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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之赘-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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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次去明山玩,那月亮简直了,你知道吗?云海里,跳出一个月亮。”

    马路边上,一个大男孩这么说道。

    他旁边的女孩子哈哈一笑,“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别在这馋我,我中秋要回家。”

    草地上,齐磊翻了个身,没睁眼,口里喃喃一声,“无聊。”

    在打酒村不亮也不圆的皎洁明月下,陈晨曾经满眼憧憬的说过想去明山,去那个以月为名的城市赏一次月,去看看,是不是真有人们说的那么好。

    那时候,齐磊拍着胸脯保证,要带陈晨去明山看两次看十次看一辈子的月亮。

    这种事情还有很多,许下的承诺足够写满32开的记事本。

    现如今,齐磊孤身一人来到月城,却只能像条流浪狗,像只流浪猫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至少此时此刻,他真的成了个可耻的懦夫!

    “你才是懦夫!”蹲在地上整理货物的李长寿头也不回道。

    跟他说话的是一个女孩子,化着妆的女孩子,看着年纪不大,已经学会了梳妆打扮,双手抱在身前,呵呵笑了声,“刚主管骂你的时候你怎么不敢还嘴呢?哼,冲我就敢吼了,真这么有本事,你去骂她啊。”

    李长寿闷头做事,不搭理她,真生气,反而顺了她的意,闹事走人,不过是送给人家一个茶余饭后的笑料。

    女孩许是觉得无趣,冷哼一声,掉头走了。

    不一会儿有人过来,说道:“长寿,有人找你。”

    “什么人?”

    “一个妇女,在大门口等着呢。”

    李长寿以为是他妈妈仇悠,本不想出去,又怕仇悠追到这来,很是烦躁的抓了抓头发,从商场后门走出,绕了半圈走到前门,看到金芬芬站那,很是意外,走上去笑道:“阿姨,你怎么来了?”

    金芬芬把手上提着的一爪香蕉递给李长寿,“我到县城转转,给你买的水果,拿着拿着,那边有个咖啡馆,我们去那坐。”

    李长寿拒绝的话没能说出口,被金芬芬半拉半拽的带到咖啡馆,两个人在门口太阳伞下的双人桌坐下。

    “来两杯咖啡。”金芬芬十分阔气的一摆手。

    服务员迟疑了一下,“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咖啡?”

    金芬芬闻言大囧,不好意思的看了李长寿一眼,冲服务员笑道:“姑娘,我也不懂,你就,就拿两杯招牌咖啡来!”

    服务员被金芬芬逗笑了,“阿姨,您看摩卡行吗?挺甜的,就跟您一样。”

    “哈哈哈,你这丫头真会说话,有男朋友了吗?”金芬芬刚想答应下来,又看向李长寿,“甜的行吗?”

    李长寿连忙说道:“可以啊,我就喜欢喝甜的。”

    还没迁居到青冲县的那些年,李长寿是打酒村三巨头里的军师,专门出鬼点子,和豪爽的梅文怀互相看不对眼,他们之间的缓冲带是齐磊,和金芬芬。

    金芬芬满足他对母亲的一切想象,平等、倾听、愿意交流、可以退让。

    一次在齐磊家吃饭,齐磊个一杯倒喝了两杯就开始耍酒疯,非得让李长寿认干娘。

    那天李长寿就差跪下磕头了,愣是被金芬芬拦住,回到家后就挨了顿混合双打,又被父母思想教育了半个晚上,连带着金芬芬也落了几句不是。

    咖啡被送上来,把李长寿的回忆打断,他怅然若失的摇了摇头,和金芬芬互相说着近两年的生活,连日来工作上的不顺都一扫而空。

    咖啡快喝完时,金芬芬才问道:“长寿,我家齐磊来青冲县,是不是找过你啊?你知道他去哪了吗?”

    “他没回家吗?”李长寿很意外,心里稍微一想,也猜不到齐磊会去哪里。

    金芬芬脸色不自觉的变得落寞,喃喃道:“他去哪了呢?”

