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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刑警-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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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在和同事一起出救火任务的时候,同行的其他人不幸在火灾现场丧生,独自活下来的他在自责愧疚之中产生了为同事好友复仇的心理,然后开始杀害那些纵火犯。所以她认为,连环纵火凶杀取骨案的凶手,说不定曾经就是被害者或是从事与火有关行业的人士。

    受害人变成加害人,这样的凶犯会更加的残忍无情,令其是他人性命为草芥,为蝼蚁,不值一文。

    如此看来,我们必须加紧侦办力度,因为下一起案件,有可能很快就会发生了。

    案件陷入了胶着状态,负责此案件的所有人,都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合眼了。不过付出终有回报,终于被我们发现了一个被害人的共同点,那就是,他们曾经都是有前科的纵火犯。

    事情真有可能像李茜所阐述的一样,不明受害人变成了加害人,开始针对纵火犯进行无辜的报复。

    既然有了线索,那么就好办了,更明确的侦办方向也立刻定了下来。

    这种报复性的凶杀案,都有规律可循,而纵火凶手在挑选无特定性被害人的时候,应该最先会从危害他家最近的范围开始,还有可能会从重大火灾现场,工作单位附近开始锁定狩猎被害人。

    熟知荒山市地理环境的诸葛老巡警,将三个别害人的居住位置在地图上面标示出来,进行地理侧写。我们发现三个被害人生前均围绕在一个中心点附近生活,而这个中心点,就是距离荒山市西郊林区最近的西郊小区。

    如果此时三分队内有一个精通计算机网络的黑客,我们的工作会更好更迅速的进行,因为只要用电脑进行交叉比对,应该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找出在这个小区内,是否有可疑的现役或退役的消防人员,这样我们就可以省去很多跑断腿的时间了。

    不过,队伍中有一位熟悉荒山市所有大街小巷,精通地理侧写的诸葛老巡警,我已经很是心存感激了!

    锁定了嫌疑人可能居住的地区,我们立刻出勤,前往西郊小区进行查访。

    小区居委会的大妈,是最可靠,最值得信任的中坚力量。

    第17章 人体自燃

    我向小区大妈描述了有关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内向又有些神经质,十分偏执,即使有不满也不会随便发泄,而是积聚在心中,通常不喜欢户外活动,而且脸色惨白如纸,身体或脸部或许存在烧伤痕迹,有时神情恍惚,别人与其说话也没什么太大反应。关键的一点是,他的身上会长伴有烧焦或是汽油等易燃物的味道。

    街道大妈在听完之后,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不一会儿,为首的大妈对我们说,在他们的小区,确实住着这样一个脸上有烧伤痕迹的男人。

    大妈们带着我们前往西郊小区的一栋六层居民楼,结果我们刚走到附近,就听到了消防车的警笛声,然后就看到我们要去的六层居民楼外,围着不少群众。

    原来,附近的居民报警说闻到了烧焦的味道,并且有人看到六层居民楼内曾经冒出过熊熊火光,于是便有人拨打了火警电话。

    我们要找寻的纵火杀人嫌疑犯居住的小楼竟然着火了,这样巧合的事情令我不由得急忙走到刚来不久的消防人员近前,对他们出示了工作证,然后询问他们是哪一户人家着火了?

    消防人员表示到来时并未看到火光,也没有看到黑烟,具体确实的位置他们也并不清楚。不过具报案的居民说,是二层中间的一户人家。跟在我身旁的居委会大妈们,立刻告知我们要找的嫌疑人,就住在二层中间的位置。

    李茜闻听此言,立刻看向我:“头儿。。。。。。”

    我拔出手枪,朝众人招手并示意大家进去:“大家小心。”

    胖子和消防人员撞开二楼中间的房门,发现室内并无火光浓烟,但是屋内充满了严重的烧焦味道,而在客厅中央位置的地板上面,倒卧着一个人,他的尸体已经被烧得不成人形,完全的炭化了。被烧成黑褐色的身体,四肢萎缩,身体甚至有些地方都被烧成了灰烬,残破不堪,令人不忍直视,样子比传说之中生活在地狱之中,身体碳化焦黑的丑陋鬼奴,还要恐怖千百倍。

    客厅中央倒着一具焚烧严重的尸体,但是,十分诡异的是尸体周边的家具和墙壁,却完全没有任何烧毁的痕迹,也寻找不出任何的火种,就好似这个人忽然被一把无名之火给焚烧了一般。

    不禁有人开始推测,这具烧焦的尸体有可能是从别的地方移过来的,并非一开始就在这里。

    现场法医小眼镜赶到现场,在同我们打过招呼之后,便开始检查尸体。竟然惊骇的发现,这里确实是案发第一现场,而尸体右侧还缺失了一根肋骨,并且还是在尸体被焚烧之后取下的。

    闻听此言,我不禁怀疑黄权是第四期纵火凶杀取骨案的被害人,立刻想要出去观察围观的群众,说不定凶手还没有走远。

    结果就在这时,进到书房内的胖子李茜冲我大声喊道:“头儿,这里有发现,你快过来看一下。”

    听到胖子和李茜的呼唤,我急忙转身往卧室内走进去,结果发现在这间上锁刚被打开的书房内,地面上竖着九根高低不等的立柱,上面摆放了九个大小不一的明亮玻璃展示柜,其中三个玻璃展示柜中,里面垫着的雪白天鹅绒布上面,分别陈列摆放着一些数量不等的焦黑骨头,就好似名贵的艺术品一般被陈列展示着。

    我冲到了玻璃展示柜近前,发现在一个低矮的玻璃柜上方,摆放着一根肋骨,并未放进展示柜内。从外观上面判断,应该取自陈尸在外面客厅的被害人。

    室内并无外部入侵的迹象,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初步判断为意外火灾引起的伤亡事件。

