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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封诊录二册完-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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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顺着破败石路向前走去,一段时间后,前方豁然开阔,一座巨大的天坑出现在他们面前。
众人来到坑边,俯身看去,发现这座天坑并不深,坑底并无多少草木,其中遍布着许多散碎尸骨,可见何权描述的前朝那些事是真的发生过。
谢阮见状,把何权和随自己同来的二人叫到身边,吩咐道:“此处恐怕有凶案发生,这里有我和明子璋,阿奴力气也大,可以抵抗,你们护着老何先退出去,他若出事,凤九不免问我要人。等宫中援助来了,你们再带人进来会合,一同抓捕狗贼。”
二人闻言口中称诺,很快带着何权离开了。
“我要下去看看……”李凌云望着坑底,边说边打手势,让阿奴拿来了封诊箱。李凌云开启箱盖,从中取出两根金光闪烁的细绳。
“这细绳是由黄铜丝扭绞而成的,非神兵利刃砍砸不会断。”李凌云让阿奴把细绳绑在坑边巨树上,自己戴上羊皮厚手套,拽住细绳,双脚踩踏着坑壁往下爬。明珪也戴上手套跟了下去,为了防备那不知身在何处的凶手,谢阮和阿奴就留在上面守着细绳,顺带环顾周遭。
子婴看了一会儿,突然肚子疼起来,跟谢阮说了一声,摘了几片大叶子,就躲到了远处去方便。
李凌云与明珪此时已经下到坑底。林中阳光暗淡,李凌云点亮了一只极小的火把,坑中骸骨比比皆是,二人试图不踩踏到那些人骨,却发现无济于事。
只听咔嚓一声,李凌云又踩断一根肋骨。明珪见他低头懊恼,劝道:“隋炀帝嗜好杀戮,不知道杀了多少无辜之人,大郎又不是故意的,不必太伤感……”
“我没有伤感,只是怕破坏了痕迹……”李凌云抬头道,“等等,风里有血腥味,在那边。”
说完李凌云朝右前方走去,明珪连忙跟上。没走多远,二人眼前便出现了一具瘫倒在地的赤红尸首。
那尸首红艳艳的,仿佛浇满鲜血。李凌云走到跟前停下,喃喃道:“他的皮……被整个剥掉了。”
明珪四处看了一下,发现尸首旁竟躺着几条黄毛野狗,他上前踹踹其中一条,野狗的尸体随之发出闷响。明珪回头道:“身躯坚硬,这些狗已经死透了,它们是从哪里下到坑底的?”
李凌云目不转睛地看着被剥皮的血尸,喃喃答道:“狗擅长挖洞,野狗尤其如此……民间传闻有一种叫地狼的妖怪,喜欢居住在屋子下面,或地底深处,人听见它的幼崽的声音,才发现它挖出洞来,以为有妖异发生。实则不过是狗挖地道,在屋子下面弄了个窝而已。
“原来如此……”明珪往前走了一段,又发现了几条狗的尸体,奇怪的是,这些狗的头部都朝着同一个方向。
明珪走过去蹲下,看向狗头朝向处,在对应的坑壁上发现了小小的洞口。“坑壁有狗洞,这些狗是从那边挖洞进来的,只是不知它们原本生活在哪里,又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明珪走回李凌云身边。“不过既然以前这里经常有人丢弃尸首,很有可能,这些野狗的祖先就活在这个坑旁以尸首为食,代代繁衍下来,而这具新鲜尸首也未能幸免,已被它们啃食过了。”
明珪说话时,李凌云并未出声,伸手缓缓地抚向尸首。这时明珪注意到他还没有戴上油绢手套,便一把拉住他的右手,轻声呵道:“你还没戴手套,狗都死了,万一这尸首有毒……”
明珪话音未落,就见李凌云左手飞快地从怀中摸出封诊令,手指快若闪电地在令牌八卦上掠过,如弹琴一般,那令牌瞬间如花朵般张开,李凌云双指并拢,在令牌上轻轻一拂,挟一抹寒光直奔明珪脖颈。
明珪反应极快,抬手向上格挡李凌云的手肘,寒光险之又险地从下颌处掠过。明珪只觉脸上一凉,随后又是一热,鲜血从脸上流了下来。
不敢犹豫,明珪反手捏住李凌云腕上脉门,另一手顺势屈指敲击麻筋。李凌云的手顿时不听使唤,凶器脱手而出,落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叮当声。
明珪定睛一看,竟是个柳叶一般弯曲的薄刀片,那刀片光华璀璨,反光呈水波纹状,明珪一眼就认出,这是用上等大秦百炼钢制作的,用这种钢做成的刀可以吹毛断发,哪怕在整个大唐都是罕有的极品。
他大惊质问道:“李大郎,你做什么?”