    李长寿说:“您别急,我给您打听打听。”

    “麻烦你了啊,长寿。”金芬芬脸上挤出一抹笑容,离开的时候,身影萧瑟。
………………………………

第14章 人间失格

    当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只是为了活着的时候,食物是他的全部,他的道德观念会变的很低,庆幸的是还有法律。

    虽然法律不会给他面包,只是在他头上悬挂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警示他犯罪是不可取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何尝不是给了他回头的路。

    开启流浪生活后,齐磊还有点时间观念,后来整天看着黑瞅着亮,有一顿没一顿的,谁还在乎今夕何年,生命的本能,让他学会了怎么做一个流浪汉,这确实是件悲哀的事情。

    流浪汉居然还有野生的,草!

    捡矿泉水瓶子吗?捡一天到头,打算拿去卖的时候,别的流浪汉会从天而降,如同拿着镰刀的死神,无视你的一切恳求,收割你活着的希望。

    翻垃圾桶吗?你得小心了,别被巡警看见,喝骂和殴打是幸福的,不幸的是用约束带把你捆起来,丢去没人的地方让你自生自灭,因为流浪汉不是难民,不去救助站的只有两种,疯子和傻子。

    元齐路的后头叫作黄泥岗,从路口拐角进去,就是垃圾场,臭味冲天,有着一条瘦小的田园犬。

    它经常围着垃圾堆转圈,每当行人经过,它身上的毛发会竖起来,用凶狠的眼神死死盯着行人。

    行人匆匆经过后,它松弛下来,继续巡视领地。

    齐磊牛仔外套上缺失的两只袖子就是拜这条恶犬所赐,被咬破后,他自己扯下来的。

    饥饿跟寒冷,将体力全部抽去,脚步虚浮的人,走起路来很奇怪,像是上半身拖着下半身走。

    傍晚时节,齐磊再度来到黄泥岗,一眼就看到那条可恶的流浪狗抱着半只烤鸭在啃咬,他的眼神变了。

    这时如果有人看到齐磊的眼睛,不管多么强大的人,心神都会颤栗,那已经不是人类该有的眼神。

    齐磊扑了上去,将烤鸭抢在手里,背过身子拿起来就啃。

    流浪狗嗷的一嗓子,张开嘴去咬,咬在齐磊背上。

    它心里想:“这衣服真硬啊,我一定要咬破它!”

    如果齐磊知道它的想法,一定会骂声“蠢狗”。连着啃了几口烤鸭后,站起身来就走。

    流浪狗咬着他外套不放,被带起来。

    齐磊加快脚步,走到路口拐角处,感到身后一松,他也不在意,蹲在马路牙子上继续啃着烤鸭,肉质松软,油水丰厚,也不知道哪个败家玩意扔地上的,真好,便宜了一人一狗。

    流浪狗不敢踏上马路,那不是它的领地,它只能站在泥地里恶狠狠的吠叫,见到齐磊背上泛起一团血色后,才满意的摇着尾巴回去。

    换作刚入行那会儿,齐磊还会想,为什么越美味的食物,被丢弃后也越难吃,为什么变质腐烂的食物,吃多了,会觉得还算不错。

    他现在不会浪费时间精力发呆了,他要活着。

    做梦的时候他才会想,这样的生活,是人过的吗?

    雀妞,我好想你,我马上就来陪你了。

    时间如水流淌,中秋过后紧接着是国庆,每当这种时候,警察和城管会倾巢而出,临时客串节日前后两个月的城市清洁工。

    流浪汉们提前进入冬眠状态,昼伏夜出。

    齐磊不懂这个规矩,流浪生活会教他,在被城管追了三条街后,他在桥上一跃而下,跳入垃圾堆里躲藏,经过一夜胆战心惊,再不敢白天出现。

    月亮圆了,真的像个芝麻饼了,是中秋到了吗?

