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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遗墓:长生冢-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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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娘和雏鹰毕竟不通,雏鹰自幼生活在市井之中,又得师傅传艺,他真没太将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当一回事。

    更何况,自从跟师傅学艺成功,他从未吃过什么亏,身上的钱带多了,还觉得麻烦,他又不用买房置地,没了钱,哪里不能盗一些来。

    那对“玉蚕剑”他一直贴身带在身上,是因为觉得这是和三娘相遇的信物,这才看重了几分。

    而三娘的生活环境,却让她知晓金钱的珍贵。

    这就好比,人在无牵挂的人,钱多钱少,无非是晚上吃炸鸡喝啤酒还是面条就白开水的区别,但有了牵挂,有了心爱的姑娘,想着结婚给她更好的生活的话,那么便会开始为钱发愁,买房买车,也有了比较和自卑之感。

    因此,两个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三娘便不敢轻易去取他的“玉蚕剑”深怕被他发觉,直到最近,知晓哥哥病入膏肓,如果取不来那千草虫,恐怕哥哥将不久人世,这才冒险带走了“玉蚕剑”。

    只是,他取走之后,却没有找到那人,这“玉蚕剑”没有交出去,思索良久,便又回来了。

    雏鹰听罢之后,对三娘更是心疼,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身世凄惨,却没想三娘居然比他还要艰难,当即便表示,这件事他管了。

    三娘摇头:“这是我家里的事,怎么能把你连累进来。”

    雏鹰拍着胸口道:“你是老子的女人,你的事,就是老子的事。”说罢,竟是感觉豪气万丈,好似自己已经成了什么大英雄。

    接下来,两个人便开始寻找那人,找了两个多月,终于得知了消息,带着“玉蚕剑”而来。第九十四章 翻地鼠

    在雏鹰的预想中,应该是他们先找到那人,得到那秦皇遗墓的确切地点之后,两人再下墓去寻找千虫草。

    尽管他们都不是擅长盗墓,不过,雏鹰并不觉得盗墓有什么难,因为,盗墓者,在盗贼界的地位并不高,和他们这种大盗比起来,差远了。

    毕竟,盗墓是偷死人的东西,死人又不会跳起来咬人,要比偷活人的东西难多了。

    所谓的墓室机关,也不过是活人制造出来的,埋在泥土中几百上千年,即便没有损坏,也都是死物,不会像偷活人的东西那样,有那么多灵活的变化。

    所谓一通百通,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当他们见到这人,才发现事情并非他们所想的那样,这人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按理说,五十多岁不应该称作老头,现代社会,五十来岁正是中年。

    但在当时的社会,五六十岁有的人已经是四世同堂,自然会被当做老人对待。

    这老头面容苍老,身形却不见老态,负手而立,显得身姿挺拔,很是雄壮,在他的身旁还有三个人。

    两个道士,一个年轻人。

    道士也是一老一少,老倒是约莫七八十岁,头发花白,留着山羊胡子,面色慈和,坐在一张方桌旁,见雏鹰朝他望过来,微微额首,算是打过了招呼,而那个年轻的道士坐在一张靠墙的小凳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旧书,正看的津津有味,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人到来。

    他手里的书,封皮已经脱落,里面发黄的书页上,是一些蝇头小楷,雏鹰的目力极好,可以看清楚上面写了一些什么“道可道非常道”之类的东西,他生平很是讨厌读书,也没在意,目光很快便被这年轻道士的脸吸引了过去。

    一般容易吸引人目光的,无非两种,一种是生得极丑的,一种是生得极美的,而这道士显然是后者,一张脸长得白白净净,鼻梁高挺,剑眉小口,长得十分俊俏,尤其是双目,睫毛修长,眼角微翘,翻书眨眼间,颜若桃花顿开,摄人心神。

    雏鹰不由得朝着他胸前看去,他背上背着一把剑,系剑的细绳从胸前勒过,将胸前的衣襟勒得紧贴胸口。

    瞅着他胸前平平,衣服也紧贴着身体,看样子不会藏着什么“大胸器”,雏鹰不禁更为奇怪,这世界上,真的有长得如此秀气好看的男人?

