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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扫帚穿越啦-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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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时候出现的——不清楚。
  与灵犀一指陆小凤、江南花家花满楼、杀手中原一点红为友人,四人经常在京城酒肆之中混迹。
  今年春天,江南花家眼盲的公子花满楼复明——据说是神医张简斋的手笔,然则张简斋行医几十年,从未治好过眼盲。
  今年夏季,在广州府曾见白云城主与温玉坐船远航,杀拥翠山庄李玉函、柳无眉夫妇二人夺取船票,那船属于蝙蝠公子,半路海难而沉。
  一个月后,蝙蝠公子的真身就在江湖上暴露了,那人原是无争山庄原随云,其父原东园亦有争雄江湖之心,死于练功时的走火入魔。
  其后数日,太平道魔教的消息席卷江湖,以上提到的这些人均属于教众之列,西方魔教派出东海玉箫,东海玉箫石沉大海。
  再后,有传言说,魔教典籍《天地阴阳交征大悲赋》在金钱帮手中。
  到此,事情就算整理完了。
  这些事情之前其实金钱帮就收集整理过,但是所有人——包括上官金虹,都忽略了这些江湖名人身边的那个胡女郎,男人惯常会轻视女人,饶是上官金虹这样的枭雄,他也不自觉的会认为,女人搞事,只会是像林仙儿一样的搞事。
  如今再把这些消息搬上台面来,再想一想向松憋屈的死,上官金虹陡然意识到,这女人的身影其实无处不在,倘若她真的是个无足轻重之人,这些江湖名人何必每一次都要带着她?
  答案是……配合。
  这些人的配合,一定就像是从前的他与荆无命一样,极其的精妙,天下无敌。
  上官金虹慢慢地思考着,认为击败温玉的关键,就在于打断这种配合,令她孤身犯险,如此,那些用于辅助的奇|淫巧技,自然不成威胁。
  他不徐不疾地思考着,已打算自己亲自出手,杀死这女人了。
  不过,杀是要杀,但方式方法,却须得很讲究。
  动脑子一向都是上官金虹的长处,他思考着,一个计划已慢慢地成型了。
  而另一面,他的前任左右手荆无命连杀了十数人之后,如游魂一般的飘荡回了京城。
  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朝哪个方向在走,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过了明镜山,站在了京城巍峨的城门口。
  荆无命漠然地走进,城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实在不少,有瞧见荆无命的,面上露出了不屑之色。
  他的黄衣已经破损,黯淡无光,短短的下摆被撕裂了些,右臂的断口处绷带好多日没换,散发出一股令人极其不适的血肉腐烂的味道,他这般落魄,显然已被人当做是行乞的乞丐。
  其实落魄的江湖人,本就不比乞丐高贵到哪里去的,江湖人逞强斗狠,一条阴水沟里死上十个也不奇怪,对安稳过日子的人家来说,混江湖的和阴沟里的老鼠也没什么两样。
  荆无命瞧也不瞧那人一眼,漠然地走进了城,他快速地走着,既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直到深夜。
  深夜,街上的灯火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
  他一路走来,其实一次也没有经过城池,是自荒郊野地里走来的,大冬天的荒郊野地,实是人迹罕至,他没有见过一户人家,所以当然也没看见过一盏灯火。
  然则……如今他骤然到了灯火通明处,再看这这些灯火一盏一盏的熄灭,变得阑珊、零落,荆无命看着眼前的一切,一种难以言喻的窒息感涌上心头,似是一双鬼爪,死死地扼住了他的脖颈。
  他好似又在颤抖,每一条肌肉都在颤抖,都在克制颤抖。
  终于,灯火只剩下了最后一盏。
  这是一家矮小的小酒馆,门口挂着酒旗,这酒旗颜色黯淡,起码也有十几年的历史了,酒馆门口厚重的门帘也透出一种多次洗涤后留下的颜色,屋子里忽然传出了一阵油溅起的声响,随即,一种油煸过小葱、小葱焦黄色的香气传了出来,钻进了荆无命的鼻腔。
  他忽然觉得饿得发昏。
  自从金钱帮出来之后,他一路上连一口饭都没吃过。
  他的脚程很快,那也是足足的七八天,事实上……他现在还能站着,实在已是一个奇迹。
  他立在门口,似是想要进去,却不知为何没有挪动脚步,这一向酷烈冷漠的剑手,在此刻不像是个老辣的江湖人,却像是回到了他十二岁从山林中走出的那一日一样,对这世间所有的事物都抱着极大的抗拒心。
  但随即,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这声音带着轻松愉悦的笑意,对酒家老板道:“老板,白粥好了没呀,你用没用新米来煮?”