    齐磊来到一条河边,翻检着垃圾桶,妄图寻找到能够饱腹的食物。

    这条河真大啊,从这头到那头,估计有两三百米,月城这么大的河只有一条,穿城而过的秀江。

    江心处有一座阁楼,红墙绿瓦,叫作多胜楼,取江山多胜游的意思。

    围绕着多胜楼,在河岸处建起座座凉亭,夜灯光芒照入河里,又折射回来,和多胜楼的灯光汇在一处,五光十色,绚烂无比。

    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呜呜声,说时迟那时快,齐磊连滚带爬的钻进绿化带里躲藏,像个受惊的小动物一样蜷缩成一团,等到呜呜声远去后,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脸上是没来得及褪去的惊慌失措,他走到廊亭处,只敢坐在外头,背靠着冰冷的石壁。

    他的手上,手臂上,胸前身后,甚至是脸上,分布着些像紫色又像黑色的污垢,那是血和泥土混合在一起的颜色。

    身子明明烫的要死,可为什么会觉得好冷,冷的直打哆嗦,是发烧了吗?

    发烧也好,烧糊涂了就不知道痛了,可为什么这该死的脑袋这么清醒。

    白露那天惊扰到打酒村的爆竹跟轿车,陈晨和卓不凡拜堂的场景,一一在心头浮现,陈星的刻薄嘴脸,陈和尚的视财如命,三叔公的苦苦相劝,梅文怀的义字当头,画面定格在医院里,陈晨最后的欲言又止……

    “不要,不要,你不要丢下我……”

    齐磊闭起眼,眼泪划过脸颊,比秋雨要凉。

    或许很久,或许一瞬间,他不再发抖,一动不动的像个尸体。

    有脚步声响起,一声轻咦,“喂,你要不要吃饭?”

    说话的是个女人,一个很好看的女人,头发全部盘起,眼睛很亮,皮肤泛着健康的桃红光泽,大大的双眼皮,眨动时好像星星在闪烁,不高也不矮,穿着件黄色连衣长裙,眼角有一颗泪痣,更添几抹风情。

    她见齐磊不吭声,想了想,从凉亭走出来,走到齐磊面前,抬手晃了晃,“喂,说话啊!”

    齐磊不为所动,死水一潭的眼眸望着虚空,眼前所见很模糊,好像看到了陈晨在冲他招手。

    女人笑了声,俯下身子把手上的外卖放到齐磊身边,带起一阵香风,摆了摆手,“要饭的,诺。”

    “我不是要饭的!”齐磊叫了声。

    这一句话可把女人吓坏了,也吓醒了。

    “我在干嘛?这可是个流浪汉,太危险了!”

    女人慢慢退后,退出一段距离后,拔腿就跑。

    齐磊撕掉外卖袋子,扯开饭盒盖子,用手抓起饭菜来塞进嘴里,狼吞虎咽,吃完后,才注意到小票,拿起来看了眼,客户栏那里写着“周蔚”两个字。

    他眸光微微一闪,把小票吃掉,再度闭起了眼睛。

    他在渴望,一场无人知晓的死亡。
………………………………

第15章 陪你去流浪

    李长寿又一次把工作扔了,承受着白眼和厌烦,拿着齐磊的证件照四处走动,拜托各行各业认识的人留意,一无所获。

    时间如水流淌,转眼中秋到了,团圆的时候到了。

    带着无限的遗憾和思念,李长寿跟随父母回到了打酒村,一路上,村民们和他打着招呼,看上去和从前没有什么区别,可他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搬离农村,到城镇定居的人们,回到村上时,得到最多的是艳羡的目光,不管他们在外头是否真赚到了钱,或许日子过的还没有农民老表轻松,但在老表眼里,能走出农村,挤进城市里,本身就是件了不起的事。

    有本事的人,在没本事人眼里,下意识就觉得是“别人”了,不可能有多亲近,这是刻进血脉里的疏离感,不会因为社会的改变而改变,毕竟人们想证明一件事物对错的时候,总能找到论证点。

    瞧,那个娃娃是我们打酒村的,可惜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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