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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婿崛起-第3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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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思晴哦了一声,转身离去。
    等宋思晴刷完牙回来的时候,一桌早饭就做好了。
    林知命没有出现,说是怕吓到林婉儿。
    姚静特地给林知命送了早餐,之后再回餐厅吃饭。
    “你身上,多了一股女人味儿!”宋思晴忽然说道。
    “我是女人,身上当然有女人味了。”姚静说道。
    “不,不是一般的女人味…”宋思晴摇了摇头,凑到姚静的身边,低声说道,“老实交代,你跟你家那口子,是不是…那什么了?”
    “没有!”姚静赶紧摇头。
    “真没有?”宋思晴问道。
    “真没有!”姚静继续摇头。
    “切,你真当我昨晚没听到声音么,跟我还装上呢!我故意说闻到你身上味道的变化,就是想看你会不会自己承认,没想到你竟然不承认,静静,你怎么能说谎呢!你太让我失望了!”宋思晴叹着气,摇着头。
    “宋阿姨,姚阿姨哪里说谎了啊?”林婉儿歪着脑袋,疑惑不解的问道。
    “大人的事小孩别问那么多!”姚静跟宋思晴两人同时说道。
    “哦!”林婉儿乖巧的低下了头。
    “恭喜你了,静静。”宋思晴感慨的伸出手去捏了一下姚静的脸,说道,“这么多年了,看着你从?一个小女孩,变成女生,然后一点点发育,变成女人,再变成人妻,最后终于跨出了那一步,我真是为你高兴。”
    “你也要快点找到自己的幸福!”姚静抓住宋思晴的手柔声说道。
    “我么?”宋思晴忍不住苦笑着摇了摇头,脑子里出现了那天林知命朝阳下的那个背影。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背影,就好像是烙印一样烙在了她的脑海里,让人难以忘记。
    她知道她不该想太多,但是,她做不到。
    宋思晴叹了口气,觉得这日子真是有点让人乳酸。
    隔天,宋思晴跟姚静告别,踏上了前往下海市的征程。
    她走的很匆忙,甚至于没有跟林知命多说什么。
    宋思晴带的东西不多,只带着自己的一些行李,外带着从林知命那拿来的一张银行卡。
    除此之外,董建还给了宋思晴一个本子,本子上写了很多人的名字,背景,性格特点。
    对于宋思晴而言,这本册子上的每一个人就像是副本里的怪物一样,她都必须拿下,不管是男是女。
    前途?注定充满坎坷,而她为了冲淡那个心中的身影,注定了孤身涉险,一往无前。
    这,也注定了会是一出跌宕起伏,动人心弦的大戏。
    林知命在家休息了三天。
    这三天他最经常做的就是坐在窗户前看着陈多余的家。
    警察,龙族,各方人士来了一波又一波。
    在陈多余消失的第二天,真的陈多余的尸体被人在别墅的花园里找到。
    他已经在地下埋藏了数年,早已经变成了枯骨。
    要不是林知命,这一具枯骨可能永无见光之时。
    龙族的内部网络中出现了对假的陈多余的通缉令,根据一些线索,他们草拟出了假的陈多余的多张可能的画像,然后交由身怀特殊本领的龙族成员去搜寻。
    林知命不觉得龙族的人能够找到那个假的陈多余,因为线索太少,而且画像也不一定准确。
    三天时间,是林知命人生中最美妙的三天时间。
    别墅变成了林知命跟姚静两人的舞台,在林婉儿去上学的时候,在林婉儿睡觉的时候,在没有任何人打扰的时候,林知命跟姚静两人都忘情的缠绵着。
    厨房,客厅,阳台,甚至于书房内都留下了两人爱的痕迹。
    姚静的衣橱里多了许多不同种类的衣服,有粉红色的护士服,黑白相间的女仆装,花纹各异的黑丝,白丝,黑色的紧致皮衣…
    两个初经风雨的夫妻第一次发现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好玩的事情,他们不知疲倦的从对方身上寻找着最大的刺激感。
    三天过去,姚静再一次回到公司的时候,精神饱满,荣光焕发,就如同是吃了人参果一般,而林知命,则独自一人悄然踏上了背上的路。
    此去北方,林知命要去做一件大事,而早在一个月多前,他就已经在北方埋下了棋子。
    极北,北冀市。
    北冀市位于龙国东北方,是重工业之地,同时也是鱼米之乡。
    这是林知命第一次来北冀市,这一次他仔细的给自己化了妆。
    此时的他比平时要苍老至少二十岁以上,脸上满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原本还算时髦的脆发,此时已经变成了板寸。
    以前略微消瘦的身材,如今变得臃肿了许多。
    不管怎么看,林知命都从一个帅气的青年才俊变身成为了中年油腻大叔。
    从飞机上下来,林知命将藏在内衣里头的金链子往外扒拉了一下,让这小指头粗细的金链子能够充分的享受到日照。
    走出机场,林知命站在街边点了根烟,然后往四周看去。
    周围人来人往,没有什么碍眼的人。
    林知命特地往几个监控的方向看了看,争取那几个监控都能拍到他。
    之后,林知命清了清嗓子,往地上吐了口痰,叼着烟走过了马路。
    马路边停着辆路虎,林知命走到路虎边上坐了进去。
    “你变化真特么大!”驾驶座上的人说道。
    “开车,别瞎几把废话那么多。”林知命开口骂道,此时的他说话已经没有了南方普通话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正儿八经的中原口音。


第四百三十六章 有钱人王老板
    路虎一路前行。
    前排坐着两个人,一个黑鹰,一个雄狮。
    他们一两个月前被林知命派到了北冀市,负责调查北冀市林家的相关事宜。
