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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真没想当男神-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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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琳琳听的心里别提多开心了,她搂住周煜文的腰:“周煜文!我好喜欢你!”
    这一夜,周煜文抱着乔琳琳说了一晚上的情话,什么也没做,两人都是单亲家庭出来的,的确是有些共同话题。
    只不过作为两世为人,童年的经历,周煜文其实已经看的很淡了,倒是乔琳琳,这个女孩天性洒脱,骨子里却有种不愿意和任何人说的脆弱。
    她记得小时候,有人说自己是没有爸爸的孩子。
    她还记得,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没有人关注自己,就连老师,也只是把她调到最后一排。
    她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处了一个朋友,然后朋友的母亲让朋友不让朋友和她玩。
    “她爸爸和别的女人跑了,她家太复杂了,你少和她来往!”
    升入初中以后,乔琳琳已经出落的很漂亮的,换了一个新环境,喜欢乔琳琳的人也多了,本来,乔琳琳想重新开始。
    然而阻拦她的,还是那个曾经的朋友。
    那个朋友对着别人窃窃私语。
    当时她只是穿了一件漂亮的衣服。
    结果就有人在那边议论她说什么她爸爸跟人家跑了,她妈妈也不怎么正经!
    那一次,乔琳琳偷偷的哭过,再然后她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高中以后,尽管再也没有人去议论家庭,但是乔琳琳也养成了这种性格。
    其实考大学的时候,左邻右舍和亲戚都建议乔琳琳留在京城读书。
    “哪有北平女娃子往外跑的?”
    “就是,出去也去哈佛啊,剑桥,怎么还往乡下跑?”
    “在京城找个好学校,遇到个好人家嫁了不就好了!”
    尽管如此,乔琳琳就是执意要出去,因为她厌倦了左邻右舍的议论,她不想再到一个地方,然后被人家在背后说什么,单亲家庭长大的女孩子都不正经!
    她要换一个地方重新生活,换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生活。
    这些话,乔琳琳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但是今天晚上,她全部告诉了周煜文,她说,她不后悔自己做过的决定。
    来金陵上大学她不后悔。
    把自己交给周煜文她也不后悔。
    “周煜文,你知道么,和你在一起,是我最快乐的事情,最起码我能有一种归属感,我就觉得,这一辈子什么都不做,这么赖在你怀里就好,周煜文,我可以相信你么?”乔琳琳趴在周煜文怀里问。
    “。。。。。”
    周煜文没回话,乔琳琳抬头看了一眼,却发现周煜文已经睡着了,他睡的如此安详,手还搂着乔琳琳的腰。
    乔琳琳忍不住好笑,她嘀咕的说道:“你这家伙,吹嘘自己多么多么厉害,结果呢?累了吧?哼哼,告诉你,只要累死的牛,哪里有耕坏的田呀!笨蛋!”
    乔琳琳撑起身子,在周煜文的嘴唇上蜻蜓点水的吻了一下,心满意足的说:“晚安,坏人!”