    这相貌和三娘比起来,都要勾人三分,实在是不像男人,不过,这人虽然秀美,但坐在那里,腰杆挺直,没有丝毫媚态,倒是给人一种英气勃勃的感觉。

    不禁让人暗生亲近之意。

    雏鹰甩了甩头,将目光又移到了另外一个年轻人身上,这人就平常多了,相信丢在大街上,也不会有什么人会特意去多看他一眼。

    不过,这人与那秀美道士比起来,好似要好相处许多,看到雏鹰望来,当即哈哈一笑:“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雏鹰兄弟吧?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当真是少年英雄。”

    “你认得我?”雏鹰奇怪。

    “这段时间,雏鹰兄弟不是一直寻我们吗?”

    雏鹰蹙眉,没有搭话,回头朝三娘看去,轻声问了句:“哪个?”

    三娘指了指那五十多岁的老头。

    雏鹰点头,表示明白。随后,从怀里摸出了装玉剑的锦袋,朝着那个老头丢了过去。

    老头伸手接住,打开了看了两眼,又丢还给了雏鹰。

    雏鹰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不由得又蹙起了眉头,问道:“蚂蚱双腿不蹦?”

    这是为盗的一句黑话,意思是难道是嫌东西不够?这种黑话暗语,各行有各行的道,说法也不一定完全统一,但是有个大概的规则,一般人都听得明白,并非所有的黑话都十分有气势,一般做土匪的才说那些,“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之类的暗口。

    如果两个做贼的当众这样对暗口,还不更加引人注意?贼讲的是个隐蔽,因此,黑话暗口也十分的普通,甚至土里土气的,有的时候,眼见两个人在那边数土块玩,其实他们是在对暗口,说其他的事。

    老头点了点头,也没说话。

    “要什么,直说。”雏鹰说道。

    老头倒也痛快,开口说道:“地方不能告诉你们,但是,可以带着你们一起去,这玉蚕剑,就留在雏鹰兄弟的身上,到时候会有用。”

    雏鹰低眉思索了一下,明白那古墓之中应该是藏了不少宝贝,对方是怕他们自己去取,没了好处可捞,因而才开出了这样的条件,其中不见得见着他是雏鹰,想要拉他下水的意思。

    他这种独行大盗,其实是很怕和人合作办事的,毕竟贼道上的人,大多不是什么好人,虽然有道义束缚,但不遵守道义的也有很多,临场倒戈,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因而他有些犹豫。

    但当他回头望向三娘之时,却看到三娘双目含泪,紧咬薄唇,面上有难以抉择之色,他看在眼中,有些心疼,不禁低头微叹,说道:“好,我答应你们,不过,说好了,那千虫草谁都不能抢。”

    见他答应,那个年轻人哈哈一乐:“痛快,最喜欢结交雏鹰兄弟这样的人了。”当即上来搭他的肩膀,表现的十分亲热。

    接下来,雏鹰便算是入了伙,几人也不再拿他当外人,各自介绍了姓名,老道士叫青莲子,年轻道士叫默了,那个年人叫李舸,和那五十多岁的人是一对父子。

    五十多岁的老头一直没有介绍自己的名字,只说他的绰号叫翻地鼠。

    雏鹰也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他们,接下来大家就开始着手研究怎么下手,在他们的谈话中,雏鹰在知道,那地方,并非完全是什么荒山野岭,在不远处还有日本人的驻军,所以,下手的时机还得仔细研究,不能惊动了日本人。

