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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扫帚穿越啦-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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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红见状,淡淡道:“都过去了。”
  温玉道:“难道这孩子……也是……”
  一点红道:“我看不像。”
  温玉道:“为什么?”
  一点红道:“从没听说有人训练杀手会挑跛子。”
  全手全脚的孤儿这么多,随便一挑就是几十个,何苦要训练个跛子?要知道,跛子要练成绝世的轻功,要付出的,比寻常人可多得多了。
  温玉道:“可他的手里又有一把漆黑的刀。”
  花满楼皱眉道:“就算是刀法世家……这样子做似乎也有些太过了。”
  但是说来说去,那也只是一个与温玉有过一面之缘的少年。况且,人家早就走得瞧不见了,现在再回青蛉山上去找都不一定能找得到呢。
  陆小凤的注意力倒是放在另外一个地方。
  他说:“漆黑的刀?”
  温玉道:“是,那刀一点装饰都没有,黑漆漆的,形状也与平常的刀有所区别,很是古朴。那小孩子紧紧握着,撸猫的时候都不肯放下……可恶,我的猫咪难道不可爱么?”
  ……重点偏着偏着,居然偏到猫可不可爱上了。
  陆小凤忍不住笑了,伸手去摸温玉的头。
  温玉:—V—
  温玉的头已经被这些人摸的很习惯了,她昂着脑袋,一点反应都没有。
  陆小凤道:“你说的这刀,倒是让我想起了十多年前武林上的一桩旧案。”
  温玉:“什么旧案?”
  陆小凤道:“十多年前,也有一个手握黑刀的高手,那高手手中的刀,形状也一样很古朴。”
  十多年前的江湖往事,与他们肯定是没有关系了,温玉权当是听陆小凤说书了,非常捧场地道:“这高手是谁呢?”
  陆小凤摇头晃脑:“这高手的名字叫白天羽,乃是当时天下第一用刀高手,还经营着一个十分庞大的江湖势力,叫神刀堂。”
  ……………………………………………………
  作者有话要说:
  原着里,傅红雪的刀是在十八岁之后,去复仇之前,花白凤才交给他的,此处魔改。
  另外这里又出现了防盗两个字,一样的哈,只要能买就是正常章节,这是为了和dww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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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04【一更】
  在场的四人; 都是二十几岁,年纪最大的中原一点红今年二十九,花满楼二十六岁; 陆小凤今年刚过二十五; 而温玉小姐呢……二十二岁芳龄。
  十一年前,众人才都十几岁,并没有开始闯荡江湖;温玉还在上小学,和霸凌她的小学男生掐架。
  一点红当初倒是初出茅庐; 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杀人; 却也还没闯出名气来。
  陆小凤呢,那时候的他不过十四五岁; 正遇见了一件令他伤心欲绝、恨不得从桥上跳下去的伤心事,什么神刀堂神剑堂的,一律都不晓得。
  所以这件江湖旧案所涉及到的所有人所有事,都是陆小凤道听途说的。
  十一年前,江湖上风头最盛的用刀高手; 名叫白天羽。
  这白天羽乃是神刀堂堂主,为人豪迈、手下众多; 朋友遍天下、敌人也遍天下。
  据说; 当初西方魔教教主曾与此人在天山立下赌约,二人比武,白天羽胜了魔教教主; 迫使那魔教教主承诺终生不入中原。
  据说,他与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李寻欢是至交好友,李寻欢还曾答应; 会将这门飞刀绝技传给他的孩子。
  据说,如今金钱帮的作风; 其实有一部分,也是源自于当初神刀堂的作风的。
  神刀堂广纳天下贤才……这句话听起来是非常礼贤下士的,但实则不然。
  白天羽虽为盖世英雄,却十分的独断专横,被他看上的英雄,就好像是那种被恶霸强娶的良家妇女一样,必须得嫁。
  ……哦,还有更可怕的,这恶霸白天羽“强娶良家”,还非得要人家带上全部身家当嫁妆。
  这和金钱帮的“在你额头上放一枚铜钱,你就必须乖乖跟我走,否则就杀了你”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妙吧。
  总而言之,的确只有对自己武功非常自信的人,才能干出这么霸道的事情来。
  但这白天羽最出名的,却也不是这些事,而是他与江湖上几位有名的绝世美女之间的情感纠葛。
  譬如说,当年江湖上有一位“桃花娘子”,十分美貌,白天羽听说之后,便要求这桃花娘子陪他三天,桃花娘子不肯,他就热烈追求,终于引得这美人儿松口,可三天之后,白天羽却将人家弃之如敝履,好似她是个伎女一般,真的只配陪人喝酒睡觉。
  再譬如说,他好似追求过丁家庄的白云仙子,后来这事儿不了了之,白云仙子也就此销声匿迹。
  据说他还收了一个魔教女子做外室,那女子的身份在魔教之中也算很高了。
  ——以上,均发生于这人娶了老婆的情况之下。
  温玉:“…………”
  这就是龙傲天么,听起来真是让人不适……
  温玉道:“既然是十几年前的江湖旧案,想必这人已经死了。”
  陆小凤道:“不错。”
  白天羽的确已经死了。
  十一年前的冬天,白天羽夫妇与他弟弟一家相约梅花庵,赏雪吃酒,却被三十名杀手一齐伏击,力竭而死。
  当然,他老婆、还有他弟弟一家人也都死绝了……
  温玉一只手撑着脑袋,打了个哈欠,道:“自古奸|情出凶案……我看这白天羽的死,可能和他的这些乱七八糟的桃花都有关系呢,不是有三十个杀手去杀他么?里面肯定有他的桃花。”
  你就说那桃花娘子吧,在江湖上名头响当当的女人,白天羽却连一丁点的面子都不给她留,把她当做一个陪酒女,女人难道没有自尊么?被这样侮辱,若是不想复仇,那才怪了。
  温玉十分确定,若是白天羽碰上蓝蝎子,蓝蝎子一定会想办法用她那条蓝莹莹的蝎子尾巴,在他脖子上蛰一下的。
  假如她被这白天羽骚扰……
  那她一定让白天羽身边的所有男人都喝下爱情迷药,让白天羽好好的体会一把“被热烈追求”的感觉!
