刻。

    更多黑猫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有的从屋顶跃下,有的从墙角转出。

    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起,向着乐声源头,相继奔去。

    现在正是晌午,整座小村都笼在炊烟之中。

    这些馋嘴的猫儿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去趴墙根,而是像听众入场般,对那突兀的哀乐趋之若鹜,实在有些反常。

    就在三人奇怪之际,天空中忽然响起一阵刺耳的低鸣。

    “啊啊啊啊……”

    蓦然抬头,只见成群的乌鸦,有如黑云过境般,当空掠过,也朝着乐声传来的方向飞去。

    地上黑猫,天上乌鸦,并无半点相映成趣之感,反而形成了一道诡异的风景线。

    此时。

    乐声愈发凄楚,呜呜咽咽,似女子哭诉命运的多舛。

    “这好像是……音波功!”

    莫聪豁然说道。

    “哦?”

    丁青曾在学校图书馆里,看过关于这种功法的记载。

    音波功既能通过声音影响人的情绪,从而起到扰乱敌心,摧毁对手战意的效果。更能以声音作为媒介,将战力值化成有形之物,是一种十分特殊的攻击手段。

    这座质朴的边陲村庄,自然没有会使用这种高阶功法的修士存在。

    那奏乐之人是谁?

    “走,看看去!”

    李明宇显得有些兴奋。

    三人循声而去,片刻之后,便到了村尾。

    村尾有棵老槐树,枝叶茂盛,树干粗壮,需要七八个壮年扬臂合抱,看来已有千百年历史。

    树下有人。

    两个人。

    他们看起来都是二十出头的少年,脸色却苍白得像是两个将死的老人。

    他们的身材颀长而消瘦,说是两根竹竿一点也不为过。

    最让人咋舌的,还是他们怪异的穿着。

    其中一人,从头到脚都是红的——红夹克,红牛仔裤,红布鞋,连内衣和袜子也红得像血。

    他负手站在树下,手里提溜着一支唢呐,此时正随着乐声摇头晃脑。

    另一个人全身都是绿的——绿卫衣,绿工装裤,绿球鞋,他的内衣和袜子虽然不是绿的,却带着一顶绿色鸭舌帽。

    此时正盘腿坐在树下,缓缓演奏着掌中那支古色古香的二胡。

    红配绿,赛狗屁。

    三人虽然想笑,却不知为何就是笑不出来。

    非但笑不出来,鼻子竟没来由有些酸楚。

    因为那绿衣少年演奏的乐曲实在太悲伤,也太痛苦,令人不由得愁肠百转。

    就算那首素来以凄美著称的二胡名曲《二泉映月》,与它相比,也成了大姑娘出嫁时的喜乐。

    全村的黑猫都匍匐在他们脚边,足有五六十只,不时发出轻柔叫声,似在应和曲调。

    成群的乌鸦在槐树枝头低空盘旋,聚而不散,像是被一道无形的气墙隔绝,只能在这方空间内无休止地鬼打墙。

    黑的羽,红的眼,叫声凄惨,有如一个不祥的预兆。

    良久,

    曲毕。

    黑猫散去,乌鸦高飞。

    槐树下,又只剩下那两个孤零零的少年。

    硕大的槐树遮蔽阳光,他们异常颀长的身影完全被黑暗的树荫掩盖,看来就像两道鬼影。

    绿衣少年收起二胡,缓缓起身。一转头,秃鹰般锐利的目光正看见不远处的丁青三人。

    丁青他们给他看得脊背一凉,下意识站直身体,不敢说话,也不敢动。

    凝注片刻后,绿衣少年露出一个微笑,接着微微弯腰,欠身示意,就像一个谢幕的音乐家。

    他虽然在笑,可笑容却诡异耍袷且桓叮媸倍蓟岽痰饺说难夤撬枥锶ァ�

    三人心里都是咯噔一下,连忙毕恭毕敬地弯腰还礼。

    绿衣少年将二胡提在手里,与红衣少年交换一个眼神后,二人径自走过丁青他们身边,向村子里走去。

    他们走路的姿势也很奇怪,膝盖以上完全不动,手也不摆,只靠小腿移动,看来就像在不断跳跃,像极了僵尸。

    看着他们的背影,丁青忽然联想到周星驰电影《功夫》里的那两个抚琴杀手。

    一曲肝肠断,何处觅知音。

    “他们……他们好像走进了海风怡人。”

    莫聪小声提醒。

    丁青撑了撑脖子,果然看见他们消失的地方,正是之前已有多位年轻修士入住的“海风怡人”。

    “他们果然都是修士,怪不得会用音波功。”

    丁青忽然想到什么,转头对莫聪说道:“对了,他们的战力值有多少?”

