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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的懒散人生-第3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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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人边对词边神侃,说《人山人海》的拍摄趣事,说《李米的猜想》里周公子的天马行空,聊着聊着,时间就来到了上午十点钟。
  谈兴尚浓,但剧组那边已经准备完毕,两人也只能无奈进场。
  王艳辉的表演模式跟梁佳辉很像,乍一看平平无奇,实则千变万化,演什么像什么。
  《李米的猜想》里的裘火贵,《追凶者也》里的贵哥,甚至于是《烈日灼心》片尾的惊鸿一现,都吸尽观众眼球。
  除了这些角色,人家喜剧也能演。
  “唱一首,敢问路在何方?”
  《心花路放》里的黑老大同样是演的入木三分,出场不足五分钟,却抢尽风头。
  这次能跟这样的大神对戏,万年心里自然也有些兴奋。
  ······
  剧组收拾场地的功夫里,今天有戏的几人也都化完了妆。
  潘肖是个律师,受过高等教育,自以为凭借法律这个工具就能横行于天下。化妆上,万年高高瘦瘦,西装外罩一件简单的黑色大衣,皮鞋锃亮,脸色苍白且带点阴鸷。化妆师特别强化了他脸上的法令纹,让他显得更加成熟,显老。
  本来宁皓还想让他沾上山羊胡,但是一看特别不搭调,也就作罢了。
  除了西装和苍白阴鸷的脸色之外,他最大的特点大概就是那一头梳的整整齐齐的背头了。
  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潘肖是一个极度看重地位和脸面的人,在他看来,发型和衣服皮鞋一样,都是自己身份的象征。
  若是不够整齐出众,怎么能跟别人区分开?如何能显示自己的牛逼呢?
  看着打扮整齐的万年,宁皓竖了个大拇指,“不错,光是这头发就好。要是让老徐来,咱们还得花大价钱给丫定做假发。”
  “咱赶紧开始吧,别看这衣服好看,倍儿凉···”万年哆嗦几下,这几年越来越怕冷,也不知道为啥。
  “冷吗?还好吧!”
  宁皓抬头看看太阳,摸着下巴沉吟道,“怕冷,好像是肾虚的症状之一啊。”
  “你丫才肾虚···你踏马穿着羽绒服,我穿着西装,咱俩能一个感觉吗?”万年没好气道,“赶紧的,别墨迹了!”
  “好,各组准备,马上开始第一场戏!”
  潘肖被黑老大雇佣来帮自己脱罪,在庭审结束之后,两人来到帝豪大酒店吃饭,途中,黑老大把自己的车抵押给了潘肖,故事也就此展开。
  首场戏拍的就是两人在饭店的对话。
  不多时,剧组准备妥当。帝豪大酒店牌子很大,但是很破烂,房顶都是一条条木板钉成的,阳光透过木板,在屋内洒下一条条阴影。
  场记啪的一打板:
  “开始!”
  就见王艳辉抬起酒瓶,在面前的两个玻璃杯中倒满白酒,一边倒酒,一边说道,“你么,好律师一个···你这个朋友,我交下咧!”
  说罢,他把玻璃杯往前一递,送到了万年的脸前。
  万年没回话,下巴微抬,极矜持的笑了笑,抬起一根手指,把酒杯推了回去。
  “不好意思,我身体不太好,不喝酒。”
  王艳辉不置可否,抬起酒杯抿了一口。房顶木条带起的阴影交织在他的脸上,刚好把一双眼睛遮住。
  “如果对结果还满意,我们就抓紧时间···”万年职业化的笑道,声音温和,带着种让人不适的矜持。
  “这个样子吧,”王艳辉低声道,“剩下的钱嘛,十天以后,我给你打过去!”