    说着,乔琳琳重新趴在了周煜文的怀里,紧紧的搂着周煜文的腰,聆听着周煜文强而有力的心跳声,慢慢睡去。
    平稳的呼吸声响起,乔琳琳睡姿并不老实,她想把整个周煜文占为己有,所以她的大长腿一只勾着周煜文的腿。


第252章 大叔的魅力
    元旦放了三天假,第一天就这么腻歪着和乔琳琳结束了,撕坏了乔琳琳好多的吊带,所以乔琳琳和周煜文撒娇让周煜文给自己买衣服。
    对待乔琳琳,周煜文还真是一种老大叔的心态,一方面后悔和乔琳琳发生了关系,另一方面对于乔琳琳这种俏皮的少女又毫无抵抗力,好吧,他承认,当王子杰打电话过来的时候他会兴奋,王子杰说乔琳琳是个厉害的女人,说他们京城女孩都这样,性格大大咧咧,直爽,脾气不好,但是在周煜文面前乔琳琳却又是另一个样子。
    元旦节第二天,周煜文拗不过乔琳琳的请求,又陪了乔琳琳一天,带着乔琳琳去了商场逛街买衣服。
    此时的乔琳琳完全没有以前的模样,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女孩,她会撒娇,抱着周煜文的手,吃饭的时候坐到周煜文的腿上让周煜文喂自己。
    一月2号,天气不算太冷,大概十度左右,乔琳琳胆子大,就直接露着一双长腿穿着长靴,搭配一件条纹的宽松毛衣。
    反正商场里有暖气,重要的是漂亮,而且周煜文喜欢看,她自由自在的在商场里和周煜文秀恩爱,拉着周煜文到处逛,周煜文自然是没心情逛,到一家店铺便坐下来休息。
    而乔琳琳则是兴高采烈的试衣服,各种偏成熟一点的衣服,有那种漂亮的吊带连衣裙,也有那种露肩的毛衣。
    总之都是一些步入社会的女人穿的那种衣服,乔琳琳挨个试一遍,然后问周煜文漂不漂亮,周煜文说你喜欢就好。
    乔琳琳见周煜文心不在焉,有些不开心,主动的坐到了周煜文的腿上,她穿着一件试着的天蓝色露肩连衣小毛衣,不满的问周煜文:“老公,你怎么看都不看我呀?我不好看么?”
    周煜文说:“没有,我这边有点事情,你试好衣服了么?”
    “那你都不说你喜欢我穿哪件,我怎么知道我选哪件嘛。”乔琳琳嘟了嘟嘴,很是不开心的说。
    周煜文说:“那就都买下来,回去慢慢选好了。”
    这家店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女装店,价格平均在一千五百块左右哦,最多也就三四千,乔琳琳总共试了五件衣服。
    周煜文对店员说:“你把她刚才试过的衣服都包起来。”
    “好的,先生!”店员一脸微笑,对着乔琳琳满脸羡慕,她见过不少年龄大的男人带小女人过来买衣服,但是对于这种年轻的小情侣,男生这么宠爱女生,她是真心羡慕。
    就连乔琳琳也受宠若惊,她忍不住说:“周煜文,不用的!太贵了,不用的!”
    “没事,你喜欢就好,都包起来吧,你看还喜欢什么衣服和我说。”周煜文说。
    这个时候周煜文太抬头认真的看了一眼乔琳琳:“嗯,我觉得应该再给你买个包,高跟鞋你穿么?”
    于是周煜文开始给乔琳琳挑包。
    随便找了款女包,大概三千多吧,周煜文说,把这个也包起来,然后又看了一款小羊皮的高跟鞋,五千块钱,但是这款小羊皮高跟鞋真的好看,是那种小尖尖头,这双高跟鞋穿上,举起来绝对带劲儿。
    周煜文拿起高跟鞋,直接让乔琳琳坐下。
    帮乔琳琳把她那一双长靴脱掉,又脱掉了乔琳琳的白袜子,乔琳琳的小脚就这么暴露在众人视线里,她有些不好意思,都没洗脚呢,脚趾往里缩了缩,脚指甲上涂着鲜嫩的红色。
    她脸蛋通红,有些扭捏的坐在那里说:“周煜文,我平常都不用穿高跟鞋的。”
    周煜文低头帮乔琳琳穿鞋,说:“没事,就穿给我看好了,你适合穿高跟鞋。”
    说着,周煜文帮着乔琳琳把高跟鞋穿上,这双高跟鞋是真的好看,穿上以后,尖尖的小羊皮头子,还有平滑白皙的脚面。
    配上乔琳琳的一双长腿,真的是好看。
    周煜文看的很满意,对店员说:“把这双高跟鞋也包起来吧,给我刷卡。”
    周煜文这几天和李山河胡吃海喝还是有点用的,最起码李山河给周煜文办了一张高级信用卡,限额两百万,一个月免息。
    这个女装店的店员也工作了一段时间对各种卡算是认识,在看到周煜文拿出这张卡以后,不由对这个小年轻刮目相看,对于乔琳琳更加羡慕,她恭敬接过信用卡:“好的。”
    由衷的对乔琳琳说:“小姐,您男朋友对您真好!”
