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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种田小日常-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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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云饿了一天,这会儿早已饥肠辘辘,肚子饿得咕咕叫,她喝了一口肉汤,暖意顺着喉咙落进胃里,唇舌尝到了满足的肉味,于是没吃几口,苏云就拿起勺子,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起来,把刚刚的小插曲抛到了脑后。
夜风就这样在旁边静静地坐着,看着苏云吃得香,他也高兴,能喝能吃,代表着在慢慢地恢复,实在是太好了。
他在房间里守了苏云一下午,几乎是寸步不离,看着她就那样阖着眼眸,静静地躺在哪里,面容苍白,气息几乎弱不可闻,就像是死了一样……
夜风心里就忍不住地发慌,每看一眼,心就被揪一下,都要忍不住伸手去探她的鼻息,直到确认了她只是睡着,他才能不那么的慌张,如此反复了几次后。
夜风终于忍不住了,他轻轻地伸出手握着她苍白的手腕,这样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她心脏的跳动,只有感受到她的心跳,她的呼吸,他才安心,他才能确定苏云她只是睡着了,不是死掉了……
他就这样一直握着苏云的手,感受着她的脉搏,她的心跳,他不敢松手,他生怕,生怕,下一个瞬间,她就会悄无声息地离他而去。
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午后……
现在终于又可以看到苏云醒过来,恢复了精神,真的是太好了。
苏云捧着碗,埋头吃到一半,突然又想起那具狼尸,再次催促夜风:“快去把它捡回来吧,快去快回,可别浪费了,我可是经历了生死磨难的!”
“可是你……”夜风神情有些犹豫,他不放心苏云一个人在家。
“没有可是啦!”苏云催促道,“哪有那么娇贵……你快去快回就好!”
夜风本不想离开,但是苏云坚持了几次,反复要求,最后看见苏云如此坚持,咬咬牙,还是顺从地出去了。
苏云看着夜风担忧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神情,还是笑着挥了挥手,把他送出了门。
虽然狼肉不能浪费很重要,但是她想得更长远,没有谁可以一步也离不开谁,她不能永远地只生活在别人的庇佑之下,也不能永远地让另一个人畏手畏脚地替她担心,这样会连累他的……
她不能这样。
虽然她跟野狼互搏差点死掉了,但是从细节上来看,她已经能够拿刀刺中那头狼好多下了,而不是像刚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弱鸡似的,连个棍子都拿不好。
她不能永远这么没用。
她不能永远只依靠着别人而活。
她也要让夜风安心,她能够照顾好自己,即使是他不在的时候。
所以她必须要让夜风出去这一趟。
第20章 杀年猪啦 ·
伤筋动骨一百天; 苏云开启了自己的养伤生活。
生活总是好坏相随,坏的是苏云脚伤严重,很多活再也不好干了; 好消息是,夜风彻底痊愈了; 青壮年劳动力正式上线。
苏云半瘫在椅子上; 手边是泡好的金银花茶,腿上是带着薄绒的小毛毯,身上是暖和的春日阳光,苏云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 心想; 如果还能有半碟瓜子嗑嗑那真的就完美了。
因为受伤; 苏云基本上是个废人了,只能窝在躺椅上; 指挥着夜风干活。
家里的野猪跟野狼都要赶紧处理了,虽然还是春天,天气却一点点热了起来。
突然间家里囤了这么多的肉,不赶紧处理一下; 很容易就放坏了。
夜风打回来的那头野猪足足有差不多一百来斤,差不多跟口水缸似的。
苏云今早起来看到的时候,真的是吃了一惊; “天呐,这头猪可真肥!”
夜风挠挠头; 表示; “这个不算什么; 算是小的了,深山里面有时候有变异种的野猪; 那才是真的大,大概跟半座房子差不多。”说完夜风还伸手比划了一下。
苏云看着他比划的大圆圈,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半座房子这么大?”