  荆无命也是当世的绝代剑客,高手所具备的品质,他一个都不少,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能力自然是有的。
  他立刻就听出,这是温玉的声音。
  荆无命的瞳孔忽然在一瞬间收缩至如针芒,他缓缓地伸出了手,撩开了那被洗得发白的门帘,慢慢地走了进去,冷冷地瞧着那总是看起来很松弛、很开心的女人。
  他嘶声道:“你说我确认过后再来杀我,现在我已确认完了!”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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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17【二更】
  温玉刚拉着叶孤城串完门子回来; 温玉小姐是个热情健谈的女孩子,基本上和任何人都能聊得很来。她与楚留香的三个义妹一见如故,今天又亲亲热热地带着做好的茯茶奶茶去找她们玩了; 一直到了深夜; 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走半道上,她又饿了……
  温玉道:“唔,前面有个小酒家,这么晚还开着门呢。”
  叶孤城拉着她的手; 朝她指着的那个方向看了一眼; 道:“这时间还开着的酒家,多是赚些落魄江湖人的钱。”
  换言之; 并不值得一试。
  温玉却持有反对看法。
  她道:“你瞧他们家那酒旗,颜色黯淡,起码也超过十年了。”
  叶孤城道:“不错。”
  温玉笑道:“我前一阵子可是去考察过盘铺子的事情的,京城的地价、租金实在不低,一家只做江湖落魄人生意的店; 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可实在撑不到十年。”
  有生活经验的人会知道,有的时候; 正是这种不在大街上、隐藏在居民区犄角旮旯里的小店; 才能吃到惊为天人的美味。
  温玉有一次在路上遛弯,瞧见一家小店的老板娘纯熟地在门口摆了七八个塑料凳子,一看就是给预备等位的人准备的; 她当机立断,立刻冲进去,占了个桌子; 然后就在某十三朝古都吃到了最正宗、最够味的东北菜。
  她的眼睛在这方面可以说是火眼金睛了。
  这一次也果然被她挑对了地方。
  这小店里头桌椅一共只摆了四五张,都是很有年头的东西; 被人占了三四张,这些人喝着店家自酿的黄酒,桌上摆着四五碟下酒菜、一大碗蛋炒饭,醉醺醺地说着什么“刀口舔血”的往事。
  温玉有个锐评,男人一旦开始吹牛,那就堪比五百只鸭子一样,不仅吵,而且停不下来。
  温玉一瞧见这些人,眉头就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她虽然很想坐下来点一些东西吃,但是要听着这些话下酒,那却实在是倒胃口得很。
  叶孤城瞥了一眼温玉,用不大不小的声音,淡淡地对屋内众人道:“去别处。”
  这些大声喧哗的醉鬼们这才注意到有人进来了。
  来的那人头戴紫檀木冠,身着白衣,腰间一柄乌鞘宝剑,实在当世罕见之利器,然则这人的气质却比剑更加锐利、冰冷,眸如漆夜寒星一般,瞧到哪里,哪里就得被冻住。
  在座各位好歹也是混江湖混了十几年的,虽然没混出什么名堂来,但对危险的感知却是一等一的。
  众人面面相觑,忽然一声不吭地站起来就走。
  这时,温玉忽然捏了捏叶孤城的指骨,叶孤城道:“等等。”
  领头的那个布衣大汉瞬间站定,额头开始冒出冷汗。
  一般这种时候说这种话,那就是要找麻烦的前奏了……
  能打得过么……想必不行吧……?
  那大汉:orz
  叶孤城却神色淡淡,袖中滑出一锭五十两的金锭,顺手抛给了那领头大汉,随即拉着温玉的手,找了个干净地方坐下,再一抬头,那大汉居然愣在了当场,看看金锭、再看看叶孤城,神色莫测。
  叶孤城:“?”
  他虽然要赶客,但也没有做得很绝吧,这是什么眼神?
  他懒得和这些人纠缠,眉毛一压,冷声道:“还不走?”
  众大汉鱼贯而出。
  温玉施施然坐好,开始点菜。
  这家店是卖卤味的,且多为鸭肠、鸭胗之类的玩意儿,下水在如今还是上不了台面的便宜货,在丰乐楼那样的地方,是万万吃不到的。
  温玉起了兴趣,点了一盘子卤鸭肠、一盘鸭胗,盐水花生来一碟,并上本店特色的蒜泥白肉,二两黄酒。
  老板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头,他其实心里蛮高兴的,因为叶孤城帮他提高了翻台率……
  再一瞧,这桌客人里的这位姑娘,青春年少,便送了一壶米酒。
  桌上放上了小泥炉,泥炉里点起了小火,把黄铜酒壶放在上面温着,米白色的酒液喝起来像是延吉米酒,酸酸甜甜的。
  窗外下起了小雪,这酒馆条件并不好,窗户不可能用昂贵的玻璃,只是细细地糊了绵纸,瞧不见外头,温玉从门帘底下的缝隙里,瞧见了外头纷纷扬扬飘落的雪花。
  她忽然想吃白粥,无礼地要求老板给他们两个煮上一锅,然后托着腮安静地等待着。
  一只苍白、骨节分明的手掀起了门帘,一个憔悴、满身血污的荆无命走了进来。
  他那双颜色极其浅淡的眼睛一进门起,就死死地盯住了温玉,冰冷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无,只是嘶声说道:“我已确认完了,你可以来杀我了!”
  温玉抬头,看见了荆无命。
  ……他看起来已经全然不复以前的模样了。
  在此之前,温玉一共见了荆无命三面,他都是身着劲装疾服、一衣服下摆很短,但也很干净,透出一股妖异而嚣张的亮黄色,温玉一看就知道,他在金钱帮之中的地位一定很高,他的衣食住行觉不需要自己去操心,一定有人将他伺候得很好。
  但现在……
  他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流浪的野狗,他虽然面无表情,但温玉总觉得他一定在心里对自己呲着牙,露出尖利的犬齿獠牙来。
  温玉其实有点惊讶。
  她想到了自己第一次见到荆无命时,这人只因为上官飞燕大放厥词,状似摸黑了上官金虹的名声,就在丰乐楼内连杀二人,眼都不眨一下。
  这固然说明了他的无情与残酷,却也说明了他对上官金虹的忠诚。
  这是一种近乎偏执的忠诚,一个上位者能得到这样的臣子,简直是不知道从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即便这臣子失去了手臂……但好歹曾经立下了赫赫的功劳,应当善待。
  但上官金虹显然不这么想。
  他简直连装都懒得装一下,失去了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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