  说罢他掏出小刀,从盘中的羊肉上切下一块,放进口里慢慢嚼着。
  他微微歪着头,像是害怕阳光耀眼一般,始终把双眼放在阴影里。即便在切肉的时候,那双黑暗中放光的眼睛也没移开,带着笑意看着万年。
  像是个淳朴的老农跟商人谈生意一般,他就那么笑着,手里却握着刀。
  万年收敛着脸上的肌肉,显出稍稍惊讶,但又不让自己情绪完全暴露的一个神情,缓缓道,“大哥,你别欺负律师行吗?”
  “就十天···”王艳辉满不在乎道。
  万年抽了下鼻子,嘴角扯出一个古怪的笑。
  他低头一看,桌上玻璃杯的位置留着一圈酒水的痕迹,伸手一点,食指润湿。
  “你知道人一辈子有多少有效时间吗?”
  边说,他用手指在桌上写出一个数字:149800。
  “除了吃饭睡觉,闲聊扯淡,也就剩下十几万个小时,顶多也就这些。”他抬起上身,指了指桌上的数字。
  “现在你居然让我等十天?”
  四个字:咄咄逼人!
  话落,王艳辉沉默片刻,接着眼睛向外一转,不紧不慢道,“那个车,你看见没有?”
  闻言万年略微转头,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门口,那是辆红色的奔驰。
  宁皓这孙子,怎么又用上奔驰了?
  忍住内心的吐槽,万年面色平静,打量了两眼,似在估计那辆车的价值。
  “颜色是不是红逑似的?我老婆子喜欢,今年我出差去了,回来以后我才知道,她出事情了,一氧化碳中毒!”
  王艳辉低声道,“但我后来还是买了这个颜色,因为,我答应过她。”
  长篇大论一通后,他总结道,“所以,你放心,我这个人说话算话!”
  而万年却眨了眨眼睛,依旧用那种矜持但让人不快的语调,不紧不慢道,“那辆车,值三十万吧?”
  王艳辉忽而放下了手里的小刀,抬头望着对方,不言不语,威势逼人。
  万年依旧笑着,“既然你老婆不需要了,你就应该把这辆车抵押给我。”
  至此,两人都摸清楚了对手的深浅和水平。王艳辉略带诧异,对方能接招,这还在意料之内,毕竟是有实绩在身的人。
  可是,能接的如此轻松,倒着实让他有点意外了。
  就他看来,万年的台词功底还算合格,但最出格还是隐含在台词和动作之间的创意与灵性,很有意思。
  但是,老将毕竟是老将,经验和能力,尚且不是如今的万年能比的。
  王艳辉一动不动,就那么停在画面中央,昏黄的阳光洒落,画面十分微妙。
  突然间他动了,双眼透亮,瞬间吸引住了镜头,后背挺直,双肩收起,这是狩猎的姿势!
  “这个车···你开不走!”
  “好!”
  宁皓喊道,顺手还鼓了鼓掌,“有劲儿,开机第一场戏,太顺利了!”
  随即,万年溜达到监视器后,看了一遍刚才的表演。
  “啧!”
  万年边看边琢磨,这一搭手才看出人家的水平。自己这边都要想疯了,各种花招往出甩,但人家就是稳如山。不说别的,光是最后那一起身,看似慢慢悠悠,但瞬间那股子锐利如鹰隼,阴险如野狼的感觉极出来了。
  不得不服!


第430章 读书人
  话说黑丝袜这个东西,是种神器。
  不管在哪儿穿,在哪儿用,都能发挥某种奇特的功效。
  戴在脑袋上,你丫就是强盗里最靓的仔,拿把西瓜刀就能冲进金店抢东西。
  戴在胳膊上,那你就是运动型男,又要运动,又要防晒,突出一个精致。
  穿在腿上,这是正途,既有历史的优雅,又有现代的魅惑。
  女的能穿,男的呢,下定决心,也能穿!