“是啊!就是可惜抓不住,那猪腿,差不多有水缸粗,跑起来劲很足,石头都能蹬飞,皮糙肉厚的,根本没有办法下手。。。。。。”夜风回忆着,脸上一副很可惜的样子,“不然大概可以吃很久。”
说着他还砸砸嘴,一副十分可惜的样子。
苏云:……
好吧,吃货的脑回路果然是异于常人。
如果是她看见这么大的野猪,第一反应应该是赶紧跑吧,哪里还能想着捉来吃。
不过小山似的野猪,想想肉应该很多啊,红烧大猪蹄,碳烤小排骨,不错不错……
苏云砸吧砸吧嘴巴,决定今晚就煮个红烧猪蹄好了!
于是,在苏云指导下,夜风开始处理猪肉,“要先把猪血放盆里面,不然后面血会流得满地都是。”
夜风依言把猪头割了道大口子,将未完全凝固的血液放了出来,其实杀猪最好第一时间放血,否则血液混进肉里面就会又腥又臭,严重影响肉的口感。
昨天夜风直接割了块肉给她熬汤,野猪的肉质虽然紧实鲜美,但是腥味也是真的重,也是肚子饿的时候,来不及讲究,就吃光光了,现在得想办法好好处理一遍。
等待猪放血期间,苏云又让夜风把厨房角落的铁炉架子搬到了院子里,在上面架了口大锅,开始烧水。
待火升起来,水开始沸腾的时候,血也差不多放好了,接下来就是给猪剃毛了。
这头野猪非常的野,身上的毛又黑又粗,得用热水烫个两遍以后,才能用菜刀去刮。
夜风握着菜刀跃跃欲试准备按照苏云说的话,开始处理猪毛,他握着菜刀,很是新奇这个去毛方法,“这个是这样弄的吗?以前我都是直接剥开了。”
听完夜风的话,苏云微微一愣,“直接剥皮吃?这这…这也是个好办法,直接把皮去了,真省心省事。可是,皮富含有丰厚的脂肪,还有蛋白质,我觉得还是不能浪费吧。”
“蛋白质?”夜风满脸茫然,根本听不懂。
呃,忘记夜风是兽人了,蛋白质这种学术用语,对于夜风来说是难懂了点。
于是她简单解释道:“嗯,这个皮处理完了就很好吃!”
“好吃?!”简单易懂的吃货专用词汇,夜风很快就表示理解了,对于苏云的手艺,夜风向来是很信任的,干活的热情徒然拔高一个档次。
夜风提起菜刀就按照苏云教的方法操作起来,热水烫过的猪皮冒气一阵白烟,连表皮都跟着烫了起来。好在夜风的手跟人类不同,手掌是厚厚的肉垫,手背也是厚厚的又硬又坚实,这点热度根本不要紧,于是夜风拿起菜刀,趁着皮毛发软,动作迅速地按着猪肉,开始给野猪剃毛,三下五除二,不一会儿猪毛就剃了个干干净净,露出光洁的猪肉。
火越烧越旺,当水又再次沸腾起来时,苏云往铁盆里的猪血加了一大勺盐,搅拌均匀之后就放进了锅里蒸了起来。
其实有条件的话,做猪血肠也是很不错的,这会儿只有夜风一个人忙碌,苏云决定还是一切从简,蒸个猪血,做个芥菜血汤。
看着热气腾腾的大锅,再看看一旁“嘿咻嘿咻”奋力地肢解着肥猪的夜风,苏云恍惚间有种过年了,在杀年猪的错觉。
记得小的时候,最高兴的时候就是杀年猪的时候,那时候庄户人家憨厚淳朴,与邻为善,房前院后,左零右舍,一见到外婆家要杀年猪,就乐呵呵地,过来帮手。
两百多斤的大肥猪用力的挣扎着被拖到案板上,嚎叫声震天响。
大伙儿围在一块,按住猪蹄的,按住腰身的,团团围成一圈,屠户手法利落,手起刀落,须臾间了结了猪,猪皮烫过热水,抄起菜刀,开始手法利落地去毛。
众人围着大肥猪说笑议论着,搭把手帮着屠户开始分肉,然后是一顿紧锣密鼓的忙活,头是头,肉是肉,还有肥厚的下水。
邻家大娘过来搭把手,把大盆里的猪血带走,过不了一会这盆血就会变成肥得流油,嫩得可口的猪血肠。
架起的大锅,丢几块猪骨浓浓地熬一锅汤,放入姜、葱、蒜,然后再切一大盘酸菜,倒入切成薄片的五花肉,最后再放入猪血肠,小火煮个二十分钟。
香气随着沸腾的汤水在小小的院落里面散开,掀开锅盖撒下一大把葱花,新鲜的杀猪汤就出炉了。
帮手的大伙儿团团围着大锅,盛起一碗热气腾腾的杀猪汤,满足地喝上一口,醇厚酸爽的汤水顺着喉咙,流进胃里,暖洋洋地驱散冬日早上的寒气……
真怀念啊!