    本来雏鹰觉得挖坟盗墓,屁大点事,无非费些手脚罢了,还能有什么危险,但听他们这么一说,不由得也上了心,仔细聆听起来。

    他们休整了三天,初步定好了计划,将该置办的东西都办好了之后,翻地鼠找那老道士商量了一会儿,便决定开始行动。

    第九十五章 哑巴

    大烟,也就是所谓的鸦片,那个年代的人,并不陌生,因为在当时的满洲国,种鸦片并不犯法,反之还被鼓励。

    从“九一八事变”后,辽宁便成为日本实施鸦片侵略政策的初始地和重灾区。

    在当时辽宁地区公开种植罂粟,在奉天(也就是现在的沈阳)建立鸦片烟膏制造厂,从事鸦片制品的生产和买卖活动。

    当时的满洲国烟馆林立,烟鬼成群,吸食鸦片,几乎和现在的人抽烟差不多,当然鸦片的价格要比烟草贵了许多,这东西反隐之后更是比烟草难忍无数倍,因此虽说当时的满洲国经济发展极快,铁路、教育医疗,重工业都呈现出繁荣之相,但日本人大力推行毒化政策,还是导致很多人都因此而家破人亡。

    总之,当时吸食鸦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更不会违法。

    雏鹰自幼在东北讨活,自然对这东西不陌生,不过,对于大片的罂粟花,他还是有些新奇。

    看着漫山遍野的罂粟花,雏鹰只觉得这东西开的漂亮,置身花海之中,让人心情似乎也好了不少。

    至于鸦片的危害,他倒是没感觉有什么。

    这和民族大义倒是无关,主要是见识和认知的问题,那个时候的人,大多不觉得鸦片有多大的危害。

    穿过罂粟花海,翻过两座山头,众人停了下来。

    翻地鼠席地而坐,让大家喝水休息片刻之后,便和老道士低声细语,说着一些这边的环境和接下来该如何行走,雏鹰静听一会儿,便没了兴趣,但倒也感觉出这翻地鼠应该有些本事。

    他不知道,其实翻地鼠在盗墓行当里,是很有名的,只是雏鹰素来不怎么看得上倒斗这帮人,因此,对他的名号也算不得熟悉。

    至于那两个道人,他更是不清楚来路了,只听李舸介绍过几句说他们是什么寻宝道人,在外八行里很是有名,来头不小。

    雏鹰倒是不以为然,虽然贼偷和倒斗都算是外八行,但贼头里的成名大盗的名头却要比倒斗里的厉害多了。

    史书中有为大盗著书立传的,却没有听说过有什么人推崇盗墓贼。

    因而,雏鹰和他们算不上是一路人,虽说如此,不过对于那长相秀美的道士,雏鹰还是多留意了几分。

    自从认识之后,他就不见这人说过话,偶尔表达自己的意思,也是用比划,起初他还觉得“默了”这个名字起得有些怪,得知这家伙是个哑巴之后,倒是觉得这个名字十分的贴切。

    他不禁有几分感叹,所谓人无完人就是这个意思吧,这人无论长相身材,还是身手都是不错的,如果再会说话,那也太过完美了。

    休息片刻,众人继续上路,这次,翻地鼠不再打头,基本上都是这年轻道士探路,他偶有交流,也只会和那老道士比划,并不理会雏鹰他们。

    看来接下来的路,翻地鼠好似要仰仗两位道士。

    前行了约莫十几里路,折而向左,又爬了一座山头,前面可就没有路了,就连羊肠小道都没有一条,周围的罂粟花也变得稀少,山头光秃秃,杂草都不长几颗,又向前行,再过一座山头,景色大变。

    不单花草丛生,还有一条小河蜿蜒流淌,竟是从没几根草的秃山头,边做山清水秀之所。

    穿过一片小树林之后,便见前方山峰雄立,虽不甚高,却是陡峭的厉害,周围怪石林立,风景奇佳。

    雏鹰惦记着三娘,对景色也没有太过在意,回头瞅了瞅三娘,只见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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