    尸体被送回局内技术科内进行检验,鉴定结果出来以后,证明死者就是屋子的主人,我们之前锁定的嫌疑人黄权,是一名在夜市摆摊卖古怪饰品的小摊主,他,曾经是一名退役的消防员。

    而那些被陈列在玻璃柜中的人骨,上面也检验出了黄权的指纹,也就是说,黄权就是杀害这些人的凶手,也就是之前三宗焚尸取骨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李茜对嫌疑犯身份的侧写等到了证实,黄权曾经在一场人为纵火案之中失去了搭档,也致使他脸部烧伤,轻度毁容,后来他便辞去了工作,成为一名小商贩。

    虽然他远离了令他既爱又恨的工作,但是显然火种早已经在他心中种下,纵火犯虽然可恶至极,但是黄权不应该从救火英雄和被害人的身份,转化为了令世人唾弃的罪恶杀人犯,抛弃了崇高美好,成为了罪恶火焰的帮凶。

    这不是光明的救赎,而是跌进了幽暗的深渊!

    连环纵火凶杀取骨案的凶手找到了,但是凶犯却离奇被烧死,而他的肋骨却以相同的方式被取出,这是有人在模仿他的杀人手段?

    可是,依照勘察现场的痕迹来看,事发之时,并没有外人入侵的迹象,而且通过黄权尸体呈现出的离奇样子,可以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

    首先,要把人体的骨髓和组织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1800度以上,也就是将近一千摄氏度的高压火葬场,燃烧四十分钟才有可能完成。黄权的家,不具备火葬场的条件,而从有人发现火情报案到消防人员赶到,中间顶多也就一刻钟的时间。

    其次是烧死的黄权身边,周围的家具墙壁不知为何全都没有受到一丁点的波及,这点也十分的离奇。

    我们开会研究了很久,我想到了一个新奇的见解,就是黄权有可能是发生了“人体自燃”事件。

    人体自燃是一种超常现象,即人体可在没有与任何火源接触下。体内突然起火燃烧,然后身体甚至可以烧化为灰烬。但周围的东西,包括可燃物体在内,却可以未被点燃烧毁。

    李茜对于我的这一说法表示了认同,她说在1673年的时候,意大利出现一份十分离奇的医学资料,一个名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面,身体化为了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肋骨。但是草垫床除了他躺过的部分外,其他都保持原样,完全没有任何烧焦的痕迹。而从此之后,在西方有据可查的类似案件记录有二百多起。

    第18章 业火

    有关记载人体自燃案件中,最为详细的便是发生在1951年7月1日的玛丽夫人悲剧,据玛丽夫人的家人说,她当天舒服的躺在软椅上面休息,结果次日晨时她儿子前来房间看望她的时候,她和身下坐着的软椅都变成了一片灰烬,地面上只留下几个烧得变形的发卡,还有几块被烘焙干了的脊椎骨,和一个缩成拳头大小的头骨,最为离奇的是,灰烬之中还残留了一只完好无损的左脚。

    至少需要华氏3000度才能够将尸体烧成这个样子,而一般火灾现场的最高温度也就是华氏1500度左右,实在很难想象是什么样的烈焰才能将人烧成这幅样子。如果出事的公寓内燃烧如此高温的烈焰,它还能不受影响幸存下来,完全就是令人无法相信也说不通的奇迹。

    其实我国早在明末时期,学者周亮工著的《因树屋书影》之中,就记录了人体自燃的事件。

    我个人认为人体自燃最为靠谱的解释就是“烛芯效应”。科学家们认为,我们可以把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设想为里外反转的蜡烛,衣服是烛芯,人体脂肪是蜡。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会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慢慢地,持续地燃烧。

    而李茜则是认为人体自燃,有可能是受到了“球状闪电”的迫害。这种可以随气流漂浮又可以逆风而行的彩色圆球形状闪电,可以穿过烟筒或是开着的窗户进入屋内,造成危害。

    听到我和李茜的讨论之后,胖子提出了另一个可疑之处,就是在外屋起火燃烧的黄权,他在燃烧死亡过后,为何身上被烧过的肋骨会出现在锁闭的房屋内?

    李茜说黄权出事的当天,家里的窗户都是敞开的,所以球状闪电在从窗口进来后,焚烧了黄权。而尸体烧焦的味道,引来了野猫,黄权的肋骨,应该就是被野猫叼到了房间内。

    胖子这个唯心主义论者,给出了他自己的看法,就是上帝用自己右侧的一根肋骨,制造出了夏娃,夏娃受到幻化成蛇样子的撒旦诱骗,吃下了神不允许的禁。果,因此犯下了“原罪”。

    所以,犯下恐怖罪恶的黄权,很有可能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摘除了代表原罪的右侧肋骨,而焚烧黄权的便是“业火”,佛教谓恶业害身如火,亦指地狱焚烧罪人之火。

    胖子不仅痴迷中国神佛之说,还对外国宗教非常了解,不过他此番胆大的推测,已经超越了科学的认筹范围,李茜在听完之后,自然是嗤之以鼻的不予认同,直接将这种因果论当做耳边风。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并非是危言耸听,空穴来风。对于因果循环,上帝惩罚之说,我虽然心内有些认同胖子的说法,但是案报告上面肯定不能这么写,要不吴铁腕非得把我们几个赶回家种萝卜去不可。

    最终被档案室女管理员定名为“业火”的连环纵火取骨凶杀案,以黄权抽烟酿成火灾不幸“玩火自焚”身亡结案!

    从令人拍手称赞,奋身扑火的消防英雄,到连环纵火杀人凶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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