李凌云捂着发麻的臂膀,神情迷茫地甩了甩头,这才抬头看他。见他脸上不停滴血,李凌云同样惊讶道:“明子璋,你怎么了?”
说着李凌云想上前一步,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还被明珪死死掐着,疑惑地抬起胳膊,看着被掐得发紫的手腕。“你抓着我做什么?”
明珪难以置信地反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你都不记得了?”
李凌云皱眉回忆道:“方才看见这具无皮血尸,然后你说旁边有死了的狗,再之后,就是你用力抓着我的手……”
“你看看地上。”明珪用眼神示意。
李凌云的目光转向地面,当看见地上柳叶状的刀片时,他瞳孔急剧收缩,许久之后才重新看向明珪。“你的意思是,我刚才用这把封诊刀袭击了你?”
“你刚才就像变了个人,突然从封诊令里拿出这个,要不是我躲得及时,就不是被划一下而已了。”明珪说完,观察着李凌云茫然的面色,确定他应该是真不知情,这才缓缓放开手,“你到底怎么了?莫非跟之前做的那个梦有关?”
“我也不知道,只是刚才看见这具血尸,突然间就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李凌云蹲身捡起刀片,“其实这把才是真正的封诊刀,是最初俞跗祖师创下的形状,后来加了把柄,变得更加方便操作而已。我们携带的封诊令就是一个缩小的封诊箱。这把刀是之前阿耶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据他说,是我阿娘当年赠给他的。”
说到这儿,李凌云从怀中抽出油绢手套戴上,对明珪道:“或许是这具尸首太血腥,跟我的梦境之间产生了关联,刺激到我的神志,也有可能是大凶之地阴气影响的缘故。”
明珪赞同道:“说得也是,之所以会分阴阳之地,就是由于这些地形会对人产生不同的影响,看来此处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查验。”
“不错,我与你看法相同。”李凌云手指血尸,“你看这具尸首,四肢多处都露出森森白骨,肉多的地方都已经被啃食殆尽,内脏也都被野狗拽了出来,狗又死在尸首旁边,可见死因应与尸首有关。”
李凌云说着,来到离尸首最近的一条野狗旁边蹲下,他双指握紧柳叶刀片,手指如穿花蝴蝶一般在野狗胸腹上抹过,轻而易举就将野狗的肚子剖开。他伸手在狗腹中摸索,找到胃囊拽出,取一油绢封诊袋接住,刀片轻轻在上面划过。
野狗吃了很多人肉,胃部鼓鼓囊囊,胃里的东西随着胃被刀片划开,一股脑地掉进封诊袋中,其中数点银光吸引了二人的注意。
李凌云扔开野狗,在封诊袋底部发现一些银色的液滴,他用手去捏,却发现它们一碰就会滑走,甚至还会分开变成更小的银色珠子。
“是水银,”李凌云起身走向另一条野狗,“凶手在市中市里交换了大量的水银,看来都用在了这里。”
李凌云手起刀落,又剖了两三条野狗,均在胃中找到了水银。
明珪在一旁推测:“这些野狗,啃食人尸,导致水银中毒而死。”
“所以这次,凶手是用水银杀的人。”李凌云回忆,“我们的封诊录中,记载了大量利用水银杀人的方法:最直接的就是将微量的水银混入食物;稍微精妙一些,也可用水银制成蜡烛,这样点燃后水银会变为烟气,如果长时间吸入,便会中毒,头发大量脱落,骨骼变形,最后痛苦而亡。”
李凌云说到这儿,有些不解。“由于水银极其贵重,就算我封诊道记载的奇案无数,关于水银杀人的案例中,也都只是少量使用。凶手不惜花这么大的代价购置巨量水银,又是出于什么目的?”