  说到底,这玩意就是法兰西老表的祖宗发明出来的,最开始穿丝袜的,都是男人。
  没啥神秘的,跟咱的秋裤一个道理···
  而且呢,黑丝袜穿在不同人身上,也有不同的效果。
  穿在陈鲁豫身上,那就是知性,顺带着那两条圆规一样的腿就更细,细的好像一阵风吹过来就能吹折。
  而穿在于男身上,知性什么的都荡然无存,留下的就是某种莫名其妙的魅惑感。并不是美,或者艳丽的诱惑,而是带着种荷尔蒙的诱惑,原始,从心底里勾动着某种东西。
  大峡谷,夜巴黎。
  乌漆嘛黑的小房间里,于男换上了那身古怪俗艳的衣服,蹬着两条黑丝长腿左右乱晃。
  说实话,她的腿虽然长,但是并不细,肉感十足。粗糙,原始,满满的诱惑,很容易让人的思维一下子关联到下三路。
  而她在电影里的作用就在于此,用她的性感和谎言,给《无人区》加上一些荒诞和黑色的气氛。
  或许是受到了管琥和姜闻的影响,这次的《无人区》宁皓完全模糊掉了地域上的背景,车牌上都写的是和。
  这个地方是哪儿?
  不知道!
  他这次很聪明的将内涵表达的更为隐晦,除了地域风景没法改变之外,其他所有的特征全部被隐藏了起来,明显就是走了姜闻的路子,玩的就是智商,欺负那帮老爷看不懂!
  《无人区》是类型片,不是现实主义片。它像一个寓言,寓言里人人都分工明确。
  其实,《无人区》的人物设置,很像我国很多乡土小说——特别是,那种被臆想出来的乡土小说,荒诞,不真实,充满了各种奇观和古怪的习俗,像是《杀生》,又像是《鬼子来了》。
  他们被创造出来的动机,和《无人区》被创造出来的动机很像,都是为了离开此地,离开当下,构建出一个与此刻不一样的世界。
  那个世界更原始、更粗野,让“文明人”看了或反思或害怕——也就是其间所有设置,都为了与“文明世界”形成映衬和对比。
  黄博演的那个杀手,从他的枪,到他的打扮,再到他手里只剩半截的望远镜,这些都是电影里的荒诞元素,所有人都不正常。
  用一个沉重绝望但却妙趣横生的故事给人们的心头添堵,让人们共鸣反思,但不会给出答案。因为现实生活没有答案,也没有结果。
  所以,如果通过乡土小说去认识农村,那么你会发现,几乎每个村子的标配都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一个寡妇,一个少女,一个读书人,一个嘴皮子,一个厚道人,一个钱串子。
  故事的起因,一般是钱串子,他是贪婪的化身,他不满足于现有的分配,所以他煽风点火、制造矛盾。
  而傻子代表意外和暴力,他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会害怕,不会改变,他们会意外的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场合,见到不该见的事情,说不该说的话,吃不该吃的食物,玩不该玩的火,最后,死不该死的死。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以其天生的残缺,来承担起这个故事的“异化感”。
  女人是故事的点缀,一定是故事里的亮色,善也好,恶也好,赤红的蝎子也好,闪耀的蝴蝶也好,是欲望的投射。
  若故事基调是积极的,那女人一般是少女,代表着冰雪般的纯洁和不可亵渎的神圣。
  若故事基调是阴暗的,那女人一般是寡妇,她们风情万种,代表着可以被“抢夺”的欲望。
  《无人区》里的夜巴黎就是这样一个微缩化的小村庄,这里有老板和老板娘两个钱串子,有儿子这个拿锤子的傻子,也有舞女这样一个粗糙且充满诱惑的女骗子。
  配置齐全,一看就是要搞事情。
  ······
  午后,夜巴黎。
  万年开着那辆红色的奔驰,在漫天黄沙中,缓缓驶进了面前的休息站。
  这场戏是讲,潘肖之前以为自己撞死了人,来到了夜巴黎休息站,想要报警,却碰上了黑店。几人掰扯半天,潘肖最终下定决心毁尸灭迹。
  潘肖的角色就是寓言里的读书人,读书人是故事的视角,他本不该属于此地,此地与他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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