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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间借命人-第5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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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疏雨说道:“现在,我能从当时工地追查到的消息只有这些。当时的开发商,现在不在国内,我正在找国外的朋友,帮我找那个开发商。对了……”

    陈疏雨想起了什么:“我还得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当年上林村的人,选择回迁的并不多。大概只有不到十户人家,还都是老年人。”

    “因为,当年工地上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上林小区的房子也没卖出去,那里也就成了废楼,很少会有人入住。”

    “我知道了!查到其他消息马上通知我。”我挂断电话道:“这么说,上林小区里当年出现的棺材和那个处理掉棺材的人,才是重点。”

    夏梦萦说道:“那个人应该是儒门中人。他应该是一直在用儒门秘术‘熟视无睹’隐瞒自己的身份。”

    熟视无睹,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是:经常看到却跟没有看见一样。

    如果,你每天都会在一颗杨树边上路过,时间长了,你也就不会往树上看了,因为,你知道,那棵树不会有什么变化。

    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悄悄把杨树换成了榆树,或者差不多的树木。你可能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发现那棵树换了。

    甚至,还会回忆一下,是不是自己记错了,那里本来种的就不是杨树。

    儒门的“熟视无睹”就是如此,施展秘术的人会一次次出现在你面前,但是从来不跟你说话,也任由着你去议论。

    时间一长,见过他的人,不仅不会跟他越来越熟,反而会渐渐忘了他是谁。

    夏梦萦道:“那个让我来找他的叛儒,应该就是当年修建了上林小区的人。”

    “熟视无睹,熟视无睹……”我念叨着道:“看来,上林小区里的怪谈,是他留给你的考验!”

    夏梦萦反应了过来:“你是说,只有我们破开了怪谈才能找到对方?”

    “对!”我点头道:“你自己也说,他当时并没告诉你,他的名字。”

    “实际上,他告不告诉你都不重要。他既然已经对村民动用了秘术,你就算知道他姓甚名谁,你也打听不到对方在哪儿?”

    “除非,你一到上林村,他就自己出来见你!”

    我沉声道:“走吧!先进小区看看,那些怪谈都是什么名堂!”

    我从小区大门进去之后,直奔小区中间花坛走了过去:“冷狗,你看这个位置,是不是当年埋棺材的地方?”

    “看不出来!”叶阳道:“儒门不信风水,他们不会按照风水布局行事。那口棺材,说不定在什么地方?”

    我心念微动之间,仰头看向了小区里的住宅。
………………………………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租赁合同2

    整个上林小区里,几乎找不到没有灯光的房子。

    林照也说道:“小橙子不是说:这里没住多少人么?”

    我回应道:“小区只有一个入口,我们一直都守在那边,你看见有多少人回来了?”

    “前后不到一百人,这小区又有多少间房子?剩下那些人是哪来的?”

    “这些亮着灯光的住户,要么是一直待在小区里没动,要么就是刚从地底下爬出来。”

    林照推了我一下:“你别吓唬人!他们能从哪儿爬出来?”

    林照说话的声音,忽然小了很多——她目光已经落在了我们面前的花池上:“我怎么看这个花池,像是座坟?”

    林照话没说完,夏梦萦忽然从袖管中划出一支毛笔,凌空扫向了林照双眼。

    夏梦萦的笔尖还没送到林照跟前,就被我给扣住了手腕:“别动你的浩然正气!我们不是来打架的。”

    我敢肯定这座小区是人鬼混杂的地方,他们能相安无事,就说明上林小区里有某种东西在维持了双方的平衡。

    一旦打破了这种平衡,后果将会不堪设想。至少,外面回来的那一百多号活人,得变成死人了。

    夏梦萦的浩然正气,就是最容易打破平衡的东西。

    人鬼殊途,正常的情况下,各有各的空间,互不干扰。哪怕是走了个对面,也会擦肩而过!

    不过,一旦其中一方惊扰到了对方,其结果就不好说了。

    这种惊扰,多数的时候未必是针对,而是一场意外。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为什么有些地方去殡仪馆参加葬礼,会在身上不显眼的地方系上红布条,但是,不佩戴辟邪的法器、护身符?

    红布条其实并没有什么辟邪的作用。如果红布能辟邪,还要灵符做什么?术士扯上几尺红布,不就能斩妖除魔了?

    红布最大的作用是相当于在人身上挂了盏灯,让鬼魂在远处就能看见,避免殡仪馆里刚死的鬼魂不小心撞在人身上。

    提醒,是一种客气,也代表着敬畏。

    但是,有些人因为胆小害怕,特意在身上带了辟邪的东西,或者干脆弄了灵符藏在身上,那就糟糕了。

    那些东西可以伤害到鬼魂,但是普通法器也没法让鬼魂灰飞烟灭。

    本来就是在人家地盘上,你还伤了对方,鬼魂可不管你的初衷是什么意思?我跟你没怨没仇,你伤了我,我必定找你麻烦。

    夏梦萦的浩然正气一旦放出来,就相当于是在小区里点了场火。

    那时候,我们真就后患无穷了。

    夏梦萦也知道我的意思:“这里有儒门秘术‘疑神疑鬼’,你们不要想太多,否则,就容易陷入恐惧。”

    “我知道了!”我在那个时候已经注意到了小区里的指示牌,它果然已经换了位置。

    上边箭头所指的方向,果然多出了一间物业办公室,给我们开门的人,正好就是白天那个保安。

    对方带着我走进了办公室之后,我顺势就要往床上坐,保安却说道:“别坐,那床上死过人!等一会儿经理就来了。”

    我看了一眼值班室里的单人床道:“床上死了人,你们不会连床单都没换过吧?”