“我想到了。”明珪双眼一亮,“我曾在阿耶收集过的西域书籍中,见到过这种杀人的方法,他们用水银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死这个人,而是要得到整张人皮。”
“整张人皮?”李凌云低头看向血尸,“他的确是被剥皮而死,而且从尸体状态看,死亡未超过两天,整具尸首腥味浓厚,血迹也未完全干涸……你可知道用水银剥皮的过程?”
“自然知道。据有些从天竺来的人说,他们把这种方法传给了吐蕃人。具体施为,是将死者埋于土中,然后刮干净死者的头发,在头皮上开刀口,再将水银沿着头皮的刀口导入。由于水银极重,它在缓慢地顺着刀口下坠的过程中,就可以逐渐撑开死者的皮肤。只是这种剥皮方式,必须在死者活着时才可进行。”明珪面露不忍,“最残忍的是,在剥皮的过程中死者会感到浑身奇痒难忍,所以不断扭动身体,这样会使水银下坠速度变快,从而加快剥皮的速度。据说操作熟练的人,用这种方法可以完整地剥掉人皮,而这些人皮,在吐蕃,则会被用来制作各种法器。”
听着明珪的话,李凌云再度蹲在尸首跟前,有些出神的样子。明珪见状紧张起来。“大郎,你是发现了什么?还是……”
李凌云手指尸首的头和胸腹部。“你看,凶手其实只取走了这两个部位的皮肤。死者上半身肌肉上有明显的刀割痕迹,说明这种剥皮方法,凶手运用得并不是很熟练,但从其剥皮的手法看,此人必然具有一定的医技,因为这些皮肉分离得很干净。”
他接着又道:“四肢留存的少许皮肉不规则翻卷,有被野兽啮咬的痕迹,所以他四肢的其余皮肤,其实都被野狗给吃进了肚子。”
“而且尸首原本不在此处,是被这些野狗拖过来的……”李凌云起身,循着地上混合血迹的拖痕一路跟去,明珪也跟了上去。二人在西南边发现了一个土坑,土坑附近有殷红血迹。李凌云扒开那土坑,发现土坑中果然遗有大量水银。
二人按原路走回,李凌云对着天坑上面的阿奴打了几个手势,又对谢阮道:“我让阿奴抬着封诊箱下来,三娘你跟子婴仍在上面照看。”
谢阮点点头,就见阿奴背着封诊箱,向坑底一跃而下,一声巨响后,昆仑奴双脚陷入土中大约半尺之深。谢阮和明珪对他的举动都很吃惊,他却不以为意,从土里拔出双腿,朝李凌云奔去。
拿到封诊箱,李凌云开始正式封诊,照例念过口诀,他将新的封诊录扔给明珪,自己则拿出封诊尺,测量起死者身高。
明珪早已习惯用封诊道的怪笔书写,在一旁跟着迅速地记录。
“死者身长五尺七寸六厘左右……”李凌云捏了捏尸首腹部翻卷起来的皮肉,又一一捏过肢体上的骨骼,“腹上脂层较少,浑身肌肉紧实,应该是习武之人。”
说着他掰开死者已被啃食的嘴部,两排森白的牙齿露了出来。“牙齿已磨平,后槽牙齿已长出,也磨平了不少。两边的磨牙均缺失,门牙断裂,结合骨头的成长磨蚀程度来看,推测死者年纪应在五十岁左右。”
李凌云让阿奴拿来封诊镜,仔细观察断牙。“牙齿断口如山峰,形状不规则,说明是受到了突然撞击导致的门牙碎裂。不像是用兵器、拳脚撞击的,不是有固定打击方向的撞击力所致,更像是从高处落下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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