  花满楼道:“不错……一个人若是太不给别人留余地,那想来,别人在做事的时候,也绝不会给他留余地的。”
  陆小凤淡淡道:“最英俊的男人,也一样不可能被所有的女人都看上;再伟大的英雄,也不一定所有人都想追随他,他强迫别人和他睡觉,强迫别人非要追随他,这本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因为对有些人来说,自尊与自由,是最重要的,若是有人胆敢毁掉他们的自尊与自由,那他们一定情愿玉石俱焚。
  温玉又很嫌弃地道:“为什么李探花郎交友的眼光这样的差……”
  前有龙啸云,后有白天羽。
  陆小凤道:“这或许是因为,李探花这个人从来也不愿意去看别人的坏处。”
  温玉道:“我想,可能还有一个原因。”
  陆小凤道:“什么?”
  温玉淡淡道:“因为他的武功高,所以这些人也不会把自己的坏处在他面前展现出来,他自然可以只看人家的好处,不看人家的坏处咯。”
  至于那被白天羽连着追逐了好多日的桃花娘子,还有那些被逼着要并入神刀堂的江湖人士……人家好端端走在路上被白天羽欺负成这样,凭什么要看他的好处?
  温玉并不喜欢这样的人,对这种“英雄”也没有一丁点的感觉。
  靠近这种“英雄”,通常来说只会让人感到痛苦。
  她还是更喜欢和自己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她会觉得轻松、愉快。
  不过要说白天羽的事情有什么启发的话……
  温玉双手抱胸,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陆小凤发呆。
  陆小凤莫名其妙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做什么?你看我做什么?”
  温玉:“说到自古奸|情出凶案这话,陆小凤,你……emmmmm……”
  陆小凤:“…………”
  陆小凤简直都要从椅子上跳起来了。
  他大声道:“我是那种人么!讲讲道理吧阿温!”
  温玉噗嗤一声笑了,道:“我可没说你是那种人!”
  陆小凤和白天羽当然是不同的。
  温玉也了解自己这个朋友是什么性子,陆小凤换女朋友的速度和蓝蝎子换男人的速度估计是差不多的……不过,不强迫、不欺骗,你情我愿,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风月江湖上的男男女女,分分合合实在是很多。
  反正,做朋友的话,何必去追究人家都几个前任呢?
  众人嘻嘻哈哈,也没把这件十一年前的旧案当做回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在另一边,温玉邂逅这黑衣小少年的事情,却还没有过去。
  青蛉山的山顶十分的高,气温又很低,多数物产都不生长在此处,故而长期以来,这地方一直人迹罕见。
  但是这里,却住着一对母子,还有一个服侍这对母子的老仆人。
  这对母子之中的子,就是温玉见过的那位小少年了。
  这少年姓傅名红雪,正是当年神刀堂堂主白天羽的儿子。
  而他的母亲,不是白天羽的正室夫人,而是白天羽当年养在外头的外室,也就是那位西方魔教中的女子——花白凤。
  这还真是奇了怪了,这少年的父亲姓白、母亲姓花,他居然姓傅。
  其实,傅之一字,取自“复仇”之意。
  而红雪二字,则是取自白天羽死的那一日。
  白天羽死在冬日赏雪的季节之中,他的血染红了那个梅花庵之中的落雪,使得白雪变成了红雪。
  “傅红雪”,三个字,就只代表了一句短促的话——
  为雪被染红的那一日复仇!
  一个人的名字,往往意味这这人父母对他最初的期盼,一个若是叫“英俊”、叫“美惠”、叫“玉玉”,说明父母对他们的未来带着美好的期盼。这样的孩子童年虽不至于非常幸福,但也不至于差得惨绝人寰。
  而一个孩子如果叫“招娣”、“来弟”,那可想而知,她童年的生活一定不是很受重视……
  而一个叫“傅红雪”的孩子呢?
  他的人生自出生的那一刻,就被自己的母亲压上了沉重的责任。
  而背负这责任的代价,就是他一辈子的幸福与快乐!
  傅红雪正是这样一个孩子。
  他今年十一岁,却从未享受过一天孩子应该享受的快乐。
  在别的孩子夏天吃着西瓜、在大街小巷之中嬉闹的时候,傅红雪在练功;在别的孩子早早的入睡的时候,傅红雪在一间阴暗的小房间里,练习在夜晚之中也能清晰视物的能力;在别的孩子吃着安全干净的食物时,他必须在每一餐之中,分辩里面有没有毒……
  自有记忆以来,傅红雪就过着这样的日子。
  但他似乎并没有觉得非常难以忍受,因为他是个乖孩子。
  况且,他也从来都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同龄的孩子,也从来没有见过一只可爱的小猫咪,小猫咪把肚皮翻起来给他摸一摸,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他们住在人迹罕至的山顶之上,正是因为他的母亲花白凤认为,他如果接触到了外界的繁华与幸福,就会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从而生出不好好练功、不好好复仇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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