    “我刚偷瞄了一眼,都在五百点以下。”

    莫聪左右看了看,似是怕人听见,压低声音接着道:“不过,只要是一品修士,就能压制战力值。他们一定像刚才那些人一样,不想被人看出自己的实力。”

    “哦……”

    丁青闻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想来战力值足有1200点的哪吒,在学校应该也压制了自己的战力值,所以上次莫聪才会看走眼。

    “我想起来了!”

    李明宇忽然一惊一乍地说道:“如果猜得没错,这两个人都是朝歌大学民乐系的高材生。红衣服的叫郑伦,绿衣服叫陈奇。”

    “啥?!”

    丁青忍不住惊讶道:“这两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啊……”

    “那是当然!”

    李明宇继续道:“就算你没听过他们,也该听过‘郑氏婚庆’和‘陈氏冥具’的大名!”

    “他们的父辈都是做婚丧嫁娶这个行当起家的,如今一个是婚庆界的翘楚,一个是冥具业的龙头。”

    “他们从小耳濡目染,学了一手好乐器。考上大学后,一拍即合,组成了一个民乐组合。”

    “好像叫……‘哼哈Boys’!”

    卧槽!!!

    丁青一拍脑门,顿时醒悟,怪不得这两个家伙的名字这么耳熟。

    郑伦陈奇,哼哈二将!
………………………………

第二十二章 母老虎

    由于郑伦陈奇的入住,“海风怡人”其他住客的身份不言而喻。

    这里自然就是朝歌大学的聚集地。

    李明宇原本兴冲冲也想办理入住,毕竟跟朝歌大学的参战人员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必担心因消息闭塞或睡过头等原因,错过这场茬架。

    一问之下,民宿老板却以客满为由,将三人拒之门外。

    他们随即又去临近的民宿询问,答案如出一辙,不是客满,就是声称暂停营业,变着法儿地打发他们离开。

    “奶奶的!”

    连吃几碗闭门羹的李明宇,脸色阴郁,走在路上的脚也格外用力,踩出一连串泥泞脚印。

    时间刚过下午一点,村里内外随处可闻饭香阵阵,李明宇提议先找地方吃饭,住宿的事之后再说。

    丁青和莫聪满口答应,刚才不说,只是因为着急找住处,其实他俩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不知不觉又绕回村尾。

    路过大槐树,就看见不远处有一间孤零零的平房,白墙黑瓦,位置偏僻,与成片的村落脱离开一段距离。

    房子就是农村人的面子。

    这些年,东海村的村民多多少少都赚了些钱,而且大部分都花在修缮房屋上。

    光景好的,事业旺的,更在原本的老地基上立起了小洋楼式的自建房。

    唯独这间平房,依旧寒酸破败,屋顶上几乎没有一片完整的好瓦,斑驳的墙壁油漆脱落,好像有年头没重新粉刷过了。

    所以给人一种被整个村子孤立在外的感觉,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每个村里总有几户烂包光景的破落户,这一点,出身农村的丁青最清楚不过。

    他们家以前就是村里有名的贫困家庭。

    还是等他在大城市赚了钱,回家盖了新房之后,才摘掉了贫困的帽子。

    所以丁青看到这间平房,非但不嫌弃,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切之感。

    最主要的是,屋前的招牌十分醒目:

    ——“吃饭五块,过夜十元!”

    “就是他了!”

    不等李明宇和莫聪答应,丁青已快步向前走去。

    “这么便宜,干不干净啊……”

    李明宇有些犹豫。

    倒是一向爱干净的莫聪,看穿了丁青的心思,按住李明宇肩头,笑着宽慰道:“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走吧。”

    ……

    ……

    屋前有块空地。

    用一圈篱笆歪歪扭扭地围住,就算是院子了。

    院子不大,东一块西一块铺满了塑料纸,上面零星晒着些干瘪的腌鱼。

    小院中央蹲着一个精瘦的中年男人,上身穿了一件满是破洞的白色背心,从一个个破洞里可以看见他黝黑的皮肤。

    下身穿着一条洗得变形的蓝色短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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