虽然外婆家杀年猪的次数不多,但还是给苏云留下了满满的回忆。苏云收回飘远的思绪,开始根据记忆里杀年猪的方法,帮着夜风开始干活。
剃好了猪毛,又捡起柴火对残留的顽固毛发斩草除根。
到了开始分肉的时候了。
内脏先全部掏出来,放一边。
然后是排骨,猪腿,五花肉,肥肉……
苏云另外烧起小瓦煲,把筒骨砍块,丢进锅里熬汤,吃啥补啥,苏云打算给自己受伤的脚踝,好好补补。
剩下的五花肉切成长条,全部放进盆里,倒上大半包食盐摩擦搅拌均匀,然后再用绳子一条条串起来,悬挂放在阴凉通风处。
食盐腌制后的肉可以防止腐败菌滋生,放置得当的话,保存一两个星期是没有问题的。
剩下的排骨,猪头,猪蹄,苏云一股脑地丢进了热水之中,然后加入白酒,用沸水焯去血气,去腥。
看着夜风忙碌的身影,看看自己满身的伤痕,于是苏云痛快地决定提前过个年,今天吃一顿大餐。
于是她走进厨房开始煮菜,两个炉灶都升起了火,白花花的肥肉在右边熬着猪油。
左边架起铁锅,烧得火热。
苏云勺起满满一勺猪油,豪爽地放进热锅里,这头猪颇肥,光是油就出了半锅,苏云终于不用再抠抠搜搜的省着油用了。
爽!
抽出柴薪,小火热锅,趁着油还未滚,苏云把冰糖放入,用锅铲轻轻拨动,开始煮糖色。
待冰糖慢慢融化成浅浅的褐色液体,糖色就差不多了。
苏云快速地将焯过水的猪蹄一股脑倒进了锅里,满满一大盆,只听“唰啦——”一声,猪蹄在油锅里面翻炒着,均匀的裹上了一层美丽的焦糖色,待糖色包裹均匀。
苏云往灶膛里塞了一把柴,把火拨旺,开始在铁锅翻炒起来。
大火烧得正旺,铁锅滋啦滋啦地烧得正响,猪脚在大火的炙热拥抱下,产生了奇妙的多巴胺,香气开始从锅里散发出来。
翻炒到变色,苏云将准备好的八角桂皮一股脑丢了进去,最后再倒入一大勺白酒,“滋啦——”一声,酒香混合着猪脚的香味伴随着烟气,弥漫开来。
苏云握着锅铲,翻炒了几个回合,最后倒入没过猪蹄的开水,盖上锅盖,小火,继续焖煮。
另一边,苏云找来一个大罐子,美滋滋地将炸出来的油全部装了起来,油渣则全部捞起来放进一个大碗里。
然后将冰糖磨碎,磨成糖粉,均匀地撒在油渣上,夹起一块,油渣炸得酥脆香甜,轻轻一咬,肥油在口腔溢出,满口生香,苏云忍不住接连吃了好几块。
“好香!”苏云忍不住赞叹,又夹了几块,整个人都飘了。
当然她不忘寻找观众进行评鉴,“夜风快来,这个可好吃了!”
夜风正在水井旁正在埋头处理狼肉。
焖猪蹄的香味早已飘到了院子里,夜风虽然表面在卖力的处理着狼肉,他的一颗心早已飞进了厨房,这会儿苏云叫他,他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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