    乔琳琳心里甜甜的,女人对高跟鞋没什么抵抗力,尤其是乔琳琳这种女孩子,对于高跟鞋更是没什么抵抗力,对于周煜文这样五千块钱的高跟鞋,周煜文说买就买,乔琳琳当他是对自己的一种宠爱,她搂着周煜文的胳膊,满脸的甜蜜,脑袋依偎在周煜文的怀里说:“老公,你对我真好!”
    周煜文说:“你开心就好。”
    周煜文带着乔琳琳逛了半天商场,还去了前世经常去的一家高档西餐厅,这家西餐厅味道并不怎么样,但是装修格调很高,位于市中心的豪华地段,高层靠窗的座位,两人的平均消费也就两千块钱左右。
    周煜文心里想着,乔琳琳应该会喜欢这种地方,拉着乔琳琳过来。
    乔琳琳小脸蛋红扑扑的,来到这里有点兴奋,她小声的说:“周煜文,我妈妈都没带我来过这种地方吃饭。”
    周煜文听了这话笑了笑说:“那爸爸带你来好不好?”
    “啊,你坏坏!不许占我便宜!”乔琳琳嘟着嘴搂住周煜文的脖子撒娇。
    侍者过来打招呼:“周先生您来了?”
    “嗯,”
    两人到位置上坐好,侍者一身西装带着白手套在那边摆放餐具,周煜文熟练的点了一些西餐,然后对侍者说把上次存的酒拿上来。
    侍者微笑点头。
    瞧着周煜文那一脸熟练的模样,乔琳琳心里真的很崇拜,周煜文带她来的地方,估计王子杰一辈子都不会带他来,尽管他们是京城的原居民,但是除了心理上的优越,事实上他们的见识和想法和一些普通的高中生都没什么区别,在这种豪华奢侈的西餐厅,乔琳琳穿着长靴和毛衣就感觉和眼前的景有些不搭,她坐在位置上有些拘谨,直到侍者出去以后,她才松了一口气,忍不住小声问:“周煜文,你经常过来么?为什么他认识你?”
    “没有,偶尔来一次。”周煜文说,其实上一次来,还是和蒋婷过来的,只不过蒋婷对于这些早已经轻车熟路,倒是乔琳琳觉得很稀奇。
    菜肴上来以后,乔琳琳忍不住在那边拍照,还坐到了周煜文面前,要和周煜文合照,周煜文的手放到乔琳琳的腿上说:“你拍照归拍照,但是不要乱发空间知道么?”
    “知道,我不发你,我就说我自己来吃的!”乔琳琳说。
    周煜文说:“最好还是不发,会被别人想多的。”
    “嗯。。。”被周煜文这么说,乔琳琳有些难过,但是还是老老实实的答应。
    周煜文叹了一口气,搂住乔琳琳温柔的说:“琳琳,除了这个,我什么都答应你,我给你买好看的衣服,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但是你要乖乖听话好么?”
    乔琳琳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但是最终却是没有勇气去说,可怜巴巴的嗯了一声。
    她已经彻底沉沦在周煜文的温柔陷阱里,她不想去惹周煜文不高兴,周煜文手放在乔琳琳的香肩说:“乖,我教你吃西餐好么?”
    说着,周煜文开始手把手的教乔琳琳该怎么吃西餐,周煜文动作娴熟,语气温柔,切了一小块的牛排,喂给乔琳琳吃,还告诉乔琳琳,吃牛排的时候一定要搭配红酒,是因为红酒可以降低牛排给人带来的油腻感,会让肉质更加鲜美。
    喝红酒的时候一定要醒酒,所谓的醒酒就是为了去除红酒里面的杂志,因为红酒在储存的时候一般都是平放,或者倾斜三十度,时间久了就会有沉淀,像是木瓶塞渣子什么的,直接喝的话,这些杂志就会让酒质变得浑浊,影响口感,而沉淀一起,把杂志沉底。
    还有就是喝红酒的时候,为什么要摇晃酒杯。
    周煜文一边搂着乔琳琳,一边摇晃着酒杯,他告诉乔琳琳,摇晃酒杯是为了让红酒与氧气充分的接触,软化其中的化合物,让红酒的味道变得更加可口。
    “来,你喝试一试。”
    在周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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