    此时开车的是雄狮,而黑鹰则是从文件袋里拿出了一叠文件。
    “这里是北冀市林家的相关资料。”黑鹰将文件交给了林知命。
    林知命按下车窗,将烟头扔出车子,而后接过了黑鹰递过来的文件看了起来。
    文件里详细的记录了北冀市林家的一些基本资料。
    北冀市林家,一个跟全国各地其他林家都不同的家族,这个家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江湖家族。
    北冀市林家在整个东三省都有着莫大的势力,他们纵横东三省的江湖,把江湖生意跟正经生意结合,利用上百年的时间闯荡下了莫大的资本。
    北冀市林家家主林默,号称东三省江湖第一人,权势之大,用这么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山海关以北,林默说了算。
    这样一个权柄滔天的人,很难想像今年才不过四十出头。
    林默据说从小就聪明,而且行事霸道,满十八岁的时候其父就交了不少生意给他,而后林默一路开挂,不断的帮助其父壮大家族生意,最终,在林默二十八岁的时候,林默成功的让其父退位,自己上位继承了北冀市林家,成为了新一代的北冀市林家家主,并且,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让北冀市林家成为了盘踞在龙国东北方的一条巨龙。
    这是一个绝对的枭雄人物,据说其甚至已经将触手伸到了白熊国内,在林家争霸还没开始的时候,林默就跟白熊国那边的江湖势力干过仗,最终互有输赢,虽然没有占到太大的便宜,但是单单这一份勇气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毕竟,白熊国的江湖可比龙国江湖要大的多。
    林知命这一趟的目的就是林默。
    林默就是他给林海塘的投名状。
    因为北冀市林家是江湖家族,家主林默就是他们的精神图腾,也是他们的支柱,只要林默一死,那北冀市林家就会瞬间分崩离析。
    这一点跟其他林家不同,其他林家家主要是没了,那继承人上来就是了,大不了经历一下短时间的震荡,而如同北冀市这样的林家,除了最大权利的家主之外,他们手下还汇聚着来自各方的江湖人士,这些人因为林默的威信聚集在一起,服务于林默,可一旦林默死了,这些人彼此不服,必然会散开,甚至于彼此内斗。
    林默可以说是林海塘最想杀的一个人,但是,这人不好杀。
    林默行走江湖二十多年,得罪的人不计其数,每年遇到的刺杀远比其他林家家主加起来还要多,所以,林默的身边有着数量庞大的护卫团队,同时,还有一个实力不详的老头一直贴身跟着林默。
    这么些年了,很少有人能够突破林默的护卫团队,更别说接近林默,而但凡接近林默的,从未有一人能在林默身边的老头手下走过三招。
    林默,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大家都想杀,但是却怎么也杀不了的人。
    “保守估计,林默身边的老头是一个武王级的强者,而他身边的护卫团队最少都是七品以上的武卿,这样的防御力量,就算是圣熙市林家也只能望洋兴叹。”黑鹰说道。
    “妈了个把子,这么强,还真不好搞啊!”林知命看着手头上的资料咒骂道。
    “不过,以您二品武王左右的实力,突破护卫团队应该不难,难的是怎么突破那个老头,那个老头的实力我们曾经做出估算,大概在四品到六品武王之间,这样的战斗力,已然是龙国顶尖。”黑鹰说道。
    “只有傻子才会选择蛮干。”林知命将手中的资料扔到一边,戏谑一笑,说道,“老子可不是傻子,就算蛮干真能杀了林默,我也绝对没办法活着离开北冀市,要杀人,又要活着离开,这才是最重要的。”
    “要不要找林海塘求助?让他派一些高手过来。多一些高手,多一点成功率。”黑鹰问道。
    “多用用脑子。”林知命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杀人,为什么非得要兴师动众的呢?既然强来不是一个好办法,那怎么不换个思维呢?”
    黑鹰疑惑的看着林知命,问道,“怎么换?”
    林知命笑了笑,说道,“先带我去买一套衣服。”
    “买什么衣服?”黑鹰问道。
    “貂。”
    半个多小时后,林知命穿着一身貂走在了车上。
    “真特么热,也就室外穿一下可以,室内穿就不行了。这东西在我们南方流行不起来,南方冬天也就零度左右,跟北方零下一二十度没得比。”林知命说道。
    “接下去咱们去哪?”黑鹰问道。
    “去最好的酒店。”林知命说道。
    北冀市金太阳酒店,是北冀市最好的酒店,同时,这里也有着北冀市最好的夜总会。
    在隔壁就是北冀市最好的酒吧。
    金太阳酒店一个最普通的单间一个晚上就得接近两千,好一点的房间都是五千起步,至于总统套房,一个晚上九万九千九百九十八,属于一般人望而止步的那一种。
    雄狮将车停在了酒店的门口。
    林知命从车上下来,抬头看了一眼酒店最上头的金色太阳。
    不得不说,这边的审美他还真的不是很接受的了。
    走进酒店,林知命登时就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贵气。
    到处都是金碧辉煌,就好像是进了皇宫一般。
    酒店大堂中还飘荡着舒缓的音乐。
    林知命手上提着个刚买的爱马仕包,一脸淡漠的走到了前台的位置。
    此时前台有不少人在排着队。
    林知命也不排队,直接插到了第一的位置。
    “嘿,哥们,排队去!”有人忍不住提醒道。
    “老子这辈子就没排过队。”林知命傲然的说着,将银行卡扔到了桌子上,对前台说道,“总统套房。”
    一听总统套房,本打算让林知命去排后面的前台立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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