    死在家里的人多了去了,按照东北这边的规矩,人得是咽了气,换了老衣服之后才能往地上抬。所以说,那就是等于人死在了床上,炕上。

    总不能死人就重新换个床,或者再打一个炕。

    那就只能把死人用过的床单,被褥拿出去烧了,让死人一块儿带走。

    这是规矩,也是禁忌,要是用过的东西不烧,还放在床上,继续给活人用,找不着被褥的死人,可能就得回来跟你躺在一张床上了。

    保安看了我一眼道:“懂就别犯忌,犯了忌讳,对谁都没有好处。”

    我顺着保安的双脚往下看了一眼,他映在地上的倒影,果然是拧着脖子。

    我这是在跟死人说话!

    我故意往旁边退了一点,给王屠夫他们打了个眼色:“这里地方太小,你们出去等我吧!”

    我话没说完,一个经理模样的人就走了进来:“我这儿地方不大也算够用,不用折腾了。你们是有什么事儿么?”

    我直接说道:“我们打算在这儿租上几间房子,最好价格别太高!”

    经理顺手抽出几份合同道:“四单元,四楼,四十四号,不用租金,你们只要有人能在里面住上七天,房子给你们都行。”

    经理话音一顿道:“我得提醒你们,真要是进了四十四号,就不能提前出来。否则,后果很严重。你们谁去住?”
………………………………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章合同

    我也在犹豫,该由谁去住那个四十四号?叶阳把合同给接了过来:“我过去住!”

    我随口道:“林照,你过去陪着他。别祸祸他啊!”

    林照差点一个踉跄栽在地上,要不是屋里还有鬼魂,林照就发作了。

    我笑呵呵的看向了物业经理:“我们六个人,你总不能让我们住一个房间吧?”

    物业经理想了想道:“四十四号,的确是小了点!这样,这里还有一个双室房子,三单元十五号。你们挤挤也能住下。”

    “也行!”我给王屠夫递了一个眼色,后者马上接过了合同。

    我试探着说道:“经理,我们几个暂时没找到工作,你看小区里有没有什么我们能干的活儿,给介绍一下。”

    经理饶有兴趣的看着我道:“你们都能干什么?”

    我指着夏梦萦道:“她是老师,有教师资格证。你可以上网查。”

    “我们还有一个厨师,一个化妆师。”我说的是王屠夫和王小涣。

    我刚把手指向叶阳,经理就说道:“他们两个就不用说了,他们得先在四十四号住上一段时间再说。你能干什么?”

    我说道:“我啊!你需要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大活儿,小活儿,全都能干,都是出徒的大工。”

    物业经理来了兴趣,手往柜子上一指:“那边柜子坏了,你能给修上吗?”

    我走过去往柜子上敲了两下:“这柜子有点年头了,用的还是地道的樟木。你想修上倒是不难。你想要修成原样儿,得费点工夫,起码料子就不好找。”

    经理听完就笑了:“好眼力!你再看看,那边两个古董碗能补上吗?”

    我把那两碗拿起来看了一眼:“这东西,你就当玩意儿摆着玩玩得了。上面有点缺口什么的看着好像是老物件,修就没什么价值了。”

    经理站起来道:“这可是地道的明成化年的东西。”

    我拿着碗道:“你自己看看碗底下的印章,两个印章缺的地方都一样,干这个活儿的人手艺忒糙。”

    要说修东西的手艺,我还是跟我爸学的,他没教我功夫,没教我秘术。

    经理哈哈笑道:“好眼力,好眼力。这样,你就留在物业干活儿,我明天给你发工作服。小区里有活儿,我就找你。”

    经理说道:“我们这个小区,其实能干的活儿不少,就看你们肯不肯干?”

    “如果想做的话,就跟着这个兄弟一样,有活儿随时联系你,工钱当日结算。几位要是不嫌弃活儿小就签个合同,留个联系方式。”

    我这才看向了桌子上的合同。

    俗世间合同的约束力在于法律,术道的契约却在于鬼神、天道。

    术士最为忌讳的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契约。

    我刚想把合同拿起来看看,物业经理就说道:“你们的合同只是一个形式,签不签问题不大。但是,四十四号房间的合同却必须要签。否则,你们住不进去。”

    叶阳把合同放在了桌上:“我已经签过了。”

    我这才看见合同上的内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那就是乙方必须在房间里住满七天,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出去,违约必究。

    这么说的话,叶阳七天之内不能露面。

    否则,我们在上林小区与鬼神必有一战。

    物业经理收起了合同的时候,故意打开柜门:“这里都是违约人的合同,希望你们的合同不会让我扔在这里。”

    物业经理道:“你们可以走了,有什么事情,我会电话联系你们。老吴,你带他们过去吧!”

    保安走上来道:“几位,跟我走吧!”

    保安背着手领着我们往出走:“你们真应该跟物业经理签合同。有物业给你们做担保,遇上了麻烦还能有人出来调和。要不然,嘿嘿……”

    保安的那声冷笑不由得让人感觉几分毛骨悚然的意思。

    我也笑道:“干点零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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